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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

  •   唐宁丰视角。
      几天前,我看着对面和叶笙润,我的妻子一样带着一副金丝框眼镜的大舅子,笑了。“大哥有什么事吗?”他扶了扶眼镜,“不知道宁丰是否知道旧城开发的项目?”
      原来是为了这件事。
      “略有耳闻。”“那么,”镜片下闪过令人心悸的暗光,“我们合作吧。”“大哥的筹码?”“我助你登上集团董事长的位置,至于我的条件,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听起来很诱人呢。
      会议那天清晨,我醒来的时候身边的床铺已经冷了。我揉了揉头发,走下床进行洗漱。
      约二十分钟后,我穿戴整齐,走下了楼。
      一眼就看到了楼下餐厅里已经准备好早餐的叶笙润。
      叶笙润。
      这三个字是我永远无法抹杀的污点和耻辱。当我在礼堂里单膝跪下,捧起一大束花和一个戒指的那一刻,我的灵魂已经枯萎了。面前穿着白裙的女人皱着眉打量着我,那目光中没有一丝感情,有的只是防备和丝丝冷漠。她回头看了一眼她父亲的秘书,得到肯定回答后看着我笑得勉强抱起了花。
      现在我都记得清楚,那是108朵粉色玫瑰。
      那是108朵屈辱的绝望。
      可我无法说不。面对着濒危的公司和父亲苍白衰老的病容,我没法说不。
      我瞒着父亲将公司变为叶氏集团的子公司,和叶笙润举行了一场举世瞩目的盛大婚礼。在观礼人眼中,这场婚礼是金童与玉女的结合,可只有我们知道,繁华下是怎么样的荒芜。
      叶董事长把她的手递给我时,她不动,缓缓地攥住了拳,又松开,再次攥住,在再次松开。反复几次后才将手放在我的手心。而我,就一直微笑着,非常绅士地等着她,我的表情已经不归我掌管了,它归属于权利和金钱。
      宣誓时,我们的声音都没有任何感情。
      “我,唐宁丰,无论贫穷或富有,健康或患病,都始终会牵着我的妻子——叶笙润的手,永不分离。这是象征着我的爱和信任的戒指,请你收下。”我望着她,将女士婚戒戴在她的无名指上。
      【我,叶笙润,无论贫穷或富有,健康或患病,都会始终牵着我的丈夫——唐宁丰的手,永不分离。这是象征着我的爱和信赖的戒指,请你收下。】她看着我,眼睛里是一片无波澜的死水,将男士婚戒戴在我的无名指上。
      亲吻时,我低下头与她的唇轻轻相触,很快就结束了。
      那场婚礼,是我这辈子参加过的最荒唐的仪式。
      我们如往常一样吃着早餐,道着早安和再见,犹如一对恩爱的夫妻。
      哈,这种场面有多么可笑,我就有多么恨。
      我早就知道了项目的存在,也看到了我的目标实现的曙光。
      我不仅要拿回旭明建设,我还要整个叶氏!
      非常不出意料地,我的岳父,把项目交给了他的女儿。
      唔,我的妻子啊,你要好好努力,不要让我太轻易地赢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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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徐暮染的时候,她正准备要走。
      不可否认,这个女人的面容确实对得起她的名声。
      妖精一样的恶魔。
      就连眉眼含的冷冷笑意都带着一丝妩媚,缠绕进低垂的眼里化作一滩冰凉。
      她对我的大小舅子,索取的都是金钱,唯独对我,却是要求入股。
      我知道答应这个要求,很可能会引火烧身,可我没有办法,也没有选择。就如她说的,奇货可居,价高者得。
      谈妥之后,她似乎很满意,眉眼间的冷媚绕进了点点意外和意味不明的嘲讽,淡淡地赞了我有魄力后轻轻睨了我的大舅子一眼,眼角眉梢都带着令人心痒的慵懒和淡淡得意,约他另谈。
      身为旭明的老总,每天自是有许多忙不完的公务。
      那天晚上,我坐在办公桌前,看着空荡的办公室,心头涌起一阵重似一阵的疲惫,放下笔揉了揉眉心,去外间泡了杯咖啡,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
      整整一面墙,都是这种美丽而梦幻的蓝紫色玻璃,渲染得此刻A市夜景如梦似幻,绚丽多彩。天上冷月默默注视着地上一片广阔的灯火繁华,越发显得孤零零。
      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我现在之所以能够居高临下地看到这一切,都是一笔肮脏的交易换来的。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会凭着自己,站在这里。
      视线缓缓扫过办公楼前的一条街上,一辆白色的玛莎拉蒂缓缓驶来,停在了办公大楼门口。
      我眯起了眼睛,那不是我所认识的任何一辆车。
      然后,我皱着眉头看到我的妻子,叶笙润走下了车,手里捧着束花——大约是狐尾百合,我记得她很喜欢。因为离得很远,没有看到她的表情。
      我不置可否,继续工作。
      那一晚约莫两三点的时候,我回了家。
      回到卧室,叶笙润戴着眼镜看着文件,还没睡觉。我们淡淡地打了个招呼,我就拿了件浴袍,进了浴室。
      洗衣机上叠着很多衣服,有新的,也有今天穿的——叶笙润很爱干净,通常前一天穿的衣服,第二天就不会再穿,但第二天会抽时间洗干净这些衣服。
      她去购物了。
      我嗤笑,这种时机下突然去购物,我的妻子还真是有趣呢。
      为了不把她的衣服弄湿,我走过去帮她拢了拢。
      手指在拢衣服的过程中绕上了一根头发。
      显然不是男人的,因为它很长,又是栗色的,打着卷。当然,它也不属于我的妻子,因为叶笙润的头发没有这么长,也不是栗色的,更不是卷的。
      等等,栗色,长发,打着卷——
      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出于对我的记忆能力的自信,我认为,它是徐暮染的。
      今天陪她去逛街的人,是徐暮染,送她回来的人,也是徐暮染。我竟不知道我的妻子竟与徐暮染关系不错,还能让她抽出时间陪她逛街?
      又联想起徐暮染那天似笑非笑地说我的妻子很漂亮,我意识到,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已经向着一种不妙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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