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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 陈美丽 ...

  •   17陈美丽

      接下来一个晴好的日子,宝文带着我——不,是我带着宝文,咱们去照了许多非常漂亮的婚纱。我惊喜地发现,这些婚纱照每一张上面的我都比我想象中的更像白雪公主。尤其是穿着这样惹眼的婚纱,还能更完美地衬出白里透红的肌肤以及丰满挺拔的胸部。我心里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本来我不打算请那个令人讨厌的唐雅来喝我们的喜酒,但现在觉得这些都已经无所谓了,我的慷慨大方,宽厚仁慈,哪里又是她能比得了的!要是她觉得这是我对胜利的一种无言的宣告,那可不是我的错。

      婚礼那天,我见到的每一张脸孔都是喜气洋洋的,只有一张脸孔不是那么好看——阴得能拧出水来——这张脸不是唐雅的脸,而是宝文嫂子的脸。我从来没想到唐雅的脸笑起来也会这么好看。同时我又不明白宝文嫂子的脸怎么会如此难看,比唐雅以往任何时候的脸都还难看;也可以这么说,比我家那只从灶膛里钻出来的大花猫的脸更难看。唐雅是带着孙子牛来的。看来我也将很快喝到他们的喜酒了。同来的还有罗旦和张阿宝,另外还有一个女的,从她与罗旦的亲密程度看应该是罗旦新近的女朋友了。人长得挺标致,颇妩媚不俗。罗旦算是交了桃花运。张阿宝虽仍光棍一个,却也和他们有说有笑,一点儿也不冷清。作为朋友,他们是没理由在这时候扫主人的兴的。而我也恰当地表现出对他们到来的欢迎。唐姐因不能来,也请唐雅捎来了一份礼金。父母的亲临是最令我心热的。从最初我对他们遵循的婚礼俗习的判逆,到后来他们对这桩婚事的谆诫与反对,以至如今他们表现出来的不无欣慰的赞成,融合了他们对一个女儿的多少心酸情感啊!今天,父亲将这些还有许多的一切,都溶进了酒里,浮在了脸上。母亲则坐在旁边面带笑容地倾听宝文妈妈唠叨着什么。叔叔被戴上写着“扒灰”的高帽子,一副无奈且幸福的表情,已然没有了身为一名教授应有的风度。真让人忍俊不禁。宝文脸上的幸福色彩比我的要浓厚得多。我知道他做了掩饰的努力,只是反而没有比平时做得更好。我还是得感激他的,毕竟只有他,给了我如此一个完整的婚礼。

      我们的小家庭建立在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里面。这是叔叔阿姨为他们的第二个儿子购置的、与他们自己以及大儿子同样面积的一套房子。我怀着很大的激情按照自己理想中的样子来构筑这个新家,并把从许多这方面杂志上得来的灵感加以运用发挥,并诩之以名:梦想之家。只是从宝文那里得到的肯定稍嫌敷衍,还不够令我满意。也许他这方面的审美能力还有待提高吧。日子久了自然会有所感觉的。

      终于到得成了家,过上真正的二人生活,从前那种白里黑里所想望的二人世界的神秘面纱就此揭开,才发现也不过尔尔。可惜宝文一心急切寻求交欢,让我对二人世界的浪漫期盼更又冷了几分。而他头次对我行的那事,也使我对这种事添起反感厌恶情绪来。但毕竟已是夫妻,只要他不至于太冒犯,我还得将就容忍一些虽毫无情趣却也适度的亲昵之举,并以委婉的柔情将内心那种因他而起的嫌惧感掩饰过去。幸而这些应付并不是太多,也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宝文确实以他的耐性和真诚的温情打动了我。我认为,这在婚后普遍的男性中是难得的。第一次“回门”,宝文表现得比我还积极,不管我想到的没想到的,他统统预备妥了。这倒是他给我出奇的又一桩欣慰事儿,不禁让我对我们这段良缘佳配的幸福愿景又充实了几分。我想,宝文的优点也许是一个值得慢慢发掘的宝藏,令人充满了期待。

      陈宝文亲自驾着他教授老爸——陈金武的专车,带着我“回门”了。这是我第一次体验他的驾车技术,——也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现在已经是自己的男人了)载着回娘家,尽管我坐在这种四平八稳的车子上不怎么感觉得到他的驾驶技术,却十分深切地感受到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饱满的活力与激情,以及我们的幸福。要是这样能一直到家就好了,可是到了乡间那段不好的路时,偏又下起雨来。原来凹凸不平的路面更积满了溏泥,搅进车轮里面的摩擦声仿佛在撕扯着一片烂布或一个得了肺结核的老人于病痛折磨中发出来的声音。由于路况因素,车不能直达家门,我们只好下车举伞步行。走着走着,就干脆挽起裤腿、脱了鞋子拎在手中赤脚步行,倒行得轻快爽利多了。到得家来,爸妈见到我们的样子,心疼得不行,说这雨下得可真不是时候,难为我们遭罪了。又一面热水与我们泡脚,搜□□净衣服与我们换,一面招呼我们吃西瓜。真个比宾馆服务员服务得还要周到。宝文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与我下田捕鳝鱼钓麻拐了。不过这是他悄悄跟我说的。当然了,即使不下雨,今天我也不会带他下田的。他只觉得那是些很好玩儿的事情,却不知道在乡下人的眼里,认为这些上不得台面的活儿是不符合城里人的体面的。要不是有我的提醒,我怕他还真忘了此行的意义。宝文确实很喜欢玩,但这并不是他童真未泯、淳朴开朗的缘故——要这样,那倒并非不是一件好事了。后来和他相处久了我才知道,这都是他娇生惯养,懒惰怠懈的天性使然。也难怪叔叔会更器重一些他的哥哥陈宝权。只是阿姨始终一如既往地偏爱着这个除了玩、啥也不会干的儿子。

      到了“回门”的第二年同一个曰子,我起了个大早。可是当我仔细描抹装束停当,宝文这条懒虫居然还在床上磨磨蹭蹭的,嘴里还梦呓般地嘀咕着什么。我气不打一处来——这就是我托付终身的白马王子!这就是我惟一证明自己击败了唐雅的“战利品”!这也是我自认为有幸高攀的“抢手货”!现在,你们要说我可笑,可我觉得命运更可笑!——我想扇他两耳光以让他清醒,这种冲动以前虽然也有过,但还从来没有对谁实施过,临了心里未免有些怯阵发毛。同时作为一个妻子,也感觉似不宜对自己的丈夫这般去发泄。只得把一腔怨气施展到嘴巴上,作一回曾经于传说中听闻过的,最是男人们克星的河东母狮了。

      命运的捉弄实在是太可笑了! 当我把好一顿埋怨数落发落在他头上,满以为他会与我顶杠起来——我可没指望他会那么轻易顺从我的意思——然而他只是将那颗包裹着满脸胡碴与篷奓乱发的脑袋甩了甩,似乎是想让它变得清醒些。但我知道不是这么一回事,就像我每次听到他不满的抱怨出口时,也会将被激起同样不满的脑袋甩一甩一样,只是企图用残余的理智将那些因外界因素带来的坏情绪以最简单而直观的方式甩掉,然后依然故我。虽然我在自己情绪容易失控或坏心情的时候喜欢用这种方式稳住自己几乎脱缰的情绪,但却不喜欢别人在我面前也使用这一招。他若懊丧或无奈地抓揉两把自己的乱发或者跺一跺脚,甚至一声不吭,不理不睬地去执行自己理所应该做的事,我也可以不再怎么去在意的。但是他做的事却总是不会很好地落在能令我满意的点子上。即使我有对他比较苛求的方面,也绝不是像他所说,我在某些方面总一根筋追求根本不存在的完美,或过于斤斤计较了,而实是一心想要挽救他爸妈打他出娘胎以来把他惯出来的那种散漫怠惰的习性。且不论我的方法正不正确,我的努力有没有收到成效,事实上,我已经被这种工作搞得心灰意冷、焦头烂额了。我不但从他那儿体会不到一丝悯恤之情,往往还得忍受这背后他给我的种种奚落,般般蔑视。我可以这样说,作为一位妻子而不是一位母亲,我付出的已经够多的了。我从不奢望回报,要说回报,那就是惟一希望我们两个能够恩恩爱爱、白头偕老。就算吃再多的苦,那又算得了什么。可是他,既不打算吃一丁点儿苦(我再也不奢望他会出去凭自己的本事挣一分钱回来了,也许他打小就有了靠啃老过一辈子的意识),也没想到给我多一点关怀与爱。除了每天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和我发生龃龉,就是宁愿钻进牌馆去消磨一天的时光,再不就是干脆躺在家里没日没夜地大睡。我有时候还真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嫁了一个猪八戒。也许嫁个猪八戒过得日子比这还好呢!

      每个周末我们都会到他爸妈家聚餐。这在我们成家之前早已是他哥嫂多年的惯例了。我们自然得沿袭这样不成文的规矩,也得像他哥嫂那样手提大包小袋的才能体面地进他爸妈家门。当然,他爸妈是不会让儿子们“吃亏”的,临行自有更为丰厚的“回报”。故此,这样的规矩得以长久沿袭下来,谁都不无高兴。

      一家之中我最不喜欢的人就是宝文嫂子了。这种感觉大概和刚开始对唐雅的感觉差不多。她的样子一看就给人一种不是很友善的感觉,特别是她还要将那本已稀落的眉梢描得向后飞扬,那样子让人看起来就显得更厉害了。我估计她的得意大都是由此而来的。她也许还自认为这给她增添了不少妩媚,所以下这个功夫是颇值得的。而且我觉得,自打我进这个家门以来,她的眉毛就一定描得比以往更翘了。她不光看我的眼神,而且和我说话的语气、表情都很适合这般飞扬的眉角。这让我为她的工作仅仅是一名销售员,而不是一名演员感到很惋惜。而且这一定不是她的错,只是没有一位好的伯乐罢了。因为就我目前对她的了解,她是不可能不对能令自己扬名的任何机会动心的。我曾一度试图与这位嫂嫂搞好关系。因为我觉得两妯娌之间没必要把关系弄得这么僵,毕竟也算是同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闹腾得一大家子失了和着实不美。作为后辈新人,我拿出了十二分的诚意欲与之修好,可不知究竟是我的方法不对头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至今未能博得这位嫂嫂的首肯。这些努力我一直没有放弃,直到现在。如果不是宝文私下里提醒我,恐怕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仅仅是由于我比她长得好看一点就引起了这个女人的嫉恨之心。虽然我知道这也许是宝文只为了讨好我而说的谀美之辞——因为当时我们之间确实正闹着一点小别扭而不愉快着呢,但我还是忍不住有几分相信。尽管嫂子总拿那种让人感觉很不舒服的眼神瞧我,但我从未回敬过她一次类似的眼神或表情。但愿这不要成为促使她一直这样对我的一方面因素。你们知道,那样我肯定会很难过的。我总想使自己显得快乐一点,特别是在这样一个“幸福之家”。

      阿姨(哦,现在应该改口叫“妈”了,不是吗)那幅“幸福之家”的十字绣怎么还没绣好呢?要不我就可以拿来挂在我和宝文之家的客厅了——妈早就告诉我,她是给我们绣的来。我猜妈一定是拿出了比花在嫂子家的那幅同样作品上更多的耐心与细致来应付这幅作品的。这令我非常满足。

      一次,我和宝文送还车给爸的时候,爸对我们说周末来的时候就不要再提什么东西了;还有宝权也是,往后你们要来只管来,都不要提东西了。当时乍听之下,我还以为爸对我们有什么意见了,或许是宝文频繁借他车的缘故吧,每次我都劝宝文没必要尽量少找爸借车,可宝文哪里肯听半句!但爸说这话的时候脸上仍和和气气的,特别是对我那股亲切的笑意丝毫未变。难道爸说的是真心话?虽然我们对买点东西孝敬爸妈没有任何怨言,也认为理所当然,但终不好违迕他老人家的意愿,还是接受了爸的提议。

      很快到了周末,宝文和我一样,并未就此乐得轻松,临行时反而感觉沉甸甸的(只是实质略有不同罢了)。是的,不能尽一份绵薄孝心是一方面原因,但揪心的是我们想到回来的时候爸妈是否依然会给我们“回礼”。或许爸的提议也是为了省却自己的麻烦。但愿吧,只要他们开心就好。连往常都要挑些处理货或打折水果作送礼的宝文现在也觉得非常过意不去了。总说好歹要提点什么的,否则太不成样子了。我知道他其实是惦着他爸妈的“回礼”呢。别说担心拿不拿得到了,就是想到可能会少得些也够让他难受的了。说实话,我很看不惯他老抱有这种想法,但毕竟这爸妈的名分我也是跟着他才占半叫的,该怎么做他也许能比我更拿捏得准吧。

      没怎么堵车,仅十来分钟就到了爸妈家,在周末来说,已经算相当幸运了。所以这个速度让我着实觉得也太快了点,似乎还没时间做足心理准备,因为我猜咱们提的这一袋子还是大路货的水果,是不会让爸见了还能挂住脸上的笑容的。我本来走在头里,现在却挪到了后边,让着宝文去挡头阵。可是看来宝文心里比我更没底,兀自杵在那里,向着挡在面前的门竟不知作何反应了——那门上贴着的门神正凶霸恶煞地瞪着门前人。宝文回过头来跟我对了一眼,这才受了鼓励举手去摁门铃。

      开门的是我那才两岁半大一点的侄儿家乐。从向日里嫂子她那娓娓地谈论中,我们都知道不光在爷爷奶奶家,就连在自家也一样,只要门铃一响,不论来的是哪路客人,他总要抢着去开门,亲自迎接客人的莅临。况且他又着实招人喜欢,一家之中大人里头算是和我最投缘,这一点倒全然不像他的母亲了。所以,当家乐那可爱的小脑袋在门框里一出现,我就抢上去将他抱在了怀里。迎着他主动凑近来的脸蛋,使劲地亲个没够,弄得他直咯咯笑着唤“醒(婶)、醒……”。对于这一幕,家里无论谁——包括嫂子,见了也都无不开怀大笑起来。小家伙善作各种滑稽鬼脸,煞是引人捧腹。而且受大人们被自己逗起快乐高潮的鼓励,小家伙也能更进一步将其发挥得淋漓尽致。也许这才遗传了他妈妈的基因,而且“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因为他妈妈这方面的才华却只能为自己招来反面的效果。这就使得家乐更是成了家中的宝贝,爷爷奶奶的掌上明珠。

      当大家都陶醉在眼前这一情景之中时,宝文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跟爸妈打过招呼后,把水果交到他们手中,而是径自将水果提进了妈妈的睡房。妈妈看到没说什么,爸爸则只关心我和家乐的逗乐,没注意到。倒是嫂子一句戏谑的话提醒了爸:“宝文呀,你给妈买了什么好东西呢?值你急燎燎地找地儿藏哟!”哥哥宝权扯了扯她的胳膊肘,但反应终究没有她话出口的速度快。说实话,当时我并不知道公公将会作何反应,而且宝文也一定料错了,但我相信嫂子是了解公公的,因为她是个聪明的女人,一个太聪明的女人。公公是个性情中人,他说谁提来的东西,回去的时候自己把它带走。宝文妈连忙上来解释并安慰我们。原来每回我们提来的水果他们都吃不了什么,而且水果不耐收,很快就烂了。其实他们也曾明里暗里向我们提了好几回了,人来就行,别再买什么了,只是我们并未遵照执行。我抱着家乐,宝文就立在我右手边,在婆婆的说解中,我们有十秒钟以上没有改变姿势。不是觉得站着比较舒服,才保持这样的姿势,而是恰恰相反,我们的心里特不是滋味。我承认,在他爸面前,仅仅因为他的一句还并不算太严厉的话,我们竟如此失态——如果并非突兀而来的吃惊的话,确实可算是不敬了。很快我们就释然了,但我相信,宝文那份释然是因为他妈妈给他的,而我则是自己的理智给我的。我抱着家乐挨近公公在沙发上坐下了。宝文随之也坐下。家乐的可爱一下又活跃了气氛。人人脸上一扫须臾之间的僵硬,互相有说有笑起来,仿佛要特意驱赶转眼之前的不快似的。趁着嫂子脸上的笑容还未褪去之际,我试图以话题挑起我们之间友善的沟通,但并不怎么成功。不论我谈最近流行的服装款式,或哪位明星的劲爆新闻啦,——这都是她平时最喜欢谈论的话题,可她竟都显得无所谓的样子。我料想,她极力克制自己的原因就是心底里根本不想和一个不投缘(或者说是讨厌吧)的人谈论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或许在她眼里,和一个乡下丫头保持一点适当的距离,方能更为彰显她自视为重的那点虚荣吧。总之,她的那些个曲弯八绕的心思,我是一时半会儿很难弄明白。虽然她如此排斥我,却并不极力阻止家乐与我玩耍。家乐每同我玩耍都是那么开心,而且我也是那么喜欢他,时常给他带些玩具零食哄哄开心,逢生日过节也从没少过一个红包。一直以来,在她面前我无不自觉检点,可就是不能打破这个闷葫芦。虽然嫂子同我的话相对于正常情况来说,的确少了一些,但也并非总是彼此用冷淡与漠视对峙着,“话不投机半句多”也只是在少数言语或情感产生交锋的情况下,才不得已采取的“冷战”措施。在大多数一家人相谈甚欢的时候,她对我还是愿意表现出最大限度的宽容与和善的——或者在我们偶尔那么“心有相通”、而她恰又在兴头上之时,也不会蠢到去搬弄是非,自讨没趣,弄得一家人不愉快的。而往往这也是不懂事的小家乐最活泼、最开心的时刻。可是他的母亲为什么不能为他的幸福营造更多这样好的氛围呢?在这个家,嫂子对我的影响大了,比起我对宝文的影响,那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以至于我敢说,要不是嫂子的话,我在这个家还是蛮受欢迎的。可是现在,整个大家,除了家乐之外,没有哪个不受她对我的偏见影响,在看我的眼睛里或多或少地附带上了怜悯、同情或安慰的成分。就连宝文也曾私下里不止一次劝我莫去计较。可在平时我就没体会到他对我有过这么一次的大度。在我的记忆中,差不多往后每次例行的周末聚会都如此,公公要么被关在他的书房争分夺秒研究他的学术论文,要么左手一支烟,右手擎着水壶,在阳台上悠哉地给花儿浇水呢。宝文他们则有一茬没一茬,东拉西扯,胡侃神聊不已。而在精神上惟一能给予我安慰与鼓励的婆婆,却只能呆在厨房——属于她的那一片小小的天地里施展她的手脚,从而闭上她那能说善道的嘴巴(现在我才体会到,我第一天来这个家时,宝文和他爸破天荒头一回下厨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只有家乐,若没有被他那个刻意冷落我、而自己反陷入无聊中的妈妈控制住的话(嫂子和我不一样,跟孩子在一起比同大人之间的相处更容易令她感到无聊,因为彼此没有共同的话题),总是更乐意和我打成一片的。

      而此时我惟一也是最佳的选择,便是钻进厨房当婆婆的下手。在客厅只留下一对鬼话连篇的兄弟和一位穷于应付孩子的调皮与撒娇的沮丧而无奈的母亲。正如很久以来母亲时常给我的评价那样,虽然我性格偏内向了一点(对于这一点,她总说我是因为看书看得呆了。我也觉得这句话实际上对我而言有点道理),但以我的勤快能干将来还是够得上一位婆婆眼中的好媳妇的。要知道,能得到一句母亲这样的评价,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她本身在村子里向来就是那些妇女老人们交口称道的持家媳妇的典范。同样的话母亲虽然也经常说给别人,但谁都知道那只不过是她的谦辞罢了。可对于自己的女儿,母亲用得着这样谦虚吗?何况,我觉得她是不会那么轻率地将一顶在她心目中无上荣光的帽子冠在我头上的。所以说,母亲的这句评价,比她夸我漂亮夸我聪明对我来说的意义更大。像所有人们说的那样,母亲自然也认为女儿的这种天赋是遗传了她的基因,也就更不遗余力地教导我,以发扬她这一门的美德。作为一个有着贤淑品德的媳妇,第一次在婆婆面前显露身手自然是非同寻常,而作为母亲的嫡传接班人,出手更是自然非同凡响。平时能做一个婆婆最忠实的听众已经是让她感到很幸福、很满意的事了,现在才发现她不争气的儿子居然撞大运捡到了一块宝,令她感觉又是何其欣慰与满足呀!本来是打算替婆婆打下手的,没想到反而变成了婆婆为我打下手。这可是多少年来一直属于她一个人的舞台啊(我始终相信宝文和他爸除了我初来时那一次的例外,更不会有第二次了),她的心里此刻一定颇多感触吧?哦,她是绝不会因为我占据了她独守多年的舞台而心生不快的,相反只会因此而感觉从未有过的幸福(顶多也只是在心里叹自己容颜已去,华年不再吧)。

      当公公尝到这些莱时,还只道婆婆是打哪儿学得了新法子,把个平常普通至极的菜也弄得变成了美味佳肴,并口称为此感到不可思议。但更不可思议的是,作弄出眼前这一桌令之眼界大开的美味佳肴的,就是才不久让他发作的不惹人怜的乡下媳妇。谁都以此感为惊奇之事,惟有嫂子不咸不淡地吃了几口后将碗筷一撂,称身体不舒服,没胃口,也不接管婆婆正在喂的家乐。自个儿坐到沙发上看电视去了。见到自己的眼中钉受到大家一致的认可与赞美,她心里自然是不会舒服的。但她又无勇气与众不同地唱一个反调,来表达心中的抑郁不平。只好自作自受窝窝囊囊地躲到一旁憋气去了。可她又不同家乐,毕竟是个大人了,自己不愿意吃饭,别人又能怎么样呢?她只是非要让大家知道至少还有一个人的品味是不同的。如果这个对象不是大家,那么除我更无他人。这是她在嫉恨之下却不能将巴掌扇到我脸上来、惟一出气的法儿了。我怎能不知道呢。她的丈夫当此美酒佳肴,显然也懒得再理会自己的婆娘了。反正少一顿也饿不死。只有婆婆似不经意间乜了沉默的她一眼,只一个不小心,也差点儿把一勺饭喂进家乐的鼻孔里去了。弄得家乐只知道“哇呀—哇呀—”地抗议着。婆婆也不知哪儿陡来的邪火,挑起一勺大的就往他的小口里塞:叫阿奶伺候着喂也不好好吃,是不是又要作打了?先前我说过,嫂子是个聪明人。在针对我的同时又得罪了婆婆,像这样她认为极不理智的事,如果不是一时冲动的话,她是不可能去干的。而像这样来乎自然并且对我来说难能可贵的胜利,就像一个曾经令我心动的男人一样,我一辈子也忘不了。自从我在婆婆面前露了一手后,婆婆便让我每一放假,都到她那儿去。这对宝文来说可算是个好消息,因为自打成家之后,咱们可还从没从他爸妈那儿空手而回过一次。婆婆告诉我,这不光是她的意思,更重要还有公公的意思。能得到公公婆婆的青睐,自是每一个做媳妇的所期望的。我在高兴的同时又有几分激动。要知道在这个家,公公的话几乎如同圣旨一样让人尊奉。这就不同嫂子的话,嫂子的话可从没让人觉得有需要或值得强调的地方,可她说话的语气就仿佛她所说的话句句都很重要似的。如果听话的人能再表现出那么一丁点儿兴趣的话,我敢担保,就算让她连重复带发挥再说上三天三夜也不会觉得困的。可就是没人愿意在听她讲话的时候,施舍那么一丁点儿感兴趣的表情,以对她的夸夸其谈再鼓一把劲。不过,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没受到非正常的干扰,她还是不会对自己的高谈阔论善罢甘休的。她的这一特点虽说与婆婆极为相似,却又是水火难容的。婆婆需要的是一个忠实的听客,她则更需要一位安分守己的哑巴。我总感觉她们之间仿佛随时可能发生战争,但她们又总能像两个大国元首那样,用充分理智的克制来避免战争,并适时向对方表示出恰当的友谊。她们俩在一起的时候,其中一个为了表示必要的尊重,要么得使出平生最大的耐性来忍受耳朵上带来的折磨;要么在对方发表高论的时候,自去思寻一些令自己感兴趣的事,以免自己在对方正得意忘形的时候走神或打起瞌睡来——比如积极酝酿一些精彩内容,以待对方精疲力歇时再来一番即兴演说压轴,以助阑兴——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们之间的合拍才会让人感觉异乎寻常地妙。在我融入这个家庭很久以后,我才从宝文口知道,他哥俩一直都期望能从其父那里继承比对方更多的财产。宝文此前从未跟我说过,我自己竟也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还只当嫂子对我的芥蒂只是出于普通女人之间的嫉恨而已。说到底还是我的识见太浅薄了。受到婆婆的邀请,还能由我来自由选定光顾的时间,这一点是让我非常满意的。同时我更得让她感到更加满意。上次我们光吃被拎到公公家走了一遭的水果,足足省了两个人两天的饭,最后竟导致我们又同时拉了两天稀。鉴于此,这次我们便什么也没提,两手空空就来到了婆婆家。但这回我们的确受到了比以往都要更为热忱的欢迎。记得我们到的时候,我的裤子都已经湿透了,这可不是因为我尿了裤子(老天作证,这个毛病在十七年以前我就已经不再犯了,),而是我们坐的那辆公交车空调坏了。不妙的是,虽然我当天穿的那条裤子最能衬出女人性感的身材,但是遇湿就特别显眼,弄得我不得不将一路来的情形说了个大概,以免造成十分尴尬的误会。由于这一天并不是周末,所以公公本来并没有休息,但当他得知我们要来,还是特地请了一天假。这让我很是过意不去,先前因获得这份自主的庆幸已然烟消云散。不过公公说没关系,他不在的时候,我们也尽可以多来走走,何况妈一个人在家正需要人陪陪呢。于是我们又释然了。一进婆婆家门,就闻到空气中一股淡淡的异香流动,沁人心脾。一会儿我把这个发现告诉婆婆,婆婆抿嘴笑道,这是你爸在书房写字呢。听到这个,我倒一下来了兴致。平时见到客厅里挂着的这些公公写的字幅,一心非常羡慕,只是无缘目睹公公当面握管挥毫的风采。于是我们静静来到书房。公公专心致致地挥毫,一点也没受到我们的惊扰。我悄悄侧过头去看,他也行将写就,正在落款。顺着他气定神闲的架势看下去,只见铺开的轴幅镶边纸上两行斗大方圆的字:清风有意难留我,明月无心自照人。“哇,这字可真好看,想不到爸原来还是个书法家呢!”其实这话相对于我心里真实的想法,未免过于夸张了,因为虽然在我所认识的人当中还没见到能比这写得更好的,但是我觉得如果让我闭门在家里练上三五个月,写出来的字大概也不会比这差到哪里去。不过为了表示对公公的尊重,适当发一下溢美之辞也是应该的。公公写完了,显得很愉快。我敢说我的赞美是增添了他的愉快,以至于几乎可以说得上得意了。但公公不是这样表现的,他把这种愉快都表现在对我们的到来的欢迎了。所以大家都很开心。我恳求公公临场教我一点东西,他的兴致似乎更高了,一古脑儿教了我很多东西。可惜我的接受能力太不理想了,否则的话我肯定受益匪浅的。但是公公说我很聪明,学得很快。我觉得这可能是他还不太了解我的缘故,或者只是一句鼓励安慰的话而已。我一紧张就会变迟钝的毛病一定会令他抓耳挠腮不止。想至此处我有点想笑,但没笑出来。因为有那么一刻,他的目光像刀锋一样,似要剜进我的心里,使我不自觉地低下了头。他教我一点要像微微低头的样子,而一撇或一捺则更像一把杀人于无形的快刀……这样才更好看,更有艺术之美。宝文也露了一手。虽然他写字时的那个气势不如他爸,但我真心觉得写得也很不错了,至少写得比我好不止那么一点。这可是实在话。你们认为我有必要谦虚吗?可是公公却看着很不顺眼,说他一点进展都没有。后来公公说我天赋不错,表示如果我有兴趣的话,他倒可以在这方面略加指导,相信能令我更具光彩的。他说这话的时候,宝文早怀着一肚子对他爸批评的不满溜到客厅去了。听到这番话,仅仅想到自己一介粗俗民女竟能入此大雅之家的法眼,承蒙垂爱,就已经令我的心颤抖不已了。一股谦恭崇敬之情油然而生,使我一下子又回复到那个腼腆听话的小女生。可以这么说,当时那种情况下,除了点头表示答应外,我真不知道还能作其他任何的表示了。公公用亲切嘉许的目光看着我,我是不是应该告诉他,他多像我曾经的一位老师呢,那位老师曾一度被人们称作“老学究”,自个儿不仅不以为意,倒反觉得兴味盎然,怡然自得。我想,即使以他的阅历,也不肯轻易承认自己就是这类万人之中的一个吧,或者也绝不会想到,我所打的这个比方,竟是这个所指呢。马上,我像个害怕受到先生责罚的孩子,放弃了这个念头。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不得不承认,因为你们也看出了,我有时候的一些想法的确显得幼稚、荒唐而可笑,可是在面对某些一时我难以明白的问题上,你怎么能让我控制自己不去想想自认为才比较合理的事情呢,那样的话我这颗小小的笨脑袋瓜子不当机才怪呢。也许是因为收了我这么一个弟子,公公看起来似乎比先前更为开心。这就让我有一点儿费解,因为我都没有从有幸能成为他的弟子这一点上感到多么的开心。也许我确有他所说的那种天赋吧。这是我想到的惟一答案,也是令我感到满意的答案。不过,能讨得二老的欢心,令他们感到身心愉悦,这也是我略感欣慰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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