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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沿着小溪缓缓往上,是一座苍翠的山,山间有条泥泞的小路,直通到半山腰便若隐若现,因为山尖早已被云雾缭绕,不甚分明。

      传说女娲娘娘造人时,起初几个泥人精雕细琢,模样精美,再加上沾了娘娘的灵气与心血,化到人间便生生世世为昭君,嫦娥,则天,宋玉这样的美人,后来日月将蔽,女娲娘娘一看时间来不及了,便折了梧桐枝,在泥浆里裹了裹,挥到地上,立即成了千千万个小人儿。还有几块碎石头,从泥潭子里滚出来,掉到了当时的一片混沌上,便化成了五岳,凌角峰,以及这座灵栩山。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既然是跟神仙沾了关系,那么一定得起个好名字,再好好开发开发,以给当地官府带来一点经济效益。

      可不,前朝灵溪知府姓刘,可谓是鞠躬尽瘁,愁白了眉头,整天念着怎么把这旅游资源宣传出去,便整天在灵栩山脚下打转转。焦头烂额时,鲜有人至的灵栩山摇摇晃晃来一青衫男子打马而过,悠哉悠哉,还哼着歌,好不快活。

      这位刘知府可是个暴脾气,一瞅,这小子,扣下来扣下来!唱什么唱晃什么晃?闲的没事干了?

      一问,是个外地人。好哇,随便扣个罪名,你小子牢底都能坐穿。

      再一问。什么?陆瑾洵?你说你是陆瑾洵啊?哎哟,那我还是欧阳裎呢,瞧把你厉害得!狗屁!你可别怪我不信,得了吧状元爷!您起个律?让小人开开眼?

      没想到青衫男子张口即来,一首洋洋洒洒五言杜律,惊得刘知府哑口无言。

      其中,“云深不知处,弥高不可攀”一句广为流传,灵栩山也因此名扬天下。

      时过境迁,斗转星移,江山虽还是那般奔涌着仙着绿着,社稷却早已改了姓,刘知府也早在战乱中不见踪迹。

      值得一提的是,前朝新科状元陆瑾洵,现已成了当朝左相。

      诸位看官,您说有趣儿不有趣儿。”

      说书先生的故事只讲到这里,我觉得十分精彩,说书的能讲到这个水平,可见大家各行各业都各司其职,刻苦钻研了的,蛮好蛮好。一瞥四周,大家脸上都是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表情。

      旁边传来一声轻笑,是我那在这故事中作为龙套出场的二哥欧阳裎,他掩了折扇,凑到我耳边说:“这故事明显有逻辑毛病,我在前朝时毛都还没长齐,这刘知府怎么可能知道我呢?而且啊,陆瑾洵这小子,从来只穿白衣,跟个世外高人似的。在座的各位,竟都没听出来。依我看那,这说书先生八成是看到我了,才编了这么一个假故事奉承我。”

      我想了想,我也没听出来,于是回道:“二哥啊,文化人可不能欺负没文化的人。”

      欧阳裎斜睨了我一眼:“我以为,来听书的都是文化人。”

      ……

      我说:“二哥,不如咱们去听戏吧。”

      他又看了我一眼:“行行行,总归我过几日要走了,这打仗可不比出门游学,一年半载的也见不着面,一见不着可能就再也见不着了,咱娘去得早,爹让我好好陪着你,我也觉得愧疚,我的好妹妹啊,要是我战死沙场……”

      我吓得一哆嗦,道:“二哥你别再说了,我错了,咱们去红楼听眉姐姐唱曲儿就是了。”

      红楼,金陵城最大的风月场所,与青楼相对,以显现出与市井窑子的不同,虽本质一样,但客人是才子,佳人也都是雅妓,才子佳人,一段雅闻。
      历朝历代,这里夜夜笙歌,千金买一琵琶曲,散尽家财搏美人一笑,整一个末世气象。搞得前朝朝廷里的老头子吹胡子瞪眼:“听听,玉树□□花!”不出所料,前朝亡了。

      亡了就亡了吧,红楼可不亡。照例纸醉金迷,前段时间还听说一才子买下了一把价值全城的上古瑶琴,说过几日弹给大家听,后来又把那琴给砸了,名动京城,成功见着了皇帝。从此,红楼还成了“直通皇帝”的好路子。

      那位吹胡子瞪眼的老头是我爹欧阳钧,朝旗一换,我爹本想服毒殉国,可今朝天子爱恤人才,想方设法找人来游说,十天半个月,一天一个不重样,我爹烦不胜烦,后来来了一个人,和我爹促膝长谈整夜,我爹第二天就穿朝服上朝拜天子去了,留下我和二哥目瞪口呆。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说书先生口中那位青衫男子陆瑾洵。

      我二哥倒是痛快,听了一个早朝,回来跟我说:“没意思,当朝天子一看就重文轻武,我还是去打仗吧,咱爹倒是适合每天跟他们几个斗斗嘴。”

      我爹两朝文官,我二哥倒是个野鸭子,写文章里武术最好的,武术里写文章最好的,可在我和我爹心里他一直是个半吊子,所以他开朝以来收复河西,河东,嘉犁三关,把前朝割的地全收了回来,还打得北方驽部退到了天山以北,我和我爹都有一种人生如梦的感觉。

      北欧阳,南陆羽,这是民间说法,一武一文,不分伯仲。

      神武大将军,这是朝廷封号,开国以来第一人。

      可见了面,他还是我那半吊子二哥,还是我爹那不成器的小儿子,还是眉姐姐那心尖尖上的人儿。

      我半闭着眼睛,时不时瞅瞅我二哥和眉姐姐眉目传情,眉姐姐一抚琴,手臂微抬,二哥脸上的表情跟打了发情的鸡血一样。

      哦哟哟,真是恶心死我了。

      我不动声色地退出包厢,好给他俩留一个适合干一些不可名状的事儿的清净地儿。

      红楼,前朝时我也来过。

      我爹当然迂腐,除了准我念书之外,其余便和普通世家小姐没什么两样,好在我有个不迂腐的二哥,爬树摸鱼,偷菜听曲,无恶不作。

      前朝来时,这里和现在没甚区别,听曲的饮酒的打情骂俏的,人好像都没怎么变,却又有点区别。

      上次来时,见到的人,才子都还是才子,无人不饮酒,无人脸上没有愁,糜到了极致,可今日,人人脸上都有一种意气,少年意气的那种意气。

      后来我跟我二哥交流这个关于盛世气象和末世气象的不同点时,他想了想表示:“可能是你上次见到的人打仗的时候都死了,剩下他们没人管的子辈们,所以比较开心一点。”

      我:……

      红楼的楼梯十分雅致,檀木上雕镂了七七四十九只鸟,一层一只,精巧好看 栩栩如生,且不重样。

      这说明一是红楼的幕后掌柜着实富裕,二说明红楼真是太高了。我走了半盏茶的时间,还没走到顶。

      愈往上,包厢越少,名字也愈发雅致起来,“归墨轩”,“枨清阁”,“饮冰居”这样的书房名都出了来。真是佩服,我一个世家小姐,闺房名唤做“沁芳阁”,俗啊。这里一个唱曲儿的小姐姐,门边上竟书着“求阙斋”,真是不可小瞧了。

      我轻轻推开门,不怕,我也是乔装改扮成的男子,小姐姐若是在换衣服也无碍。

      鼻尖有隐隐的香,与我素日用的的有七八分相似,取腊月初八腊梅树顶梢梅蕊,加二两灵栩山顶峰融雪水,再取春分时水泽木兰叶数十瓣,润洗碾磨晒干,薰衣服或燃在书案前,自有一番清冷香。

      不过我的香凛冽,这香温和大气,适合男子。

      倒是个行家啊。

      行家归行家,私闯男子房间这档子事儿,我二哥恐怕都觉得不妥,更别谈我爹和我。

      慌慌忙忙退出,却绊倒了门边檀木架上一只看起来造价不菲的钧窑梅瓶。

      肉痛心疼的同时,听得室内传来淡淡一声问询:“是谁?”

      声音温和沉稳,却无端让人仿佛置身于初冬的风中。

      快跑。

      这是我此时唯一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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