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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四章 ...

  •   那还是七月间,因为国丈张尧佐的案子,展昭往滁州一行,回程时,顺道去会了丁氏双侠,给自己故去的未婚妻扫墓,耽误了一些时日,唯恐包大人心急,日夜兼程赶回开封。及至到了京畿路太康县境内。此处距离京城已经不远,算算比原定的日子早到了半天,一路赶来也颇为疲倦,遂下马打尖。本来想找一个清净的小店,但不远处的一座酒楼门口;两匹马却吸引了展昭的目光。
      这是两匹高大的栗色契丹骏马,身形挺拔,毛色光鲜。自古以来,女子对于华衣丽饰,男子对于宝剑良驹,即使不是沉迷,也有自然的喜爱。而吸引展昭的,不仅是这马,更是因为这样的良驹,本当用来驰骋,但却被用来拉马车!
      马车倒是普通的式样,但是马的装饰却颇为怪异:一匹马的头上被别了几朵海棠花,另一匹马的脖子上却系了一块铜牌,细看时,竟是男子常用的腰饰。马蹄上绑了银铃,就连马尾巴上,都栓了彩绳——难道这样的骏骑竟是杂耍戏班的马?
      因为对这马车的主人好奇起来,展昭决定在这里用餐。
      进得店堂,却发现里面起了争执。
      一地酒菜,两张椅子已经分崩离析,散在店堂内,一个大汉正一脚踩在一把尚完整椅子上,一手叉腰,大骂:“什么杜康阁,根本就是贼窝,老子吃一顿饭的工夫,钱袋就被偷走了,说,是不是你偷的?”
      被大汉指定的小伙计吓得脸色苍白:“客、客、客官,小人没有,没有,可能是其他人……”
      “胡说!刚刚我坐在屏风里面,除了你来上菜,没有其他人来过!你不承认,好,我报官去!”
      此时,这二人周围已经围了多人,掌柜也急忙赶来:“客官,您消消气,有话好好说。我们是本本分分的生意人,怎么会拿您的钱袋?”
      那大汉冷笑:“那好,你既说你本分,把钱袋还来!这里面的三十两银子,老子是要用来买地的,不还的话——”人群发出惊叫,一把匕首已经插在桌上。
      “客官客官,有话好说,”掌柜吓得脸色苍白:“您看这样可好,今天这饭,本店就不收钱了,您再找找,或许,或许钱袋还找得到。”
      “不行!一顿饭值几个钱,银子不还来,就去见官!”
      人群也议论纷纷。
      “看来,这泼皮是非要敲诈几两银子不可了。”
      “见官就见官,忠顺向来本分,肯定不是他偷的。”
      “一见官,店面就要停业,那些衙役还要打点,我看损失还不止三十两,所以掌柜才不愿意,这泼皮肯定也是算准了这点,才勒索的。”
      “但是他进店的时候,的确是拿着满当当的钱袋阿”
      “这倒是,但是他一进门就把钱袋拿出来显摆,肯定有猫腻。”
      ……  
      掌柜无可奈何,提出给这大汉十两银子。
      “不行,三十两还来,一文钱也不能少!”
      欺人太甚了,展昭毕竟跟随包拯办案有些时日,察言观色也觉这大汉是故意取闹,遂分开人群上前:“这位兄台……”
      一语未发,那大汉已经把匕首指在展昭鼻尖:“少管闲适,滚开,大爷的刀子可不长眼!”
      话刚落音,匕首便也落地,展昭看似随意地抓住大汉的手腕,实则制住他的大陵、内关二穴,微微催动内力,大汉顿时觉得整个膀臂酸软疼痛,使不出一点力。
      人群又骚动起来,这看似彪悍的泼皮,竟被一个看起来温雅谦恭的青年简单制住,有人竟喝起采来。
      展昭则却愣了一下,刚刚出手时,自己的左右各出现一股杀气,但自己的速度更快,制住此人后,杀气便消于无形。
      “你堂堂一个男子,不去做点有用的营生,却来此欺骗敲诈,有没有羞耻之心?”
      大汉心知遇到了高手,嘴上却不认输:“老子……哎哟!我、我进店的时候,这里的众位都看到我的钱袋了,里面是满满的银子,现在钱袋没有了!难道是我丢到窗外了?就算不是小二偷的,也是有人偷!”
      展昭转向掌柜,掌柜忙上前:“客官,您、您有何吩咐?”
      “究竟怎么回事?”展昭决定先问清楚事情的经过。
      
      掌柜不敢怠慢,急忙上前:“好教客官得知,刚才,这位客官进店用餐,一进门就把钱袋扔在桌上,从中取出一些散碎银两。”
      展昭的目光转向大大汉:“未算帐就将钱袋掏出,是不是故意表示自己携银在身边,然后再谎称银子丢失了?”
      “没有!”那大汉争辩,“是这些势利小人看我,以为我付不起饭钱,我才把银子亮出来给他们看的!”
      “客官,小的哪里看不起您……”
      “然后呢?”展昭点头示意掌柜不必理会大汉,继续说下去。
      “用餐之际,这位客官说大堂吵闹,我就吩咐小二用屏风隔出一个包间,其间的确只有小二进出伺候,后来结账,这位客官就说钱袋不见了……”
      “所以当然是小二偷了!老子……”
      大汉又要出言不逊,展昭在手腕上轻催内力,他顿时哀号一声,不敢再说话。
      “掌柜的,这小二是新来的吗?”
      “不,忠顺在这里已经干了一年有余,向来本分,最是老实忠厚,”
      “如此看来,小二怎会盗你银两,定是你将银两藏匿起来,嫁祸别人,意图敲诈。” 
      “你休得血口喷人,知人知面不知心!我看,这酒店就是个贼窝!”大汉不以为然。
      展昭却不理会,叫来小二:“忠顺,拿着他的包袱,找一间屋子,我们好好搜一搜。”
      掌柜面露难色:“客官,这……”
      “掌柜的,在下既然管了这件事,就一定要管到底,你不必害怕此人怀恨或报复。”说着便让忠顺领路去搜查此人。
      掌柜心中大急,心想其实他宁愿拿些银子息事宁人,这个大汉凶悍得紧,如果将来报复起来怎么办,这位客官毕竟是路过,哪能指望他呢?如果搜出银两还好些,若搜不出,唉!

      唉!
      暮夏时节,只是着单衣的天气,用眼睛看都能知道大汉身上没有钱袋,展昭不放心,仔细搜了一遍,果然没有。大汉随身带的包袱里,也就几件衣服,并无银两或钱袋。
      “我就说了是被偷了,你居然不相信,还强行搜身,别以为你会武艺就可以欺负人,我们见官去!”大汉见展昭一无所获,得理不饶人。
      “你休得意,我定会查出你的把戏。”展昭冷冷回应,但心中却大为疑惑,莫非,他把钱袋藏在了酒楼的什么地方?不期然又想到刚才的两股杀气,难道此人竟有同伙?深吸了一口气,决定赶去大堂,先搜一搜再说。
      大汉跟在他身后:“你休想溜走,咱们见官去!”
      还没走到大堂,却听见隆隆的欢呼声。
      走到近前,只见刚才大汉吃饭的酒桌上,出现了一些散碎银两,大概有三、四两,大汉的匕首,则被攥在一个女子手中。
      这女子大约二八年纪,着粉色短襦,套一件同色纹饰半臂,彩幅裙,一头青丝随意垂下,简单挽个包髻,插一把银梳。圆圆的面庞,两颊红润,淡眉大眼,柔润的鼻梁,薄薄的嘴唇泛着淡淡的粉色,和面孔比起来,似乎有些苍白,此刻正自信地上扬,恰好凹陷出两个浅浅的酒窝。这姑娘的面目并不很出色,但一双清莹大眼顾盼间神采飞扬,点漆般的眼珠闪出晶莹狡黠的光芒,让人见之难忘。
      那大汉看见匕首和银两,神色慌张起来,未及开口,掌柜的骂声已经传来:“你这厮,竟然坑蒙拐骗,敲诈良民!这下看你怎么狡辩,不是要见官吗?好啊,我们现在就去!”
      大汉争辩道:“我的钱袋里有三十两!这里才几两?我喜欢在匕首里面藏几两银子,留个后备,你管得着吗?”
      “三十两?你倒挺能吃阿,都吃到肚子里去了!”掌柜说着从地上一片狼藉中捡出几个栗子壳:“这就是证据!在钱袋里装上一袋栗子,上面放几两银子,进店就从袋子里抓出几两银子,让我们受骗,以为是一袋银子。然后,再说什么要清净,非要包间,还不让分次上菜,要把酒菜治好,用条盘一次送上来,其实,就是要偷偷把栗子吃了,再把碎银子藏在刀柄里,然后勒索我!”
      掌柜突然理直气壮,滔滔不绝起来。那大汉神色更加慌张,但须臾又稍稍镇定下来。
      “胡说!老子的包袱里本来就有栗子,我吃饭的时候干你鸟事!你说我把栗子当银子,那我问你,我的钱袋呢?难道钱袋不是布做的,是煎饼做的?我难不成把钱袋也吃了?”
      “这位壮士”,掌柜的此时倒没了说辞,看到展昭站在一旁,忙问道:“可曾搜到钱袋?”
      “没有”。
      大汉又得意起来,方欲启口,一声清笑传来。
      手持匕首的那女子走到大汉面前,将一个圆盘拧在匕首一端——原来,这匕首的手柄是中空的,末端是一个旋塞,拧在手柄上,打开塞子,便可在手柄中放东西。她一边拧着,一边道:“说到藏东西,你在我面前可就是班门弄斧拉,你看看,你把钱袋藏在缁撮里面,却又不藏好,钱袋的边都露出来了。”
      众人听闻此言,向大汉头顶看去,果然,头巾内层露出一道深灰色布边,因为头巾也是同色,不细看发现不了。一道蓝影闪过,大汉一惊之下,头巾已抓在展昭手中,翻开头巾,果然从里面扯出一块灰布,手指一撮,发现乃是一个布袋,小二见那布袋,立刻指认:“这就是那钱袋!”

      此时人群又骚动起来。
      “这厮果然是骗子!”
      “送官!”
      大汉仍不死心,争辩道:“凭什么说这个袋子就是装钱的那一个,我本来就有两个袋子,一个装银子,一个放在头巾里,怎么,不行吗?”
      “你……”掌柜的气急:“到了这个时候还狡辩,我不与你争,我们见官去!”
      “等等,”粉衣女子道:“公子,可否把那袋子借小女一观?”
      “当然可以。”展昭递过袋子。
      “咦,”那姑娘翻看着袋子,从中掏出一样物事,却原来是一块鸡骨头:“掌柜的,你刚才说,今天给此人最后上的是什么菜?”
      掌柜道:“是天麻炖鸡,你这泼皮,若这不是钱袋,我家的鸡骨头怎会在这里!”
      “你陷害我!”大汉指着那女子:“鸡骨头一定是你偷偷放进去的!”
      那姑娘笑道:“不是,一定是你吃鸡的时候,不小心掉进去的,后来,你把钱袋藏在缁撮里,没有发觉还有一块鸡骨头。”
      “不可能,我藏钱袋的时候摸得清清楚楚,里面是空的,没有鸡骨头,你栽赃!”
      大汉气愤不已。
      “果然是你!”掌柜此时冲上来拉住大汉:“这下看你怎么抵赖!”
      那姑娘微微一笑:“没错,我冤枉你拉,那个鸡骨头是我不小心放进去的,那我就还你清白了,各位都听到了吧,他把钱袋藏在头巾里的时候,里面可没有鸡骨头。”
      一言方毕,便见那大汉挥拳向那姑娘,速度颇快。
      然后——
      一声惨叫。
      那大汉躺在地上哀号,手腕轻轻垂下,看来已是脱臼了。
      展昭站在他身旁,宝剑出鞘一半,剑柄正顶着大汉的颈臂穴:“说,你的同伙是谁?”
      微微催力,大汉立刻哀叫:“壮士、壮士,手下留情,我、我没有同伙……别、别,我真的、真的没有同伙!”
      “那,你这一招到底骗过多少人?”那姑娘的声音传来。
      “姑娘,这是第一次,真的……哎哟!好,好,我说实话,也就两三次……痛、痛!壮士,手下留情,容我想想,一定据实禀告,手下留情、手下留情……”
      方才自己出手时,那两股杀气又随后跟来,自己制住此人,杀气又退,这是怎么回事?要说大汉有同伙,这大汉其实并无武功,只是有蛮力,但此二人的武功均属上乘,应该不是同一路的。要说没有同伙,那么,为什么自己每次出手,这两人皆欲阻止?
      “起来!”
      大汉兢兢战战爬起来,展昭宝剑再倒出鞘,身形闪过,剑柄雨点般触在大汉身前身后。大汉未及喊叫,便感全身几处酸麻,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
      展昭叫过掌柜:“掌柜的,他的穴道已被我制住,不会伤你,你将他送到县衙。此人以诡计敲诈勒索,且是惯犯,周围的乡亲就是见证。”
      “多谢壮士。”掌柜此时终于放心,赶紧作揖。
      展昭抱拳还礼,又对那姑娘道:“姑娘慧敏,在下佩服。若无姑娘机智,只怕此人今日还会逞言狡辩。”
      “哪里,公子路见不平,挺身而出,小女也钦佩得紧,公子请。”
      说着走到一张桌旁,那里坐着一个素装女子,着白色衣裙,头佩白花,一看就是重孝在身。那女子柳眉凤眼,面颊多少有些苍白,长相和那粉衣女子有些相似,但是神态间却是淡淡的悲伤,仿佛西施捧心一般惹人怜爱。扶起那素装女子,那姑娘向展昭一颔首,早有两名高大的随从上前,一人自出门,另一人叫过店家算帐。
      “不敢不敢,小人还未多谢姑娘。姑娘为小店解忧,若再收了饭钱,岂不折杀了小人?”
      “姑娘”,那随从目视粉衣女子。
      “既然是这样,小女也就不推辞了,多谢,殷朴,赏那小二一贯钱。”
      说着向展昭微一颔首,和那素装女子出店去了。
      展昭向窗外望去,只见两位女子走向门口的马车,先行出门的仆从已经套好了马车,粉衣女子扶素装女子上车,自己却从腰袋中取出些什么喂那佩花的马儿——此时展昭才发现,那姑娘头上插的几朵海棠花和马儿头上的海棠花是同样的。
      待那姑娘上车,两名侍从将幔帘放下,赶车行进,因在街道,马儿走得甚慢。其实,这样的骏马应当是恣意驰骋,却被用来套马车,展昭不由深感惋惜。
      这粉衣女子,究竟是什么人呢?言语之间,毫无矫揉造作,似透出贵气,小小年纪,却这般灵慧;而那两个随从——展昭已经确定,刚才的两道杀气,便是这两人的,看来,两人两次出手,并非为了阻止自己,而是想制住那大汉,只是动作不及自己快。但此二人武功不弱,为何却甘为车夫;还有那两匹马,分明是契丹马中的上品,却用来拉车;那素装女子呢,从头到尾一直一言不发,从容淡定,他们,究竟是什么来历?
      马车很快出了太康县,那粉衣女子掀开车帘:“章雄。”
      叫章雄的随从转身应道:“是,姑娘。”
      “我看展昭的武功,似乎在你二人之上。”
      “是,姑娘,那泼皮一次举刀,另一次向姑娘挥拳,属下和殷朴同时出手,却不及展昭快。尤其是后来,展昭以剑柄点住此人的俞府、神藏、屋翳、四满、腹结,以及背后的大杼、臑俞、灵台八对十六处穴位,顷刻间完成,身形轻快,发力精准,我二人亦不能及,难怪有‘御猫’之称。至于用剑柄打穴,看似潇洒,其实相当难做到,因为本来点穴就要以内力透入穴位,而要以内力穿透整个长剑,再打入穴道,将穴道封住,属下自认办不到。”
      那姑娘闻言,颇有些惊讶:“我还以为用剑柄打穴是为了好看。”
      “也这样当然潇洒美观,但没有极深的内力,是办不到的。属下也想这样打穴,但力不能及。”
      粉衣女子点头道:“看来,这展昭的武功的确是上乘呢。可是,难道就没有人能伤得了他?”
      章雄回答:“那倒未必,展昭武功之高,在于内外兼修。而大多数练武之人,却往往只能专注于一点,是故内功强者往往武功招式平庸,而招式奇巧者,内功却又不够深湛。但双拳难敌四手,如几人联手,展昭就未必能取胜了。”
      粉衣女子闻言,自言自语道:“你说得甚是,确是联手才能伤他”。
      然后不再言语,若有所思。

      注:
      1。路:宋金辽时期,行政区划大体是路、州(府)、县三级制。北宋早期的“路”相当于现在的大区,比省大一些,北宋一开始只有10个路,后来路逐渐增多,就越来越接近现在的省了。开封府属于京畿路,京畿路类似于现在的直辖市,下辖四十二县,可能就像现在北京京郊的县吧。
      
      2。丁氏双侠:双侠丁兆兰丁兆蕙,是公案小说《三侠五义》中的原版人物,而在其中,他们的妹妹丁月华是展昭的妻子。不过在台湾的《包青天》中,这个人物没有出现,但是为展昭设定了一个已经去世的未婚妻月娘。因为我写的东东算是《包青天》的同人,所以要照顾到这个情节。月娘在书中也会出现。
      
      3。张尧佐和张贵妃:
      宋仁宗的皇后是宋初名将曹彬的孙女,也就是后来金庸《天龙八部》最后一回中的太皇太后。据史载,
      仁宗最宠爱的是张美人。张美人后进封贵妃,虽深得宠幸,却无望为后。张尧佐是张美人的伯父,仁宗欲将张尧佐晋封为宣徽南院使,其实是虚职,但还是受到谏官的反对,包拯那时实际上是任御史(参见:第一部第一章碧纱如烟隔窗语(3)中的注释),曾三次弹劾张尧,据说当时包拯为阻止张尧佐升官,长篇大论,很是激动,唾沫都溅到仁宗脸上。仁宗不得不收回了成命。
      其实,仁宗之所以有这个谥号,是因为他的确是仁厚的君主,连大臣的唾沫溅到脸上,他也不怪罪。可以说,他对臣下的容忍,才造就了包拯这样的铮臣。
      皇祐六年,31岁的张贵妃暴病身亡。仁宗用皇后之礼为张贵妃发丧。并在治丧的第四天宣布追册贵妃张氏为皇后,赐谥温成。对此,台谏连续上奏反对,仁宗终于任性了一回,对此没有理会。
      4。缁撮(也称束髻小巾) 
      缁撮束结在头顶的发髻上,两脚自然地后垂。在商、周、春秋战国以及秦汉两代多为文人辩士所好戴,至唐代以后各代多为官吏在家“宴居”时所用,历代皆沿用,武将壮士也好戴用。
      5。半臂:半袖长衣,为隋唐以来的传统服装,宋代男女均穿用。今年好像我们这里也很流行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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