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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胤王之枪 ...


  •   孤龙枪,是胤王之枪。
      千年前有星辰落在东海之中,昆吾山的铸剑师入海求取,得玄铁百斤,铸成一柄长/枪,铸成之时龙吟盘绕孤山三日不止,其声萧戾,如孤龙之鸣,是以得名。
      铸剑师将它封印在孤山长达千年。
      裴野在天孤习的是枪,踏上大陆的第一件事便是寻一把枪之王者。
      孤山远在南泽之中。
      南泽百里水域,终年笼罩在大雾里,孤龙枪千年来不曾有人拿起过,便是因为这片诡谲幽深的迷雾,从没有一人能走出来。
      传说铸剑师在此设下迷障,有恶兽看守,那恶兽一口气能喝干南泽的水,吸光南泽的雾,吞下整座孤山。
      然而迷雾沉沉,千年来死一样的寂静,没有人见过恶兽,也总有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豪杰上孤山取孤龙枪,却没有人活着从孤山回来过。

      裴野在南泽水边结舟而行,以玄英长/枪撑船进了南泽迷雾。
      那时有个人在南泽岸边为他送行,医仙祝由。
      祝由与他相识仅仅七日,却成莫逆,听他要去孤山便道:“我在此等你七日,七日不回我定入南泽为你收尸,便是赔上一条命也一定带你出来。你若七日内回来,想来也是很需要一名还不错的药师在这里的。”
      他很守信诺,在南泽岸边等了整整七日。
      每一天都会摆出一壶好酒在水边。
      到了第七天的黎明,星辰随着细月坠向西方,沉沉夜色将要被晨光照亮。
      南泽黑雾里却依然悄然无声,不见裴野归来。
      “云雀儿说的没错,我确实是个乌鸦嘴,总是好的不应坏的应,”他苦笑,将最后一壶酒一干而尽,“罢了,我既然答应了你要给你收尸,自然要走这一趟,除非你被那恶兽吃了,我便陪你进它肚子罢了。人生难得投契,黄泉路上总是不寂寞。”
      他踏上那只备了七日的小船,准备去救这个不知道什么来历,也不知道什么身份,只知道他叫裴野,为了一句许诺就提着一柄玄英长/枪千里追击涂山恶魈,毙了恶魈,又星夜飞驰到这片凶山恶水要取孤龙枪的少年。
      那又如何?有的人徒然相识一辈子也不曾听得懂你一句话,有的人只短短几日便能知道你不曾说出的下一句话是什么。
      知己难得。

      正在这时,忽听一声龙吟,从那孤山的方向传来,低吟之声沉沉悠悠,缓缓地冲上九天,响彻整片天地,如钟鼓齐鸣,龙啸久久不歇,天地如一座被猛烈撞击的大钟,嗡嗡地震鸣不止。
      忽一道光芒照亮了天地,玄黑巨龙从重重迷雾里冲天而起,巨大的黑龙在黎明前的夜空飞旋,一时间金光乍现,青云浩荡。
      瞬息之间,那黑龙在空中旋身,落回了南泽中,光芒瞬间消弭,夜空里几点星辰,黯淡得几乎看不见。
      震动整个天地的龙吟也渐渐散去,漆黑的南泽仍旧是一片寂静的迷雾。
      祝由被震得整个人嗡嗡地摇荡,久久才回过神来,喃喃道:“孤龙之鸣,果然是王者霸气……”

      裴野提着那柄通体乌黑的长/枪走出孤山南泽的时候,浑身似一个血人,伤口叠着伤口,深得见骨,他的脚步微微虚浮着,脸庞苍白,漆黑的眼瞳却如燃着幽深的火,烧得他整个人如一把烈火,撕碎了他身后浓浓的黑雾。
      他对祝由笑了笑,道:“你说的很对,我确实需要一名还不错的药师。”
      祝由也笑,“你尚能说出玩笑话,看来死不了。”
      “孤龙不曾横扫天下,我自然死不了。”说时,他眼睫虚弱地闪了闪,身子一软,倒在了祝由怀里。
      祝由苦笑,掐着指头算道:“你已耽搁了我十四日,看你此时模样,三日内我如何能赶去凤鸣山赴约呢?云雀儿等着急了一把火烧了我的药仙谷,可如何是好?啧啧,烧便烧了罢,也不是头一回了。”
      他那时没想过,那是云雀儿最后一次要他千里赴约。
      这个被他宠得没边儿的小徒弟也再不会烧他的药王谷了。
      再见之日,斯人已非。
      她也只会恭敬地唤他一句‘师父’,眼睫低垂着,鬓边的步摇微微摇动,那样的雅致和宁静。
      那个穿着一身绿衫在山间飞纵,竹叶为笛,吹奏着南州小曲儿,撑着竹筏捉鱼,拎着碧月刀追小兽的云雀儿,似乎是他梦里所见。
      然而,那时候他若赴了凤鸣山之约,会有不同吗?
      她要的,终是他给不了的,也不想给的。
      他只是常常怀念,药王谷里那一段师父与小徒儿的不沾红尘的适意人生。

      而他救的裴野,将是新的胤王。
      三个月后,新胤王践祚,迎娶岭南萧氏女。
      短短五年,东胤玄虎/骑横扫天下,胤王的孤龙枪天下闻名。
      一代霸主的龙图霸业,便是从这南泽水畔走出了第一步。

      ————————

      北域颲刀,说的是北荒大君的弟弟,勒毂。
      将近五十年前,被驱逐到极北之地的阿鲁斯兰骑着一匹黑狼从北域深林走出来,那时候跟在他身侧的只有这个弟弟。
      从漠北荒原走到乌穆沁河岸,也仅仅有了一支百人的队伍,他在乌穆沁河立誓,狼骑的马蹄必踏上弯刀所指之地。
      随后的十年间,征战各方,统一草原各部,结束了草原上部落林立相互厮杀的局面,在水草丰美的乌穆沁河以南的草原,建立了额尔苍大会盟。
      狼骑跨过横贯在幽州与草原交界的北嚣山,将弯刀指向了广阔而安逸的南方大陆。
      短短几年,横扫幽云平原,狼骑陈兵黄河北岸,云幽十三神将的声势震动整片大陆。
      可终究没能踏过黄河。
      漠北部族叛出会盟,阿鲁斯兰率兵北伐,三年的草原战争,把最勇猛的猛将和最精锐的狼骑折损大半,盛极一时的北荒势力迅速衰落,再也无力南征,盘踞在幽都休养生息。
      北荒最辉煌的时代,停在了云幽十三神将陈兵黄河北岸的那一年。
      二十年了。
      北域颲刀再也没有出鞘过。
      勒毂缓缓地将那柄曾经战魂激昂的刀抽/出来,放在了白水河潮湿的岸边。

      白水河的河底是雪白的石头,所以远远望去,那是一条雪白的河流,像极北之地雪山上的积雪。
      勒毂坐在河边的白石上,用清澈的河水擦洗他的刀。
      刀如弯月,长五尺,阔半尺,沉重而朴实,是他亲手从极北之地取的铁石,烈火锻造的兵器。
      他的人很像他的刀,朴实而沉稳。
      脸孔粗犷深峻,每一道皱纹都如山势沟壑,是长久被朔风磨砺的模样,一双灰眸却像鹰隼一般,静默而锐利。
      “阿斯尔,你从来是个不喜欢拿起武器杀人的孩子,可曾怕过吗?”他说话的对象是坐在对面的年轻将军,北荒的大王子勀盾阿斯尔。
      “叔父忘了,莽苍山一战,这把君子剑上已染了无数鲜血,”阿斯尔低头抚摸剑鞘,“叔父是草原上最锋利的刀,若叔父也无法挡住的猛兽,那么北荒便无人能挡得住了,无论我在这里,还是在幽都,结果总是一样的。”他的脸庞和他的声音一样平静,“所以我不曾怕过。”
      他是个安静文雅的男人,不太像北荒人,他的眼神温和安静,他的动作温文尔雅,他的武器也是来自中州名士的君子之剑。
      他想做一个君子,却生错了时代,也生错了地方。

      东胤与北荒的这场战争打了三年,猛将都死在了黄河北岸的平原上。
      一个月前,云州被东胤军攻破,守军残部退守莽苍山。
      他率领十万玄狼骑驰援莽苍山,与东胤兵几次战于莽苍以南,东胤始终攻不上莽苍关,北荒也无力将战线往南推动。
      两方僵持不下。
      直到那一夜,东胤的飞羽箭队飞到了莽苍关上空,如神兵天降,撕开了莽苍关密闭牢固的守阵。
      激战三天三夜,莽苍关下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尸体头肩相藉,一层摞着一层,已分不出是胤人还是北荒人,尸体从山下堆上了城头,胤兵踏着尸山便能长驱直入。
      玄狼骑是骑兵,不善于守城战,不得已弃守莽苍关,退到了白水河。
      重整残军,十万玄狼骑,五万守关步卒,最后只剩了不足三万人。
      他坐在河畔,剑插在碎石中间,残血顺着剑刃流下,染红了河边的白石。
      夜色那般宁静,他身后的残兵也寂静无声。
      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多余。
      沉默里自有一股誓死的凛冽。
      当他看到滚滚黄尘中,花甲之年的叔父率领苍狼骑飞驰而来。
      心中一黯。
      满面尘霜的叔父见到他,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已做了你能做的。”
      他看着叔父鬓边的斑白,眼里微微一热,却说不出一个字。
      他知道,这是他最后要守住的地方,纵死不可后退半步。
      在他身后,踏过白水河,便是他们的家园。

      “你与那胤王可曾交战过?传闻中孤龙枪乃天下第一枪,天孤的枪法是独步天下的枪法,可见过吗?”
      “我在这里跟他们打了一个多月,几次交战,胤王并没有出现过,”阿斯尔道,“胤军中的玄虎将白岳,飞羽将云鞘,陌刀虎萧辕,都是这片大陆上我从未见过的佼佼者。有此三将在,并不需要胤王出手。”
      “从未见过的佼佼者……”勒毂刚毅的唇角一丝苍凉笑意,“四十年前,云幽十三名将横扫幽云平原,狼骑踏过莽苍关,杀到黄河北岸,中州名将萧疑和东胤的云州虎都死在那里。从那之后三十年,中州与东胤再无名将。中州大陆上流传着一句话,云幽十三骑,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支利箭,插进了中州大陆的咽喉。”
      他讲起当年事,声音苍远,那仿佛来此久远时代的铁血,仍带萧萧的杀气。
      然而,三十年变幻了一个时代,那时的英雄已老了,死了,北荒的箭镞已经生锈,战士的雄心已经被来自中州的锦绣天地磨得柔软,不堪一击。
      那日大君在大殿上问道:“白水河一战,何人领战?”
      满朝的文臣武将,躬身垂手,竟无一人应战。
      六十一岁的并肩王一柄弯刀砍下了陛阶上的瑞兽。
      他说:“臣虽老矣,尚能一战。”

      阿斯尔脸上一丝愧色,“我辈无能,使叔父暮年还要为北荒征战……”
      “天下英雄,战死沙场才是归途,”勒毂打断了他的话,鹰隼般的眼睛望向莽苍山的方向,“我的刀已经二十年没有出鞘,是该见一见血光了。我们北荒人,马和刀是我们的生命和力量,与其无声无息地老死在幽都,死在战场上才是死得痛快!明日能与当世名将一战,纵死而此生无憾!”
      他的刀在月光下闪着锋利的光芒,他的声音像狼兽的低嚎,又像飒飒的北风呼啸,令人闻之而凛然生起一股勇气。
      纵然血雨腥风,纵然马革裹尸,也是一场畅快淋漓。

      在他们身后的军营里,兵士围坐着火堆,喝着乌穆沁的烈酒。
      安静的夜空里,响起马头琴苍凉的声音,年轻的士兵唱起了古老的歌谣。

      ‘北域的雪山白雪茫茫
      长生天的圣灵落进额尔苍河
      少年骑着狼兽离开了家乡
      在明亮的白昼,他像雄狼一样深沉细心
      在黑暗的夜里,他像乌鸦一样坚强忍耐
      他走到了最遥远的莽苍山
      那里的狼和羊同饮一河之水
      他投鞭入河
      画下了新的疆域
      北雁山的东方,白水河的北方
      是我们乌穆沁的家园……’

      歌谣里的少年,是四十年前的北荒大君阿鲁斯兰,他骑着一匹黑狼从北域深林里走出来,统一了草原,驰马在云幽平原,在黄河北岸遥指中州大陆,那是他雄心所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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