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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故事 就算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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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在别人眼中有多么愚蠢和嘲讽的事情,只要自己认为值得,那就是值得的。
......
那是盛夏的深夜,白日被毒辣的太阳蒸烤了一整天的草原大地,热气回升,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流下,躺在冰凉草席上的少年翻来覆去都不能入睡,无奈只能叹气,坐了起来。
有些口渴,少年正欲唤来侍女倒水,却突然听见外间轻微且极有韵律的呼吸声。
想来,两名侍女都睡着了吧,这般天气,想要睡着确实不易,那就不要打扰她们了,自己去倒水就行。
披上衣袍,系好腰带,轻手轻脚的从里间走到外间,想了想,然后又出了门,外间有水壶,不过他生怕自己动静大了吵醒两名侍女,所以准备去远处另一个没有人休息的帐篷。
生平头一次,在没有人陪同的情况下,独自面对天地,抬头看着漫天的星星,少年心间突然升起一种开阔和畅快的情绪。
一时间只觉得,天地间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快乐的想要唱歌,这当然是不能唱的,否则,不知要惊扰到多少人的美梦。
压下想要唱歌的情绪,口渴的感觉又回来了,抬腿走向远处有水的帐篷,突然,一阵对话和哭喊传入耳朵。
少年皱了皱眉头,这便是哭么?书上说,只有悲伤到自己不能控制的时候,才会哭!这是谁?他怎么了?
侧耳听了听,并不算太远,少年走了过去,找到了哭声传出的帐篷,正准备出声询问,一段对话传入耳中,顿时,他呆滞了。
“小畜生,瞧你做下的好事,我今日便要执行家法,处置了你这个败坏门风,丧失人伦,无法无天的畜生。”
“大人,不要啊!孩子才十几岁,他能明白什么?”
“爹爹,给孩儿一条活路吧,呜呜...!”
说话的三个人,少年都认识,男子是父亲手下最勇猛的一员将军,女子是他的夫人,而那个哭着的小家伙,是将军的儿子,和自己一般大小,十六岁,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下面的话。
“小畜生,你还有什么脸面活下去,那女孩子是什么人你不知道么?那是首领内定的儿媳,仙童的夫人!你怎敢和她做下这苟且之事?若叫首领得知,不仅你自己难以活命,我九族都要因你而受到牵连。”
“爹爹,孩儿没错!高娃米娜喜欢的是我,她都没见过仙童,怎么会喜欢他?他也没做过什么?怎么就配得仙童的称呼?爹爹要打杀了孩儿,那也由得爹爹。”
似乎是察觉出父亲的决心,不在哭泣,反而态度强硬了起来。
“小畜生,还敢非议仙童?我不是告诉过你,仙童出生...?”
“是是是,爹爹说过,仙童出生时天降祥瑞,且笑着落地,这的确奇异,可是,他这十几年,又做过什么呢?或者他身上发生过什么呢?还不是和我们凡人一样么!仙童?呵呵。”
“我的刀呢?”
原来,我并不是什么仙童,在别人眼中,也是不受待见的!原来,父亲对做错了事情的孩子,是可以这样的,回想起幼年调皮做下的错事,父亲每次都是诚惶诚恐的给自己赔不是,并且从来惩罚自己,这样是有问题的!原来,我也是一个凡人。
我本来就是个凡人。
“住手!”
“什么人在外面?”
“是我,拉起帘子,让我进来!”
“拜见仙童!小人不知,不曾远迎,还请仙童饶恕小人之罪。”
帐篷里面,少年看着跪在眼前,脸色惶恐的将军和将军夫人,以及惨白着脸的将军儿子,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话,便头也不回的转身大踏步离开,不再有丝毫停留。
“他没有错,你不要责怪他了,还有高娃米娜,虽说是父亲给我预定的亲事,但我并没有见过她,也不喜欢她,就赐给你儿子了。”
从这天起,原本和蔼,脸上时常挂着笑容的王子消失了,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每天都木然着脸的王子!
也从这天起,少年每次见到父亲母亲都有种腻歪的感觉,这种感觉,随着时间的流逝,每天都在增大,终于,当这种感觉到他自己也不能控制的时候,少年做出了决定。
他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生活。
他阅读了很多的书籍,明白了人和人应该怎样相处,明白了和别人生活需要劳动,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有人伺候,明白了到人多的地方,需要银钱。
少年准备了很久,在父亲母亲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偷偷的锻炼身体,偷偷的积累财物。
又一年盛夏,他故意将两个侍女折腾了两天,不让她们休息,夜间不是口渴,就是肚子饿,或者是这里酸那里疼,直到第三天夜里,两个侍女连抬眼皮都费力的时候,他终于消停了。
几乎是立刻,外间便传来深沉的呼吸。
同样是深夜,十七岁的少年背上早就不知道打包了多久的行囊,星光下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草原中央,自己生活了十七年的家,向着南方,书中说的中原江南徒步走去。
这一世,永不回来。
书中说的江南,民风淳朴,多出文人雅士,且山水养人,男俊女美,那正是他向往的地方。
整整一年,少年都在行走,从北方边城外的草原,走过了四五个国家,晋国,梁国,越国,吴国,楚国,才到了目的地,江南。
才不过三月,他便花完了所有的钱财,只能且斋且行!路过无数个城池,见过无数模样和性格的人,他们的自私,冷漠,无情,残忍,都让少年每每午夜梦回都惊吓而兴,不寒而栗。
所以,他没有选择居住在闹市人群中,而是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山坳结草庐而居。
白日驱狗放鹰,猎狼斗虎!夜间青灯诵经,书写文章。
过着猎人的生活,只有赶集之时到百多里外的镇上换取生活必须,日子倒也逍遥快活。
这么一过,就是整整两年!
也不知是哪一天,少年背着弓箭,牵着猎犬,行走在荒无人烟的深山,忽见一头神骏的雪白苍狼驮着一受伤的美貌少女狂奔,少年又惊又怒,急忙张弓搭箭,射中苍狼,救下了少女,并且带回草庐救治。
半月后,少女痊愈,却记不得自己姓甚名谁,家住何方了!换句通俗易懂的话,叫做失忆。
这可如何是好?赶她走么?这是万万不能的,她一个盈弱女子,在这深山中,万一有个好歹,可怎么办?可是,自己这草庐,孤男寡女,也不方便不是?
少年头疼,良久也不曾想到办法,只能让她在自己的睡房暂且住下,自己搬到大堂打地铺。
只盼她能够早日记起一切。
就这样,二十岁的少年,救下了一个看面相也差不多同龄大小的少女,并且居住在草庐中。
俗话怎么说来着?叫男才女貌,日久生情?还是叫救命之恩,以身相许?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这样的年纪,本就是对男女之情极容易动的时候,加上少年相貌俊美,少女同样婀娜多骄。
这日复一日的相处,怎会不生出感情来?他俩又不是兄妹姐弟,生的什么情,自然心照不宣了。
半年后,二人插土为香,对天盟誓!
“天地见证,我二人结为夫妻,琴瑟相伴,百年好合,永不变离!”
当真是男欢女爱,情意甚笃!羡煞无数旁人,当然,若是此处还有别人的话。
孩子出世,是个男孩,白白净净,可爱至极。
少年意气风发,只觉得人生如果能够这般一直活下去,那当真是给个神仙也不换的。
书上说,人的一生,要做满三件事,才算是不枉此生,第一是种一棵树,第二是写一本书,第三是有一个后代。
这三件事,少年全都办到了。
岂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日子怎会如想象中完美?
两年后,一个白胡子老道士找上门来,说是少女,如今少年妻子,孩子母亲的父亲,那就是岳父大人了,少年急忙将之迎进家门,奉茶跪拜。
等到老道士说明来意之后,少年呆住了,他要带他的妻子离开,并且,还不让他跟着。
少年回过神来,急忙找到妻子商议此事,这要怎么办才好?盼望着,妻子对他父亲的几句哀求,能够让岳父大人回心转意,让他这个便宜女婿,也跟着一同回归。
可是,当他说明意愿之后,妻子的表现,更是如此的陌生,陌生的让他感觉,莫非这不是自己的妻子?仔仔细细的打量着,没错,是她。
原来,我终究没能得到你的心,即使你成为了我的妻子,并且为我产下孩儿,我也没能走入你的心中。
少年衣衫邋遢,蓬头垢面的坐在院子里,如同痴傻了一般。
妻子终究还是抛下了他,带着两岁的孩子,欢天喜地的跟着他父亲走了,可怜只留下他孤苦伶仃一个人,傻傻的回忆着最后的话。
“阿豆,你果真如此绝情?”
“阿增,我不想骗你,我从来都不曾失忆过,只是不知道回家的路罢了,这两年,我成为你的妻子,并且产下孩子,也算报答了你的救命之恩,我这便要回去了,你自己保重。”
“你走可以,孩子给我留下!”
“不行!阿增,你不要妄想了,孩子不可能给你留下来!你若是真的想他,随时都可以来骊山看他。”
“阿豆,我求你,孩子留给我。”
事实就是,妻子终究抱着孩子走了,虽然留下可以找到她们的门路,可是,跟没有一样。
他疯了一般到处打听,从江南到江北,又从江西到江东,可是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有骊山这个地方,这般来说,骊山之说,不过是个玩笑罢了。
真希望这只是个梦境,等醒来之后,还能和从前一样,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可是,这终究都发生过,都是真的。
他疯癫了,他魔障了,他痴傻了,他绝望了。
终日里坐在草庐的院子中,不吃不喝,嘟嘟囔囔,也不梳洗,邋邋遢遢,千遍回忆,神神叨叨。
也不知过了几多岁月,他终于抬起头来,眼睛里闪烁的是满满的疯癫。
他要找到她们,不论是中原大漠,或是塞外回疆,即便走过整个世界,也要找到她们。
从此,和他当年从北方边城外的草原来到江南一样,他又一次过上了且斋且行的日子。
十多年过去,少年变作了中年,原本俊俏的外表消失不见,化作一个不是很好看,但是五官很协调的微胖中年大叔。
他走过了长江,走过了沙漠,走过了草原,走过了险峰,来到了蜀中以南的西域大地。
原来,骊山是在这里。
中年大叔欣喜若狂,脚步不停的急行了三天三夜,终于在这一夜,来到了骊山群峰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