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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十六章 陈美丽 ...

  •   16陈妩媚 (陈美丽)

      在我给自己安排这七天假时,心里确实有两个想法。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们,当时我最明确的一个想法还是为了报复唐雅。这种预想的快感绝对是支持我实施这一步行动的充足理由。虽然我料陈宝文家的条件绝对不会比一般城里人家差,但是我不承认这在我的内心产生过什么动力作用。即使陈宝文给我的最初印象还不错,甚至好于罗旦,我觉得也只不过使我的行动过程变得更加容易、轻松或者说易于应付一些而已,绝没有想过跟他发展到婚姻这一步。

      见到难得归一次家的女儿,爸妈的高兴暂且压下了埋怨,当我把积攒下来的工资如数交到他们手中的时候,他们才完全忘记或者放弃了埋怨。他们脸上绽开的笑容里增添了许多岁月的皱纹。想到爸妈安守本分劳碌农务的日子和我心浮志满飘泊家乡外的日子,不由一阵鼻酸几乎就要下泪。

      晚饭的时候,爸妈告诉我一件让我对家乡的人事变化中感到头等惊讶的大事。小叔在三年前,也是他们婚后的第三年,染上了毒瘾。为了筹措毒资,善良正直的小叔竟然堕落到不惜铤而走险去干不法勾当,如今落得个身陷囹圄的下场。去年,他们本来应该很幸福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正是这段婚姻曾使我从当初对他的那种毫无理由、荒唐的依恋之情中觉悟过来。尽管我内心很想去探望一次小叔,但是理智告诉我这是不适合的。在我们那淳朴乡下人的观念当中,哪怕你曾经是多么品行高尚,一旦与毒品沾惹上关系,那就是十恶不赦的罪恶。并且丝毫不值得人们的怜悯与同情。所以如果我打算去探望小叔,不仅爸妈会坚决反对,而且会落得跟小叔一样被村里所有人瞧不起,避而远之。况且就我了解,依小叔的性格也绝不愿在此情景下接受任何亲人的怜悯、同情甚或蔑视的,更不愿看到任何关心、担忧他的亲人因他而遭受牵连。我又想去找雅致了解一些情况,但被告知已经到外面打工去了。 ‖小叔的遭遇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人的命运真的充满难以预计的变数,你根本无法知道何处遍布暗礁,何处隐藏着诡谲的风波。以前我总崇信人的意志是世上最坚强的,小叔在我心里就是这样一座尊碑,如今这座碑倒下了,让我悲哀感到的并非人的意志脆弱一面或毒品强大的摧杀力,而是这些我们最可怕的敌人却都是我们人类一手造就的。正是在经历了太多这些超乎我正常理性思维范畴的事之后,我的命运和性格看似不合理的变化,也就不那么难以理解了。

      第二天,也就是我休假的第一天,我骑着那辆差不多已有我一半年龄的老旧摩托车去到附近那个我们约定的小镇。虽然它的稳定性不是太好,颇有些桀骜不驯,但所幸在我离家在外的日子里尚没有将多年的驾驶本领丢掉,我相信我到达所用的时间绝不会超过每个周末爸爸骑着它到这儿来赶集时的二分之一。尽管我是掐好了时间出发的,但还是不可避免地早到了一刻钟。这不是我有意的——我没办法将它骑得像头小毛驴一样慢吞吞的——这辈子除了妈妈的唠叨之外我最讨厌的就是等人了,何况还是第一次相约出来的男孩子。我把车停在一个网吧门口,然后靠在上面耐住性子等着将要迟到的陈宝文。网吧旁边是一个不大的书店——可租可售,从外面可一眼望尽书店内部,从前我到这个镇上来总习惯地要捎上一本关乎爱情的小说。现在书店里面除了坐在收银柜前磕瓜子的老板娘,还有一个蹲在地上入神观书的男孩,不论从背面或侧面看,这个男孩与陈宝文都有几分相似。我瞧见他手里捧着的那本书名叫《玩笑》。我没看过那本书,但从那男孩的贯神劲儿看,我认为应该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因为我喜欢看的书是大多数男孩都不愿意去碰的。可恼的是陈宝文根本不知道我最讨厌迟到的人,他在迟到了足足半个小时之后居然还没事人一样潇洒从容地说是我积极早到了!我想给他一耳刮子,但又怕失了我淑女的身份,也就瞪他一眼算了。想他也不会是那么再不明白的人。

      当初我选择这个小镇作为约会地点,只是因为它是离我家最近的一个繁华点。当然用繁华来形容只是相对来说的——这儿除了每周一两天的赶集之外,几乎连热闹也算不上的。且不管宝文在心里是多么埋怨我如此愚蠢的失策,我自己也为因一时自作聪明陷于尴尬之境而懊恼不已。镇上小饭馆倒是有两家,只是现在不是吃饭的时候,而那些茶楼咖啡馆之类的休闲谈天之所,在这里是根本没有生存空间的。你也别去想先遛会儿步再考虑何去何从,整个镇横竖就两条街,加起来还不到两里长,如果你不在乎那些同样在街上走过,肩挑荷锄、赶着牛儿准备下地的人们以及最无所事事的小孩向你们投来的稀奇目光,倒也不妨领略一番随着你们的移动轮番上阵的禽粪、饲料、农药以及各种腌制熏腊味儿。镇边幽静的树林确是不让壮观的,只是不如城里那些公园中墁着规则而又漂亮的地砖的小路,在这些荒草丛中甚至很难辨出一条正确的路来,偶尔窜出一只野鸡、兔子或者一条蛇出来,那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而对这一切,宝文似乎都浑然不觉,他好像感到自己来到了一个新鲜的世界,从他兴致勃勃的热情当中,我猜他大概是沉浸到这种独一无二的浪漫氛围中去了。我甚至毫不怀疑他会非常乐意同我就在这里呆上整整一个上午的。而对于我来说,这里的一切将会很快消磨掉我所有的好心情。我宁愿带着他去田沟里捉泥鳅,或是钓麻拐——这些都是曾经我最喜欢跟着小叔去干的事情了。我认为这是世上最快乐、最浪漫的事情了。我从来没有想过这辈子还会有人能像小叔那样陪我重温那些美好的时光。对我来说这么奢侈的事情竟然在不经意中就实现了,这使我这个唯物主义者也不得不多少相信这或许就是冥冥之中的一次巧作安排。

      我把这个提议说出来后,他几乎是拍着双手赞同的。看到他高兴我也很开心,惟一让我感到不开心的是他嫌我的车子太旧了,因为这让我马上联想到一个男人通常会有的喜新厌旧的德性。我自顾发动了车子,他倒也不再顾及安危之虞,一骗腿就上来,还趁势用手搂住了我的腰。我什么也不说,使劲甩了一把辫子,藉想象给他一记“神鞭”的惩罚。虽说是正中了他的脸蛋,可是力道却是大大的打了折扣。就在他纳闷回神的当儿,车子“咻”地一下窜了出去,让他对爸爸的爱车再也不敢小觑的吃惊程度把刚刚冒起来的挨鞭的抱怨压回到肚子里去吧。但是我明显感觉他箍在我腰间的手搂得更紧了。我载着他颠簸在通往家里的路上,就像爸爸每次赶完集载着新买的鸭雏颠簸在回家的路上。

      我们到家里取了工具就开始行动。成绩比最乐观的估计还要好,这真是一个极大的惊喜,仅仅一个上午,我们竟收获了二十多条大黄鳝。要是爸妈早知道我有这般能耐,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我一个人到外面去飘泊的。接下来理所当然是找家饭馆大快朵颐,享用我们这半天来的劳动成果了。镇上的小饭馆虽不如城里大厨们料理得相当考究,却也是颇具乡土特色,别有风味。用宝文的话说,有股妈妈的味道。

      宝文的木讷并不比罗旦好多少,不过罗旦的木讷拘谨大概出于在心仪的女孩面前急欲表达内心狂热的激情而不得的无奈羞怯心理,而宝文的木讷冷淡则只不过为了更好地掩饰内心那份难抑的热情罢了。他从来不打算表现出纯朴和天真来赢得女孩子的芳心,而如果一旦他表现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迥若两人的开朗活泼来(就如他今天的表现),那也就是他不小心释放了自己压抑了几个世纪之久的火山。他相处女孩子就像一个国家重臣搞外交那样,不肯轻易纡尊降贵的。至于是什么原因,我猜这定是跟他自小养尊处优不无关系吧。罗旦那么大大咧咧的一个人,一拘谨起来却可以像个害羞的姑娘;而宝文平素那么冷漠疏离之人,一旦洒脱奔放开来,倒活如一头四处撒欢寻乐的小狮子。

      就在等菜上桌的工夫,宝文就用待会会在我身上毛里毛躁胡来的双手像变戏法似的将一个蓝色信封呈在我面前。从他那虔诚又热忱的神情我知道,这就是我们结交以来我内心一直隐隐期待的那封神圣的信了。我本不想在他面前拆读的,只怕自己因过于激动而不慎失形露态。但在他鼓励的目光下,最终还是敌不过好奇心的驱使,我打开了信封,就像慢慢打开我那时常自闭的情怀。如果不是他亲手将这封信交给我,我倒真要怀疑这些充满感情、真挚的表达竟会出自这样一个形若呆木的人之手。是的,我无法相信一个能用文字如此婉转而不失优雅地表达自己内心爱慕的人,就是现实生活中这个木讷的陈宝文。这种外表木讷、内心丰富是不是就意味着他是一个重情专一的人?又或者别人的花言巧语都在嘴上,而他的只是在纸上?兴许他的木讷只是一张简单可笑的假面具而已!这是每个人随时都可以、并且每天都在行使着的一项权利,只要无伤大雅(可幸大多数人都能做到这一点),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对此妄加指责——那些以此诋毁他人的人不是出于在这方面自不如人的嫉妒,便是显耀自己愚蠢的自以为是。故此,我不能轻易否认与一个人的交往价值,也不能随便拒绝一份用心良苦的感情。

      看完这封信的时候,我的心里立即在作着艰难的抉择:我想把刚看完的这封信在宝文惊谔的目光中满不在乎地扔到桌子底下,或者干脆撕掉,在宝文心碎的目光下把它撕成四张、八张、十六张、三十二张……然后笑,开怀大笑;又或者把它再塞还给他——但是,是该用含羞带娇呢还是愠怒带嗔呢?要在这里作出决定可真的很难。但最后我还是将它郑重地收了起来,收在了我惟一的贴胸口的袋子里面,虽然这样做没有给我带来那样的快感。

      我放弃了我本可以得到胜利快感的机会,却招来了我挥之不去的厌恶感。这是宝文将他的毛手伸到我身上之后产生的。我几次拍掉他攀爬到我身上来的手,一眼瞪回他讨好般的笑和纠缠的目光。他以为我收下了他的信就等于认同他了吗?收下了他的信就等于他可以胡作非为了吗?他不是把我当成了那些随随便便的女子,就一定是想入非非得过头了。我给着他补救的机会,他却受窘似的不知所措起来。我微皱眉头,是在烦恼,同时也是在思考。他怎么这就受窘了呢?会不会是装的?我可不希望两个人就这样尴尬地面对着。但我变得比他更不知所措起来。

      幸好这时候我们的菜及时上来了。我们的僵局也随之打开。对此,我们心里都没有留下任何阴影。仿佛刚才只不过经历了一次短暂的沉默。厨师的手艺不错,我们吃得也很愉快。宝文给我夹一筷,自己又吃一口,不住点头赞道:“嗯,这个味不错,好多年没吃过了。”我一听,煞是纳闷:“怎么,你还认识这个味?”把头一偏,带着表示极大兴趣的好奇等着他的回答。“这不就是小时候妈妈炒的那个味嘛,我可是吃着这个味长大的呢!”哦。“那你可别尽着吃完了,你给你妈也捎一份回去吧。让她知道没白疼了你这个好儿子。”“别酸了,能吃多少就吃多少。再也没要闲作地带回去喂她的狗。”宝文紧夹一筷投进嘴里,也未经细嚼,咕咚一口啤酒下肚了。“没良心的家伙。”我只当是他的一个借口,随便咕哝了一句。

      接下来发生的事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早就已经预谋好了的。当他的手不知不觉(又仿佛是自然而然地,就像所有女孩子一样,对那种毛里毛躁的手脚最是反感不过,而对这种亲切自然毫不狎昵的亲近却是难以抗拒)再次绕过我的背后搂上我的腰时,足足有那么十来秒,我的头脑是一片空白。我既不能思考,也无法动弹,完全陷入了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要不是他更进一步大胆的动作惊醒了我,也许我会就一直这样如醉梦中。因为我也不知道此时还有什么比他毛躁的举动更能启动我迟钝的思维了。

      对于前后两次的失败,宝文或许根本没有体会到之间有什么不同,倒是让我更多地探测到了他的心思,同时也让自己多留了一个心眼。接下来直到用餐结束,我一直在回想刚刚过去的这两次经历。而宝文依然漫不经心地继续谈着他的话题。我知道他的心里其实仍在转着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就像一只老鹰一样盘旋在他的心头。

      接下来的两天,虽然宝文又约我一起捕鳝鱼,但我没答应。因为懒得到镇上去接他——当然,这只是我口头上的理由。我没有接受他的几番邀约,一个人在家里钓钓麻拐,捕捕黄鳝,成绩倒也与前天两个人时相当。偶尔会禁不住拿出那封信来看一遍,每看一遍我的心中就会腾起冬天里的一团火。在火光中我试着理清自已的思路,但是又好像觉得自己很明白,其实我知道自己什么也没想明白。在我实在想不明白而又觉得没必要再想那么多的时候,我答应了宝文的邀约。这时候已经是休假的第四天了,我打算骑着摩托车到禁摩很严的城里去赴约。你们一定会觉得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这简直是一种疯狂的冲动之举。然而撇开去见宝文这个人不说,这种行动在我来说就是那么正常、自然。出发前,我把那封藏在贴身口袋里的信撕了,然后点燃,就像宝文当时把它交给我,我想做却没有做的那样。燃烧腾起的火焰就像我心中的那股火焰。因为它已经在我的心里了。

      事有不如意,在到达约定地点之前,我和我所骑乘的“老马”还是吸引了一辆警车的跟从。要说一点儿不紧张,那是骗人的。但让驾轻就熟的我不能趁此尽兴一展自己的才能,却立时乖乖“下马”就范,那也是心有不甘的。我开始试着甩掉后面的尾巴,然而这种努力只不过是偶尔拉长一点我们之间的距离而已,它始终紧咬住我不放。我脑子里开始想着今天的这个约会是否真的那么必要,宝文是否又会如约在那里等着我?于是我又偏向一种想法:那就是他有可能会爽约。在这之前我倒还没有认真考虑到过这种可能。不过,这的确是有利于我逃脱的一个条件。可事实上,在即将抵达的那个直线距离,我已经老远就看到那个正在翘首企望的呆头鹅了。唉,真希望他下一刻能变得机敏一点。这个下一刻,也就十来秒的间儿吧,我在他足够反应的距离提前知会了他——也就是在我飞车驰过他身边的时候,请他来那么配合的一跳。但愿他不要因此摔折了手或是摔瘸了腿。那样的话,尽管我是三方中最无辜的一方,还是免不了会为他的不幸感到非常难过的。
      事实证明宝文还是非常聪明而且身手也是非常敏捷的。可以说这在像他这样能文的人当中还是不多见的。正是我们天衣无缝的完美配合,才使我爸的“老马”侥幸逃过一劫。

      在经历过这次事件之后,宝文常有意不经意地向我谈起他那位堪称贤淑温柔典范的姑姑,我毫不怀疑他是希望我转变成他姑姑那样,但我却毫无兴趣去改变自己,特别是为了一个男人。在我认为,这么做只不过是在勉强自己被一个男人接受,而在这种方式下,往往不可能得到男人的真爱。他们大可不必去强求一个女孩子为自己而改变,他们可以去追求自己心目中所向往的那种类型的女人。而如果他们是真心喜欢目前的女人,那么他们就得以男子汉博大的胸怀去容纳她作为一个小女人的所有缺点。我相信,我之所以能与宝文持续发展下去,一方面由于我对现实中的爱情观念已经渐渐产生了变化,另一方面宝文对我表达的爱慕以及表现的热情使我觉得自己也越来越离不开他了。而当初斗气逞强的心态却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自宝文上车到他家楼下,也就半刻钟不到,而宝文从家里步行去约定地点,少估计也得个把钟头。略去他等候的时间,从而可知我们大概是不约而同在同一时刻从家里出发的。我很感动他能破例为了我,而起这么一个大早。因为他曾说过,自打离开学校以来,他还从来没有在九点半之前起过床,可见他能在七点钟的时候破这第一次例,是有多么难能可贵了。

      我把车箱里准备的鳝鱼提了出来。一位保安过来,和宝文说笑着什么。我见宝文掏出钱来像是要付停车费,连忙三步并两步上去打掉他拿钱的手,说:“我这就走的,要付什么停车费?”说着把那一袋鳝鱼挂进他手里。作势推车要走,却被宝文拽住。

      宝文果然是要我跟他去他家里,而且听他话里意思他爸妈也在家。这也太突然了吧,我可是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一大早匆里匆忙出门,头发都没来得及好好打理,一路经风吹来,还不乱成了一个疯丫头样儿;也忘了搽粉,脸上的痘痘未免太碍眼;而且也没将那套我最中意的衣服穿出来。都怪这个该死的宝文,弄这一出竟也不提前知会我。如今这付狼狈相,见谁也不能去见他妈呀。虽心内怨尤,怪责他的话却又说不出口。

      拗了半天,宝文见怎么也拉不动我,不禁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我说,不去自有我的道理。宝文说,什么道理你好歹也讲出来呀。我想说不讲自有我的道理,但觉得这话说第二遍没什么意思,可除了跺脚瞪眼也没什么更好表达的了。宝文见我不说话,不管三七二十一,拔了车钥匙,拉起我就走。我想挣脱,可哪有他那个劲头,况且我本已属意于他,抗拒之力自然又消了三分。我像一个无觉无识的人任由宝文拽着,迈着机械的步伐,迈向那即将决定我一生幸福的“神圣之门“。越往前,我那可怜的勇气就越在减少。直到宝文将他家门咣当一声推开,我才陡然升起一股凛然就义般的慷慨,反倒显得无所畏惧起来。

      他爸妈竟然都在家,是因为今天是周末吗?今天天气不错,他们为什么不出去散心,却猫在家里看电视?他爸妈脸上的惊讶让我没理由再猜、也猜不下去了。不过,他家的装修真心不错,可惜我描述不出来。比如他爸妈坐着的那沙发是什么皮的,面前那茶几又是什么石头的,以及那些桌啊椅啊又是什么疙瘩木头的。这一切我只知道看起来很漂亮,用起来也会很舒服,至于究竟价值几何,那哪是我这个门外汉所能懂的。

      见到我,他爸妈的高兴自然是正常的——不高兴也要装作十分的高兴出来嘛。我嘴上叫着伯父伯母,心里却在叫着叔叔阿姨。接下来干脆改口这么叫了。因为他们的确看起来比我爸妈显得年轻多了。幸好他们都不是那么板着面孔十分正经的样子,也不像一般城里人见到乡下佬时那样自然而然就摆出一副倨傲在上的模样,要不然我可能会很局促,要么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因为我生性就不是喜欢很严肃的人,尤其是在这种我感到适应都很困难的场合。叔叔阿姨对我的喜欢可能是真心的,因为他们一直试图营造一种融洽的氛围,以利于我们之间的勾通。这时候宝文和他爸已经到厨房准备午饭去了,而我与他妈也已经聊得非常愉快。阿姨真是个能说会道的人,我从没见过这么能说会道的人。她一边绣着十字绣,一边看电视,另一边和我津津乐道他们一家子的故事。当我听到叔叔竟然身为教授之尊时,内心不由惶恐得无地自容起来,这对我这个只有初小文化的乡下女孩来说,是多么令人高山仰止啊。阿姨在介绍叔叔的时候还说,如果我经常关注学术论文这方面的杂志的话,就可以在上面发现他的名字。可这都不是我沾边的东西啊,我也就好几口通俗的爱情小说而已。这时我不禁想起在我们村,曾经有个女孩嫁给村小一位教师的儿子时,场面宏大得令不知多少待出阁的女孩心热不已。见到父母那同样羡热的目光时,我的心里可还真不知是什么滋味。现在,我真应当表达一下我的仰慕之心。但是要等阿姨给你腾一个说话的空档可真不容易。不过现在我倒乐意做一个忠实的听众。因为我能从她对我谈话的兴致与热情当中真切感受到这个家对我展开双臂的欢迎。但同时心里又一面想到,阿姨将来肯定也会是一个厉害的婆婆。

      说到任情处,阿姨竟将宝文十多岁时还尿床的趣事也扯了出来,以及比那更晚些时候,有一次因为爬树掏鸟窝撕裂了□□,遭到伙伴们嘲笑,竟跑回来委屈得抹眼泪,阿姨都讲得绘声绘色。引得在厨房干活的宝文听到了也禁不住探出脖子来向他妈妈叫停。

      我笑着说:“这么新鲜的事我还是头一次听到呢,偏从你那听不到的,你就让阿姨多讲些儿吧!”

      阿姨也冲他说:“你干你的活,咱们聊咱们的天,哪个要你来插嘴。”

      接下来咱们自然也攀谈到别的话题上去了,宝文更也没话说了。

      菜肴上来了,很丰盛。这样的招待对像我现在这样一个乡下丫头来说,确实有些受宠若惊了。不年不节的,随随便便能搬出这么一大桌子的菜,这可不像事前毫无准备的样子。我盯了一眼刚落座的宝文,心里对他对我隐藏一些想法感到不满。

      “我家宝文真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来,闺女,别客气,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多吃点。”见宝文一个劲儿只顾自己吃,阿姨忙往我碗里叠了许多菜。也许她倒是捕捉到了刚才我对宝文流露出不满的表情,并自以为是因为我受了冷落的缘故,这才连忙作出补救。

      叔叔这时候竟然开始向我敬起酒来,我知道他这是高兴,非常看得起我。这使我很为难,却之又怕不恭,放胆喝起来,又担心有失女孩子的矜持与体面。毕竟还是第一次到人家家里来呢——当然了,还有其他一些原因。

      论起喝酒,其实这倒算我的一个长项,不怕哪个男人轻易将我灌醉。也许是遗传了父亲的酒量,这辈子除了在陈敏钟面前装过一次醉,还真就没好好体会过醉是什么滋味。此时的我根本不知道,一个人的强项往往可能成了他致命的弱点。我认为在恰当的时机尽情发挥一下自己的本领,让大家对自己印象深刻,倒也不失为人生一大快事。正当我踌躇未决时,一直低头扒拉着饭菜的宝文却挺身为我挡起架来。不知为何,这倒使我顾虑全消,一把搡开他,在叔叔阿姨鼓励的目光下,接过酒杯和叔叔对干起来。

      听说我天生如此酒量,叔叔竟由衷地翘起他那粗壮的大拇指夸我不愧为女中豪杰,并说虎父无犬女,改日一定得和家父会一会。想到生平第一次受到身为堂堂教授的一个大男人的称赞,而不是献殷勤,也不是受那些鼠目寸光的女人们暗地里的羡慕、嫉妒与恨,我的心里别提有多么受用了。

      也记不清酒过多少巡了,我开始感到头晕脑涨、天地旋转了。叔叔也已经噜噜啰啰大舌头了,那样子活像个说不出一句整话的傻子。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叔叔也开始大笑,而且笑得比我更大声,把我的笑声完全给压下去了。而我们仍像是“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样子,喝酒就像是在喝奶。没有人再拦我们,也没有人劝酒——事实上也不需要任何人来劝酒。

      到后来,我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知道自己是醉了,醉到不省人事了。也许一开始我就没意识到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问题,否则,又怎么会在这样场合轻易纵酒至这步田地呢?

      直到我第二天早上醒来,才猛然意识到这一晚后来发生了什么。陈宝文这个混蛋!畜牲!

      我懵懵懂懂回了家。途中好几次差点连人带车骑到水塘里或栽进路边沟里。

      一回到家里就蒙头倒在床上,回忆起昨晚梦里自己和唐雅撕扯搏斗的情景。想不到那么文文弱弱还戴着一副眼镜的唐雅,居然会有一身男人般的蛮力——和自己搏斗的,哪里是唐雅,分明就是一头小狮子。现在明白了:自己是彻底输给了唐雅。

      爸妈都以为我病了,急得跟什么似的。在他们的万分关照下,好歹喝了点糖粥。他们才稍安下心来,就这样不眠不睡直到天亮,然后赶去上班。

      唐姐见我整个人离了魂儿的样子,担心我身体出了什么状况,于是把唐雅叫来顶班,让我休息。唐雅起初别别扭扭的非常不乐意,但一到店里看到我的样子,就撇嘴儿偷偷地乐了。是啊,她怎么会不乐呢?此刻,恐怕最应该也最想乐的人就是她了。这个外表看起来文文弱弱、毫无招架之力的阴狠女人!

      原本我还担心宝文会当着他爸妈的面对我表现过分亲呢而令我难堪,让我很生气。可是他、他们一家,居然对一个初次上门的、信任他们的女孩干出这样的勾当!这可是犯法的呀!叔叔可是堂堂的大学教授呀!我相信这只是宝文那家伙一个人的坏主意,因为叔叔当时已经醉得不可能比我更明白了。但是我能怎么办呢?我能去告他们吗?我有证据吗?我是个纯洁的女孩吗?我这不是给自己的脸上抹黑吗?没有女孩会去犯这种傻的。我更不会。我捎上了店里那把已经磨得飞快的水果刀,没有去医院,而是直接去了陈宝文家。一路上我根本不能考虑自己究竟该怎么做,而只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我不知道怎么去解决这件事,却知道该怎么去解脱自己。

      宝文就在他家楼下等我。这很好,不用连带其他人了。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不愿伤及无辜。他见到我还是那样一副得意的笑——他以为我是干什么来了——委曲求全、投怀送抱来了?呸!我发一声喊就往上冲,就像当年八路军冲向小日本鬼子。

      宝文并不比鬼子镇定多少,当场就吓懵了。如果他能拿出当时对待酒醉中的我时那十分之一的气魄来,我都会慷慨悲壮地与他同归于尽。可面对此刻畏畏缩缩的他,我却没了一点下刀的冲动。这和切一个水果有什么分别?我把刀比在他的脖子上,问:“要死还是要活?”

      “活,当然是要活了。”回答得倒是挺爽快的。

      “活的话就必须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到底。”我红着眼睛逼视着他。

      他懦讷地点点头,一点也不像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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