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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情怀(1) ...

  •   ·很久很久以前·

      “听说,从前的车马很远,书信很慢,所以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秦筝懒懒地歪在沙发里滑动手机,嘴里复述出自己刚在热搜下看到的一句话。

      茶餐厅里,一首Reality播放的漫不经心。

      顺着那道声线,秦筝的思绪被拉回到久远时光以前,她甚至闻得到十三中学必经之路下过雨后的味道,透着满满一股榆树芽的清新。

      姜沅端起面前的美式轻抿了一口,依旧不加糖,秦筝曾说过他装腔作势,他想起后摇着头笑了笑,放下杯盏对她说:“有时不得不佩服古人身上的那种浪漫与风雅,虽然他们的科技没我们发达,但在思想上却并不匮乏。”

      “古往今来流传下来的诗词歌赋,对天长地久至死不渝的表达从不吝啬,确实美好。”

      秦筝陷在沙发里的身子微动了动,眼中隐约闪过一丝期待的光亮。

      没成想姜沅紧接着又补了句:“不过写归写,写完了,照样不耽误纳很多的妾。”

      她拍了拍扶手,不满地打断:“喂?!”

      “怎么了?我没说错啊。”他丝毫没有意识到两人思想的分歧,一本正经辩解道:“你看那些能被称得上是浪漫的才子,哪一个不风流?我不过是站在现实的角度罢了。”

      “有的故事听听就好,不要羡慕,如果真把你换进去,看似情意绵绵刻骨铭心,实则并不一定就会很幸福!”

      秦筝无趣地栽回沙发里,冷笑一声:“是啊,现实,现实到别人美好的幻想都要来杠一下。”

      她抓起桌上的相机,烦躁地随手向窗外拍去。

      也怪她自己,十五年了,竟还会对姜沅有所期待,一块木头疙瘩,难道还能指望他生出朵俏丽的花?

      随着按下快门键,街边风景被永久定格。缱绻的阳光,匆匆的行人,摇动的树影,以及镜头后,天马行空多愁善感的秦筝,与永远迈不出理智格子的姜沅。

      她收回视线,拿出相纸后习惯性的甩了甩。中途忽然想起姜沅曾教过她,叫她不要学电视里错误的方法,瞎甩是会影响成相质量的,秦筝还跟他辨过,说那是一种仪式感,拍完必须甩几下才够味,于是她又因“感觉和质量哪个重要”,和他争吵了好几天。

      回忆起不愉快的往事,秦筝啪的一下将相纸丢在桌面上,一边装作不在意,一边看它在余光里慢慢变得清晰。

      可能是远远望见两人又闹别扭了,老板好心赶来解围:“妹妹,蛋糕烤好了,要不要再吃一块?姐姐请你。”

      “谢谢,不用了。”他倒先煞有其事的抢在她前面,替她婉拒:“成年人每天摄入的糖量最好控制在50克以下,她今天吃了很多甜食,不能再多吃了。”

      老板会心一笑:“真不愧是我们榆市有名的学霸,头脑真是数十年如一日的理智精准。”

      “行,那你们好好的,别吵架,我先去忙了,有需要随时叫我。”

      秦筝气呼呼地抱胸,斥他:“你自己听听,连人家老板都觉得你为人有问题!”

      姜沅耸耸肩:“我可没听出来她说我有问题,只是人与人熟悉了以后,彼此间最起码的了解。”

      这家茶餐厅她和姜沅是常客,从学生时期到现在,近乎十年。在这期间它一直安稳屹立于此,但大多数都生意冷清,就像他们两个的关系一样,虽没有破碎,但也并不紧密火热。

      不亲不疏的乏味感无疑是最折磨人的,秦筝莫名感到一种疲惫沮丧:“突然很后悔当初的那个约定,明明都已经分手了,为什么非要过什么分手纪念日呢?”

      “在你这种人的眼里,很矫情对吧?说实话我也不太理解那时的想法,而且我也根本没想过你会答应我。”

      “要不,就这么算了吧……”

      姜沅安静的注视着她,半晌,才站起身,拿过秦筝的包递给她:“好了,别闹了,咱们抓紧把电影看完,我还有事要忙。”

      “嘁。”秦筝冷嗤:“分手纪念日,可能是个错误。”

      “但之所以能成为约定,我想我当时一定是为了警醒自己,每年与你见一次,时时刻刻记住,分手,是我这二十几年来做过的最正确的抉择!”

      ·第一个睡前故事·

      和姜沅一起过完分手纪念日,往回走的时候天色已经见暗,中途安忆打来一个电话,秦筝从路上听到回家,从喝完牛奶听到洗漱完毕。终于,安忆说乏了渐渐睡过去,她爬上床时顺便扫了眼钟表,时间已是深夜。

      秦筝有睡前检查来电和消息的习惯,这才发现和安忆通话时,姜沅发来了一条长消息,他说秦筝,我侄子的童话书都快被我翻烂了,公主王子什么的你应该早就听腻了,那么今天就讲一点其他的故事吧,愿你仍然能够好眠。

      ———
      这个故事的开头没有long long ago,只是一个很平凡的九月,榆城的晚夏沁着一丝凉意,榆城小学迎来一年级新生,孩子们陆续被家长送到班里,整个教室顿时被混乱所充斥。有的孩子已经顺利适应,平静地摆好文具等待老师,还有的则上演着“妈妈再爱我一次”。

      教室门口有个拼命抱着妈妈大腿的女孩,哭得真叫一个惊天动地,撒泼打滚的不要待在学校。而近处坐在第一排的男生端坐着,十分淡定地欣赏近在眼前的戏码。

      在那种目不转睛的注视下,女孩好像是受到了感应,向他看过来,顷刻,呜咽声戛然而止。

      她尴尬地爬起来,抹抹脸颊上的眼泪,装作若无其事的走过男孩的身边。可刚走过去没两步,她又退了回来,对着那张白净周正的脸恼羞成怒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别人母女情深啊!”

      再后来,这两人竟阴差阳错的成了同桌,她这才知道原来男孩叫姜沅。

      还挺好听的,就像他人一样,寻常中带着些许与众不同,说独特又充满简单与平凡。

      而男孩也知道了她的名字,秦筝,有琴有筝,很是风雅……不过和她的性格,倒是半点都不相符。

      人总是容易对新环境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情有独钟,两人每天清晨都会在校门口会面,一起走进班级,放学后在黄昏下相互挥手告别。看着暖黄将她的影子扯得好长好远,似乎,上学这件事开始有了不一样的乐趣。

      随着每个晨曦朝阳,每晚落日余晖,他们往返学校的日子依次递增,榆城也在无声无息中悄悄蜕变,摩天高楼拔地而起,道路愈发宽广笔直。与此同时,秦筝的个子也如雨后春笋般窜起来,甚至一度比姜沅还要高,将原本宽松的衣服舒展开,有了少女初长成的甜美气息。

      这时,懵懂年纪的孩子们,也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流传起了关于“喜欢”的话题。

      应该每个人都经历过这样的时期,虽然当时完全不了解喜欢要如何定义,但如果你对一个人有好感,总想见到他,有兴趣了解关于他的事情,那么在心底,你一定会认为你喜欢上了他。

      但除了自己认为以外,还有另一种方式,便是别人的口口相传。

      每当有异性之间走得近一些,不久就一定会有流言出现,小孩子们三五成群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的说些“谁喜欢谁”。

      当年,安忆和萧半山是第一种,秦筝和姜沅则属于第二种。

      在他们的学校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故事主人公们的生活也多半归于平淡。和言情小说里写的不一样,没有年少轻狂,也没有青春不羁,秦筝乖巧且成绩一般,稳定在半中腰晃荡,姜沅的成绩也和她差不了多少。

      俩人的设定都是普通中的普通,平凡的不能再平凡,要说唯一能与桌膛里那本小说挂上钩的,可能就是被传早恋。

      因为他们的感情要好,平时经常会在家里提到彼此,偶尔还会去对方家里玩,一来二去姜秦两家便熟络了起来,妈妈们成了闺蜜,相互接触的机会也就变得更多了。

      上学时形影不离,放学后亲如一家,时间久了周围总会将他们绑定在一起,下意识觉得“姜沅”和“秦筝”这两个名字,注定是要一起出现的。

      譬如吃饭时,她先到食堂,总会有人理所应当的问她“姜沅呢?”。在放榜的时候,身旁同学查完自己,要是有谁顺便扫到了姜沅,就会拍拍她胳膊告诉她“哎,姜沅在这儿呢!”。

      最早她并不感到奇怪,因为从小学到中学,他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连秦筝自己都默认两人之间可以画上约等于符号,你能代表我,我也能代表你。

      但不久之后,这俩人就双双出现在了教务处。

      教导主任推了推眼镜,透明色的镜片在晃动中反射出精光。他痛心疾首的看着两个人:“真是没想到,在咱们这种学习氛围浓重的校园里,在老师们的教育之下,居然还有学生不识好歹的早恋?”

      “你们才多大啊!懂什么爱不爱的?像你们这个年纪学习才是最主要的!马上要毕业了,都不为自己的前途考虑吗?”

      两人面面相觑,脸上写满了困惑与不解。

      主任长叹一声,走回桌后坐到了椅子上,秦筝本还抑郁呢,当她亲眼看见升降椅从与桌面一平,被他压得簌簌降到了桌子的一半,突然,她没忍住,噗嗤一下乐出了声。

      主任狠厉地敲敲桌子:“笑!还好意思笑呢!这件事也就是没让我抓到证据,但既然有同学举报你们早恋,就肯定不是空穴来风。”

      “是也好不是也罢,你们两个以后好自为之,再这么下去让我揪出证据,通通记大过处分!明白了吗?”

      从教务处出来,姜沅的神色就显得有点怔怔,秦筝不懂他是怎么了,故意打趣他逗他开心:“哎!你说为什么会有人说我们早恋呢?难道……你真的暗恋我,叫别人给发现了?”

      按照平时,他肯定早就嗤笑一声,反击回来,可这次却一反常态,语气拔高的凶她:“你懂什么啊!别瞎说了!”然后就头也不回的大步迈进教室。

      走廊里的凉意忽然汹涌,秦筝抱起肩膀瑟缩了几分,盯着姜沅离去的背影,不知所措。

      从那以后,姜沅似乎与她越走越远了,他再也没有从校门口等过她,放了学便自顾自回家,他们两个的路线恰好相反,望着姜沅逆光的背影,她觉得自己好像怎么也追不上他了。

      直到一次英文课堂,那些鸟语她光听着就想打瞌睡,于是就在底下看起了漫画,边看边憋着傻乐。

      突然,她被旁边的手肘猛地撞了个机灵,抬眼,看到皱着眉头用余光瞟她的姜沅。

      秦筝比了个“嘘”的手势:“别说话,等我看完这段的,你帮我盯着点老师哈。”

      原以为他们之间有足够的默契,他给她打掩护,二人配合的天衣无缝,可没想到……

      “老师,秦筝在桌子底下看漫画。”淡定而掷地有声的一句在教室里炸开,清晰的落在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秦筝震惊了,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瞪着他。后来她被罚站一节课,下课铃声响起,老师走出教室的那一刻,她一头冲向自己的座位,趴着哭了半天,任谁来劝也没有劝好。

      她知道,她不是因为丢了人而哭。

      英语课过后,流言不攻自破,两人渐行渐远,班里再也没有人传他们早恋,可秦筝却依然改不掉自己心里的那份潜移默化。

      她在去食堂的时候,还没等人家开口问,直接就回答说:“姜沅在班里背单词呢,晚点来。”

      放榜时,她会匆匆跳过自己的名字,将视线落定在姜沅的名字上。

      一个周末,秦筝妈妈叫姜家几口人来家里吃饭,刚想让她去打电话,结果她脱口而出:“妈,姜沅不吃香菜不吃辣。”

      说完,她讪讪的撇嘴。原来一件事不管真与假,只要全世界都在你耳边重复,一遍遍告诉你那是真的,天长日久下来,假的也成了真的。就好像大家都在说,秦筝喜欢姜沅,一个两个这样说,成千上百这样说,那么时间长了她也会质疑自己……会不会我们真的不是朋友,而是,我喜欢他?

      虽然她还不懂什么叫喜欢,也从来没有设想过在一起、谈恋爱,更加没去想过以后的生活,会不会结婚,两个人能走多远,这些秦筝通通都没想过。

      她只是不讨厌他,想每天看见他,想要和他说话,仅此而已。

      ———

      这是秦筝的第一个睡前故事,虽然在他讲述的视角里,人名都被换成了代号,情节叙述也过分简洁,但她知道,这说的是他们俩。

      尤其是最后一句,她反复看了好几遍,随后陷入沉思。

      他说:当时小男孩心想,我应该不是早恋吧?我只是单纯的喜欢她水灵灵的大眼睛,圆圆的脸颊,还有活泼可爱的性格,后来我意识到,那这不就是喜欢她这个人吗?不是早恋又是什么?为了不让她困扰,我只能和她疏远些,后来果然没人议论我们了,可我,却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

      ·第二个睡前故事·

      入夜的榆城还存留了些暑气,秦筝工作了一天,累得像条土狗,回家灰溜溜的钻进门后直接躺倒在沙发上,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

      傍晚安忆又跟她通了电话,兴奋地邀她一起出去吃饭。秦筝却兴致缺缺,先恭喜了她破镜重圆之喜,让她自己玩得尽兴,然后便挂掉了电话。

      她有些低烧,头昏昏的,没心情做饭,爬起来泡了碗面,一边嗦面一边看了部电影。

      这时电话响起来,她将那口面条吸进嘴里,用手背擦了擦溅出来的汤汁,故作瓮声瓮气接通电话:“呦,敢问这位先生怎么会在百忙之中想起我呢?是不是需要什么服务啊?需要服务请按1,需要特殊服务请按2。”

      那边顿了几秒,问她:“听你的声音好像不太对劲,是不是生病了?”

      熟悉的嗓音在听筒里响起来,本还能佯装坚强的她立刻破防,不适与委屈奔涌开来,惹得鼻腔酸酸的:“我感冒了,如果想给我送感冒药的话,请按3。”

      姜沅哭笑不得:“还有心情开玩笑,看来是病得不重。”

      秦筝一脸迷惑:“什么人啊你?还说风凉话!真是错付了!行,挂了吧!”

      “哎,别!等一下!”他微微提高声音:“身体不要紧吧?”

      “没事,感冒而已。”她凑近手机仔细分辨了一下,皱起眉头:“你那边怎么那么乱啊?”

      姜沅回头看了眼身后的嘈杂,然后掩住听筒对她说:“我在安忆和萧半山这里,我以为你也会来……”

      秦筝有一搭无一搭的鼓捣着睡衣的线头:“所以呢?去了又能怎样?”

      气氛僵持了久久,吵闹的背景音逐渐淡去,甚至能听见他淡淡的鼻息,最终,他轻叹了一声,轻柔道:“早点睡吧。”

      她拽上那根线头,用食指不断缠绕着线头,对他说:“睡不着,想听故事。”

      他笑了,语气纵容:“好,等我十分钟。”

      ———

      又几年过去,榆城旻澈的天开始变得雾蒙蒙,道路被铺上细腻的黑色沥青,处处修起公路架起高架桥,摩天楼宇数不胜数,榆城纵然挤入一线城市的行列,秦筝他们也到了冲刺中考的水深火热阶段。

      那一年,秦筝认识了转学生安忆。

      彼时,姜沅的个头已追上并远远超过她,他的成绩也越来越好,撇下了在中间的秦筝,独自名列前茅。

      他人也越长越周正英气,周身自带凛然的光环,虽然还是那么不解风情,但仍有大把的女生因他疯狂。正如大家所说的那样,颜即正义,长得好看的人怎么都是对的,就连情商洼地都能被那副好皮囊给填平,木讷摇身一变被说成了骄傲。当然,当时还没有高冷这种形容词。

      女生们的关注点从八卦变成了追星,安忆迷周杰伦,她喜欢陈奕迅。

      班上隔三差五就有人为了偶像撕起来,而秦筝则捧着脸仰头畅享:“我以后的求婚,一定要有钻戒和玫瑰花,然后他单膝下跪,给我唱陈奕迅的歌,啊……最浪漫了。”

      姜沅握着本厚书默默转过身:“傻透了。”

      她抬手就向他的头敲去:“用你管?又没说你!”

      当时那个年代正处于艺术文化的复兴期,由于歌曲电影等在早年间有过很长时间的空档阶段,为了弥补缺失,人们就如同干燥的海绵一般,疯狂吸收新鲜事物。

      刚好在这个契机之下,有部几年前的电影在重炒之下进入了人们的视线。播出时古井无波,反倒在几年后火的一发不可收拾,一时间周星驰成为不可超越的经典,自那以后,好多女生的心里和渣男的头像上,都住着一个至尊宝。

      重映的时候,秦筝安忆姜沅三个人去看了那场电影,虽然没怎么太看懂,但她还是很配合的哭了,散场的时候眼前一花,她拽上姜沅的手臂,命令他:“你搀着我点,我看不清路了。”

      那是姜沅笑得最脱离形象的一次,他讥讽她:“秦筝啊秦筝,你说你要是瞎了,我是该去找电影院索赔?还是去找周星驰索赔呢?”

      但不管怎么样,总归是证明了一个道理……遗憾的故事,总能比皆大欢喜更戳中人心,时隔多年,或许你记不得某段圆满,却一定会记得刀过你的痛彻心扉。

      她再也不叫嚣着谁唱着陈奕迅的歌跟她求婚她就嫁给谁,而是捧着脸,美滋滋的幻想:“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在万众瞩目的场合,身披金甲,脚踏五彩祥云……”

      “去娶别人。”他恶毒的大煞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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