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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王子的红玫瑰 ...

  •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来晚了。”林木一边拉开凳子一边碎碎念,“今天那个老赵就是不放我走,说是要商量新接的活儿。结果我去了之后就听他自己在那里唠叨了一个多小时,一个劲儿地教育我说新来律所要勤学好问,巴拉巴拉全是废话。还被他生生拖到下班高峰,来这里的地铁上全是人我挤都挤不上。下次你再约在三里屯我绝对二话不说放你鸽子。”
      “我的错,大小姐,我没做好调研累着你了。您这一句话到底不带喘气的样子真是让人可喜可贺,恭喜你选对专业了。”何阳当着她的面故意翻了个夸张的白眼,把自己这边的咖啡推到她面前,“快歇歇,是不是一天都呆在一群老头中间没话说把你给憋的。当时我就告诉过你,别找跟你代沟有一万公里的boss,尤其是在他们叱咤风云的峥嵘岁月里你还是个受精卵的这种,面过试就撒开腿跑好嘛。”
      “你是不是也一天没说话了,一张嘴就跟机关枪似的。“林木被他逗笑了,一边把咖啡推回去一边招手叫服务生,“您好,我要一杯常温的金橘柠檬。”
      “不喝?小时候抢我巧克力奶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爱干净,我喝过的你拿着就跑啊,我追都追不上。”何阳叹息着摇了摇头。
      “啧啧啧,你老了何阳。你都开始像老赵他们一样回忆青春了。真是可怕。不过先说好,我不喝可不是因为我爱干净,我怎么敢嫌弃你,你可是我的长期饭票。是我这胃最近闹腾得厉害,不能喝冷的东西。不过你今天火急火燎地把我叫过来有什么事,总不会是为了追忆童年吧。还是你想我了……”
      “Around昨天走了。”何阳突然冷却下来,猝不及防。
      “原来您是没人陪你吃饭才想起我来了?真是够义气啊老哥。亏我还自作多情来着。”她因为何阳的话不由笑了起来,“走了?回美国还是到哪儿出差去了?怎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甚是想念?”
      “他还在北京,哪儿都没去。”何阳端起冷咖啡喝了一口,却迟迟不放下杯子,好像只是想给自己的手找个安放之地,“是我们结束了。”
      何阳带着自嘲的“了”字还没拉完尾音,林木的心就像是踩空了一级楼梯时一样突然悬了起来。
      他们结束了。
      何阳和Around。结束了。
      她觉得自己一直以来飞速运转的大脑好像在此刻被强行延迟。很长时间,她都说不出来一句话,做不出来一个动作。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她像刚刚在地铁里被突然挤上的人群一下子拍到地铁壁上时一样,完全懵了。在她认识的所有couple里,她最没办法相信,何阳和Around会分手。
      “为什么呢?”林木握住他放在桌上的手,紧紧地,“发生什么事了。”
      “他说他不爱我了,爱上别人了。”何阳说话闷闷的,似乎想要强行抹去其中包含的强烈的悲伤,“说是前天在酒吧认识的。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
      林木教了Around很多中国话,却没有一个比这个词更让她后悔。
      她记得那个夏日的午后,她翘着脚躺在何阳家的沙发上,等着吃饭,突然心血来潮地叫嚣说要教Around中文。
      “听好了。先教你一个词。学会这个词,你在何阳面前就可以永远横着走了。”林木得意洋洋,鬼兮兮地笑。
      “什么词?”Around一直很好学,此时更是有兴趣,一下子凑上来,“真那么厉害?”
      “可厉害了!你还不信我?”林木故作严肃地从沙发上坐起来,正经地清清嗓子,说,“这个词就是——”
      “乳臭未干”就在嘴边,她却突然生出了鬼主意,转口说道,“一见钟情。”
      打蛇打七寸。比起怕被说老,何阳更大的弱点便是听不得情话。
      “一见钟情?什么意思?喜欢钟,一见钟就高兴?”Around可爱地让人想揉他的脸。
      “就是表达你特别喜欢某个人,从第一眼看见他就知道你爱他。就比如说这个例句,‘何阳对Around一见钟情。’喂!何阳!你说我这个例句对不对。”
      在厨房做饭的何阳听到后一反常态地只是嘟囔了一句,“就你事儿多”,却没有否定。
      毫不避讳,他是真的对Around一见钟情。
      Around却在这时较起了真:“必须是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上才能这么说吗?有没有说经过相处才喜欢上的?我对何阳是这样的。”
      “有啊。那叫日久生情。”林木应付地摆摆手,颇有点为何阳打抱不平的味道,愤愤地说,“但是啊,当初不是你先跟何阳搭的话吗,不喜欢他你搭什么话?”
      Around被突如其来的一连串中文和带有指责色彩的话给弄懵了,一时间接不上话。
      气氛陡然变冷。
      “来吃饭了。”何阳端着菜走过来,“林木你别难为他。日久生情好。细水长流。”
      当时她觉得略有遗憾但是结局圆满的小故事,如今却让她想起来就苦涩不堪。
      Around学会了“一见钟情”的含义,然后遇见了一见钟情的人。
      而何阳,再也不用帮他圆场,假装不在意地说“日久生情好”了。
      细水长流像他预想的一样安稳,却终究没比得上一见钟情的热情。
      红玫瑰与白饭粒,他曾被高中语文老师逼着读过张爱玲。却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场景让他真正明白那句话。更没想到的,是这句话会伤他至深。

      “你怎么说?”
      “我问他,”何阳似乎被自己逗笑了,眼睛却在此时骤然蒙上一层薄雾,“你怎么跟他搭讪的?‘你喜欢《小王子》吗?’”
      林木望着他,突然怀念起小时候她曾无数次抱住的因为一丁点小事就哭得喊天喊地的何阳。
      何阳,你哭出来好不好。

      “你喜欢《小王子》吗?”
      林木曾因为这句话笑了一整天。
      那时她心情不好,拉着何阳在酒吧吧台喝酒,诡异的灯光忽明忽暗,前面突然凑上来一个脑袋插在他们中间,面对何阳,中文说的磕磕绊绊,却开口就是一句没头没尾的,“你喜欢《小王子》吗?”
      何阳看了他一眼,“没看过。”
      “很很很很好看。”
      林木至今都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时候,当初那个连话都说不清楚的Around,变成现在的“中文十级学者”的。
      当时的何阳“哦”了一声,没听出有多大的兴趣。
      “我特别喜欢其中的一个片段。就是……讲总喝酒喝醉的人的那个。”
      面对碍事的插足的背影,林木没好气地扯着嗓子喊,“什么喝酒喝醉的人,那叫酒鬼。不是我说,哥们儿,你谁啊?话都说不清,喝大了吧。发酒疯上别处发去。”
      “我喝得小小的。”面前的人扭过头来,突然变成湖水蓝的深幽灯光在他脸上闪烁,很是蛊惑人心,“我叫Around。很高兴认识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小王子的红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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