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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日/昼 ...


  •   ——「第一日·昼」——

      “请问,你也是走环线吗?”

      这是我和她的第一次对话。在我做了无数次的心理预演,眼神闪躲地偷窥她以后,终于以自己认为的最温柔无害地声音极有礼貌地开口了。
      而这开启一切的问句也被写在了我的手账本上,并且被我特意地用花边笔勾勒出了一个方框,还贴上了桃色爱心贴纸,以作为醒目标记。是一种仪式纪念感,同时也是我不切实际的大脑幻想中的第一幕。或许在后来某一天,我和她恋爱了,这个本子不经意间被她发现,让她知道了这句话的秘密,她会亲亲我的脸颊,笑骂我小笨蛋。

      打住。现在最重要的是,她要说对我讲的第一句了。

      尽管我对很多事情的记忆都变成零零散散的碎片了,但这件事在我的脑海里,还是一个完整的圆片——宋可欣手肘撑在火车的小桌子上,拇指卡在下巴之下,食指轻微地搭在嘴角旁,剩下的三指随意地弯曲,然后侧脸,看着窗外。
      稍等,还没完。

      只是我心里涌起的温柔过于泛滥,以至于我的倾诉欲难以遏制,我一定要告诉你她挽起衬衫袖口露出的那截手腕该有多么好看,线条优美色泽饱满像是一副举世名画。散落的碎发恰到好处,白色的耳机在阳光下折射出温润。最要命的是她的五官,就是这侧脸,让她挺拔的鼻梁更加锋利,狭长的双眼半眯半掩,透出一身的慵懒意味。

      几秒的沉默过后,她开口了。

      “我?”
      她利落地一把扯掉耳机,我猜是因为惊讶导致她的眼睛略微张开,但神情依旧漫不经心,指尖指向自己,发出了疑问。

      是的,这就是那糟糕的她的第一句话。

      就连我这样的drama之王,都没办法做到把这个字慎重又慎重地记录在我的手帐本上。

      噢,我亲爱的朱丽叶,这可真是一场失败的逆偶像剧的开端!

      既然我在前面都说过她叫宋可欣了,你应该可以猜到我们接下来有一段交流,而在这段交流里,我获取到了一些关于她的有用信息。是的,包括她的名字。

      “啊——”一定要懵懂地张嘴来个叹词,然后再带着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是的。”

      请千万不要像我一样,糊里糊涂时还带了点神奇的羞怯。这非常不好,如果遇上了善于观察的人,或者心理活泛的家伙,她会在意的羞怯从哪儿而来。而羞怯的一个途径是,你对她有所企图。呃,这就是我的羞怯的来源了。

      我观察她很长时间了。
      从兰州到西宁,这趟车一共要坐一个小时零23分钟。而此刻,刚好是一个小时整。
      她像是我逃离象牙塔和温室里遇见的第一朵,当然,也是目前唯一一朵,并且有可能最后一朵野玫瑰。在磁场学中,有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等等,我当然说的不是我们的性别。我是女生,这点毋庸置疑。我指的是,我们的气质和气场。

      我的前半生——如果我的一生只有三十四的话,就可以用这个说法——在父母的过度关爱下长大,乖巧懂事是我最大的标签,我想这得归功于我对于不同社交场合需要表现的态度的有效选择。但这也就意味着,我从没一个人出门旅行过。

      除了这次,除了今天。西北大环线,一个听上去就独立极了的旅行。
      风沙,烈日,盐湖绿洲。

      未来大学的某一天,这样的经历会被我在“不经意”间提出来,以轻松的态度,讲述一个娇小的女孩如何在艰苦的环境下一个人走完了这充满挑战的旅程。
      “其实这没什么。”“还好啦。”“特别值得。”

      但期待旅行的我一下就注意到了这个在检票口排队时在我前面的女生。
      我仰头打量她,确切的说,是观察。这是我的癖好。

      比我高的个子,好吧,这点没必要强调,一米六不到的我,走到北方,在身高上是必然被大多数超越的。穿衣风格简洁利落,低矮的小马尾就到肩膀,银色耳钉,小音符的纹身在马尾下若隐若现。斜挎包随意地搭在左肩上,右手拿着蓝色的车票,无意义地翻弄。

      她的背不是挺直的松树,更像是懒散的柳树,柔软又有韧劲。不像我,一朵蔫嗒的菟丝花。

      在人类学中,还有一个更简单的道理,就是颜即正义。她太好看了,以至于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附加优点。
      而我是个同性恋,一个压抑了十多年终于摆脱父母掌控得到灵魂解脱的——深柜。

      扑通扑通扑通,真想告诉你我当时心跳过速了!可是看了一眼的乐心手环,好吧,是正常时速。

      但我的确听见了花开的声音。

      “嗯?”
      宋可欣挑眉。只用一句话就把我从回忆里拉扯进现实。
      “那还挺巧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爱死了她那带着点港台腔的口音,抑扬顿挫如同一支歌,但却被她斩钉截铁的尾音给定住,于是戛然而止,韵味无穷。

      我早在听到她的名字时就觉得她或许是那一带的人了,因为可欣听上去实在是过于TVB了。后来事实证明,她是厦门的,闽南人。或许我们是天生一对因为我是江南的。都有个南。
      我当然不可能说出这种话,除非我想死。

      想想而已。

      现在是,我们居然惊奇的发现,我们定下的青旅,是同一家——“马鼻子下”青旅。

      我张开嘴想说话,却有些紧张,只好吞吞吐吐地讲出一个“那”字。这太失败了,希望后来者不要学习。我该是坦荡自然的,毫无顾忌,像个正常的女孩子一样去提出这样的邀请。
      “咱们一起吧。”

      是的,像她这样。
      我拽紧了背包肩带,这过于沉重的背包压得我摇摇欲坠。我乖巧的点头以表示同意。
      但我很快为我此刻做出的决定后悔了。

      我该提个行李箱的,这样我就能姿态优雅而干脆利落地拖着箱子往前走了,而非像现在这样费力,像是个用尽全身力气拔萝卜却把自己摔倒的笨蛋大白兔。或许是我东倒西歪的身体和过于狰狞的表情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停下了步伐,扭头看我,目光澄澈而真挚。
      “我帮你?”

      ——不用了,谢谢!语气活泼地拒绝,以展示自己的自强自立!加油!江若简!

      “啊,可以吗?”

      啪嗒——是变成懒蛋蛋的我从破碎的躯壳里滑落了。我的嘴巴已经不受大脑控制了。身体只祈求从背负重物的难受中解脱,完全不顾及我的脸面。
      我略微弓着身子仰着头看她,她上前,长臂直接跨过我的小脑袋,伸到我背后,提了提背包,然后笑了,眼角轻微的下弯,有自然的笑纹。那些笑纹就像是温柔信号的路由器,而我就是接受WIFI的小电脑。于是一整个大脑网络,都被她占据了。

      “给我吧,挺轻的。”

      她是这样的乐于助人,以至于我有些羞愧。我红着脸道谢,然后帮她提她的包。而她背着我的双肩包,推着她的20寸迷你行李箱,前进着。

      我看得有点出神,以至于她比我走远好长一截。西宁的风有些涩,吹过来的时候把她的碎发都带起来了。
      “抱歉,我走太快了吗?”

      风里传来她的问话。

      那一瞬间,我觉得七月西宁的太阳,毫无热度,反而温柔像水。

      我狂摇头,然后拽着背包带跑步冲上前去。而后在她身边站定,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

      “是我太慢啦!”

      我是不太爱大笑的,我讨厌自己的小兔牙,而且笑起来总觉得自己脸大。但是已经没办法克制了,在她这样的温柔下,我觉得自己对世界,毫无抵抗力。抱歉,我走太快了吗?疑问的,带着歉意的问句。而我只是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我突然涌起一种难言的感动。因为我比谁都清楚的知道,温柔这两个字,有多难做到。是要经历过一些事物的打磨以后,才会收敛棱角。而那个过程,必定是痛苦的。
      更何况,温柔而有态度。
      她看上去像是不羁的山风,开口后却又是温和的溪流。

      矛盾造成的美无可比拟,而美的本身就是唯一存在的理由。
      这就是我写下这些文字的理由。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日/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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