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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现在到开始 ...
分开四年,景诗又来到这个省会城市——阳城,城市好像没什么变化,在这家医院上班有一个月了,每天并没有很忙,景诗经常会去曾经去过的地方,可是这个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次都没有遇见过。
“为什么,缘分就真的这么浅么。”景诗心里一阵悲凉,或许他早就不在这个城市了,分开时自己二十四岁,他二十五岁,现如今都是快三十的人了。景诗总是拿不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因为记忆里他总是很潇洒,一切好像都无所谓,一切都可以将就,一切都可以随遇而安。为什么还要回来,其实自己心里并不是很清楚,回来干嘛呢,找回他么,这个世界少了谁都照样转,那种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爱情或许根本就没有,或许他早就另觅新欢了,自己不是天姿国色,没那个本事让人流连忘返,念念不忘。
女生站在马路边,看着路边的法国梧桐在阳光的照射下投下斑驳的树影,想起曾经的学校也到处是这种法国梧桐,时光啊,时光,人世间最悲凉不过——物是人非。
时光的最初
终于摆脱高中生活,由于在高中毕业的暑假每天把自己当兔子养,景诗成功的摆脱高中128斤肥妹的悲惨生活,化身为100斤的圆脸大眼萌妹子,至于为什么体重始终不下100斤,景诗把它归结为——遗传。按照老妈的话说,“还好你眼睛大,皮肤白,身高也还行,不然的话这么圆的脸,丑死了”,好吧,这是亲妈。
景诗是家里的独生女,这次是跨省读大学,爸妈把她送到学校陪了几天就走了,那天,她站在天桥上看着下面车水马龙,真的意识到,孤单原来是这种感觉,就是你痛苦的歇斯底里,这个城市仍然车如流水马如龙。
高中生活历历在目,那些被排挤的生活,抑郁的时光,让自己的变得自闭,不与人交流,即使知道这样不好,想要改变,却总是做不到融入集体,所以整个大一的生活只有室友和闺蜜林涵。
过完二十岁生日后,室友娜娜和闺蜜林涵每天在景诗耳边谆谆教诲,只差没动手了:“你已经二十岁啦,大二啦!你说你一天在宿舍,教室,食堂三点一线你怎么找男朋友啊??怎么勾搭帅哥啊?你眼睛白长那么大了?你丫的就是天秤座的例外!”在室友的全面攻势下,室友徐颜颜强制性的介绍了自己朋友的朋友给景诗,苏清墨,外校的工科男,一听这名字,娜娜就笑了,”一个男的,叫清墨,怎么这么娘炮啊,你确定是男的??”。徐颜颜从卫生间出来说,“我跟他是高中校友,我只听过他名字没有见过本人,据说是我们高中校草,追他的人可多了,怎么样够意思吧,给你介绍帅哥咯!”
加了好友,景诗也没想怎样,闲来无聊就去了他的空间看,点开照片,“我去,真帅啊!”照片里的男生眉毛很浓,单眼皮,桃花眼,鼻梁很高,最上镜v字脸,看起来痞痞的模样,看起来很花心,女生摸摸自己的圆脸,无比鄙视,心里想着“这么帅的男生没女朋友?不科学啊?”本着花痴本色,景诗很乐意每天和他聊天了,想着管他呢,反正又不见面。
“我们要不要见面?”苏清墨发来一句问句,其实苏清墨从来不热衷于网上聊天,只是那天在看到女孩的名字时,微微诧异——景诗,姓景,少见的姓,很有气质的名字,不知道是否人如其名,有点好奇才会每天都聊天,聊着聊着就发现这个女孩真的很可爱,不会掩饰自己的心情,从每天的对话中都能就看到她今天心情好不好,甚至不会掩饰自己的喜欢,发消息她秒回,打电话响一声就接了,苏清墨见过的女生都会欲擒故纵,都知道女生要矜持,不过是朋友的朋友而已,可是这个小女孩却对他毫不设防,每天在电话里叽叽喳喳,像个小麻雀,絮絮叨叨的告诉自己,我今天吃了什么,老师点名我去了,今天没翘课等等琐碎的不能再琐碎的事情。女生的声音很温柔,软软的,很好听,所以苏清墨迫不及待想见到这个声音的主人。
见面那天,不过是两人在网上认识的第五天而已,苏清墨看到一个扎着马尾,圆圆的脸,眼睛亮晶晶的,眼珠是棕色像貂的颜色,好似能看到人的心里去,皮肤很白,不算很美,但是很可爱的女孩。吃饭的时候景诗一直很紧张,没见面时想着反正不会见面变把他当成情感宣泄桶,见面了,景诗又是那个有着社交恐惧症的姑娘了。
“怎么?电话里不是很能说会道的么?难不成跟我聊天的不是你?”苏清墨看着对面的女生不停的抠手指,看来是紧张了,挑挑眉递了一杯茶过去。
“是我,跟你聊天的是我,但是。。。。”女生继续抠着手指,头埋的更低了。
“但是什么?”苏清墨听着这越来越微弱的声音,越发觉得这女孩真可爱。
“这是我第一次跟男生单独出来吃饭。"景诗抬起头来鼓足勇气说了这句话。
“而且你比照片中还要帅”当然这句话是景诗自己在心里默默的说的,男生今天穿了一件深蓝色的夹克,里面是白色T恤,一条浅色的牛仔裤,一双干净的匡威经典款帆布鞋,干净利落的短发,俊朗的五官,看起来痞痞的坏坏的样子,笑起来却很温柔。
景诗深吸一口气,内心默默打自己耳光,“冷静,淡定,不就是帅点么,不就是笑起来好看点么,不要被表象迷惑,这种男的肯定花心!”
苏清墨看着对面的女生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忍俊不禁,“我很可怕?你怎么一脸视死如归的样子?”
“我,,,我紧张”景诗继续抠手指。
“紧张?喜欢我?”苏清墨越发来了兴趣,真是单纯的小姑娘,看着对面的女生都快把自己的手指拧断了,才说“紧张什么,我又不是来吃你的,我是来吃饭的。”
这一顿饭,景诗吃的是食不知味,男生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吃嘛嘛香的吃了好几碗。
苏清墨送女生回宿舍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了,苏清墨先打破沉默说“不是说,我来了就做我女朋友么?”
女生猛的抬头,看见男生弯着腰平视自己,愣了几秒,“那不算数的,我是以为你不会来的才说的!你学校到我学校坐车要两个小时,又不是周末,我哪里知道你会来啊,你说你最怕麻烦了,我就以为你不会来嘛!”景诗没意识到自己的解释越来越像在撒娇,苏清墨站直身体,唇角微翘,眼睛里都是笑意,“那,我来了,你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苏清墨看见像逃命一样跑开的女生,想起刚刚她跑开的时候小声说的“高兴”,苏清墨好像也被这种高兴渲染了,即使知道自己晚上八九点还得很麻烦的赶回学校也没那么不爽了,天知道自己最讨厌的就是麻烦,无奈的摇摇头,“偶尔麻烦一下,好像也不错?”耸耸肩,男生转身离开。
第二天上午,景诗听课根本就没听进去,一直在想昨晚发生的事情,正出神,男生的短信就来了,“我昨天是认真的,你要不要当我女朋友?”
景诗思考了几秒钟,回复“要”。
这下苏清墨诧异了,答应的这么爽快?本来自己已经想好了她不答应的话自己就发动攻势奋起直追的呢。
其实景诗会答应是源于昨天室友们的玩笑,颜颜说,这么帅的男生,你要是不要我就上咯?景诗虽然没谈过恋爱,但是自己心里很清楚,每天自己和他接电话时就莫名的开心,听见他温纯的声线和细碎的笑声就觉得烦恼不过如此,开心的事不开心的事都可以跟他分享,景诗喜欢笑起来好看的人,而这个男生看起来玩世不恭却有着干净的笑容,自己是喜欢他的吧,想着若是以后只能跟他做朋友,只能看不能碰,心里就有点闷闷的喘不上气。
“怕什么?不就是谈恋爱么?不就是帅么?谁说帅就花心的?”景诗拿出积攒了那么多年没用的勇气,决定赌一把。
“好,答应了就不能反悔啊,要算数!”男生的短信把她从昨天拉回今天。
“不反悔,算数!”我喜欢你啊,怎么会反悔,我怕你反悔,我不美,不优秀,你会不会哪一天腻了就把我踢开呢,景诗有些懊恼的想,不过转眼就摇摇头“管他的呢,世上除死无大事,哪里管那么多以后呢!”
“乖,好好听课,周末哥来了给你买糖吃,带你出去玩。”苏清墨心情极好的哄了哄新晋小女友。
景诗看着那个“乖”,心里像浸了蜜糖,还没吃糖,已然甜化了。
于是景诗就在室友的震惊中和一个认识不到一个星期的男生在一起了,娜娜在宿舍把景诗的肩膀抓住使劲摇,“原来我们小诗不是不喜欢男的啊!!人家是蓄积力量,不出手则以,一出手一鸣惊人啊,直接搞到个这么帅的!!!”
景诗扒开她的手,“娜娜同学,请文明用词,不要用——搞——这个字。”
周末的时候,苏清墨真的来了,穿着一件黑色的耐克运动衣,穿着上次那条浅色牛仔裤,还是那双帆布鞋,他似乎很喜欢穿帆布鞋,景诗看着他从校门口走来,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明明是阴天,却觉得好像太阳就在他身后,他笑着一步一步带着阳光照进自己心里,暖洋洋的。
景诗笑着朝他跑去,站在他面前,欲言又止,苏清墨把手伸出来暗示女生挽着自己,“你好,女朋友。”景诗愣了一下,挽住他的胳膊,笑到“你好,男朋友。”
在红灯变绿灯,绿灯又变红灯,来来回回十几次后,景诗终于清醒了下,快速过了马路。分开后的四年里,景诗不敢一个人过马路,因为总是会出神想起,那个男生牵着自己过马路,宽厚温润的手掌,和自己或十指相扣,或把自己的小手包在他的大手里,每次过马路他都是这样,像护女儿一样护着自己。景诗一阵鼻酸,让自己不再想这些,想着自己今天收的病人,喝酒喝的消化道出血,还是个不听劝的病人,检查结果还没出全,明天还得盯着点。
选择学医,是个阴差阳错,选择消化内科,却是因为那个人胃不好,想着自己学这个的话,以后方便照顾他。现在呢,研究生读的消化内科,工作了两年多,胃病处理的得心应手,已经是个合格的医生了,却没了当初的那个想照顾的病人了。
“哎——”景诗叹了一口气,回到自己出租屋里。
“嗡—— 嗡——”手机震动,苏清墨看了一眼,是顾城,自己的室友,苏清墨在一年前在市中心全款买了一套高档公寓,有三间卧室,好友顾城那时刚到阳城,没地方住,就让他住在自己家里了,两百多平米的房子终于可以不那么冷清了。
“喂,什么事”苏清墨接着电话,蹙眉问道。
“你今天回来么,我表弟调工作到阳城了,暂时没找到住的地方,能不能让他在你家将就几天?”顾城原本不想麻烦苏清墨的,但是工作是突然调动的,实在来不及找房子,他们几个上班都忙不开,没时间找房子。
“你表弟?”苏清墨有些烦躁的问了句。
“对啊,学医的,调来省医院上班。”
“学医的?那让他来吧,不过让他跟你住一间。”苏清墨紧蹙的眉头有些舒展开。
“那好,谢谢啊,另外一间卧室我知道你一直锁起来的不让别人进去的,我会交代的。我就知道一说学医的你就会点头,你——”
“哪来那么多废话,挂了——”苏清墨在这个发小兼室友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之前,果断的挂了电话。
“这么不温柔,活该单身狗!哼!”顾城在心里把苏清墨狠狠的凌迟处死八百遍。
顾城知道,自己这个好兄弟心里有一道伤疤,从来没痊愈过,不然怎么这四年来,每天没日没夜的工作,现在二十九岁事业有成,长相也丰神俊朗的,却一直单身,一个男人,又开酒吧,又开花店,“浮生一梦”酒吧现在是阳城最大最火的连锁酒吧,“诗情花意”花店也占据了整个阳城的花卉市场,下一步说是要开小龙虾的餐饮店,折腾来折腾去,不过就是那么一个他放不下也不想放下的人——景诗。
苏清墨挂了电话,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的老凤祥银戒指出神,戒指是在景诗二十一岁生日时买的,情侣对戒,当时他们两个都是学生,没有那么多钱买金的,那时景诗看着老凤祥的金饰柜台皱皱眉说,我不喜欢金的,很俗气,像暴发户,我们买银的。那时苏清墨真的以为她不喜欢金饰,直到后来一次偶然看到她盯着一个带着皇冠的金猴子出神,才知道,哪里是不喜欢,不过是舍不得他花钱又要维护他可耻的自尊而已。
“咚咚咚——”敲门声传来,“清墨,在么”
“进来吧”
“这是青山区花店的营业计划,还有你让我选的店面,我让下面的人去选了,我过几天去看”秋阳把文件递过去,看到对面的人仍然盯着手上的戒指出神。
“清墨”秋阳忍不住提醒了一下。苏清墨是她的高中同学,高中时苏清墨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校篮球队的队长,长着一张人神共愤的俊脸,那时候的小女生就喜欢这种打篮球的,痞痞的,帅帅的,还可以随便学学成绩就很好的男生,所以秋阳也不例外。都说岁月是一把杀猪刀,可是这些年,苏清墨越发成熟稳重,魅力丝毫不减反增,自己又不是尼姑,怎么会不动心。所以听说他要创业,自己又是学管理的,就过来帮忙。可是四年来,苏清墨对自己和对别人并无不同,不亲近也不冷淡,最多就是感激。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啊,秋阳。”苏清墨终于回神了
“清墨,我一直想问你,这个银戒指,你一直戴着,有什么意义么?”或许是今天看到他又一次盯着戒指出神,秋阳忍不住问出了一直想问的话。
“因为金的太贵啊~”苏清墨一脸的玩世不恭。
“别打岔,你现在赚的钱买什么买不起?”秋阳知道他不想回答,可自己就是不甘心,想知道,即使真相残酷,那也是真相。
“秋阳,你知道么,对男人来说,最痛苦的就是一事无成的时候遇到了想要守护一生的姑娘。”苏清墨说这些的时候声音有些颤抖,不自主的握紧了拳头。而那没说出口的,就是,比这更痛苦的就是在事业有成的时候,身边却没有了那个你想守护的姑娘。那个傻乎乎的不管不顾只相信我的姑娘,被我弄丢了,苏清墨恨死了四年前的自己。
秋阳看着这个一向成熟稳重懂得控制情绪的男人,在自己面前抑制不住的痛苦神色,心里像跌入万年冰窖,转身离开。
情节对话基本真实,另外城市名,和人名纯属虚构,主角的名字是想了很久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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