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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师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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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说‘干到下不来床’的是一个体重两倍于林霄的胖子,贱肉横生,满脸油腻。以美为准则的林霄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只把他当做‘活着还不如死’的反面教材,懒得搭理。今晚从无往来的两人因为看上同一个新来的男生引发矛盾,惹林霄生气的不是因为他嘴贱,而是他企图□□这件事。
即便是来寻欢作乐,林霄行的也是君子礼,对方不乐意不强买强卖是基本的道德。遭到拒绝就把人拉去用强的货色…太失体面,不动手教训一下简直对不起他那张脸。
林霄静静的站在那里,衬衫仿佛无风自动,如同武侠小说里的绝世高手,一个眼神就能让人超脱。
轻笑声划破长夜,林霄用充满不屑的语气道:“上吧,等你来操。”
看热闹的周煜皱了皱眉,他非常的排斥林霄用这种轻浮的词语说话,尤其是对另一个男人说。同性恋不是弱势群体吗?能不能低低调点。
不歧视同性恋是一回事,接受同性恋又是另一回事。众生平等只存在口号里,目前为止周煜还只能停留在眼不见心不烦的阶段上。
事实上他很烦林霄,恨不能看他被揍一顿。
胖子已经拉开架势,众人很自觉的散开一点,给他们留下单独挑战的空间。
林霄背着手一动不动,静若处子。胖子怒吼一声发起了攻击——他的爆发力很强,拳头比林霄脸还大,胜券在握的想将林霄一拳击倒。
就在众人为林霄默哀时,胖子的惨叫声响起。林霄不知何时一脚踢在他膝盖上,胖子摔了个狗吃屎还不够,林霄一脚跺在他手背上。
他似笑非笑的声音响起:“死胖子,太慢了。”
说罢他从容退开,风度翩翩的等胖子爬起来重装出发。
周煜与在场所有人都是一个表情,双眼圆瞪,嘴能装下一个鸡蛋。
林霄就像一位暗夜的舞者,动作行云流水飘逸舒畅,用胖子笨重的身躯演绎了一套太极八卦连环掌、分筋错骨手和佛山无影脚。整个过程最多持续了五分钟,胖子又被踩在脚下。
“我当年也是差点被选去参加全国青少年武术表演赛的人,多谢你让我重温旧梦。”林霄拍拍手,脚踩在胖子的大腿上,“吴军是你爸?”
“狗日的,我让我爸弄死你!”胖子趴在地上哇啦哇啦叫唤,“放开爷爷再跪下来求饶。”
林霄嗤笑:“连厅官都不是,果然乡里孩子没见过世面。”
“妈的,来人,给我打死他,算我的——”胖子恼羞成怒,单方面撕毁协议,不要脸的使用群攻技能。
周煜观察到四周已布满‘夜场’的保安,想来他们也不敢让客人受到实质的伤害,周煜笃定待会儿闹大前一定会有人出来拉架。
“谁敢伤我师父,先从我身上踏过去——”
周煜犹如神兵天降,挤出重围挡在林霄跟前,假装看不到他那张神色复杂的脸:“师父,徒儿来迟,您没受伤吧?”
“……”林霄失语片刻,上下打量着周煜的背影,他平静地说:“没事,群架还没开始。”
为了应证他的话,‘夜场’的保镖动了,起初还堆着笑脸请人,结果有些人给脸不要脸,保镖动起真格,现场进入了一片混战当中。
林霄是个讲体面的人,打群架这种毫无美感的事他都会退避三里。此处受场地所限,只能退避三米。前面有周煜挡着,三米也够了。
周煜警觉的留意周围的动静,丝毫没注意身后火果果的目光——出门急,他穿着背心运动裤就出门了,精悍的肌肉,没有一丝赘肉的腰,松松垮垮的长裤下紧实挺翘的臀部线条若隐若现。
“可惜了!”
“嗯?”周煜仿佛听见了谁在说话,一回头正巧撞见胖子手持小刀悄悄的靠近。
“小心——”美帝的英雄主义教育在关键时刻发挥了作用,再让周煜选一次……他应该还会奋不顾身的扑上去挡刀。
没有对错,不保护弱者他良心过不去。
林霄其实已经发现了胖子的意图,只是没想到周煜会突然冲出来。他眯了眯眼睛,继续事不干己的站在一旁,欣赏着周煜的身手。
周煜从小练习跆拳道,大学时就是国家级专业园手。夺刀,过肩摔一气呵成,两百来斤的胖子眨眼间被摔成一张肉饼。
“哎呦!”
周煜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帅气的用拇指抹过鼻尖,伸出手大拇指冲下,对他说:“U R loser。”
胖子的惨叫成了混战的终止符,与此同时‘夜场’已经报了警,警察赶到。
对付混混,没什么比亮手铐更管用。亲自赶来的所长跟林霄称兄道弟的寒暄,全程看都没看那位县城官二代一眼。
回去的路上周煜开车,林霄皱眉捂着胸口躺倒在副驾驶上。
“师父是不是受伤了?你现在脸色很不好。”周煜关切的问。
林霄闭着眼,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才回答:“运动过量心脏不舒服,休息一下就好。”
联想到昨夜所见,周煜发现了个惊天大秘密:棋圣居然还有心脏病!
爱好喝酒下棋的同性恋有心脏病还爱打架,真特么是当之无愧的作死小能手NO.1。
周煜不知该安慰他,还是安慰自己好。
不等他斟酌出词汇,林霄又道:“早就叫你了,怎么才来?”
“……”周煜差点一脚踩了急刹,老狐狸跟人约架还把自己算进去了?我在旁边看热闹他发现我了?应该没有吧,天那么黑……
“我没车啊,”周煜装得很委屈:“半夜叫不到车。”
林霄闭上了眼没说话,车厢里只有发动机的声音,有点尴尬。
“师父,下回我不在您别做那么危险的事。”周煜用眼尾偷看他,继续装可怜卖乖,“您虽然很厉害,但他们人多您容易吃亏。”
“唔。”林霄把脸侧向窗户,无声的勾了勾嘴角。
周煜停好车已经凌晨一点了,身侧的林霄周身散发着酒香,似乎已经沉沉入睡。
“师父,到家了。”
“……”
他 周煜叫了两次都没反应,长叹一声后,他认命的绕到副驾驶,打开车门,轻手轻脚的将人抱起。
放上床,脱鞋,正准备把那满是酒气的衬衫扒下来。待他解了两颗扣子,又见到了胸口上的疤。
一阵烦躁涌上心头,周煜胡乱的帮他把被子一盖,冲着他的没好气的嘟囔:“下回再醉醺醺的回来我就不让你进门。”
然后周煜飞速熄灯走人,没看到月光洒在那人如玉的脸上及那抹极淡极淡的笑。
又是一个早晨,周煜把清粥小菜摆上桌,返回厨房吃自己偷偷煎的培根鸡蛋。
林霄鼻翼微微一动,不由失笑:“藏着什么好东西?不拿出来孝敬师父。”
“师父,”周煜苦哈哈的从厨房探出头,“你不是讨厌清早闻油腻的味道吗?”
林霄:“那你也没必要像受气小媳妇儿似的桌都不上,传出去人家说我虐待你。”
闻言周煜端着个盘子走向餐厅,林霄抬头看了一眼,嚯,半碟子的培根,一大坨黄油,三个煎蛋。
再看自己面前的小半碗菜干粥,两朵西蓝花两根手指长的黄瓜……
“年轻人,胃口好。”林霄由衷的感叹。
周煜心说都跟你喂兔子似的,我刚还喝了一大杯牛奶,一盆粥,现在你看到的只是餐后点心。
“以后想吃什么就吃,不必跟着我吃清汤寡水。”林霄吃了根黄瓜,清香环绕口中,说出来的话也好听多了,“一个吃牛排炸鸡长大的美国孩子,难为你老配合我,今后允许你每天吃一块牛排。”
受宠若惊说不出话的周煜:“……”
来到中国快十天了,周煜掉了五斤肉,都是吃鱼吃菜叶子害的。他不爱炸鸡那种垃圾食品,却唯独钟爱牛排,什么三分熟的T骨,带血的菲力……周煜感动的想当场给他唱赞歌。
林霄被他泫然欲泣的模样给逗笑了,双眼弯成一道月牙,身上的疏离褪去。周煜倏然想到了13岁初恋的女孩儿,时光过去太久,女孩儿的相貌已经模糊。只记得那粉嘟嘟的唇,像无声的诱惑。他克制着没吻上去,不想成了心底最深的遗憾。
他没发现林霄不知何时收起了笑脸,正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己。
“吃饱了就跟我去棋室,我给你上课。”
“诶?”周煜震惊道,“上课?”
林霄失笑:“怎么?你千里迢迢是来给我当保姆的?”
“不是,不是。”周煜三口把早餐吃完,差点把自己噎死,高兴的有点语无伦次,“我是来学当保姆的,不是,我是来学师父的…shit,I love you师父!”
林霄长眉微动,从善如流:“Babe,I love you t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