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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萍水相逢 ...

  •   不知在破庙的地铺上坐了多久,我还是无法回过神来。
      不为别的,因为今天所获知的有关信息太惊人来,我无法使自己的神志能够处于清明状态。实在是令人无法置信,那就是我目前所处的地方不知在历史的哪一个点上,简单地说,我已经跌入了历史的洪流中。
      当白天在一悬崖边,越过前面下方一座小山头,我远远地看到山脚下的景象时,我初时尚为十数天来首次看到人烟而兴奋,可不久山下的景象让我惊呆了。
      在山脚下的莽莽平原上有着大量的人群聚集,但是他们明显的分成两座阵营,两座阵营间相互撕杀,使用的是寒光闪闪的刀枪等古代兵刃,那些冷兵器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刺目的光芒。
      看过电影电视的就知道,这种原始的冲锋陷阵是冷兵器时代的战术,我以为是在拍电影。其实只要能看到人烟已经令我兴奋莫名了,因为我被困在这不知名的山上有十余日了,而且在这山上独自摸索着能下山的路,可遇到的不是悬崖峭壁,便是荒废多时的村庄,人已经濒临绝望了。
      可我仔细观察了近一个小时,却没能发现拍电影的摄影机、后勤人员。为什么?

      为什么?
      不可能的。
      怎么会这样?
      究竟是为什么?
      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一遍一遍的问自己。
      我笑了起来,原来我也可以穿越时空来到古代,可我来干什么?我不是美女,也不是才女,没事做穿越到古代来做什么?

      我叫夜冥舞,认得的人都叫我阿七。因为我是阴历七月初七生,出生时有七斤七两,我父母后来逢人便说。因此久而久之,在老街上的街坊邻居和亲戚朋友都叫我做阿七,其实叫阿七也不错,后来同学、同事也这么叫我,本名倒很少能让人记得住了。
      我今年27岁,在一家医院工作,科室里工作人员有三四十个人,我属于中间的,就是那种上级放心,后辈信赖的那种。
      长相普通,身材普通,157cm,57kg,我知道别人认为我有点胖,其实按肥胖指数来说,我并没有超标。硬要我说,我就说我面目清秀,大街上一抓一大把,是长辈放心,同伴信赖的那种。
      身体基本健康,就是有点贫血和慢性胃炎,不过不要紧,因为学过医的都知道,时髦病嘛,养着就好,一时半刻死不了,只要不让继续发展就行,平时不影响工作,但是不能参加剧烈运动,这也是我体重57kg的由来。我并没有现在的流行的亚健康状态,不是我说了算的,因为作为一个医务人员,我还是极重视我的健康的,每半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和心理咨询,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
      我的爱好只有看书、烹饪、唱歌,我不是很喜欢流行歌曲,但不排斥。小的时候没得什么玩的,一部电影也可以看上二三十遍,不爱活动,贫血嘛。爱吃零食。也有人叫我做“猫”,因为他们都觉得我生性多疑,即使交情再深也很难近我的心。
      我父母皆在,兄弟俱全。
      其实我六岁前姓名叫沈夜,因为父亲姓夜,母亲姓沈。而我的母亲是三代单传,到我母亲这一代时只有我母亲一人,父母结婚时,外公就与父亲商量,把我母亲生的第二个孩子姓沈,父亲同意了。
      我出生前,外公与外婆就给我母亲大补特补,所以我出生时的体重还是蛮重的。可我出生后,却是疾病一个接一个,在我的儿时记忆中,我经常是在医院里度过的,所以我现在是一名医务人员就是我上小学时的理想。
      我六岁那一年,我父母去戴公菩萨那里去为我上香,遇到一个据说算命很灵的老婆婆。她掐指一算,告诉我父母说,沈夜这个名字太重,我背不起,将来会有另外一人来背沈家的重任。而且她还同我父母亲说,我的名字最好要有三十三笔划,就可保我一生平安,只有小病痛,而无大灾祸。后来母亲在我懂事后告诉我其实那老婆婆还说了几句,其中有一句是“天生的薄情人”。
      后来没好久,我母亲就再次怀孕了,征求了我外公外婆的意见后,就给我改了名字。我现在的姓名是父亲翻了三天的新华字典后,所得出的最后结果。
      因为我的名字有点怪,以后每当有人问我姓名时,我就回答“认得我的人都叫我阿七”。
      久而久之,我的本名倒不易让人记得了。
      第二年,小弟出生了,沈家的姓氏也有人背了,也就皆大欢喜。

      这一次下乡,父母先行为我准备了一切,好象我有去无回似的。但是他们说我是二十七年来第一次出远门,因此都得小心。
      因着是驴友社的,大哥小弟对于野外求生,是很有经验的,临时给我补了许多课,怎样分辨方向呀、寻找水源啊,烦了我一天两夜,全然不顾我哈欠连连。
      那一天,我在家人的叮嘱声中上路了。

      这次我们科室本来是借着下乡扶贫的机会顺便爬爬山,搞搞烧烤以解近半年来的人困马乏。因为我们科室是省里有名的重症监护病房,技术力量之强在全国也是排得上名号,曾经救治过成千上万的危重症病患。每年上半年是我们科室最忙的时候,简直是人仰马翻,尤其今年更是忙到了八月份,好不容易歇了闲。
      上个月卫生厅要求我们医院十月份派人下乡扶贫,而所去的定点医院不远处正有着一处目前正在大力开发旅游的地区。因此我们主任领了这份差,把我们派了出来,也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今天很早就到了,我们下车准备先去爬山,就让司机把数十箱医疗用品先行放到定点的卫生院,因为要到明天才正式义诊。可当我们在当地的向导带领下爬山爬到一半时,我们才发现在我们所提的烧烤用物中竟然还混进了两箱医疗用品。可能是司机搬东西下车时一起搬下来的。
      幸亏箱里主要是药品,所以还不太重,也就只能提着上山了。
      越往山上走,越觉得心旷神怡,时值金秋,黄花初绽,丹桂飘香,枫叶染朱,哪是困在城市中的我们所可以见到的。
      一边爬山,向导还一边讲述当地的风俗人情,还有一些谐闻趣事。转眼就可以看见前面小山头上修筑的仿古亭阁了。
      可恰在这时,突然从山的侧边有风过来,当时倒不觉为意,可这风竟然在数分钟内从微转猛,先时的和风习习化做一阵狂猛山风刮来;随着风声而至的是从山背后传来一声声闷雷声,声声惊神。本来还是晴朗明媚的好天气,却是风雷齐至,更惨的是豆大的山雨夹杂在风雷声中劈头盖脑的砸了下来。天即刻转作乌黑一片,但黑幕只一眨眼功夫便被一道眩目的闪电划开成两半,闷雷变做惊雷,“轰”地一声,直炸进人的心底。
      这样的阵势着实可怕,城市里生长大的我们哪里见过,慌忙往前面不远处的仿古亭阁跑去,可是山地湿滑,很是难跑。这时山后一直径两三米的乌黑风柱向我们这边快速移来,眼见得马上就到近前。“快散开!”向导大声的指挥着我们。
      大家都丢下提着的东西,四下里散开往两侧跑开,一不留神我就摔了一交。
      “阿七,快点。”万万大声的喊叫着我,等我爬起身来时,那巨大风柱已到了我的身边。
      我最后的意识是风已把我卷到了半空中。

      为什么?难道这世间还真有什么穿越时空不成?我的大脑处于停滞中,实在无法处理所截获的消息。直到我昏昏沉沉地进入睡梦中。
      也不知睡了有多长的时间,我突然又苏醒了。在我发现自己被困居在这山上后,我每晚如此,总是在梦里回到家人,同事们身边,可一转眼又发现自己还是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莽莽大山中。一夜一夜的梦终将自己的赖以自豪的自制力摧毁,在绝望中再度进入梦魇。
      我抬起头从破了洞的屋顶望出去,满天的星斗璀璨生辉,明天应该是个大晴天吧?也许山间的路要好走一些,说不定能找到下山的路。
      无论如何也是要下山的,总不能坐困于这座破庙。而且同我一样被龙卷风刮过来的东西也被我吃了多半了。想到此处,我苦笑了一声也许老天待我还是不薄,因为它将烧烤的东西都卷过来了,还包括那一箱医疗用品。
      突然我发现今天晚上的天很特别,天幕竟然是有些偏红。
      走出庙门,方才发觉今日白天到过的悬崖那边方向竟是漫天红光,红得耀目,红色中卷着一丛丛的黑烟直冲天际,是起了大火。从电视电影中见多了这种画面,我的猜想断不会错的。

      趁着是晴天起了个大早,我一定要找到下山的路,但当我发现又到了前几日发现的那个被人荒弃的村落时,决定察看一下这个小村庄。
      村中什么都没有,连只蚂蚁我都没找到。我想这山上的人在这居住了不知多少年,逼他们遗弃家园的事情除了天灾就是人祸了。山下的正在发生的战争大概就是吧。
      我搜索了一下村庄,竟然在一些屋后的沟渠中看见了一丛芋头,倒令我有一阵高兴。这几天吃烤土豆吃腻了,可以换换口味了。
      我还在一个倒塌的屋子里发现了一件不知什么动物皮毛做的背心,倒令我欣喜,因为虽是秋天,可也是深秋了,在这高山上还是有些冷。
      当我在一个屋里发现许多类似牌位的东西时,我仔细地研究了一下,好象有些象我爸在七月半祭祖时所写的。很多木牌上写着“先考沈氏XX公”、“先祖考沈氏XX公”。想是这村中的人大概都是姓沈的吧。没想到倒和我有些渊源,我老妈不就姓沈嘛,而我也姓了六年的沈姓。

      大概我太笨,无论怎么找也未能找到下山的路。不禁大是后悔,如果出来前一日认真听大哥小弟的野外求生短期培训,也许我早就找到下山的路了。可后悔又有得什么用呢?
      晚上,天又落下雨来。
      我算了一下,我在这山上,竟然有一半的天在落雨。可能老天爷也觉得对我不起吧。燃烧的树枝发出噼劈啪啪的炸裂声,夹杂着浓烟往透天的屋顶窜去,幸亏先时将火堆放在远离地铺的地方。
      就在我昏昏欲睡时,依稀耳中传来一种声音,且是愈来愈近。
      “嘘律”,一种动物的叫声传来,应该是马的声音。
      转眼已到了庙门外。

      又是一阵静默。
      我心神不宁,终究还是麻着胆子往门外走去。
      在我打开庙门的那一刹那,“咚”的一声,一样物品也坠落地上,吓得我不清。
      好半天才定下心神,定睛一看,面前是一匹人高的灰不溜秋的马,瞳眼中闪烁着精光,直盯盯地望着我,口鼻中之喷着热烘烘的气息。
      我抚胸平定了一下乱窜的心跳:“还好还好,只不过是一匹马,不是什么其它野兽。”
      细细观察了一下这匹吓了我一跳的马,鞍辔齐全,只是全身毛都湿透了。我伸出手想去抚摸它,却被它将头一摔,退后几步,避了开去。
      这时我才发现地上有一大团东西,只是开始被马挡住,又在黑暗中,被我忽视了。
      我问马:“是你的主人?”问出口,方知自己愚蠢,只是一匹马,怎会开口讲话。却不料这马竟还当真点点头,人道是物就有灵性,难道这马也是?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将地上的人拖进庙来,扔到火堆旁。他实在是太笨重了,触手之下冰凉。此时就着火光才发现,原来是此人身上全身铠甲,怪不得沉重如斯。
      铠甲?仔细再看,确实是的。心下大惊,昨日山下的情景又灌入脑海。我的天啊,不会是真的吧?如果说开始时还在推测,那此时的状况就是证实先时的推测了。
      这时只觉得心慌,冒冷汗,就知道刚才不仅活动过度,而且又受惊不少,贫血的症状出来了,赶忙找出背包里随身携带的铁剂吃了两粒,虽然不能马上控制症状,但也可以给自己心理安慰。
      呆坐在地铺上,看着火堆旁的人发愣,不知怎样才好。
      “嘘……”终是不知何时进到庙里的马儿不耐烦,发出了抗议声。
      我看着马,歉意地笑:“我也不知该如何办才好,让我先想想吧。”
      我走近这马,试着去解它的辔头,可这马却摇头晃脑,不让我近身,只是推我。
      我道:“好吧好吧,我等下看看他就是,你先让我解开你身上的这些东西,你可以先去找点草吃吃。”
      不知这马是不是听懂我的话音,还是其它,终于安静下来,得以让我解开了它身上的全副鞍辔,不过也让我出了一身汗,要知道这一具马鞍至少也有二、三十斤重啊。
      刚才的疲累感更加明显了。可那马仍盯着我,使我不得闲下来。

      眼前这人被裹在全身的盔甲里,不知什么情况。是不是有伤?那他被我拖进破庙也有了半个钟头了,为什么还没见动弹?是不是神志不清?我思忖道。
      终于动手将这人的头盔卸下,映入眼中的一张脸呈惨白之色,年纪大约二三十岁,脸廓棱棱有骨势,相貌轩昂,双眉微皱,薄薄的双唇紧闭着,不似一般粗俗人物。闻及他呼吸粗重,看胸廓,还有起伏;摸了一下颈动脉,却觉速率增快;翻看瞳孔,对光反射存在;再轻触额头,觉得有温度升高。可单纯的发热不可能致神志不清,料定还有其他因素存在。稍做思索,只有做一个全身检查了。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将此人身上的铁甲卸下,准备作一个全身的检查。其实也无须再查,因为这人左大腿上的一处痕迹已入了我的眼。
      是外伤,伤口在其大腿外侧,一异物残端遗留在外约2cm,直径约1cm左右,伤口周围已经表皮翻转,露出红白的肌肉,表皮和肌肉有些地方已然发黑,显是进了生水。会不会是疼痛性休克呢?我又检查了一遍微循环,不超过3秒,末梢尚温暖,初步判断还没有休克征。心里大约有些底了,这人可能是被什么器物插进大腿受了伤,但因为某种原因无法将其取出,应该是因疼痛而晕厥的吧,或许?还因为疲累。
      思索了许久,我想无妨先将他伤口里的异物取出,再看他的其他反应。
      我翻查了一下药品箱,取出一些合用的器械。本来这些器械和药品是要用于扶贫的,却随着龙卷风和我一起到了这异世,真没想到竟然也用在了这里。
      还好,止血钳、手术刀,纱布等物均有,本来是为了义诊时做小手术用的,没想到现在还是可以派上用场。这些东西足够做一台小的取异物术了,最大的问题是我,虽然我工作多年,却只待过儿科、传染科和ICU,外科还是在实习时待过二个月,不知道等下能否胜任。
      但我并没犹豫太久,还是决定将地上的伤者当我的试验白老鼠。
      我镇定了下心神,用剪刀剪开裤子,充分暴露其伤口,又用束发的橡皮筋将他大腿根部扎住,主要是希望能够控制接下来手术中的出血量。拿起手术刀在火上烤了一下,然后将刀从伤口探入1cm左右,以纵轴线往外稍切开皮肤和皮下组织,然后用同样的方法将另一侧也切开,用止血钳插入伤口,慢慢开始分离伤口,扩开可视区域,一边用刀小心切开筋膜和肌肉等深部组织,再沿箭头两侧翼往外侧切开,我害怕损伤血管和神经,因此动作极慢。当到了一定的位置后,我发现一个箭头出现在我的视野中。
      用止血钳夹出箭头后,我不禁长松了一口气。
      接着就好办了,我切除了一些已经明显坏死的组织,本还想将伤口缝合的,可却缺少针线,只好用纱布绷带包扎。整个手术过程堪称完美,而且术中也没有什么出血。
      而这个时候,我的小白老鼠还没见有苏醒的痕迹。
      我用止血钳夹住那箭头,仔细看了一下,发觉这箭原来有着两个齿,确切地说,是一个被机括控制住的齿翼,当箭刺入人体后,齿翼弹开,这就造成了伤者取箭困难,即使取出,也是很痛的,不仅被这箭矢的制造者感叹。也不知是要佩服他呢,还是要唾弃他。

      就在我研究箭头时,发觉地上的伤者有了些动静。
      掉头一看,一道茫然的眼神已扫到了我身上,迅疾又转换成了凌厉之势。恩,是个人物,马上发现问题了。
      在他双手作势往腰间搜索时,我说到:“将军无须紧张,你腿上的箭头我已帮你取出来了。”
      这人听闻我言,先有不解之意,后来双目扫了自己的腿一眼后,眼神中的凌厉之色已稍减,但还是面目上有些犹疑:“姑娘是医者?”声音低沉而无力。
      我摇头,淡淡笑道:“不敢如此称呼,半桶水罢了。”我不知道此人身份来历,先时所做只不过是冒险,现在人醒了,是吉是凶尚未可知。
      这人又不言语了,只是仔细打量起我来,我也毫不退缩,也仔细打量起他。虽是容颜困顿,但此人气势不减,一双剑眉斜飞入鬓,散落的乌发遮掩了他三分面貌,却掩盖不住他的峥嵘威武之势。
      我刻意保持平稳的语气说:“是将军的马将将军带至我这的。凑巧我稍懂医术,希望将军不介意。”我将手上箭头拿与他看。又问:“将军可要喝水?”发热的病人应该要多喝水,这是常识。
      他并没回答我的问话,只是盯着我看。我看了一下自己,心里才明白,我衣着大概与这不同,令他不解吧。也不做解释,起身去拿了瓶水。走过去扶住他上身,欲喂他喝水。可在我手接触到他躯干时,即使隔着衣物,也可感觉到手下触摸到的肌肉骤然紧张,拿水的右手已被他一吧抓住。我一下子也紧张起来,他不会是认为我要对他不利吧?我只是照顾病人惯了,一上来就是这种搀扶病人的姿势,心里有点说不出口的恼怒。
      我看着这人的眼睛,说到:“你放心好了,我只是想喂你喝水,若想与你不利,先前多是机会。”我发觉到这人竟有双漂亮的眼睛,长而微翘的睫毛下,琥珀色的瞳仁光亮夺目,那瞳孔深处自己的眼眸却现出有些茫然。一时间竟被这双眼睛迷惑住,到缓过神应该是过了好几秒。心里又增加了些懊恼,唾弃自己:“阿七啊,阿七,你活了二十七了,好歹电视电影里的中外帅哥没看了几万,也看了有几千,今天怎么被人家一双眼睛就迷了魂。”虽然心里小小地鄙视了自己一下,可脸上还是保持着一贯优质服务的面容,半笑不笑:“你若不喝,也没问题。”
      “是我多疑了,请姑娘勿要责怪。”他拿过我手中的娃哈哈纯净水,缓缓将水喝下。声音入耳,又令我有些赞叹,多好听啊,语调温和,语音微沉而略带磁性,是那种耐听的男中音。
      我还在品味刚才的动听声音,却发觉他在仔细地看那瓶水。我一惊,赶忙取过来,心里盘算,如果真穿越了,我可得将那些可以泄露我身份的物品都丢到悬崖下去,让人永远找不到才行。
      为了掩饰心中的慌乱,我故做无意道:“你要不要吃点东西?”半晌无人做答,仔细一看,这人眼睛又闭上了,心里一惊,不会又晕了吧?可是看他脸色尚好,呼吸也平稳,暂时应该没事。
      天亮时分,麻烦来了。这人竟发起高热来,面赤口干,呼吸沉重,脉搏细速,口中也呻吟不断。好在身边有些布洛芬,将药粉溶在水中喂他喝下,也顺势喂他吃了粒阿莫西林。
      趁着他昏昏沉沉,不醒人事,将身边的东西拾掇了一下,将那些用不上的,又有可能引起嫌疑的东西从最近的悬崖丢了下去。独留下了一些能用的药物,如阿莫仙、阿昔洛韦等。我用在荒村里找到的一块布将这些药物打了包,而且是个大包。
      当那男子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又一个夜晚来临了。今晚是个好天,漫天星斗璀璨夺目,一钩银月清凛寒瑟,透过破瓦散射的月光与柴堆燃烧后的清烟交印,这一切让人都有着一丝不真切的感觉。
      白日里闲下来时,我就在想着怎样不露痕迹提出要求。希望这个人好起来后,能够满足我的愿望带我下山。虽然前路未卜,可我目前只害怕一个人孤零零的呆在这座鬼山上,其他的事情到时再说。

      “姑娘怎一个人在莫罗山,我军与北邙交战已有半年,这附近山中早无人烟。”这人醒来后,精神也好了许多,脸上虽无疑色,却还是不着眼地问我。
      “我与家人离散,到这山里寻我舅舅。”我答道,我实在也答不出我为什么会一个人出现在这山上,那编一个莫须有的舅舅好了。
      “姑娘尊姓,又哪里人氏?”依旧是拷问,虽无刑罚,可这人一成莫变的脸色却与我莫大的心理压力。平日里面对的病人家属,有激动的、有哭泣的、有麻木不仁的,可与眼前的这人可不一样。问的话虽平平,却使我心跳一百二。
      “我叫夜冥舞,不过认得我的人都叫我做阿七。”我的经典答案出笼。脸上是一百零一种笑。恩,就是皮笑肉不笑的那种。没办法,做我们这行的,你笑得太过了,病人家属有时会认为你一点不尊重他们;可你保持严肃的表情,他又认为你怠慢了他们。经过无数次的家属无意识的抗议后,我们就只有保持这种毫无意义的笑容,虽然即使是数小时地抢救了病人之后,已劳累得只想闭上眼睛休息,也得保持着这种无意义的表情,因为保不定等下哪个家属会觉得你不顺他的眼而投诉你。我们都不想惹无谓的麻烦。
      可是我都通名报姓了,怎也得问问他叫什么吧。“能否请教将军大名?”
      “崔承业。”一双眼紧紧盯着我。
      这个名字对我毫无意义。我心里笑:“将军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崔承业眉目淡然。这个人看来很善于掩饰自己,不晓得是天生如此,还是后天的培养。不过我想更可能的是后天的养成习惯。从他的年龄来看,不过三十左右,而他的眼神在看着我的时候象是在评估我,也许是在猜测我的来历?判断我是敌是友?可我好歹也算是救了他的命,这一时半刻他总不至于翻脸吧。
      不过我对这些不感兴趣,我想的是他能将我带下山去就行了。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认路?可我想他那匹马总应该认路吧,不是有句话叫“老马识途”吗?当然我不晓得那马是不是老马,也不会赌博,可是我决定赌这一把。
      “将军能否在下山时带我一起?我不会给将军添麻烦的。只要到山下就可以了。”我恬着脸道。有求于人只有厚脸皮。
      但不及回答,变故已至,破庙外传来声音,轻而杂乱,似有似无,转眼已到了庙门外。心里不由紧张万分。
      是敌是友?
      我不顾头晕眼眩,立身闪至破门旁。

      “大哥,里面有亮光。”门外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
      “吱呀”木门砰然打开,门口闯进六名身穿亮甲,体形高大的人,皆腰身配着刀或剑,另手持长刃。这等气势,令我一惊,不晓得该作何举。
      “爷果然在此!让属下好找。”没想到他们一见坐在地上的崔承业,俱伏身于地跪拜。
      看他们举止让我松了口气。
      “免了。”崔承业道。
      我施施然从门口又回到火堆边坐下。这几人一站起,眼目俱打量起我来。
      有一人径直走到我面前,拱手作礼:“想是姑娘救了我们爷?”此人圆盘大脸,两颊上有浓密的短髭,宽胸阔肩,身形气势极是逼人。
      陡然间的黑影压来,予我一惊,我吸了口气道:“适逢其事罢了。”也恰是如此。
      这人如崔承业般将我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打量了个仔细,方又道:“姑娘如此大恩,当有厚报。”
      我轻轻点头,道:“谢了!”这人气势惊人,比那崔承业有过之而无不及,令我心头打鼓,一时倒忘了要提带我下山的事了。
      我决定不作理睬,转身躺回我的地铺,睡觉。
      可我一会儿就被一声闷哼又打回清醒状态,我坐起身来看到他们不知道围着其中一人在那里干什么,说不好奇还真的好奇,我走上前去仔细瞧。见我近到身前,数人回头看我。地上一滩染血的布料
      “抱歉,只是看是否有能帮忙之处。”我解释道。
      “犬齿箭。”一人回我。
      犬齿箭?那大概是我从崔承业伤口里取出来的那种东西了。有机括,一进入人体,机括弹开,卡在机体内,难以取出,就算取出也给人造成很大损伤,很龌龊的那种。
      “几个齿?”我继续问。
      “已经取出,只是伤了血脉,血流不止。”回答我的人不仅声音柔润,且眉目清秀,肌肤是那种常年日晒形成的蜜色,只是见他喉间无有喉结,应该是女子。
      “不能点穴止血么?截断血行就行了。”我记得武侠小说里经常有这招。
      这女子摇头:“不成,还是有血流不止。我们爷说姑娘是医者,可有好的法子?”
      我心头一热:“我试试。”
      伤者约莫二十余几,面目清新,虽是容颜困顿,肤色苍黄,却有着道不出的儒雅。一团雅气郁发于外,两条细眉似含蕴着七分温情,一双眸子如乌珠水晶,界限分明,十分出神。可见的这人未伤之前是如何的俊美风流。见我不眨眼的瞧着他,这人竟颜面泛红,俊脸微垂,似有些涩然。
      这男人的尴尬之状,让我恢复正常状态。摇了摇有点混沌的头,定下心神去看他的伤口。伤口在右上臂。不过三、四寸长短的伤口,也是皮肉翻转,有些乌色,随着呼吸时胸廓起伏,血丝自伤口往外浸润,血色鲜红,当是小动脉渗血。不知道这样的渗血究竟有多长时间,可是血流多了,总无益处。我仔细看了下,初步评估失血状态,应该是轻度到中度失血状态。这人应该意志立十分坚强,才能坚持到现在。
      我从包里取出纱布、绷带,做了肢体加压之血包扎。可是做了包扎之后,不到片刻,又见血液慢慢将纱布浸染。想了想,狠很心,将提袋里自己备用的云南白药拿了出来。这云南白药还是我大哥一定要我带的,因为我贫血,又血小板较低,说是怕我有个擦伤、摔伤什么的,怕血流不止。
      现在是舍不得鞋子打不着狼,用了。既然如此,决定干脆为他做一次局部清创术。拆掉绷带,定下心神,对这美男子温声道:“我将腐肉切除,再做包扎,请将军忍耐一下。”
      “好。”声音虽小却坚定,眼神沉若深潭,又灿若星辰。
      切除了已变色的腐肉,又将整瓶药粉子均匀倒到伤口里,再覆与纱布,用绷带加压包扎。又将其手臂悬吊于肩颈之上。一番动作完毕,只见这人已是脸面蜡黄,毫无血色。也亏得他没痛晕了过去。不觉赞佩:“古有关云长刮骨疗伤传为佳话,今日见将军也不遑多让啊。真正令人佩服。”
      这人听得我这般说,并没瞧我,却是眼帘轻垂,和声道:“承姑娘大德,冯紫衣在此多谢了。”
      冯紫衣?这名字倒好听,我记得的一部武侠小说里的人名也这样叫的。我淡淡回道:“只是作简单包扎,也不是什么难事,将军不要放在心上。”
      却又斜眼去扫那崔承业,心想他当时若是清醒的,不知道这样的疼痛可忍得住,会不会叫出来?没想到我去看他,他却也正看着我,很仔细地看着。我不想流露出心里的意头,便只好对他轻笑。
      回过头来嘱咐冯紫衣:“数日内最好莫用力才好,以免伤口迸裂,再次出血。我不知你所用止血法是如何,最好一两个时辰内放松一次,不然则有肢端血运不良,影响日后肢体功能。将军且记了。”
      依样背身去将布洛芬和阿莫仙的药粉混在水中,让他喝下去。我早早地将那些有可能败露行迹的物品扔到悬崖下,只留下了几只盛水的治疗碗和治疗盘。而那治疗盘被我用来煎烤食物被烧得一塌糊涂。

      在我做上述事情时,数人在相互交谈,但刻意不让我听到,隔一会儿有人去门外照顾马匹。
      “爷,我们两匹马伤了,只恐一时无法上路。”人进来后向崔承业禀明。
      “就算上路,也很难下山,这些日子落了许多的雨,路太滑了。”我趁机接口道。一般好象是天雨路滑时是上山容易下山难。
      “姑娘一直居于山上吗?山上似乎久已无人居住。”一人询问。
      “不是,我是投奔舅舅的。但没料想的是因为打仗,村里的人都弃家了。”我总不能告诉他们我是21世纪来的人吧。我双目噙泪,却不是伤心自己无缘的舅舅,纯粹为己伤感。
      “姑娘怎不早些下山呢?却独自在山间。”那名女子言道。
      “真是说来不信,我不记得下山的路,便就困住了。”我力求说得让人可信。但既然已开了头,就一定要一鼓作气,进行到底。我期期艾艾的说了出来:“各位将军下山之时能否将我带上,不然我恐怕只有葬身于此山了。”
      一片寂静,而我的脑袋则是一片空白。没戏啦。
      众人无语,可见我的谎言说的不好,骗不了人。
      隔了许久,那女子问到:“姑娘舅父姓沈?”
      我一怔,奇了,她怎知道我舅舅应该姓沈?心里一转,明白了,是那孤村的缘故,他们在附近交战,早便将周边地势、地名了解清楚,所以如此认为。“是啊。”
      “那姑娘可记得令舅名字和模样,下山后,我们可为姑娘寻找,也算为姑娘尽一份力以报姑娘恩德。”女子继续祥问。
      这一下,我卡壳了。这叫我怎么答啊,本就是没影的人,这会儿让我如何说,不说倒令人起疑了。我故做犹犹豫豫地答道:“听我娘说,舅舅好象是叫沈新。”新冒出来的嘛,“也许是新旧的新,也可能是辛苦的辛,又或者是一心一意的心,总之记不大清楚了。”话不能说得太满了。“模样么,只说是身姿清癯,颜容俊雅,眼有脉脉温情,举止雅意而气度幽闲,断不能与常人相提。”前面还好,后面的一出口,我心道:“我这哪里是说我舅舅啊,倒像是说情人。”到底是没说过谎的人,连编个谎话也漏洞百出。只有住口不言。可是我的话出口,却无人质疑。我环顾了一下,这几人面上都似有所悟,女子更是轻轻点了下头。

      为了表示我的感激之情,我把我的地铺让给了二名伤患,他二人竟然没有推辞。又将火堆里的土豆和芋头翻出来让他们吃。
      早上醒来时,外面的雨还在下,只是已没有昨日大了,浠浠沥沥的,却也烦人,郁闷啊。
      饭还是要吃的,只是多了七个人,剩余的食物不是很多,可也还够我们吃。
      早餐无一例外还是土豆和芋头,另外还烤了一些肉,照例我没有吃那些肉,因为原因是明摆着的,放了八九天,这些肉早臭了。不过我放了好多的五香粉上去掩盖那些臭味,他们倒是吃的起劲,也不知道他们吃饱了没有,不过他们并没有再开口要。他们自己到了外面小溪里去灌了水,用的是一种一尺见方的囊袋,我从没有见过。不过大哥曾经说过他见过一些少数民族用牛的胃炮制成水袋,不晓得是不是。反正我是喝早先倒在治疗碗里的纯净水。
      两伤者总是蹙着眉头,定是伤口疼痛难忍,又不好意思呻吟。唉,若是我就早已哼哼唧唧乱叫。布洛芬对这种情况的镇痛效果不好,也难为他们了。
      我从背包里找出自己用来镇痛的尼美舒利,每人一支给兑了水才递过去:“应该可以止痛。”
      不是我先前不给他们,而是我本身备用的药也不多。我随身带的药物除了铁剂,止血用的云南白药,创口贴、感冒药等,也就只有这些东西了,带镇痛药不过是因为我发热时吃布洛芬太多,早就不敏感了。现在发热必吃尼美舒利,而尼美舒利同布洛芬一样也是除了解热还能镇痛。
      和陌生人呆在一起气氛很沉闷,我又不是多话的人,他们基本上没有开过口。也许他们有交谈,但我没听到过,隔一会儿总有人去门外照顾马匹。

      幸而到了下午两点多钟时,雨停了,而我的心情也随着雨停而逐渐宽放开来。
      又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出门去照看马匹的人也回来了,将一些东西仍到地上。我一看,是两只兔子和几只稚鸡,原来是去抓野物。不觉高兴,吃了几天芋头和土豆,嘴里可乏味了。我对这人笑道:“这位将军好本事,落雨的天,这些东西都是不怎么出窝的,用的什么办法?不妨教我,下次我也学着用用。”
      那女子笑了起来:“杜五哥的法子姑娘你是学不到的。”
      我想了一下,说:“为什么?很难么?这野鸡我还能想到,无非是用口技召它出来,或许是去找着它的窝罢了。可兔子就有点难了,莫不成杜大哥是土行孙,能钻洞不成。”
      这话一出,轰堂大笑,那女子更是掩口笑得毫无形状,还一边用手指点着姓杜的。只有我一人莫名其妙。真有那么好笑么?
      我不再说话,上前去弄那兔子,我们读书时经常用兔子做实验,死兔子可以买来吃的,对剥皮什么的,我倒是很在行。用剪刀剪开兔子颈部的皮,把兔头挂着,把皮用力往下撕,有点像是剥蛇皮,不过蛇皮比兔子皮好撕而已。
      见我做这些事熟门熟路的,姓杜对我刮目相看:“夜姑娘会这些?”我一瞥他:“我又不是千金小姐,不然我在这可早饿死了。”又说了:“你还是叫我阿七吧,我不耐听什么姑娘姑娘的。还有啊,这些野鸡你自己去弄好了,我不喜欢扯鸡毛。”
      他笑笑不语,却喊道:“橙衣,你去弄好。”那女子听言立马起身去了。
      我和那橙衣在外面小溪里去将野物洗干净才拿回来。我已经知道这女子名叫董橙衣;刚才那姓杜的叫杜兰衣;冯紫衣是老四;最先与我讲话的那身形吓人的是他们老大,叫臧青衣;另外二人是李墨衣、谭赤衣。
      当夜晚来临时,月亮从树梢上照射下来,放射出冷冷清辉,树叶暗影随风曳动。秋虫在草丛中唧唧鸣叫,似乎意味着明日是个晴天。
      坐在水清石阶,看着月亮如弯钩缀于半空,让人浮想联翩,想起自己在异世的星空下,前景未卜,而父母亲却不知他们心爱的女儿在何处。不觉想起徐小凤当年在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唱的那首“明月千里寄相思”。
      夜色茫茫罩四周 天边新月如钩
      回忆往事恍如梦 重寻梦境何处求
      人隔千里路悠悠 未曾遥问星已稀
      请明月带问候 思念的人儿泪常流
      夜色朦朦夜未尽 周遭寂寞宁静
      桌上寒灯光不明 伴我独坐苦孤零
      人隔千里无音讯 却待遥问终无凭
      请明月代传信 寄我片纸儿慰离情
      人隔千里路悠悠 未曾遥问星已稀
      请明月带问候 思念的人儿泪常流

      当眼泪滑落嘴角时,竟发现自己已不知不觉唱了出来。
      “阿七姑娘的歌声很是动人。”董橙衣来至身旁,如我席地而坐。
      我回过神来,看着董橙衣,她司职军司校尉。眉目清秀,仪态端庄。但不知她年龄几许。“董姐姐以女子之身职守边关,才是难得。”我顾左右而言他。
      并没有多做交谈,只是从她的话中我得知那位崔承业是他们的主人,是一位身份极其尊贵的人。
      并且言下透露,明早上午即起程下山。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消息,可也是令我前途未卜的事情,不过事已至此,我不想再反悔了。
      只待明日。

      心情畅快,早上竟起的更早,只不过五点多钟已了无睡意。
      因为早已将我认为有用处的东西都打包好了,倒没什么可以收拾的。只将那没吃完的土豆芋头用张床单打了包,下得山去还得撑一下,我可没想着依附着这几个人,看他们那模样当是显贵一流,我可没什么心思跟他们混,人啦,还是靠自己才靠得住。
      抬头环顾了一下,见那崔承业虽稍做了收拾,鬓发仍有些凌乱。从背包里拿出梳子,递了过去:“崔将军有些仪容不整,虽不损威严,可等下下了山叫部下看了,总有不妥。”他其实身姿风流,一双狭长的凤眼衬得他风神如玉,实在是个人物。那几丝乱发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被头盔一遮就没问题了。我也没想我为什么要让他重新梳头。
      他在我面上和梳子间游览了下,虽是几秒钟,我也知他心中有些犹豫。倒是董橙衣拿过梳子为他束发,我心里嘀咕:“这古代就是女人身份低下。”
      回头一见那冯紫衣尚未戴上头盔,发髻也有些散乱。想了一下,又将包里的塑料梳子拿给他:“你也梳梳吧。”话出了口,觉得不妥。他右臂受了伤,不能用力,叫谁去侍弄。
      倒是那李墨衣接过梳子,却不去给冯紫衣梳头,只是打量梳子,我才知道我干了件蠢事,是塑料梳子啊。我刚才已经将我贯常用来盘发的插梳给了崔承业,包里就只剩塑料梳了。好在他只是仔细看了下,没说话,自己过去帮冯紫衣束发。
      这般工夫那里,董橙衣已将崔承业发髻束好。我拿回插梳三两下将自己的马尾辫盘好,再仔细用插梳扣紧。用手轻拢发丝,检查有无散发时竟发现他们七人皆定睛看着我,就好象看着一样不可思议的事情,害得我的手半天没放下来。我一双眼睛看了这个看那个,不得其解。我将手放下时,腕子上的水晶珠链被头发挂住,没留意一扯。只觉手腕一轻,水晶珠子滚落一地。
      我叫起来:“惨了。”马上伏地四下去找。找来找去,竟只找到十四颗。我懊恼透了,要知道这串粉红色水晶手串价钱虽便宜,却是我最喜欢的。边上一只手将我扶住,说了声:“这儿还有。”我一高兴,忘了和缓二字,猛然起立,这下才更惨了。脑发晕,眼发黑,人往旁就倒。
      我并没能倒在地上,有人扶住了我。强忍住头晕目眩喃喃道:“我没事,只是头晕,让我坐下就好。”身边这人并没放开我,而是继续扶住我,让我斜靠在身上。我不知道脸色变了没有,因为同事有次看我发病时,只说可以演鬼片了,但我知道自己的手一直抖,也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别的。
      身旁这人着了盔甲,靠着一点也不舒服。只冲我鼻腔的除了淡淡血腥气,还裹着一丝浓烈的汗味。不过不是很难闻,我这几天早已经被自己身上的汗臭气熏得嗅觉迟钝了。
      好容易缓过神,我睁眼一看,我正斜依在崔承业身上。他也自垂眼看着我,我缓缓站直,道谢:“多谢崔将军了。”他将手上的几颗珠子放进我手上,问我:“姑娘有病在身?”我回他:“也不是什么要命的病,只是血虚罢了,靠药养着就成。”贫血就这样子。有一回我上班时正坐着写记录时,有人叫抢救,我一站起就出毛病了,偏巧摔下时撞着椅子,把自己撞晕了,后来同事还得分出人来抢救我。
      对着他笑笑,表示没事。回头看手上的水晶珠子,还是少一颗。心里有点郁闷。
      董橙衣过来问:“姑娘这珠子很珍贵?”我道:“也不是。只心里有点什么的说不出。”
      她拿过我手上的珠子细细看,我这水晶珠链是粉红色的人造水晶,当时买的时候也就四、五十块钱。可看见她仔细瞧的样子倒好象真的是什么稀罕物,我这串水晶珠链本身是一套里的。除了两串手链,还有一条项链。因是人造的,倒不值钱。粉红的韵泽,却不是通明透亮,因为含有棉絮状的气液包裹体,使得粉晶常呈现出半透明的混浊状态。当时同事说粉红光是阿佛洛狄(爱之女神)显示爱的颜色,能增加异性缘,还可增进人际关系,这才买的。

      没等得我们起程,就有数百人上山来接了。
      我有幸得与董橙衣共骑一马,不知那马有无怨言,因为一下子它身上就多了60多公斤啊。
      马蹄践踏着枯枝败叶,时而溅起一串串污泥浆水,散发出阵阵霉烂气味。所行的路是我曾经探过的,只不过因为下雨和时间的问题而未曾走完。晕啊,如果早些把这条路探完,我肯怕早就下山了。恨啊!
      董橙衣许是看到了我的不寻常举动,就问道:“何事懊恼?”
      “我从不知道这条就是下山的路。”我咬牙切齿的说。
      骑马约有三四个小时,终于到了平地,又向南走了大概半小时,终于看到了一座城池,四周的高墙足有十丈高,中间矗立着高高的箭楼,东西两边耸立着戊楼,城楼上是列队齐整的兵士,矛戈森严,铠甲闪光。城楼后慢慢升起的炊烟被强劲的北风很快吹散了。
      心里的兴奋啊,无以言表。
      当来到城楼前,只听到城楼上有人喊叫“三王爷回来了,快开城门”。
      吊桥缓缓放下,我们得以进得城门。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萍水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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