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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   他们将为我陪葬。

      ……说是这样说,具体操作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心理压力。

      可能是因为天性冷漠,我对杀戮和毁灭不感兴趣,也不喜欢暴力。求学时的导师曾建议我去做个征服者,说我的名必将在丰碑上有一席之地。他是个外貌永远停留在三十岁的年轻男子,才华横溢,也有着才华横溢者惯有的孤傲脾性,厌恶交谈,不得已开口时宛如刺客拔刀;几乎没有朋友,娱乐对象仅限于毛茸茸胖嘟嘟的小动物,比如猫狗,比如兔子,比如大熊猫——许多人疑心他转行前开过一间私人动物园。导师对常规的娱乐活动不感兴趣,对非常规的那些也没有表示出明显的好奇。在社交场合见到他的可能性为零。我有事要寻他,除了研究塔没有别的地方。他看人的目光十分不友善,搭配左眼角下天生一滴痣,更显轻浮。
      他带我五年。
      五年前,我是他隐姓埋名的助手兼弟子,五年后,我是他床上的客人兼某种意义上的主人。不得不承认,他在他那一行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以至于用天才来形容他是一种侮辱。他是伟大的开创者,智慧的先知。但看人的眼光就不是那么优秀了。
      成为一个合格的征服者需要庞大的热情和源源不断的欲望,显然我连最基本入门要求都不达标。诚然,在特殊时间特殊地点,面对特殊对象,我有蓬勃的掌控欲、占有欲和过于危险的攻击性。这能代表什么?某些时候的导师——我欲望充盈的特殊时间的特殊对象——奔放得令我窒息,但偶尔的放纵并不代表他热衷于品尝□□,他依旧是厌于交谈和亲密接触的、冷漠苛刻的年轻男子。
      尽管一直记得他和他的建议,但每次选择职业时,我根本不会将属于征服者分类的职业列入考虑范围。我从没做过刽子手。当然法律也不允许。
      我听见一把熟悉又陌生的嗓音在我脑海回旋,无数遍,说,一船的外星生物不算同类。杀了他们就跟宰杀动物一样。轻易、迅速、不消犹豫。老虎吃掉羚羊,羚羊啃食青草,青草生长的泥土里有无数生命的残骸。这是个和理性与良知毫无关系的自然因果,有理性的人绝不会用残酷或残忍这种具有情感倾向的词语来形容它。我是纯白无暇的,我的信念依旧完整,我不会变成杀害同类的刽子手——顶多算是屠夫。

      连着好几天,我不吃不喝坐在我的软椅上,一直看着它们,在脑海里不断地告诉自己:它们是动物。它们不经允许就侵入我的领地。它们的生命不重要。它们成为我的食物或陪葬品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我重复一遍又一遍,在偏执中陷落,让荒谬的论据和论证充盈我茫然的大脑。现实并不因我的执着而改变。

      我的声音很大,反驳声更加响亮;我不眠不休地劝服自己,结果越发肯定我的错误。失败的末路早在开局便已注定。它们是,会制造并驾驶飞船的动物。冲破大气层束缚去探索太空的动物。在茂密绿地里分辨出特殊品种的植株,将叶子晒干后捆成长条状,并用火点燃吸食放动物。

      他们不是动物。他们不是可以轻慢对待的存在。
      他们不是我的同类,却是理应被尊重的生命。

      自我催眠失败。
      最后关头竟然……真是的。

      总是这样。
      天知道我多敬畏那些人,那些认定一个目标并且一直走到底、在抵达前无论遭遇什么都绝不放弃的殉道者们。
      很久以前,在人们还将死亡当一回事的时候,我就对此毫不吝惜敬佩之词了。当生命有终点的时候,当时间有限而人生短暂的时候,为了一个目标——有时候我称它称为信仰或——,他们不惜赴死亡的约。后来,就算死亡不断重复,依旧在同一条道路上前行或上升。
      至于我,只能怀着敬畏远远观望。

      心情好的时候,我会和某次人生的友人说起过去的事情,那些有着不同职业不同身份甚至不同性别的过去。友人听后评价道,阿特,你的名字是反复无常。

      我反复无常吗?或许吧。

      我不喜欢计划超出掌控,我天生控制欲强烈到令人退避不及。但我总是修改计划。一次又一次。

      这大概不能说是意志不坚定。我只是……比常人更易于感到厌倦。

      人口与发展委员会定期投公益广告向公民灌输生命意义,花样多到叫我惊叹。纵使花样繁多,永恒不变的主题是兴趣和爱。他们说兴趣让生命有色,让生命延续,让生命拥有无穷的新的面孔。他们说爱是人类的光与火,说爱是生命的基础。他们说了无数遍,我是如此熟悉,以致于台词仿佛在我脑中无限循环播放,每一天,每一刻,每一个思维的瞬间。

      然而没有人告诉我,如果对兴趣和爱感到厌倦该怎么办。

      发现自己对某件事某样东西产生了兴趣,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又来了,真麻烦”之类嫌恶的话。继续爱着星空和毛茸茸的小动物,但没办法在爱它们的时候笑出来;揽着恋人柔韧腰肢,看着他一如既往美丽面孔,给出肯定回答的时候决不犹豫也不惭愧,但一边爱他一边对此感到无穷无尽的疲惫。虚弱的、无力的疲惫感,如影随形。

      该怎么办?
      我自己想出了答案。

      事已至此,原先的计划肯定不能实施了。
      放他们走?就像吃素的狮子宽容地放走误入他领地的羊群?
      不可能。

      随便哪个读过《未知世界之宇宙·探索与开发篇·教学版》的公民都知道这自以为是的宽容会带来多么糟糕的后果。
      我能够想象。
      真的。
      不需要多费神,随随便便探出思维的触角就能够想象到。
      他们会记下星系坐标,记下星球上有着的生物,记下我的无害又美丽的伊甸所拥有的一切。他们记下它,在返程的路上一遍又一遍地回忆它的梦幻和瑰丽,以及它所代表的利润。
      他们使它美名远扬。
      我相信这名声足够有吸引力。
      他们带来他们的族人,就像探寻到花卉的蜜蜂带来更多的蜜蜂。更糟糕一些,他们没有守住这个秘密,或者迫于形势不得不将我的伊甸的信息分享出去。我的伊甸,犹如蜂蜜吸引来源源不断的小昆虫,直到蜂蜜被吸食殆尽,直到被我以奇迹之源命名的这颗星球化为荒芜,他们不会罢休。贪婪的小昆虫们会有不同的打算,有些想把它改造成旅游星,靠着每年税收支撑一个种族的千年万年繁衍;有些想把它建设成高档居住星,闲杂人等拒绝靠近;有些想要所有人共同分享它,有些认为他们具有独自拥有它并独立开发利用的正义,有些认为他们有必要通过各种方法得到它……嫉妒。猜忌。纷争。欲望。混乱。战争。
      那将是伊甸的未来。
      万恶之源。黑暗的种子。

      我绝不能放他们走。
      我不关心他们的种族是否会因为伊甸实现繁荣或陷入灾厄,正如我不关心他们是什么种族有着怎样的文明。我不在乎。幸好我不是个星际探险者,也没想过试着从事这一行,不然我近乎残忍的冷漠可能会使我被判刑。
      我一向不赞同所谓的文明援助计划。我相信神的规则,每个文明的死亡或兴盛必然有其因果,我们充其量只能旁观而不能插手干涉。千万年,亿万年来,我们都是这样做的。如果真的无聊到一定程度,也不是非要在外族文明上投放精力不可。忠诚的硅基朋友们可以帮我们记录,并根据个人需要的不同选取片段投影在虚拟世界。
      与我持相同观点的公民不在少数。是我运用我的力量影响甚至笼络了他们,还是我本来就是他们中的一员?其间区别我总是搞不明白。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提案在一读阶段被否定了,我们依旧是备受尊崇的“守望者”。
      他们的文明与我无关。没有任何法律要求我要帮助他们发展,也没有任何条文告诉我,我不能摧毁他们的历史。在我们的文明迫切想要和外族文明交流的时期,我们没有哪怕一点的收获,反而到了我们不喜欢来自外界的变数的时候,我们发现了曾经求而不得的、智慧生物的文明。有时真的不得不感叹神写命运的奇诡。法律代表绝大多数人的意见,绝大多数人的意见是别管他们死活我们自己开心最重要。法律上,至今对于外族文明都没有明确规定,普遍态度是袖手旁观。
      我的准则与同胞们稍有不同。如果有必要,我不介意实施破坏与毁灭。狼吃羊是很正常的,对吧?但狼在自己吃饱了也没有幼崽需要抚养的情况下屠戮羊群呢?我还没机会碰上这种情况,这不代表它不存在。我知道,当我遇见,当我目睹,当我亲历恶的种子发芽、舒展身姿,我不会有足够的忍耐力。

      因此,在事情发展到我不得不违反我的准则、出手暂停他们的文明进程之前,我必须扼杀一切可能导致这糟糕后果的因素。
      为了我的伊甸。为了我不至于死前还要违背本就所剩不多的信条。为了我身为审判者的傲慢。

      我没办法杀死他们。承认这个事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不急,方法多的是,只是我在待死生涯里闲置太久的脑袋一时找不到任何一个方法。想出新方法或者解决我的心理障碍需要不短的时间,期间让侵入者们度过几天轻松愉快的假期是个不错的选择。就算是我,踏上末路前也会希望有一场盛大的狂欢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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