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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番外 ...
献给我最可爱的粉毛球的生贺 10.23
愿他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被挫败
愿他哪怕哭过多少次摔倒过多少次
仍有站起来的顽强
愿他永远不会是一个人
孤星
——当我在推进城里时我在想什么
如何之冷,如何之不冷,神就在此处。
多年以后,面对数展被咸腥海风摩挲得猎猎作响的海鸥旗,不再是王下七武海的他将会回忆起远离红土大陆那日,犹如幽灵般飘荡在海面上的无机质白帆。
8岁 剥离的四分之一
妈妈下午死了,或许是上午。但总之,她无声无息地躺着,跟搂着我和弟弟睡觉时一个样儿。母亲是个美人,具备好女人的温婉贤淑,但也因此丧命。父亲害死了母亲。空气中漂浮着细小尘埃般的静默。弟弟开始抽抽噎噎地流泪,像是某种被扼住咽喉的小兽在发出垂死的呜咽。父亲,那个男人的反应则迟钝得多,膝盖微曲着前倾身体,我知道他想用尽全部力气将母亲揽在怀里,看看她是不会还能像往常一样扯出一个苍白的微笑告诉他说我没事。但我知道,他没那个胆量的。是弟弟先扑上脏兮兮的床铺,眼泪鼻涕不顾一切地抹在早就滋生了病原体和细菌的灰白被单上。直到最后一丝魂魄都失去亲情的温度,我看见父亲眼角好像留下什么,但又不是眼泪。即使弟弟的哭声此时已经聒噪得足够让地狱里的亡魂讨饶,母亲却没有醒来。脸颊苍白如纸眼窝却带着某种令人感到不祥的青紫。连日的食不果腹让母亲腹水严重,手脚腕纤细得吓人,单薄的皮肉隐隐约约描摹着骨头的模样。
我流不出眼泪,只觉得心头只觉得心头盘了一条不停分泌毒液的长蛇,“父亲,母亲被你害死了。”吐出这句话的我产生了某种接近性高潮的快感,尽管我那时还不明白那他妈的是什么玩意儿。我弟弟是个只知道哭的软蛋,我父亲是不懂得反抗的怂包。我,只有我。是家里唯一没被抽走脊梁骨的男儿郎。
我是唐吉诃德·多弗朗明哥,是最高贵的神之子。
10岁 消融的四分之二
多弗朗明哥早在弑父之前就是个小混蛋。
那时候他还长袍曳地,束手束脚的活像个烧制得太过端正的花瓶。他甚至还顶过发髻,那玩意儿蠢得不可方物像极了指向天堂的路标。
但我想将这一切都取回来,连同失落的神坛。
被仇恨湮灭理智的人野兽般盘踞在门口磨牙吮血。我知道的,他们恨不得将我、将父亲、将弟弟生吞活剥噬骨蚀心。我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世界是暴力性的。混乱的世界。
我们被吊起来悬在楼门上,脚下燃着深海的业火。麻绳勒得我手腕生疼,几乎要被扯断。白布条绕到脑后被拧成死结遮我的眼,但同时也想什么更固着的凝胶一点点填充我的眼眶,充斥视野。火烧得旺,咆哮着碾碎空气,木材毕毕剥剥地炸裂开来,皮革爆出焦臭几乎让我以为是谁的皮肤在经受炙烤。人们开始向我们扔石子。不知不觉的,那些小石子渐渐变成烧红的铁雨,把披上冰霜的树木变成云朵。我害怕了,直到有人将挟裹着火星的箭镞射到我耳边,飞溅的岩粒迸到脸上打得生疼。于是我也像父亲和弟弟一样张大嘴嚎哭,眼泪怎么都流不干。以至于之后的几十年我都在想,眼泪是不是在那一次淌干了。
如果你是个十岁的小孩子,你就能明白在那样的情况下什么都做不了的悲哀。——我连自己都拯救不了。这个想法如此清晰地充斥我的大脑,简直像不偏不倚落在平底锅正中的煎鸡蛋。
这个世界不存在公平,有的不过是不公不幸与不快。
这个场所不存在人权,有的只是污秽生死与罪孽。
有什么扎了进来,伴随莫名的声响。顺着血管直达大脑,占据神经再疏满全身。眼前的纯白渐渐染上赤红,皮肤肌肉神经骨骼都被爬满填充膨胀。奇怪的是不觉得痛,那份难以言喻的感受形成黑洞在我胸口深陷随即化成细碎的分子在我体内肆意爬行。
“你们这些人都给我记住了,我是不会死的!”不管你们怎么对我,我都要活下去,然后把你们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我的王座早已崩塌,闪耀的王冠业已褪色,在不断堆积的尸骸上面,我遇见的人,他们扶起无声倒下的小小国王。自此,10岁的多弗朗明哥决定不再自诩为神之子,因为他有家了。
几十公分的双管手枪对10岁的小鬼未免过于沉重,但我坚持拖着步子挪回去,手心沁出的汗水让雕花的枪柄滑溜溜的,指尖比枪管还要冰凉。
“多弗,罗西南迪,至今成为你们的父亲真是抱歉了。”
我看到弟弟在哭,但我听不见。真是抱歉了,已经没办法挽回了。
你看,多弗朗明哥就是诞生在诅咒里的孤星,是日光所不能及的永夜深海,也是末日来临时的悲恸斜阳。你看,他可怜得令人心碎,又可爱得令人欢喜。他的每一声祷告都被世界吞咽,他震聋了耳,哭瞎了眼,杀死了心,好不容易从燃烧着恶意的人间左冲右突逃脱,终于撞进十八层熔岩地狱。
某个初代“红心”男人的絮絮叨叨
我是“鬼竹”维尔戈,现在在海军G-5基地当个划水摸鱼的基地长。具体任务嘛…不能告诉不相干的人。什么?你没问我的任务,你说我脸上粘着甜甜圈?不,我不爱吃那种甜得发腻的东西,是多弗硬塞给我的,他爱极了那些淋着糖浆擦着糖粉色彩绚丽得像是有毒的甜口小玩意儿。什么?你说我今天压根儿就没回德雷斯罗萨吧?对哦,我没有回去过,我已经很久没回去过了。
我自小从街边混混的行伍中摸爬滚打上来,凡是吃了上顿,下顿要看手里的棍子硬不硬。那时候我也没想过要给谁卖命,说是逼到绝境背后捅到这种混蛋事儿也下得去手。我对杀人向来没什么障碍,大家都是舍弃人理违背人伦讨生活,不见得谁的命就比谁金贵。遇到多弗时我十岁,他也十岁。尽管都是人闲狗不爱的臭小鬼年纪,多弗却足足比我矮半个头。
“喂,把衣服脱掉,不洗干净会感染的!”
多弗坚持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白衬衫蜷缩在在角落颤抖,一声不应。我猜想他是骇破了胆就上前拧着肩膀迫使他转过来,“少他妈给我耍少爷脾气,我最看不惯你们这种……”我可能弄疼他了,多弗受惊似的扭头,那也是我第一次看清他墨镜后的眼睛。到底是怎样的眉眼怎样的瞳色我早就记不清了,因为我以为那一刻与我对视的是透过深渊望过来的某只恶趣味恶魔。
“别碰我。”
他是火。多弗是带着“此时全部的恶”归来报复世界的活诅咒。他在阿鼻地狱中称王,浑身燃烧漆黑的罪业火。
我还记得多弗提着他父亲的头颅回到玛丽乔亚指望再次一步登天一举成神。那几乎让他丢掉了性命。腐烂到骨子里的天龙人恨死了这个异端的唐吉诃德。玛丽乔亚的“赤桥”通体朱红,据说跑过那座桥的奴隶便是自由身,据说那座桥本是成吨白玉雕刻的。多弗差点也把命交代在那座“时代畸形的缩影”上。我那时犯浑,怕多弗的血和那些不知名的鼠辈混在一起,怕他什么痕迹都留不下。于是我用身上背着的全部炸药把那桥连同后面长得一模一样的追兵炸了个灰飞烟灭。后来十八岁的托雷波尔气得差点把我的头打掉,说是万一伤到多弗怎么办。我才不吃他那一套,在世界陷入混乱之前他绝不会倒下。但这是后话。
现在我眼前只有一个别扭地不肯脱衣服的死小鬼。
“给我把衣服脱了!非要我动手不行吗?!”
我们扭打在一起,最后当然是以我扯破了多弗的衣服而告一段落。路过的迪亚曼蒂探着脑袋看我们瞎闹,“你们处得挺好嘛,还是同龄人方便啊。”
“才不好!”你看,这就是我们最开始也是最后的默契了。因为没人知道成年后的他在想什么。
多弗像所有进入青春期的男孩子一样麦稻似的抽长拔高,但就连这个过程他都远比那些同龄的男孩子来得艰辛。剧烈的生长痛让他合不上眼只好爬起来找我打架。托他的福,我一直怀疑自己没像他一样疯狂地窜到三米是因为缺乏睡眠。
后来他变得不可思议的强大,像是真正的帝王一样。家族里再没人能赢过他,整个北海也没有。
25岁 凋零的四分之三
我一直在想,那个花白斑点帽的小鬼一定是玛丽乔亚,我的故乡,赠与我的诅咒。她赐我一吻,送我离开,咒我遭人背叛、挨人欺骗、承人拒、惹人恶,永世不能超生。
“我要在三年之内不停杀戮,为世界献上我的报复!”如此幼小的那孩子这样说。
我承认,我以为那孩子是十五年前的我,我动摇了,觉得眼皮发酸,想要伸手抱起他甜蜜地掐死他,这样就不用白白走这一遭。作为回应,我嬉笑着没能拒绝他的加入,没办法拒绝的不是吗。
黑羽毛大衣燎出火星在地上不断翻滚的是比我小两岁的笨蛋弟弟,罗西南迪,我再没用这名字叫过他。柯拉松,我的红心。
十数年分别相见,他嘴里再吐不出一个字。唐吉诃德家一对孩子气的兄弟,一个丢掉了眼泪发誓再不失败,另一个失去了声音从此缄默无言。这算是公平吧,我最可爱的亲弟弟啊。
“喂,弗雷凡斯还有活人吗?”
“我怎么知道,只顾着逃命管不了那么多。”
“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藏在尸体堆里被政府的车运出国境线。”
那孩子来自被诅咒的白色城镇——弗雷凡斯。啊,我明白的,白色城镇,他的原罪。他的埋骨地,他的永劫乡。这个世界背叛了白色城镇,他们对她施以谎言再加以毁灭。
“多弗,你真准备收留那个短命鬼?铂铅中毒,他自己都说只有三年寿命。”
“弗雷凡斯,他们从来都不是永冬之岛,也没甘心承受一年四季的白。”
但我还是失算了,我可爱的亲弟弟,还记得我怎么跟你说的吗?我会杀死伤害你的人。为什么要逼我杀掉你呢?为什么我非要两次杀掉以血液联结的亲人?罗啊,你看到了吗?我们的人生是被一堵隔绝声音的墙绑在一起的,我们的人生早就被米尼翁岛上的暴风雪撕扯得辨认不清。我们这样的人,无所谓生也无所谓死,只是风。
旭日东升,北风染得火红。
41岁 仅剩的四分之一
“是我判断失误,真是对不住你们。”
听到电话那头的爆炸声时,我记得我是有发怒的,但我只能说出这句话。维尔戈死了,莫奈也死了。
就像是阳光照耀到的霜花,就像是春来注定要解冻的河流,就像是日日看着太阳东升却西落,就像是向日葵与郁金香年年复年年的凋零与绽放。他早就该站在我的对立面,还记得吗,他是玛丽乔亚赠与我的诅咒,他带着打败过克洛可混蛋的小鬼践踏我的国土,妄图将我拖下王座。我该感到多荣幸啊,两个D姓小鬼,他们是众望所归的kingslayer,他们是化身正义的神之天敌。
特拉法尔加·D·瓦铁尔·罗!
你衣服上的Crorazon是为了祭奠那人吗?!
你看,十三年了,你还站在原地!
自由?!你从来就没有逃出米尼翁岛!
我觉得天空不断变小,只有一线光。
双子岬的海水不曾逆流而上,米尼翁的雪也不可能止歇后再归拢成冷云的模样,那些射向骨肉至亲的子弹绝不会退回枪膛,不复存在的家族也再没了灯火的流淌。世界把他碾碎,爱和恨把他折磨,命运把他捉弄,时间将他遗忘在过去,他一次又一次错失他的温柔乡。
这一次也许真的不一样,我想。我已经四十一岁,比不上“极恶的世代”那群毛头小子。即使能够东山再起却也元气大伤,况且我忽然明白故乡降下的诅咒根本不是那孩子,是我的状态。你看,兜兜转转下来,我又是一个人了。我是天生的孤星。但我是唐吉诃德·多弗朗明哥,所以我只有孤独没有寂寞。我必须留恋,我必须憎恨,我必须抱憾终身。上述的故事。我都不告诉,那是我的秘密。这不是结局,没有结局了,到此为止了,但我还是要你一辈子都忘不掉我,因为这样我走到哪里,都不会太孤独。
这是一章和正文没有任何关系的番外,用爱发电的产物。试图用唐总视角描述自己目前为止的一生,加入了很多自己的理解,不能认同的地方还请包含。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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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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