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舒了口气,我拿着衣服走进浴室。脱下湿衣服,冲个热水澡,真是说不出的惬意。胳膊果然被划破了,留下了一道道长长的红色血痕,斑驳交错。不过万幸,已经不流血了,过些日子就会好的。“只是这两天,还是穿长袖好了。”心里暗暗念道,一边认真地清洗伤口。 裹了一块大毛巾,我走出浴室,一边胡乱地擦干头发。还好我头发短,三两下就差不多干了。时针已经指向3了,真想倒在床上,美美地睡到自然醒。然而,当我看到地上一堆脏衣服时,瞌睡虫一只一只飞快地闪了——洗,还是不洗,是个问题。如果哈姆雷特知道我在洗衣服时和他一样犹豫不决的话,估计他就不会说出什么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我只要伸出手,推出去的只可能是肥皂的泡泡——不洗的话,明天我就没干净衣服穿。那样的话,我要怎么回去找那帮家伙算账。再说,万一他生病了,我可不想穿着透视装送他去医院。下了决心,抱着衣服去了洗衣房,反正也不会花太长时间的。估摸着不会跟别人撞上,我就只裹了浴巾出去(长袍太长,会弄脏),一路上还得小心,提防着毛巾一不留神松开。——忽然之间想到了一道题:What is under the kilt?---Nothing! 洗衣房里很安静,只有一盏昏黄的灯无精打采地亮着。我把衣服分开扔到洗衣机里(万一将白色的衣服染色了,我还真不好交代),任凭机器轰隆轰隆地运转,水哗啦哗啦地碰撞,衣物横七竖八地翻滚。看着窗外的世界,天空一片灰,乌蓝乌蓝的,就等着黎明的第一屡光线横扫阴霾;大街上依旧车来车往,只是比白天少一些;一些屋子里灯光明亮,晃动着忙忙碌碌的身影。我捏捏太阳穴,这样的世界竟然让我感到一丝不可名状的厌恶,索性闭上眼睛,斜靠在墙壁上。中途居然打起盹来了。 等到我醒来时,洗衣机早就安静下来了。我打开盖子,取出衣服,回房。在回去了路上,我注意到手臂上又多了一个红色的小点,还有刚刚凝结的血迹。可能刚才打盹时不小心被什么扎着了。就在我准备开门的那一刻,碰上一名女子。她一见我就失声惊叫,那声音直跨3个8度音。我冲她礼貌地点点头,微笑着示意她闭嘴。然后开门进屋,将喧嚣锁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