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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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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领着小乞丐默默的向前走,心里虽然有几分不乐意,但毕竟已经说了是我的人,只是一个乞丐,也应该不会对我造成太大影响。
况且我已经悄悄探了他的神识,只是一个凡人,毫无灵力,顶多有些灵根。
大安王朝所处的这片大陆,名叫溢灵大陆,这个名字说白了就是灵气旺盛,适合修仙。
修仙这股风也是近几百年才刮起来的,修士和妖魔一类的自然势不两立,有些激进的修士更是整天喊着除妖魔,安世间。
但整个溢灵大陆,倒是没有修为比我高的修士,所以至今也没人发现过我的真实身份,但修士多多少少对我有些影响,还是小心为妙。
我看了看跟在我身后的小乞丐,一张脸脏兮兮的,衣服也破烂不堪。
我皱了皱眉,看来要给他换个行头,我的人,怎么能脏兮兮的。
似乎是感受到我的目光,小乞丐怯怯的开口:“主…主子,我会把自己弄干净的,您…不要赶我走…”
我挑了挑眉:“既然收留你了,就没有赶你走的道理,我先带你置办一身衣裳,你以后…就跟着我了。”
小乞丐听到我的话,一双眼里满满的欣喜,我顿了顿,又问他:“你叫什么名字?”小乞丐的头低了下去:“我没有名字,公子赐我一个名吧。”
没有名字?我有些诧异,但也不想多问,毕竟我生来便也是没有名字。“相遇即是缘,我姓李,那你便跟我姓,叫李遇吧。”
小乞丐连忙点头:“谢公子赐名,李遇很喜欢这个名字。”
我笑了笑,这小乞丐愣头愣脑的样子,到让我想起了被恩公取名时的自己,也是如他这般欣喜吧,以为自此便有了家,有了依靠。可谁又能想到呢,后来发生的事,竟是又将伤口血淋淋的撕开。
带李遇去沐了浴,又替李遇置办了一身衣裳,在镇里客栈又住了两日,我就打算离开巡安镇了。
临走前,我问李遇要不要跟我离开,毕竟我是四处流浪,四海为家,以后的日子难免对一个小孩子来说,难免有些吃苦,如果他不愿意,我是不会强行带他离开的,李遇犹豫了一下,向我请求给他半日时间,他要去见一个人,我爽快的答应了。
看来,李遇也并非是个没有丝毫牵挂的人吧。
李遇带着我去了镇东头的破巷里,那里有一群乞丐。
李遇在一堆灰头土脸的乞丐堆里找到了一个眉目较为清秀的小姑娘,将我平日里给他的他的零用钱全部塞给了那个小姑娘,然后蹲下来缓缓的说:“阿曦,我要跟这位公子离开镇子了,这里的钱你拿着,我在那个老庙里的草垛下藏的还有些钱,你遇到困难了,就去拿那笔钱,我要走了,你以后要好好生活下去。”
那个叫阿曦的小姑娘,看起来比李遇小两岁,不过十岁左右的年纪,我正在打量着她,忽然见她扭过头来,眼神里隐隐有股恨意。
我一愣,却听见阿曦说:“哥哥,你不要走,你走了,他们还会来欺负我,你不能走。”
而后阿曦扭头,看了看我,还不等李遇回答,猛的拉住我的衣袖:“你不能带哥哥走,就算要走,也要带着阿曦一起走。”
我看着这个名叫阿曦的小姑娘,唇角慢慢勾起,这阿曦看似像是不舍的李遇,但无非就是担心李遇走了自己受欺负,当初李遇被那群大汉打时,我可没见躲在角落的那群乞丐堆里有谁帮李遇的,还想让我一起带走她,扭头时看向我的恨意我可是看的一清二楚,不过一个黄毛丫头,就如此有心计了,此女,断不可留在身边。
李遇听见阿曦的话,扭头转向我,似乎想开口让我也带阿曦走。
我抢先开口:“一个两个的都是要我收留,怎么的?我是大好人咯?李遇,既然她不想你走,你便留下吧。”
阿曦拉我衣袖的手一愣,而后加大了力道,看来是被我气到了,我抬手将她甩到一边,而后冷冷的瞥了她一眼。
李遇虽不理解我话中的含义,但也知道我是生气了,连忙开口:“公子,阿曦不懂事,还请您不要怪她,李遇的命是公子救的,是公子的人,自然是跟着公子一起走。”
李遇又扭头看了看被我甩在地上的阿曦,走过去将她扶了起来,道:“阿曦,不要闹小脾气了,我的命是公子救的,我以后就要跟着公子了,你以后一个人,要保护好自己。”
阿曦扶着墙没有接话,一双眼死死的盯着我,我扭头:“李遇,我们走。”
李遇起身跟在我身后,但我能感觉到,他的情绪明显低落下去,我能感受到他扭头看了好几回那个叫阿曦的姑娘。
我皱眉,心里一阵烦躁:也不知道李遇是怎么认识的这么不好的小姑娘,还如此令李遇恋恋不舍的,不过没多大关系,以后估计也不会再见到了。
出了巷口,气氛缓和了些,我一边渡步一边问李遇:“李遇,你和那个小姑娘怎么认识的?”
李遇道:“她没有亲人,又是个小姑娘,她受欺负的时候,我保护了她,我们就认识了。”
李遇顿了顿,见我没接话,又接着说:“我们两个在一起互相帮助,所以在乞丐群里,我与她比较亲近,我出去找到吃的,就经常会给她分一半。”
呵,明白了,英雄救美认识的,我开口:“李遇,以后心地不要太好,人都是贪心的,你对他越好,他越会向你不断的索取。”李遇眼里充满了疑惑。
我扶了扶额头:“罢了,现在跟你说你也不懂,反正不要有事没事救妹子,更不要给我带妹子回来,听懂了吗?”
“嗯!公子,李遇懂了。”李遇笑着点了点头。
不错不错,孺子…老子…额什么子可教也,我挠了挠头,果然还是对人类文绉绉的话语搞不明白。
我带着李遇出了镇,在镇外的一处马铺里买了一匹马,李遇不会骑马,我只好让他坐在我身前。
十二岁的少年,由于饥饿,身材比同龄的少年瘦弱许多,丝毫不当误我骑马。
不过既然跟了我,以后自然是吃香的喝辣的,养的白白胖胖的。
李遇在我身前看着陌生的景色,新奇的很,我笑了笑,到底是个孩子。
李遇边看风景边问我:“公子,我们这是要去哪啊?”
我勾唇一笑:“浪迹天涯。”
第三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