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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第二部分:个体主观世界之精神公理
      (本部分求善,是给个体基本属性赋予具体精神追求(内容)后其间的关系,其旨在提升人。)
      序
      个体主观世界精神公理是人类依据个体的发展规律和人类的根本利益而规定的思想体系,它是人类所公认的,经过人类、特别是优秀的思想家和哲学家长期的努力而认识到的客观公理,是所有人实践和追求的客观标准。因为它是人类公认的客观标准,体现着人类共有的利益和追求。所以,作为个体,其实践和追求中必然蕴含着公理的成分和因素,因此,通过对自己实践和追求的认识而得到的这些客观公理是学习这些客观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人的认识发展的重要方法。此部分的目的就是通过对自己实践和追求的认识而积累的个体主观世界的客观公理。为了更好的指导自己,更为了从自我经验的角度为个体主观世界公理的发展奉献。求善是求真之一,是以人的精神体验这一.客观物质为内容的求真,是特殊的求真(客观因主观精神体验而成其为客观)
      公理1.世俗与私欲的关系及对于求善的意义:
      ⑴世俗:一定的社会关系与一定的个人私欲的固定联系。
      ⑵私欲与世俗的联系:在无意识状态下,是世俗推动着私欲的发展,私欲要依靠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发展。世俗是私欲发展的依据和温床;而私欲则是产生世俗的根本原因。
      ⑶消除私欲的根本方法:
      A.首先,应有明智的个体理念,抛弃一切盲
      目的世俗理念。
      B.其次,用更高尚的欲求代替私欲来对待社
      会关系。
      公理2.对于功利境界的讨论:
      ⑴功利境界的本质以及个体在功利境界陷入
      的原因分析:
      功利境界:以索取思想为思想基础,以世俗为价值观和世界观依据,对私欲的追求而形成的主观世界。
      个体陷入功利境界的原因在于:
      A.世俗观念深入其观念属性。
      B.以世俗为温床的私欲深入其感觉属性。
      ⑵功利境界三个层次的区别与联系:
      A.个人荣誉感与个人成就感的区别:
      个人荣誉感是相对于一个小的集体(社会的一部分)的自我成就;个人成就感是相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自我成就。其相对的意识范畴不一样,故其感受不一样。
      B.个人成就感与个人独尊感的异同:
      a.同:个人成就感与个人独尊感都是相对于整个人类社会为意识范畴。
      b异:个人成就感追求自己的成就,同时肯定和允许别人相同于自己的成就,而个人独尊感追求个人成就的独一无二性而不允许别人相等于自己的成就,可以说,个人成就感是个人独尊感的低级阶段。
      C.功利境界三个层次的联系:功利境界三个层次共有的基本性质为:其欲望的实现都依赖于另外的人类个体或群体。因为功利境界是以世俗观念为世界观和价值观依据的,而世俗的基本性质即群体性。所以,功利境界是以群体性为依据的。(此即是《庄子》中未达到“定内外之分,辨荣辱之境”的境界层次)
      公理3.对于天地境界的定义:
      天地境界(天人合一):通过对宇宙天道的爱而完全奉献于宇宙,从而以宇宙的意志和情怀参与大化的运行,并以以上为思想基础而在感觉上体验到神圣、超脱、无处不在而又无所不能的绝对自由、自同大全、体与物冥、万物皆备于我的充盈感,深沉的生命陶醉的精神境界。
      公理4.对于功利境界与天地境界之间的一般关系以及超越功利境界达到天地境界意义的讨论:
      ⑴.对于自然产生之功利境界与精神创造之天地境界,后者更符合个体发展规律,能更好的促进个体认识水平发展的认识论与方法论讨论:
      总论:
      个体认识水平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体的思考这一行为,因此,天地境界比功利境界更符合个体发展规律,能更好的促进个体认识水平发展的优越性也最终就体现在这种思考上。
      分析:
      功利境界与天地境界因觉解程度不同而见之的客观范畴不同,功利境界见之的是自己以及自己周围的人;道德境界见之的是社会整体;天地境界见之的是宇宙整体。而对事物之意义的认识随着所见之范畴的扩大而深入,(第一部分.二.判断3)并且,因意识范畴的扩大,所见之的事物也随之增多,所以,天地境界能最大限度地认识事物最根本的意义本性,并能促使人建立起事物(知识)间最丰富的联系,并且能最好地认识到事物间最高层次的统一性。具体体现在:
      功利境界的欲求是以“我”为中心的欲求(感觉);天地境界的欲求是以宇宙为中心的欲求(感觉),因此,功利境界主要是对以我为中心的我—你关系的体验(因为功利境界未觉解到社会与宇宙,并且功利意识是社会化意识)。天地境界主要是对以宇宙为中心的宇宙之美和其事物间的联系以及我与宇宙关系的体验,因为“我—你关系”是隶属于我—宇宙关系的。因此,在天地境界中也存在我—你关系,它是我—你关系的最高层次,是最本质的我—你关系。因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宇宙关系的总和,而在天地境界能最大限度的认识这种本质。
      并且,天地境界的最高层次为与宇宙同一,要求无私无我,但“无我”正是最高层次的对“自我”的体验,从而使对自我的体验与对客观宇宙的体验达到最大限度的统一。因为自我与宇宙是不同的客体。因而,对自我为中心的体验与对宇宙的体验在中心欲求不同时对认识自我与认识客观世界的认识论作用是不同的。其具体体现在:
      A.就对认识动机的作用而言。
      a.就感觉动机的发展而言。功利境界的认识动机主要是自我私欲,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天地境界的认识动机是个体天地境界的欲求和对宇宙之美的感受,是以宇宙为中心的。功利境界由于自我私欲的自我性不能使自我与客观宇宙相统一,导致功利境界的动机的间接性,—它是以“我”为中心的个人私欲的实现为前提的,因而其动机在很大程度上受自我私欲的限制。(例如:认识动机的发展必须以客观世界中决定自我私欲的我—你关系的预猜和设计为前提或目的,所以,必须必须花精力和思维预猜我—你关系,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受客观现实的影响。)并且功利境界是以对自我私欲的体验为中心,是以“我”为中心的,而我与宇宙是不同的客体,而对于“我”的体验与对宇宙的体验是互斥的。所以,功利境界不能直接的、充分的体验宇宙之美,从而不能很好地发展以主观见之的客观世界(美)的体验而形成的动机。而天地境界则使自我与客观宇宙达到最大限度的统一,从而不受“自我”的制约。并且,天地境界是以对宇宙的体验为中心的,因而能最好的体验宇宙之美,从而更好的促进以主观见之的客观世界(美)的体验而形成的动机的发展等等。
      b.就理性动机的发展而言:天地境界是中国哲学、伦理学、个体哲学等各方面追求的最高层次,而功利境界是低层次的。
      B.就对认识的发展而言:
      a.就对客观世界的感性认识而言:
      因为功利境界者没有觉解到宇宙的意义和我与客观的本质关系,因而不能有意识地,主动地体验宇宙;而天地境界者觉解到了宇宙的存在,因而能以我与客观世界最本质的关系有意识地、主动地体验宇宙(从宇宙的角度体验客观事物)。体验是产生感性认识的前提,对某一事物的感性认识程度取决于对其体验的程度,体验的程度取决于体验的深度和广度,而体验的深度和广度取决于体验的角度、意识范畴、主动性等因素,而这些因素都以天地境界为极限,因为天地境界是主动地为宇宙奉献(主动性极限),以宇宙为意识背景和意识范畴,从宇宙的角度认识事物,因而能从事物最根本的角度体验事物(深度极限),并能最大限度的体验物质及其联系(广度极限),因此,天地境界能最大限度的促成关于客观世界的感性认识,为理性认识提供前提。天人合一使主观系统与客观系统达到了最好的统一。
      b.就对自我的认识而言:
      首先因为天地境界是从宇宙的角度认识自我,因而是以最本质的自我作为认识基础(立意);而功利境界是从我—你关系的角度立意的,是非本质的,狭隘的。其次,因为天地境界没有世俗观念和私欲的影响,因而能最大限度客观地认识自己,最根本的认识我与我的关系,而功利境界则反之。最后,因为自己的实践中本身就包含一定种类的影响客观世界发展的因素,对其认识的程度与动机有直接关系,而依据A.a,则天地境界能最丰富地认识自己。
      ⑵.功利境界与天地境界的根本区别在于:由于思想基础的根本不同,以致理智程度、意识范畴、感受感情追求以及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以及主观能力的根本不同,而每一内容的对立都是以天地境界的优越性(深刻性、广阔性、理智性、崇高性等等)脱颖而出,相对于功利境界,天地境界为新事物,它更符合人的发展规律,对于人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前途,因而成为人类共同追求(能力追求、道德追求、感受追求、价值追求)的最高境界。
      ⑶.自然产生的境界(自然、功利)与精神创造的境界(天地境界)的区别在于理智与欲望是否从自我解放出来。“从自我解放出来”其本质是指抛弃一切对自然产生的盲目的目标和与之相适应的感受对象的追求,而全心的追求明智的理念和由其产生的感受对象,因为明智的理念是人类通过对人的发展规律和人类的根本利益经过理性的分析后由精神创造的产物,其产生的感受对象可称为精神创造的感觉。因此,当一个人以精神创造的理念为理性追求,以精神创造的感觉对象为感受追求,他就进入了精神创造的境界。而天地境界正是这样的境界。
      ⑷.“自同大全”与“唯我独尊”的区别:
      A.“自同大全”是天地境界的最高层次,“唯我独尊”是功利境界的最高层次。即精神境界不一样。
      B.“自同大全”即“天人合一”,是我与大化合一而无私无我者的体验(我是宇宙大化);而“唯我独尊”是将我凌驾于其他所有人之上而致自我意识的膨胀,是自我私欲的最大限度发展者的体验。即:自我意识决定的我的本性不一样。天人合一是以“天”为中心,唯我独尊是以“我”为中心。
      C.“自同大全”是将人类及人类的所有个体作为宇宙中的化育对象而爱人者的体验;而“唯我独尊”是将人类及人类的所有个体作为竞争和超越对象而恨人者的体验。即对于与“我”具有相同属性的物体—人的情感相反。
      D.“自同大全”在人的理性和欲望上都远高于“唯我独尊”。
      E.“自同大全”是奉献的最高层次者的体验;而“唯我独尊”是取得的最高层次者的体验。即意识动机的思想基础相反。
      ⑸.对于绝对自由的领悟:
      A.在宇宙存在中,只有宇宙的意志是自由
      的,因为只有宇宙是自身圆满的。因此,
      人只有拥有宇宙的意志而成为宇宙,才能达到绝对自由,达到绝对自由者能够纯然快乐,因为他的快乐不受任何事物的制约。所以,客观而言,只有天人合一者是绝对自由的,因为他领悟了宇宙的精神,大化的意志,以及万物具体的性质,并与之合一。因而,其行为方式顺应天道,符合万物的运动趋势,并在对天道的顺应中促进事物的发展,而任何事物都是被天道决定的,因而任何事物都不能违反天道,故其行为不受客观的制约。此即所谓先天之境。它是人道之极,因为人道包含于天道,是且只是天道的内容之一,而天人合一将人道提升到天道(有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天道)并与天道为一,因而能最大限度地符合天道。从而也赋予人道最根本的,最高的意义,得见人道之本质。
      B.真正达到天人合一者,是不会被动地由外界事物引起矛盾的,因为依据(第一部分.四.判断4)。个体有人作为人的属性内容导致圆满性不足是个体被动的根本原因,而人作为自身圆满的宇宙时就没有人作为人的属性,所以也就不会有被动。
      C.按人择原理而言,天人合一即是由被决定者成为决定者。
      ⑹对于天人合一是人的最高欲望追求的证明:
      A.对于“在宇宙中,事物对宇宙发展的有利程度(作为新事物新的程度)与宇宙运行对其促进程度成正比的证明:
      真理①: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
      真理②:新事物是以旧事物为基础产生的,即新事物的产生总是迟于旧事物的产生。(马克思主义原理)
      真理③:一事物后于另一事物产生,而一事物要超越另一事物,其发展进度必定大于另一事物。
      因为:真理②
      而:真理③
      又因为:真理①
      所以:新事物的发展进度必大于旧事物。
      所以:原命题成立。
      说明:因为事物的运动是由于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马克思主义原理),所以一事物的发展可以认为是另一事物促进的,而宇宙是一切事物的整体,并且其发展趋势也是确定的,所以事物的发展可以说是宇宙的促进。
      推论:一事物对宇宙的促进程度,取决于一事物依规律对宇宙的意志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满足程度。
      B.对于人的最高欲望追求是天人合一的客观证明:(对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的证明)
      真理①:事物是发展的。(马克思原理)
      真理②:宇宙是通过对有利于发展的事物的促进和对不利于发展的事物的抑制—促进新事物的发展和抑制旧事物的运动而进行的。(马克思主义原理)
      真理③:在宇宙中,事物对宇宙发展的有利程度与宇宙对其促进程度成正比(⑹.A.))
      真理④:人是宇宙中的物质之一(自明)
      真理⑤:事物的发展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马克思主义原理)
      真理⑥:欲望是人发展的内因之一(自明)
      真理⑦:一事物对宇宙的促进程度,取决于一事物依规律对宇宙的意志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满足程度。(⑹.A.)推论)
      证明:(第一步)证明天人合一者是最有利于宇宙发展的人的形式。
      因为:真理⑦
      而:真理④
      又因为:第一部分.四.判断5.
      所以:原命题成立。(即天人合一者是以人的意志合于天的意志的最高形式)
      注:意志:客观物体的运动趋势。
      (第二步):
      因为:真理①
      又因为:真理②
      且:真理③
      而:真理④
      又因为:真理⑤
      所以:在人的形式中,宇宙对天人合一这种形式的人的促进程度最大。(自身发展进程最大)
      又因为:真理⑥
      而:真理⑦
      所以:宇宙会从欲望上最大程度的促进天人合一者的发展。
      所以:原命题成立。
      注:i.此命题的正确性祥见《伦理学》。
      ii.此命题建立的基础之一是:欲望(精神)是一种客观物质。
      iii.因为人的发展的内因包括多方面,如主观方法论等,并且还有外因(真理⑤),因此,此真理的广义在于证明了:天人合一的理性和欲望是个体发展的最高动机。
      iv.这一真理可以社会分工现象加以佐证。
      ⑺.对于人的最高理性追求是天人合一的客观证明:
      真理①:人类作为人类的属性和外部条件是宇宙演化的过程中产生的,是由其决定的。—社会是自然运动的产物。(马克思原理)
      真理②:人类整体的运动趋势(方向)是由人类整体的属性和外部条件决定的。(因为人类的整体属性是人类成其为人类的本质,没有这些属性就不称为人类,如社会规律等)——(马克思原理)
      真理③:智慧生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在于其主观能动性。(智慧生物的本质)—(马克思原理)
      真理④:(第一部分.四.判断5)
      (这一真理可借斯宾诺莎《伦理学》.第一部分.命题三十三说明)
      真理⑤:人的本质是智慧生物。
      证明:
      因为:真理②
      而:真理①
      所以:推出人类的运动趋势是由宇宙的演化而决定的。(《伦理学》第一部分.二十六与二十七)
      又因为:真理⑤
      所以:人的本质在于人是实现宇宙意志的智慧生物。(意志即运动趋势)
      又因为:真理③.(注:主观能动性决定人运动的原因和方式,而人的运动方向是由人的一般属性决定的,前隶属于后)
      所以:人的本质在于人是实现宇宙意志的有主观能动性的生物。(注:主观能动性包括想、干、精神状态、其中包括对意志的运用)
      又因为:真理④
      所以:天人合一是人的最高理性追求。
      (觉乃万妙之源)
      注:i.此真理证明了人的最高追求。如果一物不认此为最高追求,除非他不是人。因为一物不是人,则此物就没有隶属于其一般属性的主观能动性——向新性的主观能动性,而如果这样,那么他就不会问这一问题,因为①这一行为是有意识的、自觉的。②“高”即“新”的一种形式;①是隶属于②的,因为②是物质的属性,而①是人的属性,人是物质的一种形式。(向新性:人的客观运动趋势,人类自己称之为“好”。
      ii.正因为真理②而真理①所得的推论,所以人不应该从自身属性上分析人的最高追求(如斯宾诺莎),因为人的属性及其运动趋势是被宇宙决定的,而从自身属性上分析人的最高追求也即对人的属性与运动规律的分析,而这又是被宇宙决定的,所以,分析的结果也是被决定的,故其发挥的主观能动性并不是主观能动性的最高层次,因为其在这一点上已经是被动的。
      ⑻.公理4. ⑹.⑺合注:
      A.此证明与《伦理学》的区别在于:
      《伦理学》是把人与自然宇宙割裂开而静
      止的、孤立地以人的属性(欲望、情感等)为核心的理性分析,是形而上学的方法论,而此证明是将人及人的属性作为自然发展的产物,将人作为宇宙运动中的物质之一,联系地、发展地对作为宇宙产物的人的本质的理性证明(人道即天道),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即:此证明的理性是人作为宇宙运动的物质之一的理性(以天格人),而《伦理学》是人作为人的理性(以人格人)。但《伦理学》并非毫无意义,它可以在辩证观念指导下,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结论的具体说明和进一步发展。
      B.个体行为的宇宙意义是其本质意义。所以,天人合一者是在觉解其行为的本质意义下行为的。从而,其行为对其具有最高的主观意义。
      C.天人合一的目标在于消除人作为人的非根本意志而代之以宇宙大化的意志,而由⑹ .⑺可见宇宙大化的意志是最高层次的、无可超越的意志,是人所能具有的最高级的意志(这可从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然性和宇宙结构的进化看出来)即:人的意志不能超越宇宙的意志,而只能发展宇宙的意志。人是因意志而存在的,而人永远不能超越存在的意志,因此,人的最高目标就在于达到存在的意志,即天人合一。
      ⑼对于斯宾诺莎《伦理学》第五部分. A命题十八的辩证法证明:
      因为人的一切属性及运动都是被神性决定的。因此,人恨神,除非神使人恨他,那么,恨将是一种主动的、符合人的意志的心理行为,而这与恨是一种被动的、违反人的意志的心理行为相矛盾,即与事物(人)是发展的相矛盾。
      B.证法2:
      因为人的一切属性及运动都是被神性决定的(人性是神性的一部分)。因此,假设有一个人恨神性,那么他也必然恨他自己的本性,而恨是被动的,即因违反他的本性而产生的,而这又说明他爱他自己的本性(向好性)。即他恨他自己的本性与事物的发展相矛盾。 注:i.因为天人合一即是人与神性合一,因此,此证明也即证明没有人能够恨天人合一者。
      ii.对于个体为符合自己的本性而符合另外个体的本性与个体为符合宇宙的本性而符合另外个体的本性二者,后者包含并高于前者的证明:
      因为:我的本性是且只是宇宙本性的内容之一。
      ……
      ⑽.天人合一思想对于死亡的意义:
      (释《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三十八.
      心灵凭借第二和第三种知识所理解的事物愈多,则它感受恶劣情感的损害将愈少,并且它将愈不畏死。
      A.从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上(而不是从纯客观而言,因为没有绝对的纯客观,并且人精神追求的是主观上的客观,而不是纯客观)而言,天人合一者是与宇宙共存,从而不受死的侵扰的。因为死的意识来源于人求生的意志,而天人合一者是消除了人的意志而代之以宇宙的意志者,他与天合一有宇宙存在的理想,并生活在这个理想所带来的终极快乐的的追求中。即天人合一者因无人的意志而无求生意志,故无死的意识而不受死的侵扰,当死客观的到来时,因为死是对于求生者而言,对于无生者无所谓死。因此,天人合一者不受死的制约而纯然快乐,因为他没有死的概念。(阿基米德之死)
      B.以上是相对于已经达到天人合一者,而对于正在追求天人合一者而言,若其不畏死,则在其生时,其理想精神境界的实现也不受死的制约。因为死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到来时是相对于生者而言,对于死者无所谓死(当其死时他已经死了)。因此,相对于其主观精神而言,其一生是圆满的。因为相对于精神而言,我生与死的全部意义在于其对我的主观意义,而不在其相对于我的客观意义。是我相对于主观的我而言,而不是相对于客观的我而言。是以我看我而不是以别人看我。
      C.对于没有A的境界和B的觉解的人,其精神是不圆满的,从而是被动的。因为现实中猜测到的可能致死的因素太多(庄子的意义),我们一生不可能从客观上穷尽之,因为客观的深度和广度是无限的。并且,人最终一死,从而使我们一生生活在对死的畏惧和对客观致死因素的猜测和解决中而破坏我们精神的统一性,阻碍我们对至乐的追求。而这一切完全可以在主观上解决,从而恢复并提升我们的统一性,追求至乐。即:有死则终生不达(老子之叹);无死则一生圆满(庄子的方法论)知死者为人,无死者为圣。
      相对于C而言,A是达到了圆满的境界而圆满,B是对圆满设计的追求而圆满。
      (我不是受制于客观,而是受制于我的属性——生死对于天人合一者无意义。
      ⑾.功利境界上升到天地境界的具体内容:
      A.由感性的索取思想上升到理性的奉献思想。
      B.由庸俗、自私的感受追求上升到超脱、广博的感受追求。
      C.由狭隘的个人意识领域上升到广阔的宇宙意识领域。
      D.由盲目的个人私欲上升到明智的永恒理念。
      (由感觉世界的洞穴上升到理智世界—柏拉图)
      E.由无意识形成的境界上升到精神创造的境界。
      F.由人本来就是的人上升到精神创造的人。
      G.由世俗的人上升到个体化的人。
      ⑿.对于追求天人合一(内圣外王)意义的总结:
      A.它代表着个体最高层次的理性,能最大限度的满足个体的理性属性。(这里主要指主客关系的理性,主观世界的理性详见斯宾诺莎《伦理学》,天人合一思想是《伦理学》的本质解读)
      B.它代表着个体最高层次的欲望,能最大限度的满足个体的欲望属性。
      C.它是最高层次的方法论的基础,能最大限度的发展个体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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