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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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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缓缓地流过,第三次将整个脑袋沉在冰凉的水里面,简直是说不出来的舒服,放松,然后颓废地选择躺在干净的草地里。
顺手脱去脚上的鞋子,让脚丫子浸到溪水中去,时而会有可爱的小鱼儿过来吸你的脚丫子,炎炎夏日,能够躲在树阴下,不用被烈阳晒干了皮肤,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应该觉得心满意足了吧。
我不知道,两只硕大的水桶就在旁边,提醒着我,悠闲的时刻注定不可能太长,接下来依旧是要去干活,不管现在觉得有多舒服,过不了太久,就应该提着重得要死的水桶回到主人家里去。
没错,我可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
我是一个被人买去的奴隶,整天必须去做主人吩咐下来的事情,一件件永远也做不完,永远永远好像是没有尽头似地。
“唉……”
好在这里没有其他人在,所以可以允许自己叹息几下子。
如果是在主人家里面,这根本是无从想象的,只能永远保持着微笑,微笑着好辛苦,可是为了少受几顿鞭子,为了可以每天都有饭吃,有地方睡觉,像我这样低下的女孩子,只能用微笑和辛苦的劳动来获得一切。
我,我只想可以继续活下去。
没有太多的奢求,就是那么简单。
可是……
可是应该不会那么简单下去的吧!
我叫紫梦,没有姓,作为一名低等的奴隶,是不配有姓的,我的主人姓石风,是锦上这地方的名门望族,至于主人的名字,也是我不配知道不配叫出口的。主人家很大,我只知道能够和主人家一比的只有锦上的权长家,权长叫作天辉颖,他的家由五个庄园组成,庞大地几乎一天都走不完。
而我的主人家,是由六个庄园组成,我从来不曾迷路过,因为我只在一个庄园的一个小地方活动。我是最低等的奴隶,连去见主人的资格也没有,我是主人家的提水奴隶,每天就是要把清盈溪里的水提回主人家去,供主人家的人来使用。
这样的生活开始于三年前,当时我只有十二岁,刚刚被锦上的收养所给卖出去,四年前我家起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火,我唯一的亲人,我的娘死那场大火中,所以我就被送去了收养所,我们家本来就很穷,娘什么也没有留下来。
不,有的。
有一块紫水晶,是她在最后关头塞到我手里,然后她就把我给推了出去。
而她自己就在火焰里疯狂地起舞着,我亲眼看到她的衣服起火了,我想冲进去把娘救出来,可是在我的身前仿佛是竖立起了巨大的屏障,我无法走到娘的身边。
我眼睁睁地看着娘和我家化成了灰烬。
娘把那块紫水晶塞到我手心里的时候,对我说:“紫梦,将来你还有很漫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娘知道你一定可以的,一定可以的……”
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明白。
娘好像是故意丢下我一个人,她就这样丢下了我一个人,十一岁的我被送到了收养所,那个由锦上权长安排下专门收留无家可归孩子的地方,我和无数同样可怜的孩子拥挤在破落的房子里,每天早上和晚上,还要行走很远的路,亲自去权长家道谢,感谢权长给了我们一个家。
那不是家,永远不是!
这一年的日子,过得并不算太辛苦,因为我在里面认识了很多人。
是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