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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当时只道是寻常 ...

  •   北平七大戏院联手举办的京剧汇演终于在北平民众的翘首以待中开始了。
      汇演的第一天上午,在北平第一大戏院里,所有参加汇演的名角汇聚一堂,戏院老板们还请来了北平城里十几家报馆的记者,算是这次汇演的开幕大会。
      沈世秋带着任平笙和燕平亭入场时,众皆侧目。
      今天的任平笙与燕平亭都让人惊艳。
      任平笙今天穿的是一套最新款式的黑色西装,西装剪裁精致合体,一看便是北平最大的西装店的精品,价值不菲。他没有佩戴领结或领带,而是独出心裁地在颈间围了一条墨绿色的领巾。因为他肤色极白,所以穿起深色衣服极相衬,再加上他俊秀非常的容颜和潇洒得体的行为举止,益显得风度翩翩,有如鹤立鸡群。
      燕平亭则是纯中式的打扮,月白色长袍外加了件艳紫色的马褂,马褂上绣着的蝶戏牡丹栩栩如生,一针一线都十分精致。这种更适合女子的搭配由他穿来丝毫不比女子逊色,反而衬得他玉面带霞,娇艳欲滴。
      任平笙和燕平亭虽然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眼光,但令人奇怪的是除了几家戏院的老板和贺云飞几个与新盛春熟悉的名伶来与他们招呼外,余下的大部分人全都冷眼旁观,顾自交头接耳。
      沈世秋和任平笙交换了个眼色,便与几位戏院老板径自去攀谈。任平笙和燕平亭找了一个角落站定,燕平亭低声问任平笙:“为什么没人搭理我们呢?不会是因为不认得我们吧?”
      任平笙微笑起来,在四面八方投来的审视目光中依旧从容淡定,同样轻声回答道:“我想不应该是不认得,而是——排外而矣。”
      燕平亭恍然大悟,正待说什么,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传来:“二位先生,可以打扰一下你们吗?”
      任平笙和燕平亭一回身,眼前立着一个一身红色洋装的俏美女子,正巧笑嫣然地看着他们,颊上还跳动着诱人的酒窝。
      任平笙和燕平亭都一怔,红衣女子已自我介绍道:“我是庆新报馆的记者楼心月,之前曾到任老板的府上拜访过,不过任老板拒绝了我的采访,所以我们还没见过面。”
      任平笙脑海里浮现出那张别致的名帖,那秀丽中见洒脱的字迹。他微笑道:“楼小姐请别见怪,在下卜入北平便病卧在床半月有余,怠慢了楼小姐,还请楼小姐别放在心上。”
      楼心月的笑容更加明媚,言辞却与笑容截然相反地锐利:“其实我也明白,想必任老板是在吊北平民众的胃口,以便在汇演中一鸣惊人,毕竟在北平想要崭露头角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再说你是孙先生一手捧出的名角儿,也是该有些身段才是。”
      燕平亭先按捺不住了:“楼小姐,你这是怎么说话呢?平笙的的确确是病了才没有见客的,难道你还要亲眼看着他在床上昏睡不醒才相信?”
      任平笙拦住燕平亭,依旧微笑地向楼心月道:“楼小姐,很高兴见到你,虽然我们素昩平生,但我想你的文章也一定如你的人一般漂亮,听说新闻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的,不知道楼小姐是否也这样认为呢?”
      说完,任平笙带了燕平亭径自离开,楼心月站在那里怔了一会才会意过来自己被任平笙挖苦了。她不怒反笑,在人群中寻觅着任平笙的身影后自言自语道:“看来这位任老板的确非同一般呢!”
      任平笙和燕平亭找到了沈世秋,沈世秋带他们走到一边喜气盈盈地说:“我问清了,半个月的汇演,咱们新盛春被安排在倒数第三天,算是压大轴,看来我们留在北平的把握最起码有七成了。”燕平亭闻言大喜,转头去看任平笙:“平笙,剩下的三成希望就在你身上了,我想你一定没问题的。”任平笙微笑着摇摇头:“想在北平立足不是这么容易的事情,我们接下来的日子可能会很精彩。”沈世秋和燕平亭对视了一眼,全因为他的这番话而沉默了。
      接下来的日子,果然如任平笙所言。
      《伐子都》这出戏之所以能成为武生戏里的重头戏,是因为这出戏里扮公孙子都的角儿必须有扎实的真功夫。扮子都的角儿在庆功会一场里需要扎靠披蟒,头戴插翎帅盔,脚穿高底长靴,披挂上足有十来斤重的行头,表演一连串的惊疯动作。先是从酒桌上“窜扑虎”出去,在场上跌滚翻扑,边唱边做,还要在有三张桌子高的龙书案上 “云里翻”跳下,硬僵尸倒地。
      新盛春要由任平笙主演《伐子都》这出戏并不是秘密,但随之而来的是参加汇演的戏班中有五家改了戏码,同唱《伐子都》,并且他们演出的时间都在新盛春之前。
      这就意味着,任平笙的《伐子都》哪怕比前面的任何一出《伐子都》差上一个眼神,新盛春都将一败涂地。
      任平笙可能是整个戏班时最若无其事的人了,他将练功时间减少了一半用来观看京剧汇演,除了五出《伐子都》一出没落外,其他各个行当的看家戏他都前往观摩,相当的兴致勃勃。
      那五个戏班都下了功夫来演《伐子都》,那个最考较功夫的“云里翻”,最后一个戏班演出时甚至将龙书案搭到了五张桌子高。
      新盛春戏班演戏这晚,戏院里的观众人山人海,各大戏班的班主和头排名角儿全数到场,隐隐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徐平君和燕平亭先演出《千里送京娘》。
      任平笙早就扮好了戏在一旁默戏,在燕平亭临上场前唤住了他:“平亭!”
      燕平亭回眸。任平笙对他微微一笑:“不要分心,只管唱好你的戏。”
      那一笑是胸有成竹的一笑,燕平亭原本惴惴不安的心一下子平静下来,他对任平笙深深地点了下头,出场了。
      一个碰头彩!
      任平笙微笑地倾听着台前的叫好声,重新闭上了眼。
      《伐子都》开场了。
      任平笙上场时万籁俱寂。
      台下无数双眼睛带着挑剔和苛刻审视着他。
      亮相!
      几乎一半的人倒吸了口冷气。
      太美了!
      公孙子都的戏装本来就是极入眼的粉红长靠,任平笙定下戏码后就授意何素玉为他特制了一套全新的行头,此时穿戴整齐,端的是美不胜收!
      化了戏妆的任平笙更是英姿勃发,剑眉入鬓,双眸似星,唇艳齿洁,一张脸直如粉雕玉琢!
      扮相美,表演更如行云流水,唱念作打无一不精,开场时的意气风发,争功时的心胸狭隘,见鬼时的心胆俱裂,无不表演得活灵活现,教人感同身受。
      庆功宴上,公孙子都终于发疯,将自己的所作所为大白于天下。一串连舞带唱之后,要从龙书案上翻下。
      戏至此到了最紧张的时刻。
      台下台下的人心也到了最紧张的时刻。
      任平笙在场边略作休息,检场的开始摞桌子。任平笙招手叫过一个检场的,在他耳边说了句话,那检场的脸色一下发白了,不敢置信地看着任平笙,任平笙对他点了点头。
      台上一共摞起了六张桌子。
      台下轰然,大家全都瞪大了眼,有人大声说:“不可能,不可能!没有人能从这么高翻下来!”那是先前那个从五张桌子上翻下来的武生。
      沈世秋一把抓住了任平笙的肩头:“平笙,这不行,太危险了!”
      任平笙只是一笑:“师父,我不会改变主意的。”
      沈世秋看着他眉间眼底的坚定,无奈地放手。
      鼓点急如骤雨,台前台后全都屏息,所有的目光都随着那粉色身影移动。
      起身、旋转、飞下,任平笙身如飞燕,凌空一冲后稳落台上。
      掌声如潮、彩声如雷,台下的观众都疯狂了,连那些存心来施压的戏班班主和名伶都为之动容了!
      任平笙这一跳征服了全北平人的心。
      汇演结束后,新盛春收到了一张来自钱副总统府的请帖,按照汇演前的约定,这意味着新盛春戏班已跻身北平十大戏班之列,在钱副总统府演出,则是这十大戏班的头牌名伶争夺排名的一战。
      任平笙拿到请帖的时候手都颤抖了,他终于能回到玉园了,哪怕只是看一眼……
      又是一夜大雪。天亮后,雪却停了。天空洁蓝如玉,冬阳下,银妆素裹的北平城焕发出了迷人的风采。
      钱副总统府前一片车水马龙,来参演的戏班和被邀来评戏的名流新贵川流不息,喧哗声不时惊得府中老树上的栖鸦在空中盘旋不己。
      一排三辆出租马车在府前停下,第一辆车上先下来一位一袭素白的年轻人,雪帽下的脸庞白得近乎透明。他快速地扫视了一圈总统府装饰一新的府门后,深深吸了一口气,手紧紧地握成拳,借指尖在掌中刻出的刺痛来抑制自己的激动。
      这一幕怎能不令他回想起十年前,那天的玉园,也这般繁华似锦……
      一个一身黑色棉袍的老人随后下车,轻拍他的肩头,唤道:“平笙!”
      任平笙回身扶住沈世秋,副总统府前迎宾的亲兵已注意到了他们,听说是新盛春戏班,分外殷勤地引路,不时偷眼细看任平笙和第二辆车上下来的燕平亭。
      任平笙看似平常的每一步,都如同踏在刀尖上一般地痛。这条路、这株树、这九转回廊、这整个玉园在他十年来的梦里不知重游了多少回,如今梦成真,人却断肠,而他面上还一点一滴都不能流露。
      这份折磨,比世上任何的酷刑都来得更痛,直痛到任平笙的骨头里。看似他扶着沈世秋一步步前进,实际上却是沈世秋在全力支撑着任平笙,如果没有这份支撑,只怕任平笙此时已瘫倒在地,放声痛哭。
      一行人被引至花园里的如锦堂,所有戏班全在这里准备演出,虽然主人细心地给各个班都安排了单独的房间,但是此时看去,哪里都是人满为患,到处一片忙乱。
      任平笙已镇静下来,与燕平亭一同开始勒头,化妆,为演出做准备。化妆间隙,总统府亲兵送来戏单,新盛春排在第六位演出,见时间还早,任平笙心中一动,悄悄溜出了如锦堂。
      花园中早有些贵妇名流之类的女眷在此流连,任平笙小心地避开人多之处,循着记忆深处的小径来到一个僻静角落,那个角落里长着一株百年玉兰,虽然在冬日里落尽繁叶,却仍枝条楚楚,风情万千。
      这是当年她最爱的一角,曾留下她无数的回忆,他痴痴地立于树下,仿佛耳畔还回响着她和淮哥嬉戏的欢笑声,一伸手就能捕捉到她和淮哥在此流连不去的身影。
      “嗯?”一个男子低微的讶异之声传入耳中,任平笙霍地转身,花丛间立着一个头戴呢帽,身着黑色长风衣的男人,正向这里观望。
      任平笙回头便走,生怕被这陌生人看破自己的异样。
      那个男人蓦地出声:“你别走!”
      任平笙吓了一跳,仿佛又回到了处处小心、事事避人的流浪生涯,身后人愈叫,他跑得愈快,仗着对花园中的小路的熟悉,终于撇下了那个陌生男人。
      直到回到如锦堂,躲进他单独使用的换衣间,任平笙才抚着胸口恍然想起,现在早已不是大清了,自己的身份也不是见不得光的逃亡小姐了,不禁 “哧”的一声笑了出来,笑到一半,两行泪水终于夺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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