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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 ...

  •   如果非要在这俗世中找到一个让我念念不忘的人,那这个人一定是李多思。

      第一次遇见李多思的时候,我和她都还是十三四岁的年纪。

      那天,爸爸和妈妈就同往常一样在没有任何征兆下的情况下爆发了争吵,家里瞬间变为一片狼藉,连空气中都充斥着污言秽语。

      这样的场面我早就已经司空见惯,就在我走出家门的那一刻我还在想,这么彼此仇恨的两个人当年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才走到了一起。

      出了门,然而我却不知道该到哪里去,穿着单薄的衣服瑟瑟缩缩的沿着河堤走,走到河堤尽头时,终于,眼泪就像一只小兽一样从眼眶中冲出来,拦也拦不住。

      “你也不喜欢学跳舞吗?”李多思那时像个小幽灵一样突然出现在我背后,悠悠的冒出来这么一句。

      我继续哭自己的,并没有搭理她,也许是因为从小生活在那样的家庭之中,我对所有的温暖的靠近都感到害怕。

      我仍然清楚地记得以前我的小表姐对我有多好,后来突然有一天,连她也突然不要我了。

      在人前人后说,那个小疯子啊,动不动就歇斯底里的,我看长大以后肯定和她爸妈是一个德行。

      自此以后,我对所有好的坏的都开始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

      “嘿,我问你话呢,你怎么不说话啊。看来你也和我一样烦恼,我告诉你啊,我也最讨厌跳舞了,可是我妈非让我学,我觉得麻烦死了,可是她非说女孩子这样长大以后才有气质。你说,哪里不可以得到气质啊,非要去学跳舞。”李多思像个小长舌妇一样唠叨着。

      我仍旧没有理她,水中映出我的倒影,眼睛整个都肿胀了起来。

      突然,李多思像恍然大悟了一般,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说:“我知道了,原来你是个哑巴啊”。

      我哭笑不得。

      只听见她继续说到,“但是你放心,我是不会歧视你的,我叫李多思,以后我就是你的好朋友了。这样吧,我回去就让我妈妈帮我抱手语班,这样我就可以陪你说话了,你就不会孤单了。”

      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被戳了一下,谁又能让一个人永远不孤单呢,就连说好要一生一世的夫妻都不能做到这一点。

      “我不是哑巴,我也没有被逼着学跳舞。”我站起身来,声音冰冷的没有一丝温度,然后没有一丝犹豫的转身离开,我早已习惯了用这种方式对待靠近我身边的人或物。

      如果没有习惯好去认真的对一个人好,又何必给她希望,不如从一开始就断了念想。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呢。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还有,你刚刚干嘛要哭啊?你心情不好我陪你说说话呗,你走慢一点啊。那个。。。“李多思一直锲而不舍的跟在我的身后唠叨。

      终于还是走到了家门口,我突然有点害怕,我怕她跟进去看到我那个支离破碎的家,即便我和她素不相识。

      走在门口,我停住了脚步,她也跟着停住了。

      “我请你不要跟着我。”我转过身面对着她,板着一张脸。

      “这样吧,你告诉我的名字我就不跟着你了。”李多思谄媚的笑着说。

      “石野曼。”说完我转身离开,她果然没有跟上来。

      后来我才知道她对所有的人都充满了热枕,而这我却永远也做不到。

      我生性敏感,更害怕伤害。

      李多思后来终于还是成了陪在我身边的那个人。

      高二的时候,市里组织了一场跳舞比赛,要求每个学校派出三名人选参赛。

      李多思经过层层选拔最终被确定为参加比赛的人选之一。

      李多思当时若有所思的对我说:“曼子,我发现还是我妈那个老狐狸深谋远虑,要是这次比赛得奖了,高考还可以加分呢。”

      我嗤笑,“你家的老狐狸可是处处为你着想呢。

      别人都叫我阿曼,野曼,小曼,只有李多思不一样,她叫我曼子,多好听啊。

      市里比赛的时候,我去为李多思加油助威。

      看着李多思穿上表演的服装,画上了精致的妆容,我突然觉得她真的很有气质。

      李多思在台上发挥得很好,白裙飘飘,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那一刻,我突然有了一种预感,不好的预感。

      她太完美了,而太完美的东西总是会太容易破碎。

      比赛结果下来,果不其然,李多思得了第一名。第二名也是我们学校的一个男生,长了双摄人心魄的眼眸,让我离不开眼。

      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上他了。

      我们学校独占一二名,校长应该高兴坏了。

      颁完奖以后本来还有庆功宴的,但是庆功宴的最大主角却叛逃了,把我拉到了一个僻静公园的草坪上躺着晒太阳,我们买了一些东西吃。

      我也没有说一些庆贺的话,我知道亲密的人之间不需要这些,我们都懂。

      下午我们到一个老电影院看了电影,里面总是会定时播放一些老片子。

      那天,我们看的是张国荣和梁朝伟的《春光乍泄》。

      黎耀辉和何宝荣的故事真是让人动情,王家卫总是抓住人性最弱的一面进行刻画。

      看完以后我和李多思还商量着以后一定要买一盏瀑布灯,到伊瓜苏大瀑布下面去站一站。

      回到学校后李多思俨然成为了学校的大红人,她本就生的好看又热情开朗,现在越发招班上同学的喜欢。

      一切都很好,只有我内心深处的湖面一直泛起涟漪。

      我一直在偷偷的打听着那个摄人心魂的男生的信息。他也得了奖,所以他的信息并不难获得。

      他叫陈肯,喜欢诗歌舞蹈和绘画,学习优良,颇招老师喜欢,最重要的是,他家庭幸福。

      我想了想,他身上我羡慕的地方很多,最羡慕的是家庭。

      这样的人怎么能让人克制住靠近他的欲望呢。

      一个人越是缺什么就越是在拥有的人身上试图去找到自己缺失的东西。

      后来我终于还是认识了陈肯,那是在一次诗歌社组织的活动里面。

      我主动找陈肯说了话,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爱情的力量,连我这麽一个胆小鬼都可以鼓足勇气。

      他,应该是我平生主动想要去靠近的第一个男生吧,抛开了害怕的一切,想要勇敢的去爱一次。

      我和陈肯后来互加了□□,平常没事的时候我也会主动找他聊天,他,很会聊天,我们从不会冷场。

      但是一到了现实生活中见面,我就会变得很害怕,害怕和他说话。

      所以我给陈肯写很长很长的信,里面是大段大段的话。有些是我想说的,有些是我害怕说的。

      有些话,在嘴边说不出来,到了笔尖,却是流利得很。

      他偶尔会回我,只言片语的几个字却已经足够让我兴奋。

      第一次和陈肯出去的时候,我的爸妈正在家里打架。

      妈妈把烟灰缸径直扔向爸爸,爸爸没躲开,血顺着额头就往下流。

      我不是特别害怕,但还是小跑出了家门。

      那个炼狱一样的地方,我不想再多呆一秒。

      我流着泪给陈肯打电话,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他。我没告诉他我的位置,他却在河堤尽头找到了我,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是那一刻我特别感激他,是他,在我最绝望的时候给了我一丝光亮。

      他轻轻地抱住我的头说:“你别哭好不好。”

      但是眼泪却更加肆虐。

      最后我们俩都哭了起来。

      那次之后,我和陈肯正式在一起了,爱情就是这麽微妙的一个东西,只要一点小火花就可以变成熊熊大火。

      而你只需要一个契机,玄之又玄。

      我把陈肯介绍给李多思认识,但是很明显,他们早就认识了。

      他们看向彼此的时候有一丝尴尬。

      我缓解气氛说,“一起去吃个饭吧。”

      他俩同意,在饭桌上相处的倒也其乐融融。

      我谈恋爱以后,陪着李多思的时间少了一些。

      一天,李多思突然问我:“曼子,你为什么爱他。”

      问题有些突然。

      我竟然不知道怎样去回答。

      “因为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我感觉得到。”我大而化之的用一个标准的言情答案回答了李多思。

      “如果他骗你怎么办。”李多思问道。

      “我没想过。”我直截了当的告诉她。

      好奇心驱使我问道,“你今天怎么了。”

      “我只是作为好闺蜜帮你好好把把关,万一是个不靠谱的男人怎么办。”李多思一席话让我感到很暖。

      “有你真好,真希望一辈子都和你在一起。要是以后咱俩没有在一起生活,你没走过的路我都帮你走,你没看过的风景我帮你看,你没吃过的美食我帮你吃,你要记住,我就是另一个你,你也是另一个我。”我抱住她,在她耳边说到。

      “行了,别矫情了。就你这没抱负的小样儿吧,这句话应该我对你说才对,你没走过的路我都帮你走,你没看过的风景我帮你看,你没吃过的美食我帮你吃。"李多思瞬间回到她的本性,整个人变得大大咧咧的。

      夏天到来的时候,蝉又开始在大树上哼起小曲来。我和陈肯也相处的很好。

      夏季总是喜欢下雨,空气整个都是潮湿的。

      我和陈肯在马路边的一间小菜馆吃饭,老板人很好,菜也做的可口。

      吃到一半的时候,径直进来一个女生想把陈肯拽走。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些焦急的望着陈肯。

      陈肯明显呆住了,木木的望着眼前的女生,回过神缓了一会儿,但是却只说了一句“等我”就离开了。

      那一刻,就在突然之间,那种害怕的感觉又回到了我的身上,这次不是因为父母,而是因为他。

      我坐在饭馆的台阶上,雨水全都淋在我的身上,刘海也湿哒哒的搭在前面,我也不感觉到冷。

      我只是一个人呆呆的坐在那里,心里疼的难受,我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回来。

      陈肯最终还是回来了并且给了我一个解释。

      他说那个女生是他的前女友,在初中时抛弃他出国了,现在又转回国内读书,想要找他复合。

      那时,我只感到心安。

      当我把这件事告诉李多思的时候,李多思只是淡淡的笑了一笑。

      “现在你可以放心了吧,他不会负我的。”我说。

      李多思似乎沉浸在思绪里,我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李多思才缓过来。

      为了缓解气氛,我说,“思思,你要是剃个光头肯定特别帅气。”

      我注意到李多思今天头上蒙了一块纱巾,整个人都有着一股中世纪的浪漫气息。

      “是嘛。那明天本小姐就专门去为你剃个光头。”李多思望着我说。

      “好啊。”我只当是她在开玩笑。

      第二天,李多思却真的顶着一个亮晃晃的大光头到了教室。

      班上的同学开始交头接耳,李多思径直走到我面前,开口就问:“好看吗?”

      老天作证,我真的只是随便说说啊。

      李多思总是有着常人没有的勇气,而这是她区别于其他人的最大特点。

      记得高一的时候,李多思曾经和班上的一个男生打架,后来,男生进了医院,李多思毫发无损。

      最终还是惊动了校长,决定给李多思全校通报批评,而男生,因为受伤的严重,没有给予任何处罚。

      李多思觉得不公平,硬是一个人自己跑到校长办公室和校长讲道理,校长不过把她当成小孩子耍脾气,并没有搭理,结果李多思气急了,抄起桌子上的花瓶就往校长脑子上敲过去,校长也进了医院。

      不过李多思也因此被记了一个大过。

      校长后来见到了李多思,面部流露出来的表情就不太自然,直到这次李多思给学校争了光,态度才稍微好了点。

      “好,好,好看。”我结结巴巴的才吐出来两个字。

      看着李多思这麽大胆的行为,就只是为了我说的一句话。我决定,告诉李多思我最大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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