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4、爆笑 ...

  •   这段时间撞了邪,什么东西都丢。中午回来又找不到周记的本子。接近期末考试是忙着算题,但我总没糊涂到什么都丢地步啊。好在不是丢了几十万,好在不是丢了性命。莫非多日不去海边那个破庙烧香的缘故?
      我向颜世樟发牢骚:“怎么老是不见东西呢?人家要偷也是去偷银行,却来偷我尺子、铅笔、还有那个破破烂烂的本子?这个班里还有人没有文具的么?岂有此理!”
      “阁下作恶多端所致。你看看我,什么也没丢。”颜世樟一副幸灾乐祸,翘着腿坏笑。
      我火冒三丈又不知怎么发作。
      “有钱人家的公子,唯一擅长的便是嘲笑别人。暑假一开始我们就一刀两断再也不会一起同桌,一想到那个日子来临我乐死了,乐死了,我乐乐乐!”我边说边对颜世樟挥舞拳头,真恨不得往他鼻子上打去,打翻他才好呢。
      谁知颜世樟却一脸慈悲,不怒也不骂,看着黑板只是笑。
      骂过之后的第二天中午回到宿舍又发现书包里的小黑裙香水不见了。这瓶是曾樱送的,满满的200毫升又不知被谁偷了去。教室里有的是贼,真让人火大。这些人都不是读书来着,花了父母的血汗钱只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和偷盗,再读下去还有什么用,劳民伤财,趁早去学一门手艺谋生岂不更妙。我老爸正在招收木匠学徒呢。我骂骂咧咧,但发现再怎么骂丢了的财物也回不来,以后小心小心再小心,上厕所也要带上书包去。
      丢了小黑裙的下午,做完两道物理题酷热的天气让我不管不顾的提着书包走出去。每次感到糟糕我惯常的作风是:提腿走出去,走出去就会发现惊喜,走出去就会得救,站在原地什么也改变不了。一切都太安宁太规律就让人不安。我躲着太阳失魂落魄的走在卫道街的树荫里。
      “喂,喂喂。”我听有人“喂”了半天,转过脸又不见谁。继续走路,那个“喂喂”又响起来。让它“喂”去吧,这个怪异的世界。一只猫和一只瘦狗在路边的树丛里一前一后的走,太阳晒着它们流浪的步伐,我看着它们摇摇晃晃的尾巴。
      “喂,楼丹梅!”身后的树林里冒出来陈新柏,带着白帽子,脸上布满密密麻麻的汗珠。
      “呵,你在打游击吗?若隐若现。”太阳烤干了人的元气,树荫下的我奄奄一息。我承认,那只猫和狗都比我快乐许多。我蹲下来看它们,真羡慕这两只流浪的猫与狗。
      “和我一样逃课?走,带你去理想的地方,乌托邦。去不?”陈新柏若无其事的凑上来。仿佛我和他很熟似的。我和他熟?不,事实上除了他的名字和他风骚的宝马,关于陈新柏我一无所知,不知他在哪个班级,不知他聪明与否花心与否,他就像春笋突然长出了地面。不过对这个春笋我倒是很乐意和他走一走,慢慢的开上一阵子玩笑,问他喜不喜欢周杰伦,再双双坐在修路的推土机边,嘴里叼一根草丛里拔来的草,看黄色的机器挥舞着像星球大战里的怪物一样的铁铲,轰隆隆的挖土。不过我又不绝望,谁会傻乎乎的顶着38度的高温在路边和一个只知道名字的男生看机器挖土呢。
      海风偶尔还是会吹到脸上来的。这恶作剧的大自然啊!
      我们和那一前一后的猫和狗,避着太阳走,时常会遇到些不幸,被太阳逮个正着晒到鼻子和脸,火辣辣的。在太阳底下疯跑长大的孩子,突然对太阳产生恐惧起来,如同水牛突然放着新鲜的青草不吃改吃猪肉了,实在让人惊讶,要是布摩村里的阿怀知道此事,她一定吃惊得丢掉她的拖鞋。
      “喂,你干嘛跟着我?从八周刊来的吗?”我轻声细语。这种天气实在容不得谁大声说话,被高温压得死死的,喉咙稍微撑大了点似乎小命也要赔进去似的。
      “大路朝天只你走得我走不得?”陈新柏的话不高不低从我的肩膀上飘忽而过。我吓了一跳,这不是颜世樟说过的话吗?居然一模一样,如果是手写,那个问号的拐弯也一定丝毫不差。
      我噗噗的笑起来。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在不同的场合对着同一个人说出一样的话,多少有些怪异与不可思议。
      “我哪里也不去,理想的地方您留着自己看吧。”斜跨的书包有些沉,走起来不停的撞击我的屁股。
      一看我的脸哪里像有心情说话?陈新柏这小子倒还识点相,不闻不问也跟在我后边走。沿着卫道街也不知走了多久,只知道走到一棵大榕树下陈新柏便喊“停”。我愣了一阵,又不是教官,吆喝什么!
      “先吃冰激凌。”陈新柏已跑向冷饮摊子。一个扇着蒲扇的阿公边听咿咿唔唔的戏边收钱。
      榕树下吃冰激凌,想法不错。我在石凳上坐下来。
      “还是最喜欢香草味的。”我说。
      “我偏爱朱古力,朱古力,朱古力,耶!”
      “神经病,你是猪骨犁猪骨犁猪骨犁,耶!”我闭着眼睛边咬冰激凌边挥舞手臂。陈新柏踢踢我小腿。
      “干嘛?踢我就是寻死路!”当我睁开眼睛时,颜世樟与他的单车出现在我眼前。
      “逃课来这里快活,真有新意。”颜世樟声音低低的,带着颜氏独特而又一丝不苟的嘲讽。
      “今天天热,老娘今天不想和你吵架,听着一树的蝉叫已足够,快点走开。”我又转身对陈新柏说,“吃冰激凌感觉就是好,我今天要把老板冰柜里的冰激凌都吃光,你请我吃吧?”
      “行。现在要哪种口味?”陈新柏嘴里咬那根冰激凌的棍子。
      颜世樟看看我做了鬼脸走了。我看着他连人带车的离开,最后消失在我视野里的是他发光的黑发。
      陈新柏拿来的草莓味。其实只要是冰激凌我都爱吃,管它什么口味。吃到一半陈新柏拿出皮夹,抽出里面所有的人民币,认真的数了一遍。
      “真是小气,吃个冰激凌还要算来算去。”
      “看够不够钱把老板柜子里的冰激凌都能买来,还有一百五十三块六毛,够吧?”
      “你们家真的一夜暴富吗?每天的零花钱这么多?”
      陈新柏点点头说:“不是很多啦。以前的零花钱每天三百。”
      “宦官子弟,钱多了的话可以往街上小乞丐身上撒,或是捐给慈善机构,别这么胡花。”
      “最关键的还是先要拯救自己。连自己都拯救不了还能指望帮上别人什么?”陈新柏说得大大咧咧,话又是十分有道理,虽然不知道他说的拯救自己是指什么。“施舍那几个小钱,真的帮不了什么忙。”陈新柏接着补充了一句。
      “哗,看不出你还动过点脑筋想这样的问题嘛。”
      “你有没有听过黑人灵歌?”
      “没听过。什么是黑人灵歌?”
      “就是一种特别的音乐曲风。哎,解释起来有点复杂,以后给你听吧。这个时代怎么还会有人不知道黑人灵歌的?呀!”陈新柏用不忙的一只手摇我的头,看他若无其事的表情,仿佛他摇的是一只狗。
      “喂,世界上有很多人天天吃猪肉,却没见过猪跑,那有什么奇怪!”
      “但人家至少听说过猪。你们村连电视机也没有吗?”
      “笑话!我们村连电脑都有,几乎家家的狗都喜欢看电视。”我话没说完陈新柏就哈哈大笑,牙齿上沾满红色冰激凌,俨然《山海经》里出来的怪物。
      “你们村的狗那么新潮啊。它们看琼瑶的电视剧么?”
      “真够神经。”冰激凌在一句一句的谈话中潇潇洒洒进肚。陈新柏十分周到的代我扔掉手里的垃圾,又搬冰激凌去了。这人到底是靠谱,果真要把口袋里的钞票掷在老阿公的冰激凌上啊?这难不倒我,吃冰激凌是我的绝活,不怕发胖,还有什么好怕!上小学一年级时我最大的梦想是开个冰激凌的店,卖不同颜色和口味的冰激凌,有人来买就卖给他一根两根,没人来买就搬张板凳出来翘着大腿吃光它们。
      陈新柏第四次起身搬冰激凌时老阿公吃惊得脸上更加皱了,结结巴巴的问陈新柏:“小,小孩们,是不是多年没吃到过冰激凌了?可是我这里,都都有得卖。一年四季都卖。天虽然热,却不能一下吃这么多,会拉肚子,拉肚子知道吗?”
      “嗯,知道,没事的,我们不拉肚子。”我说。
      “对,阿公我们不会拉肚子,只会鼻血而已。”
      阿公看也不看我们。陈新柏又“只会流鼻血而已”重复了一下,可是这个老阿公依然摇他的扇子。一位提着菜篮子的阿姨经过时说:“他聋了,听不到的。”
      我和陈新柏相视而笑。菜篮子阿姨又絮絮叨叨的说这个阿公是他的小学同学,上了学识字之后只热爱唱戏,一个男人不去好好读书当伟人而是去涂粉披红戴绿当唱戏,在当时看来十分大逆不道。后来阿公去当了兵,耳朵被落在身旁的炸弹轰破了耳膜。几十年来仍然天天听戏,天天。
      “吃太多了,太多会拉肚子的,不好。”阿公只顾说他的,没有对着谁。“去买菜嘛,现在去买的菜好,中午的菜不新鲜,鱼都是死的,鸡鸭都耷拉着脑袋,没精神。”菜篮阿姨朝阿公点点头走了。
      冰激凌吃到了第八杯。口味已轮回一遍。第九杯的时候我已经抱着肚子喘气,无论我怎么装模作样都塞不进最后的半截冰激凌。陈新柏三口两口干掉第九杯,扔掉纸盒拍拍手朝我“丫丫”的摆姿态。我举着半杯直翻白眼。
      毫无征兆的,陈新柏蹲在地上朝我大笑,笑得天翻地覆,周身颤抖。我似乎也被传染了似的,也从凳子软下来,跪在地上哈哈大笑起来。我们两人放声齐笑。路上几个奇摩托车的人停下来看我们,几个戴红领巾的小孩走到我们身边,瞪大眼睛问道:“姐姐哥哥,你们怎么了?”陈新柏笑得更是发疯了似的,不知怎么的,我们就是止不住笑声。失聪的阿公从我们的面部表情也知道我们几乎笑死在地。戴红领巾的小孩往前迈着步子,头却转不过去,一直盯着。左邻右舍的五金店、理发店、花店里的店员纷纷出来看,有的人也跟着笑,有的人只是摇头,仿佛我们已不可救药。
      阿公又自言自语起来:“这两个可怜的孩子,看样子真的多年没吃过冰激凌了,他们不记得吃,不记得。可怜的孩子,现在吃了就开心,看他们笑的。”
      听了阿公的话我们勾肩搭背笑得更疯狂,倘若没有相互搀扶一定笑趴在地。我笑得口干舌燥,一股冷气涌上来我开始咳个不停,咳完又笑,笑完又咳,咳笑咳笑的反复。
      “你输了,输了,赶快承认。”
      由于笑得过猛吃得又撑,在咳笑咳笑的换气不当中我的胃不合作的翻江倒海。我抱着肚子走到最近的树丛边开始呕吐起来。又笑又咳转换成又吐又咳。咳得厉害吐得越厉害。陈新柏止住了笑声走到我旁边,拍拍我的背:“吃不了就别吃,死吞怎么行?”
      “吃得不入状态才输的。嘿,不好意思,把你的十几块钱吐掉了。”又笑又咳又吐又热已使我浑身困乏,脸上肌肉肿胀酸疼。当我再次坐定在石凳上时,颜世樟却又忽的电光火石般出现在眼前。
      “喂,你是幽魂吗?可是颜世樟还没死。”我朝车上的颜世樟摇摇手,又揉揉眼睛以便确认颜世樟出现在眼前是否属实。
      “哼,还是要注意一下形象啊,哎,真是悲哀。”
      “你怎么又出现在这里?专门捡人家最狼狈的时刻看热闹来了吧?”
      “我回教室经过这里,你有不狼狈的时候吗?真是。我走了。”
      “赶紧。看到你就倒霉。”我摆摆手对颜世樟说。
      颜世樟走后陈新柏说:“颜世樟真是你男朋友?”
      “哼,你觉得我们像男女朋友吗?是死敌,死敌,懂吗?不过,你也认识颜世樟啊?”
      “认识。他是学校里众多女生的爱慕对象。这样的男生,同性对他的关注比异性更甚。”
      “啧啧,听那口气,他也是你的一大对手啦。”
      “他似乎很在乎你,楼丹梅。”
      “你还搞不清楚状况吧,他是我的同桌,两年。两年里又没有利益冲突,即使没有好感也有熟感嘛,见个面总会停下来骂几句。”
      “嗯。今天真开心,我走了。”
      “好。”
      陈新柏的影子被树影吞没。我有些困,看看那位阿公,仍在听着咿咿呀呀的戏,舒缓而自在,不知是在想那个轰破他耳膜的炸弹抑或唱戏时涂满一脸的白粉?
      坐了一阵我也起身走了。太阳已没有那么狠,不必每迈一个步子都要去躲着它。时间接近五点。
      (二十三)
      脑子是一把筛子,装进去的记忆此刻已被过滤过滤掉了,剩下的和午后的太阳光一样白,比阳光更空荡。不知走了多久,要不了多久,我就走到卫道街的尽头。我又走啊走,带着莫明其妙的神游,不过是借口,其实,我只想看到你的手,能否在身边的时光中停留?
      我摸摸额头,清醒了一半。受了什么神差,我十七岁的脚已停在滨海路的地面上。再走十三步的光景,便是有门卫看守着的幽兰小区的门口。到这里有什么理由?可是提不起腿来走。
      甩一甩头,决定走进去,不找借口。4幢604,离这里不远。
      我有些不安。突然杀上人家的门,而且不知王树到底在不在。然而既已前来,又何必缩起头在门外徘徊。无论如何,他也是我的一位老师,给我鼓励,让赚到了两千块,如何能忘怀。
      按了门铃。里面有音乐,如泉,如虹。据说音乐是和色彩相通的。既然有声音,便是主人在。门铃又按了几下。
      门终于打开了。王树穿着短裤叽着拖鞋,头发有些乱。身后一屋子的昏暗混合着迷幻的音乐,四处散发出蔓陀罗的气息。看到我在门外王树吃惊得用手狠狠捋了一下乱成一堆草的头发。
      “路过这进来看看你。没想到你真在家休息。”我结结巴巴的说,有些紧张。除了那次在西餐厅的喝酒,一对王树说话我就紧张,手心冒汗。
      “嘿,请进来。”也许我这个鲁莽敲门的缘故不速之客,王树的表情僵硬、别扭。我来的太突然太不是时候了。
      王树让我换上居家拖鞋,接着去冰箱给我拿饮料。我刚在沙发上坐下,一位面容清秀比王树还要年轻的叔叔从房间走出来。他朝我点点头,说你好。刚才的紧张感没能立即消除,我好不容易才挤出些笑容,一副强颜欢笑。
      王树手拿一杯易拉罐的冰可乐递给我,朝着清秀的叔叔说:“你现在就走吗?不多坐一会?”
      “不了,已经够多了。再见。”清秀叔叔边穿鞋边朝我笑笑。我也做再见的手势。
      清秀叔叔似乎和王树是非一般的兄弟关系,他们如同亲兄弟般的友好随意,只要不是白痴得傻乎乎便可以看出他们之间友好的关系。
      “怎么突然来了?快期末考试了吧?”王树端着一个透明的玻璃杯坐到我旁边。
      “嗯,是。”在王树面前的楼丹梅仿佛秋天里的蒲公英,顺着他的鼻息不停转动,转的不顺,头晕得厉害,可我却是王树鼻息里的蒲公英,一切又都不同起来。
      我盯着天花板看了两分钟,王树亦是沉默不语。气氛变得有些怪异。我来这里不是为了看他么?面对这个动静脉流通顺畅、实实在在的人却又扭头望别处,不如不来。于是喝了一口可乐之后我把眼睛转到王树身上。他手上已点燃一支“555”,烟火袅袅娜娜。我认真仔细的看他的脸,他的鼻子,他不明显的皱纹,他错综复杂的胡须,即使室内昏暗,我亦能把王树周身看得清清楚楚,究其原因不过是他在我心中清清楚楚,并非血肉模糊,并非梦中制造。
      王树把烟灰往烟缸里敲了敲。伸手摸摸我的头说:“呵,乖孩子,坐过来。”如水的音乐在我们身上流淌,一遍又一遍。
      我挪动屁股贴着王树坐下。我光溜溜的手臂碰到他光溜溜的手臂,我的手一抖,抖出了一身紧张。
      在我耳边,王树轻轻的亲了一下。我脸颊发烫,心跳迅速,似乎这不是真的,真的么?那一亲,如此轻,美好而又缥缈,难辨真假--不管了,就认为是真的了。
      我扬起脸,一字一句的说:“其实你知道我喜欢你的,喜欢你。”
      “有多喜欢?能有多喜欢?”王树靠着沙发轻轻的吸了一口烟,又慢慢的吐出来。
      “很多,数不清的多,没完没了无始无终。”在王树吞云吐雾交替之间,我心情平静了些,说出的话也没先前的傻乎乎了。至少不能让王树把我看成没头没脑的小丫头。
      “梅,你和其他同龄的孩子相比起来,很不一样,既清晰透亮又浑厚深冷,不一般的,认识你真好。”王树眯着眼说,拍拍我的头。
      “你喜欢我吗?你会等我毕业吗?你会和我结婚吗?”我说。也许是王树对我太好了,好得让我产生幻觉,让我更大胆更顺畅的说。
      王树一把将我拉到怀里,轻轻搂着我说:“好,等到那一天我觉得自己已完全正确,已不会迷失,已看透一切,我们就一起结婚。”
      我从他的怀里将身子出来,看着王树的脸,大声叫道:“虽然只是敷衍,我却同样开心。”把腿盘在沙发上,心情已完全轻松自在起来。
      “梅,我不能对你承诺。说实在的,我不了解我自己,掌控不了自己,对你许诺就不会是真心。可我喜欢你,真的。过来躺在我怀里。”
      王树,你这个该死的,为什么我就这么乖乖的听你话,如此俯首贴耳?还有,你们成人世界的行事规则就是这样的么?说什么掌控不了自己,说不了解自己,都不过是屁话。为何不能直接说:楼丹梅,我不能对你绕弯子,我不喜欢你。不需要抱歉。
      鬼知道,理性根本就起不到作用。我绵羊一般乖乖坐了过去。
      那张不知是谁的唱片,高高低低旋转迂回围绕来围绕去,持续长久,却一点也不觉得厌烦,仿佛它也是我们身上的一部分,割舍不得。
      两个相差十岁的人,相拥了一阵,不管不顾,不激烈不尴尬。如果不是王树的呼吸声,我甚至以为自己靠的是一架沙发。被心中的人拥抱不过如此,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皮肤和手脚的相互接触而已。我坐直靠着沙发,又呆呆的看了一阵王树。
      “嘿,小孩,我又不是莫奈那帮人的印象派代表作,看这么仔细像话吗?”王树说得很认真,装得严肃。我扑哧大笑。
      “你是我的代表作。”说完我亲吻他的额头。王树只是别过头去微笑,然后转过脸来。
      初吻。小心翼翼。无论同性、异性,这样的嘴唇衔嘴唇行事,对我来说是新鲜事物,我更积极更主动,体会也更妙。满脑子的迷幻,仿佛身后繁花盛开,铅华尽落,这一刻,我只傻乎乎的觉得光辉,甚至有些许自豪,这就是了。
      王树似乎有些害羞。表情不自在,手脚更是笨拙。
      嘴巴一松开我也觉得奇怪,说不出怪在哪里。王树起身说要去做饭给我吃。我拉住他说:“不吃了,今天已得到过多的快乐。如果再快乐下去会透支将来的快乐,不好,如果可能,下次再来了。”我把话说得婉转灵活。
      “我是你的快乐银行储蓄,不怕透支,只要有我在。”
      我站起来亲了他。换好鞋子推门走出去,头也不回。我害羞,害羞死了。在这个男权仍然强盛风行的社会,主动去吻男生的女生多不到哪里去。因此,当世俗和理智在体内死灰复燃时,我害羞极了,犯了滔天大罪似的。没错,在乡村里长大的孩子,情感世界封闭又空白,突如其来的装进许多与生理器官、情感结构都出现奇异色彩的微妙来,能不害羞么?
      不管怎样,这个下午得到了快乐与满足。与陈新柏比赛吃冰激凌,杀上王树家,吻人与被吻。这种日子,不多的。拿出本子记下来吧。
      高考便是糕烤,火辣生猛的日子在后头。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