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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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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生命中的第二十一个冬天来临时,我下意识裹紧了我那件刚在步行街花了一百九十九买来的米色外套,拉链拉到了下巴。我想这件外套的保暖性能确实不错,一阵微风掠过,我竟然感觉不到一丝寒意。
      望着天边那枚余晖散尽垂暮之年如蛋黄大小的夕阳,在我吞下嘴里的那口盖浇饭时,突然间意识到一个真理,并告诉了阿来,冬天的天黑的真早。我为这种顿悟而欣喜若狂,毕竟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顿悟,也是第一次知道了老师从未跟我说过的真理。
      对面的阿来咽下嘴里的饭,喝了口水,给了我一个很大的白眼,你的确是钝悟,迟钝的钝,你怎么还不去死。
      当阿来说完,我不再欣喜,而是用我那有神且锋利的目光秒杀了他,我的眼神如两把利剑朝他飞去。耀眼的鲜血从大动脉汩汩流出,我似乎闻到了一股强烈的血腥味,顷刻毙命。他每次总要嘲讽我,所以我幻想了这个换面已经很久。
      当然,这纯粹只是幻想,因为阿来还在喝水。我埋头吃饭时,听到了水经过他凸出的喉结所发出的汩汩声,估计他喝完了一整杯水。然后我又听到了他那最另类的打嗝声,拖音超长,充满着狂放与不屑。我看见旁边饭桌上的两个女生互望一眼,并且同时甩给了阿来一个看怪物的眼神。
      这时阿来对她们说,看什么看,是没见过帅哥打嗝呢,还是没见过会打嗝的帅哥呢。我打嗝就跟你们放屁一样,都是吃过饭后的正常生理反应。这番话引得那两个女生哈哈大笑。
      阿来摇摇头说,不要笑的这么狂放,其实我一点也不搞笑的。
      这个冬天的某个清晨,当我从天顺的卷闸门底下钻出来的时候,我特意摸出手机看了一下,当时是五点五十九。其实,我并不是想刻意的去看时间,我是想看一下这一夜楚楚可有给我发来信息,哪怕是半个字也好。结果我失望了,那空白的屏幕瞬间在我心里挖了一个坑,空洞洞的感觉,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期待之后的失落还是一种悲伤。反正我觉得我就是很难受。
      夜幕笼罩,死气沉沉,丝毫没有即将出现曙光的意图。
      宽阔的马路上空空荡荡,冷清地连一辆夜行的出租车都没有,会动的生物就我一个。大冷天的谁都懒的熬夜受冻,只是有一批人除外,就是在网吧里彻夜上网的大学生和无业游民。他们一边玩游戏一边和陌生的异性谈情说爱,甚至规划着彼此的将来,完全不管对方是老是少以及是不是人。
      按照对比,因为我这个活人的存在,马路就会变得更加寂寞。对于这样的情景,我甚至觉得是鬼神出没的最佳时机,想着想着背后开始有冰凉的感觉,只好加紧脚步。
      天顺门口的这条马路孤伶伶的沿着这个城市一直往前延伸,似乎无限的伸长,以至于越过了城市的边缘而进入另一个崭新的城市。没有终点一般,一直沿向看不到头的远方。很多时候我都想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顺着这条笔直的路走走看,我很想知道它的尽头是通向维多利亚的丛林还是撒哈拉的沙漠。但是这个想法从萌生到现在,一直就这么被搁浅了下来。就像我多次在班上想把阿来的裤子给脱下来一样。
      整个世界都被冰冷的空气所填满,它甚至钻进所有建筑的每一丝缝隙,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我的脸冻的有点疼,像被无数把锋利的刀剑包裹着一样,用手摸了一下,凉凉的。我赶紧又把手放回了口袋,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让它们都在外面冻着,如果可以,我宁愿用外套将头也一并包起来。
      在漆黑的夜幕之下,路灯软弱的散射着昏黄的灯光。灯光从高处泄到地面时,光线早已被寒气揉碎,显得十分模糊,却也夹杂着一点点妩媚的柔和。
      路边的两排行道树是香樟,每一棵树的影子都被拉的老长。我喜欢香樟,却仅仅只是因为它的名字。在这待了几年,我甚至分不清它是属于常青还是属于落叶。这种喜欢就像我对薰衣草的喜欢一样,只是我了解薰衣草比了解香樟的要多。我知道薰衣草有很多颜色,最好看的是紫色。世界上以法国普罗旺斯的薰衣草最为出名。揉碎后有淡淡的香味,可以做药,可以做香囊。我还知道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而且台湾三立有部偶像剧就叫《薰衣草》,是我喜欢的唯一一部偶像剧。以前我还有两个薰衣草香囊,虽然只是地摊上卖的一块钱一个,我却一直都很珍惜。最后我送了一个给楚楚,还有一个本来是送给阿来的,可是我居然莫名的丢了。后来我翻箱倒柜的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很是奇怪。
      说了这么多,我仅仅只是为了证明我对香樟是真的不熟悉。
      天顺门口的两棵树早已落尽了叶子,赤裸裸的生存在尘世中间。光秃秃的树枝戳破寒气,十分的突兀。它们不管如何挣扎,都得像我一样屈服于现实,或者说屈服于逆境。我问过老B那两棵是什么树,老B大笑着说那是什么树你也不认识?看着老B充满着惊讶与鄙视的面孔,我摇摇头,天真的说,老师没教过。老B说,其实我也不知道。然后老B恍然大悟似的一拍大腿,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说我知道了,会不会是柳树。我当时笑得差点就不省人事,我说你错了,那是变异的仙人掌。
      一个电话亭像死了一般,日复一日的乖乖待在那里,两侧的玻璃被人打碎,卡槽里塞满了纸屑。对于这样的行为表示很不理解,但世界上还是会有这么多人,默默做着一些我难以理解的事情。那个电话亭不管是三九还是三伏都得张开怀抱尽情的享受着美丽的大自然所赐予的一切,幸福或者煎熬。
      几根电线杆相隔不远,电线横竖交错在城市上空,静静地隐没在黑夜里。
      一切的一切,貌似又都在充当着看客,看我如何在恶劣的环境中猥琐和颤抖。
      我飞快的奔跑,跑向宿舍,急于钻进冰冷的被窝。
      跑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很落寞。像一只丑陋的羚羊,在偌大的草原上狂奔,没有目的,也没有伙伴,只是嘴里喘着大口大口的白气,最后再也找不到来时的路,独自徘徊,进退两难。前方是寂寞,后路是绝望,在草原上,我绝望的寂寞着。
      安妮宝贝说过一句话,人的寂寞,有时候很难用语言表达。既然连她那么富有灵气的女子都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看来寂寞这种东西的确只能意会不可言传。
      我曾经写过一篇日记。自从来到这个盛满颓废的城市之后,除了网吧内的沉沦便是网吧外的寂寞。我总是困在寂寞的城堡里,终究无处逃离。从不明白得到的是什么,却很清楚我究竟失去了什么。是一种廉价而灰暗的青春,我一直都在流失,换不回任何东西,哪怕是一点点自以为是的纪念。
      依旧是黑夜,没有因为我决绝的前行而奇迹般地出现白光,我想即使如此,那也是在无限的趋近了。
      我停了下来,重重的吸了一口冷气,又吐了出来,用手按着微微发疼的胸口,扭曲着脸。离宿舍不远了。走地时候,我一直低着头,我喜欢这样,真的,我每次一个人的时候都会低下头走路。我开始这么做只不过是想要让自己单薄的背影在别人眼里尽量能变得落寞一点,像朱自清的《背影》一样,从而使每一个人都在意我。然而,这种企图后来却让我感到可笑,因为我明白了我有多么的微不足道,谁也没有那个闲工夫可以大方的赏赐给我一个多余的眼神,更不要说唤起他们的在意。于是,我自己学会看着自己那动人的脚步,从步伐中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臆想自己落寞的姿势。孤芳自赏向来是我最大的优点。
      翻过宿舍外的大铁门,只用了我一天八万六千四百秒中的七秒钟时间。如果身手再敏捷一点的话,我想我会更快,貌似一个身怀绝技飞檐走壁的少年。我几乎每天都从这铁门上过一次,早就习以为常,甚至有点轻车熟路屡翻不爽的感觉。铁门上除了我,当然也留下了其他许多人的痕迹,比如阿来、许北,还有死了差不多一年的红尘以及这栋宿舍内大部分的莘莘学子。只是冬天早晨的铁门会让人觉得特别冰冷,每次翻的时候我都能明显感觉到冻手,我很是讨厌这种刺骨的体验。
      我轻轻地推开宿舍的门,摸到开关,开了灯。习惯性的朝阿来的床铺看了一眼,他睡觉的时候总喜欢把头埋在被子里面,我也一样。我们曾深入探讨过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要把头蒙起来睡,结果是大家都觉得那样不会从脚冷到头。还有就是阿来的脚特别臭,睡觉的时候还会放屁,我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他每天晚上都能睡得那么舒坦。不过,只要想想阿来每次脱袜子洗脚的时候,都会把穿了个把星期的袜子放鼻子底下闻闻或者用手指在脚趾缝里抠挖半天,一切便都能豁然开朗了。
      我迅速脱下厚厚得外套和裤子,关了灯,钻进被窝。整个身子不停地发抖,冷得手脚蜷在一起,我顺便用被子蒙住了头。
      再次看了一下手机,屏幕的背景仍是一片无法言喻的黑色,我想看来楚楚这次是真的死了心了。
      冰冷得床单像一条巨大得蟒蛇缠绕着我,光滑的鳞片从我体表贪婪的吞噬着我的体温,迅速的有点残忍。薄薄的被子非但没有起到保温的作用,相反有了通风的副作用。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这个被子很诡异,夏天能把我闷死,冬天却又能把我冻死。我不知道这是它的作用,还是它不应该有的副作用。
      我不停地变换姿势还是被冻地不行,只好坐了起来,拿起外套披在肩上。双手伸进被子里,抱紧了双腿。那是我习惯性的姿势,就如同我睡觉时会把整个身子蜷缩在一起一样。
      我记起楚楚昨天说过的第一句话,她当时说的轻描淡写,就像在说着别人的事情。
      她说,我们真的不合适,我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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