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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十四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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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一个女孩呆在李伏清身边。
那时已经是九月了。我还没搬走是有两个原因的,一是我舍不得李伏清,也对于他对天使怀有的感情感到好奇与嫉妒。二是我自己的家庭,原来自从我傍大老板这一说法在老家流传开以后,我的母亲已经好几次病倒,我的父亲也终日受人白眼,而这些我都是不知情的,我从舅妈那里听说,我的母亲嘴里一直在念叨发生在她女儿身上的事,她说这下好了,拜父亲所赐,不仅她的一生完了,她女儿的一生也完了,彻底完了,这一切,都是拜父亲,拜她那早该死的婆婆所赐。
知道这些之后对我的打击非常大,我在离开与不离开,重新生活还是逃避之间摇摆不定。那段日子我还企图把我埋进自己的白日梦中,我在雨后穿着裙子、踩着那双棕色的细跟高跟鞋在街道上漫步,我希望日子可以永远这样美好,我能穿一辈子的裙子和高跟鞋,我想让我的肌肤永远这样光洁娇嫩。但如果我仔细审视自己的话,也能够看出我正在衰老。
而李伏清身边的那个女孩,她大概十八岁左右,她的头发短的像个男孩,她的鼻子也像个男孩,当她穿着卫衣和牛仔裤时,我只能从那双充满柔情的眼睛判断她是个年轻女孩,但我也见过她穿裙子,那样子更为可爱。她那么年轻,那么漂亮,她的漂亮是不分男女的,她外表既像个女孩,也像个男孩。我出于妒忌,给顾明打了个电话,至于为什么打给顾明,不过是因为没有别人可以分享我的这些情绪了,我倒是想和李暮雪说,只可惜没有她的联系方式。
“顾先生。”我拨通了顾明的电话,我隔着商场的玻璃窗看着那个女孩挽着李伏清的胳膊。
“白芳泽?怎么想起打给我了?”
“你知道李伏清的情人里有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吗?”
“什么?不男不女?你听谁说的?”
“我亲眼看到了,是个女人吧,虽然头发那么短,像个男人。”
“这…”
“那是他的新女朋友吗?”
“是吧。”
“你的语气有点怪呀。”
“哪有。我在感叹而已,上次你打了他对吧,你知道他身上紫了几天吗?下手真够狠的,那几天他都不敢回家,一直住我那来着,生怕被暮雨发现。”
“那可不全是我的错,谁叫他把我的名字叫成芳菲了。对了,我有点好奇,他和姚暮雨是怎么认识的?”
“暮雨是我的大学同学,哲学系的系花啊。”
“你们三个上的同一所大学?”
“不,李伏清上完高二就辍学了,我念了大学,我们俩为了互相照应,他到我上大学的城市打工去了,也常进学校来看我,后来啊,是暮雨先看上的李伏清,我就介绍他们俩认识了。”
“那么现在是怎么回事?姚暮雨真当她是管理后宫的皇后了?”
“不是这样的,姚暮雨是个孤儿,她在乎的东西比李伏清在乎的还少。她说过,她爱李伏清,那么就是爱他了,而且只爱他一个,除了他以外,她不会爱他的父母,不会爱他的家庭,不会爱他的过去,也不会爱他犯错的理由。”
“我没听懂,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太懂,但是李伏清也回报给暮雨同等的爱了,这样也就没什么不妥之处了。”
“那好吧,看来这两个人结婚真是没找错人。”
李伏清和那个女孩一起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顾先生,你别烦我,我再问你个事,你知道李伏清说的天使是怎么回事吗?”
“这我真不该告诉你了,你如果想知道,就去问他自己吧。”
“真的不能告诉我?”
“真不行。好了,白芳泽小姐,我得工作了,再见。”
“再见,我保证我不会再轻易打扰你了。”
“承蒙关照。”他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