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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是冤家不聚头 他俯身凑近 ...

  •   冬日正午,暖阳照耀下,“茶玉楼”三个金字招牌光华闪烁,熠熠生姿。
      “听说没有,前日有个疯子,说金绫公主是他老婆呢?”窃窃低语。
      “岂止啊,他还骂乐金绫又老又丑!”
      “真的!”几声惊呼。
      “哪有假,当时我亲耳听到的,那疯小子说便是拿乐洛乌蹄倒贴,他也不屑娶又老又丑的乐金绫。”怕被人听见似的,最后那句话的声音明显小了许多。

      “啧啧,真是疯子,此等艳福,居然……”有人摇头叹气。
      “你小子也活腻歪了不成,乐金绫是那么容易娶的?”有人嗤笑。
      “唉,可惜我不过穷酸秀才一个,要也是风度翩翩的王侯贵公子,倒得学学那凤求凰,若侥天之幸得到金绫公主倾心,岂非不费一兵一卒就化解了乐洛乌蹄压境之愁,到时……”
      “到时功在社稷,美名远扬,佳人在抱,艳福齐天,哈哈,哈哈……”一阵哄笑。
      “嘘,小点声,不要命了!”有人颤声警告。

      “怎么,想想都犯法?”不满里含着微醺的酒意。
      “犯法倒不见得,可惜老哥你想得晚了。”
      “怎么说?”异口同声。
      “无伤谷里,息火台上,十年前乐洛乌蹄扬名天下,妄图染指金绫公主的男子多如过江之鲫,传言当年乐王在数月内收到的各国求亲函就能从乐都治城一直铺到地处极南的璘国边界……”
      “那有多远,怕是假的吧?”
      “天下第一计量师黎若亲口说的,能有假?”鄙视。
      “然后呢?”
      “对对,后来怎样?”好奇。
      “后来乐王终于烦不胜烦,在八年前昭告天下,为金绫公主择婿。当时王告上只写了四个字,你们知道是什么?”
      “什么?”紧张。
      “愿者即来!”

      “真的!”激动。
      “早知道!”后悔。
      “没赶上!”可惜。
      “唉,当年乐治城里的盛况,那男男女女老老少少……”

      “老头子也去?”疑惑。
      “太过分了!”愤怒。
      “说了愿者即来。”
      ……

      “女人去做这么?”不解。
      “难道也想娶乐金绫?”爆寒。
      “天下美女何其多也,自然是冲着‘美艳无双,风华绝代’的名头。”
      “原来是挑场子的!”恍然大悟。

      “最后呢,乐金绫不是没嫁么?”
      “对呀对呀,她一个都不中意?”
      “原来白闹活了一场!”郁闷。
      “把人当猴子耍!”不平。

      “倒也不见得一个都瞧不上。”
      “噢?”惊奇。
      “天朝十子知道不?”
      “络秀绎贵紟美纫朗纭雅绛冰绚狂缊慧维玉毅傲,谁人不知?何况除毅公子外,其余几位可都是各国天姓王侯公子!”鄙视。
      “当年,除了我们天国的毅公子和维公子,其余八位都去了乐治……”
      “都不中意!”诧异。
      “我没说过瞧不上。”
      “那?”
      “几位公子是自动退出的。”
      ……

      “传言,当时正值深秋,乐治百菊摇曳满城金海汪洋。晚风似歌起幽香四流溢,菊天相接处,大地染上了镶金的薄薄羽翼,有女子翩然落下,乌发如墨红衣似血,发未挽髻珠玉皆无,丝丝缕缕随风而舞,红衣飘飘似踏金云携彩月而归,映得夕阳妩媚如梦。喧闹的人海瞬间沉寂,终于,不知是谁大喊一声,众人你推我搡向前涌去……”
      “后来呢?”屏息许久,有人出声。
      “后来,呵呵,这场混乱长达三天,总算结束。不过,被踩死踩伤的,就算天下第一计量师黎若亲测,怕也未必算得清!”
      只一霎那,方才还微带醺意遐想连连的众人忍不住打着寒噤,更有甚者已是脸色苍白。

      “再后来呢?”有人忍不住。
      “完了。”
      “完了!”众怒。
      “对,完了。”
      “总该有点什么吧?”期待。
      “仔细想想,倒确有个一两桩……”
      “快说,快说!”催促声此起彼伏。
      “当今四大美女知道不?”
      “废话!蕴先帝曾有诗云:‘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赞的就是云霓裳,花月蓉,风敷涧,陆婳浓四位小姐。当朝王太师又妙言‘云逸花娇风清婳娴’,单凭这雅号就可猜测她们……可惜,可惜!”众人摇头。
      “八年前,云霓裳突然留书出走,说要游历山川增长见闻,从此云影无踪。听说聚英山上倒有人曾见一飘逸如仙的女子,虽是漫步山头,却不时望望聚英山所对的无伤谷轻轻叹息,眉眼笼雾神色黯然,折损了几分九天仙子的出尘;而花府月蓉小姐却突然疯病了,每日晨起嚷着要镜子,一整天闭门精心梳妆,每每晚间妆成便嘻嘻傻笑,片刻却忽地砸掉所有镜子掩面失声,次日又是这般。这样神思焦虑忽喜忽愁熬了半年,终于一缕芳魂归天去。但即便如此,每个请入府的大夫对着病入膏肓的花月蓉仍是半天怔怔不语,笔下方子只四个字:‘人比花娇’;更诡异的是,清丽端庄的风敷涧竟自甘堕落沉沦风尘,置了家敷涧楼专干勾栏声色行当,活活气死了老父,可她闻讯却悠然道‘只因看破红尘故,放荡不羁笑春风’。最奇怪的是,敷涧楼里的风敷涧非但没有被金银珠玉蚀了颜色染了烟尘,反得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美名;比起那三位,陆婳浓虽没什么古怪,却最叫人惋惜。她本有个自小定亲的表哥,才貌品性不过中人,但陆婳浓却是娴雅婉丽的大美人,故而这桩不般配的亲事一拖再拖。谁知,也在八年前,她竟主动提出要与表哥完婚,一时群情哗然,艳羡忌妒者比比皆是,都说一朵鲜花插上了牛粪。但她只是浅浅微笑,从此相夫教子平淡度日,几乎足不出户被人遗忘。而两年后某日夏日黄昏纳凉时,隔壁的秀才偶然瞧见邻家主母,竟是惊得扇子都落了两回,闭门数日后题下艳诗:‘夫何美女之娴妖,红颜晔而流光,卓特出而无匹,呈才好其莫当。’”
      话到此处,众人默念“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遥想四大美人风姿,艳羡神往可怜叹息之色纷纷呈现。

      “怎么提起她们?”终于有人找回话题。
      “四大美女遭此突变,不觉得意外?”
      “那与乐金绫选婿有何关系?”不解。
      “倒也没什么关系,只是据传八年前她四人就不服金绫公主独占‘美艳无双,风华绝代’的名头,曾相邀共赴乐治,并有幸得乐金绫接待,而后同年便遭巨变。故有人猜测,她们见到金绫公主后自愧弗如,生了自怨自怜自轻自贱之念……”
      一时静寂无语,众人纷纷在心中勾勒羞煞四大美人的乐金绫,思来想去,脑海里只跳出一句“美艳无双,风华绝代”。

      “叮叮”,清脆的敲击伴着又响又脆的女声在耳畔炸开:“还不上菜?”
      众人闻言扭头,入眼是一对细细的苍翠欲滴的筷尖,正急急敲击桌上的杯盏。顺着竹筷往上看,那是一只手,一只漂亮的手,一只凝脂般滑嫩小巧的手,顺着手再往上看,是一片碧绿,绿得鲜亮,绿得活泼,绿得可爱。
      “姑娘稍等,就来就来。”只顾听故事的小二回过神,笑着挪步。

      只小二答话间,“茶玉楼”前忽地黑影一闪,半晌,“嗒叭嗒叭”响亮的咂嘴声在窗边作响。想天定素来重礼仪好文风,就是贩夫走卒也爱吊吊书袋摆摆文雅,突然有人在公共场合这般粗鲁失礼,一时楼里众人皆生不满,转脸朝窗边瞧去。

      可只一眼,不悦就成了惊呼。
      窗边,一张空桌子,没人。
      窗口,有个人,黑衣人,正斜斜倚着窗棱。就是这个人,左手举着半个咬过的油炸鸡腿,右手又把没剩几口的红烧猪蹄送到嘴边,来不及似的左右开弓,津津有味地咂嘴。弯曲的两条腿,正一前一后有节奏地踢踏窗棱,每踢一下,身子就往外倾了一分,眼瞧就要掉下去了,可他却犹自吃得开心。
      “踢踏,踢踏……”轻轻的声音不断作响,众人只觉得自己的心似乎也随着这点响动踢踏踢踏,跳啊跳啊……
      “倒底还上不上菜?”愤怒的女音炸响,众人登时一愣。
      “踢……”黑衣人也停下节奏,将埋在猪蹄里的脑袋抬了起来。

      柳眉杏目,樱口粉腮,挺美的小姑娘。这般相貌的女子大多娇俏妩媚,可眼前的小姑娘却是柳眉上扬杏目斜挑,一副气势汹汹的模样。
      本来,这副样子摆在哪里都是人见人畏的母老虎,可生在这小姑娘脸上,众人却偏偏觉得透着一股自然的清新,活泼的可爱,调皮的娇丽,半点也不惹人生气,半点也不叫人害怕,反都想好好地亲近她,好好地疼爱她。

      “是是,姑娘稍等。”小二走散的思绪再度被唤回,脚底抹油般地向楼下跑去。
      “又是稍等稍等,我是可以等的啦,可肚子怎么等?”她垂首嘀咕,皱着脸揉了揉肚皮。
      这模样被众人瞧在眼里,都忍不住好笑,但却没人真笑出声来——天定多的是君子。
      “呵呵。”一声轻笑,天定也有人不是君子。她瞪眼。
      黑衣人,黑袍金冠。奇怪的组合,神秘而华贵。耀眼的是那种气质。随意地斜倚窗棱,懒懒地展臂啃着猪蹄,惬意地踢腿,嘴角还油汪汪地挂着汁水,分明一副地痞无赖相,然而,那一倚一踢一笑一瞥间,却闪耀着一团魅惑的光晕,隐含着一丝邪柔的霸气。那俊美的笑容瞬间绽放,似乎连正午灿烂的阳光都黯淡了几分。

      茶楼众人纷纷愣神,迷失在那夺人心魄的一笑中。黑衣人双目微眯,笑得愈加欢畅。然而——
      “你,不许在这里吃!”薄怒的声音。如梦初醒般,大伙这才想起对此人应有的鄙视。一时间,群情沸腾。
      “光天化日之下,斯文扫地啊!”
      “可不?败德丧行!”
      “丢尽了我天定人的脸面!”
      ……

      黑衣人似乎没听见众人的谴责,只转脸瞧瞧那小姑娘。嘴角弯弯,他浅笑:“为何不能?”
      “还有脸问?”
      “不象话,真不象话!”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哪,如今的年轻人……”
      众人愤愤。

      “因为本姑娘饿了!”此言一出——
      有人瞪眼。
      有人张口。
      有人拍了拍耳朵。
      有人一口茶喷了出来。
      黑衣人微怔,弯弯的嘴角抽了抽。半日,他终于忍不住笑了,笑得前俯后仰,笑得气喘吁吁,笑得欢畅无比,笑得魅力四射,那漆黑如墨的眼眸里竟熠熠流淌一缕金色的异芒。
      很多年后,那一笑被赋予传奇的色彩载入天国的史册,而民间,那些个风花雪月的酸儒作了数不胜数风格各异的淫词艳曲来描摹它。但无论史册还是民间,有一点是相同的,它们称它是倾国一笑。那一笑是那对冤家的第一次聚头,那一笑是那个人为柳晓晓而笑的,那一笑改变了天国的历史。

      好看的眼睛上下打量那抹碧绿,片刻,他忽然挑眉,抬手:“我请你吃。”
      顺着那只手遥指的方向看去,是一张靠墙的桌子。桌子上摆了几碟小菜和两只高高的空盆。桌前坐着三个人,有的正张嘴咀嚼,有的吹着杯盏里的清茶,还有的伸长了手臂在夹菜。他们一动不动地保持着各自的姿势,无奈又气愤,显然是被人点了穴。
      “吃抢来的?”清丽的杏目瞪着他。
      “对。”他含笑眨眼。
      “你是强盗?”她好笑。
      “不错。”将骨头往窗外一抛,他惬意地将两只脏手枕在脑后,转脸不再看她,一双好看的眼睛却露着玩味。
      而此言一出,楼里人头攒动,霎那空寂无人。

      “哈哈,太好了!”柳晓晓拊掌而笑,故意顿了顿,杏目里露着戏谑和遗憾:“本姑娘就只捉过小偷。”
      “小偷岂可与强盗相比?”他悠然抬起右手遮住正午略嫌灼热的阳光,身子向后挪了挪,似乎更为惬意。
      “不劳而获,取人财物,有何不同?”不以为然。

      “什么东西最好?”
      “嗯?”柳晓晓发懵。
      “这世上只有被抢的东西才是最好的。”不等她回答,他轻笑一声,“人之愚蠢,在于永远不懂得珍惜他所拥有的。好笑的是,一旦被抢了,失去了,最卑贱的东西也会在他心中生出连城的价值来。非要到了那时,才会……呵呵,呵呵……”冬日正午的阳光里,他微微一笑,神秘中带着专注,张狂里含着嘲弄,灼热的日光流淌在宽大的黑袍上,瞬间被吞没。许多年后,柳晓晓听到那倾国一笑的传奇时总是微微抿嘴,而她也从未对那个人提起过,空寂的茶楼里,不羁的陌生人,宽大的黑袍,淡定的笑容,如此的脆弱,如此的忧伤,悄悄地拨动了她的心弦。
      半晌。
      侧身望望发愣的柳晓晓,他挑眉,“你瞧,强盗岂非是教人明白事理的大好人?”

      “歪理邪说!”她回过神,柳眉一挑,杏目一扬,调皮得意之色尽现,“照你的说法,小偷也是大好人?”
      “小偷岂可与强盗相比?”左腿斜斜垂在楼墙内,弯曲的右腿换了个舒适的姿势,他双手抱胸,“人要得到想要的,无非两种办法,非偷即抢,那些个什么礼让谦恭,不过蒙人的障眼法而已。抢又与偷不同,强盗光明正大,他想要什么,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清清楚楚地靠自己的双手去夺过来。奇怪的是,人们往往敬虚伪的小偷为君子,却瞧不起坦荡的强盗。”
      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随意往前面的桌子一抛,他轻嗤一声:“这岂非很可笑?”
      柳晓晓没有回答,她此时瞪大了眼睛——那桌上静静躺着的,赫然是一只金灿灿的大元宝!

      半晌。
      柳晓晓走上前,一脸愤怒:“你既有钱,为何要抢?”
      “因为喜欢。”他笑得云淡风轻。
      ……

      “你不饿?”他眨眼。
      “因为某个倒胃口的家伙,本姑娘已经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唔,原来如此。”他恍然大悟,一脸歉然,“如此,在下‘无胃口’给姑娘赔罪。”
      “无胃口?”柳晓晓跳起来。
      “对,吴未口。”他点头。

      “吴未口?无胃口?”柳晓晓神色古怪,喃喃自语。
      片刻。
      一阵又脆又响的欢笑飞出茶楼,她已直不起腰。
      而一双好看的眼睛正含笑瞧着她,墨玉般的眸子里映入一片碧绿,绿得鲜亮,绿得活泼,明明是寒冬,却自顾自绿得生机勃勃,绿得无忧无虑。
      “笑够了?”懒懒的声音。

      “不够又怎样?”柳晓晓瞪眼。
      “不怎样。”懒懒的声音。
      “你……”她无语。

      半晌。
      柳晓晓转转眼珠,微笑,像极了一只碧眼小狐狸:“天子脚下,强盗也怕了吧?”
      “在下向来天不怕地不怕。”懒懒的声音带着傲慢。
      “那怎的又给金子?”哈哈,上钩。
      墨玉般的眸光一扫空寂的茶楼,他淡淡地道:“在下不想做小偷。”
      “你……”柳晓晓再度无语,于是她转身就走。

      可走了几步还是觉得不甘心,她回过身,笑眯眯:“当真是天不怕地不怕。”
      “不错。”看来信心满满啊。
      “哦,原来如此。”她仿佛恍然大悟,杏目中透着欣赏和敬佩,“能够无惧乐洛乌蹄的强盗,当真了得!”
      “乐洛乌蹄,”他闻言微怔,“你知道?”
      “谁不知道?当然知道!月落乌啼,乐洛乌蹄,乐金绫,洛元昊。一个是美艳无双,风华绝代,一个是清雅无匹,惊才绝世。”斜眼瞟瞟那个洋洋自得的“倒胃口”,柳晓晓越发不甘心,脱口而出,“这两个天仙般的人物可厉害着呢,无伤谷里,把百万精兵捏在手心里玩,息火台前,将好名声毫不客气地泼出去……”
      墨色的瞳孔里异芒突现,他冷冷打断:“这话哪里听来的?”
      “嗯?”柳晓晓先是微愣,继而转转眼珠,友好地含笑朝他跨近一步:“你想知道?”
      “对。”难得的认真。
      “我不高兴。”灿烂的笑脸瞬间垮下去,她转身就走。
      “哦,那就算了。”懒懒的声音,不起波澜。
      “你不想知道?”她一脸意外。
      “我已经知道。”
      “你怎么可能……”转身,大惊。
      “我当然知道,无论如何,你自己是想不出这番话的。”懒懒的声音里,摆明瞧不起人。
      “……”
      柳晓晓终于下定决心,再不和这人废话半句。于是,她扭头就走。

      “我还知道,你很厉害。”背后,懒懒的声音。
      “什么意思?”决心这种东西,通常都是不牢靠的。
      黑色身形一晃,已到绿影跟前,唇角一弯,好看的一汪墨瞳里满是笑意:“提到乐金绫,是男人,都会艳羡,是女人,都会妒嫉——而你,在下原以为只是不知才会无动于衷,想不到……”
      “哼,乐金绫又有什么了不得,若是本姑娘肚子饿了,便是天王老子有事也和我无关!”柳晓晓得意地瞟了瞟他,“再说,也不是每个男人都想娶乐金绫的,前日就有人……”
      “你又知道?”
      “岂止知道,他就是我六……”糟糕,差点坏事!
      “是你六什么?”
      “什么六什么。我说是我柳晓晓。”她强作镇定。
      “柳晓晓?”他上下打量她一眼,轻笑:“我怎么听说是个俊俏的蓝衣少年?”
      “这……你笨啊,我换上蓝衣,不就是个俊俏的少年么?”心怦怦直跳,六哥,做妹妹的仁至义尽了。
      “是这样?”墨玉的眼里笑意滑落,他叹了口气,“唉,我原想着瞧瞧那柳六公子,若合我胃口,倒不妨撮合撮合,免得那女人真到了又老又丑嫁不出去的一天,想不到……”
      “那女人,谁?”柳晓晓不解。
      “咦,你方才不是还说,便是那女人也没什么了不得,这会儿功夫就忘了?”懒懒的声音略带戏谑。
      “乐金绫!你叫她那女人?”柳晓晓惊。
      “对。”
      “你们认识?”试探。
      “对。”
      “你们很熟?”再试探。
      “对。”
      “就你……”柳晓晓摸摸下巴上上下下打量他,杏目微眯,忽然笑了,笑得像只不怀好意的小狐狸:“该不会——她是你老相好吧?”还没说完,她已笑得弯下了腰。
      他一愣,继而笑了。墨玉的眼睛里金丝闪耀,如同漆黑的夜空中,有繁星点点,熠熠生辉。
      “以前怎么想不到,”——他俯身凑近她:“经你一提醒,这才觉着,那女人确实是我老相好。”
      “嗯?”柳晓晓又愣,瞧瞧那张魅惑的笑脸,平缓的呼吸近在眼前,隐约带着股好闻的檀木香味,虽是冬日,她却忽得生出汗意。
      “我看你不止是个不怕死的强盗,还是个实打实的疯子!”不自在地直起身,柳晓晓瞪了他一眼。

      “你怎么?”他逼近一步,墨玉中露出不解之色:“脸很红。”
      “啊?”柳晓晓尴尬,退后一步。
      “是热么?”又逼近一步。
      “嗯?嗯。”垂头,又退一步。
      “冬天还热?”笑意在眸中滑落。
      “……”
      “不过中午确实有些热吧?”他退后一步。
      “嗯嗯。”柳晓晓伸手擦擦额头,吐出了一口气。

      “柳晓晓。”
      “嗯?”她抬头。
      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俏丽的小脸,魅惑的笑意漾开,他眨眼:“我们还会再见的。”黑影一闪,再无踪迹。
      半日。
      伸手摸摸发烫的脸颊,她恨恨地跺脚:“倒胃口!”

      黄昏,院落,暗香浮动。
      梅,凌寒独开,冷香暗送,虬枝嶙峋,芳华傲世。
      白,晶莹的白,铺天盖地的白;黄,淡淡的黄,点点缀缀的黄。层层叠叠的雪白裹着浅浅淡淡的嫩黄,高洁而雅丽,孤独而骄傲,正如梅林中的人。
      白,白衣如雪。略显瘦削的脸庞如冰,似雪。白唇偏薄,毫无血色。白,纯粹的白,病态而孱弱。第一眼见到他的人都不会认为他是他们要找的人。
      然而,等他们看到那双眼睛。冰雪般的眼睛。冰会化,雪终融,那双眼睛不会。它含着重重深锁的云雾,它带着千年凝结的寒冰,它似真似幻,它飘渺虚无,人世的悲苦啊,红尘的喜乐啊,分明全都在那双眼里掠过,却哪有半点影迹留下。第二眼见到他的人更不相信他是他们要找的人。
      然而,等他们看到那双腿。白色的袍子下,消瘦脆弱的腿,显然已萎废多年。腿下,是精巧的轮椅,腿上,是淡黄的薄毯。椅子之后,有童子执砚垂首而立。砚里,朱红如血。第三眼见到他的人,立即明白他正是他们要找的人,于是,恭恭敬敬地一揖到底:“拜见梅先生。”

      柳雪立在廊下,秀眉微皱,遥遥望着梅林深处的那个人。雪絮飘散,玉屑飞扬,宛如摇曳生姿的香雪海,点点浮泛,琼珠闪烁,白雪白梅,美不胜收。可是,他的身子,可还受得住?寒风阵阵,声声呜咽,一声低过一声,吼得人心里发寒,她脚步一顿,向梅林走去。

      怀里温暖的白裘递给童子,被轻轻覆上那瘦削的双肩。他没有回头,只用冷漠的语气说了声谢谢。柳雪淡淡笑了,神色温婉。身后,童子递上墨砚。砚里,朱红如血。白袖挥动,殷红点点,胭脂乱舞,芳华灼灼,艳美凄丽。层层叠叠朵朵瓣瓣白梅染上点点滴滴血红张扬的朱墨,美得残酷又动人。每年,他总拖着孱弱的身子植上满院白梅,每年,他总在白梅开得最盛时泼上朱红,然后命人砍去,来年再植。
      她都知道。她知道他喝茶喜欢用聚英山顶陈年雪水泡,她知道他吃菜会挑菜心,她知道他最爱白梅,她知道他午休时哪怕有轻轻的脚步声都会被吵醒。他喜欢什么,他讨厌什么,她都知道。
      可她什么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他会在这里呆多久,这些,她通通不知道。
      她只知道,他是天下最优秀的大夫,他什么病都能治,什么病都治得好;她只知道,他是天下最奇怪的大夫,他不肯承认自己是个大夫更不许别人称他大夫;她只知道,他是天下最糟糕的病人,明明病得那么重,明明有药治得好,却放任自己,不理也不管;她只知道,其实,她一点都不了解他。

      人们称他梅先生。他爱梅,白梅。
      柳雪还记得,五年前,母亲告诉她周游天下的梅先生到了天定。梅林丛中,她第一次见到他,她怎么也不能相信他就是传说中的神医。他的孱弱,他的冷漠,都不能使他与妙手回春,慈悲心肠这些字眼联系起来。然而就是这个孱弱冷漠的人,只是冷冷扫了她一眼,就吐出四个字:“心疾,能治。”

      柳雪的心疾由胎中带来,江湖术士,民间大夫,甚至是宫中御医,这些年来她不知看了多少个,每一个都被夸得天上有地下无,每一个都是信心满满地来垂头丧气地走,只留给她一堆苦得要命的方子和满是药腥气的瓦罐。药药药!药在旁人眼里是救命的,是最宝贵的,可药是她心尖的刺,扎在心头却无法剔除,药是她摆脱不了的魇魔,她被它折磨,缠绵热烈地磨去少女青春美丽的年华,但她又离不开它,时时刻刻无度地需求它,依赖它。药药药!药是柳雪的恨,唯一的,永恒的,至死方休。
      从小,柳雪就给七妹晓晓穿绿色的衣裳,绿得活泼,绿得鲜亮,绿得生机勃勃,绿得无忧无虑。晓晓喜欢四处乱跑,有时跟着六弟,有时一个人,晓晓好像上哪都能遇到些有趣的事,然后兴致勃勃地窜进房里,娇笑着指划着讲给她听。能有一个妹妹是幸福的,柳雪一直这么想。晓晓是她的妹妹,她们血脉相连,她们骨肉相接,那么,晓晓遇到的,晓晓看到的,晓晓听到的,晓晓想到的,那里面不都有一个她么,这样想,是不是就不会难过,不会伤心了呢。

      “先生,雪大了。”童子开口。
      柳雪一怔,懊恼自己的恍惚,急急上前要去推轮椅。
      “不必。”冷漠的声音。
      她脸色一黯。

      “先生可知,前儿个茶玉楼出了桩有趣的事。”童儿雀跃的声音及时打破凝固的气氛。
      见先生神色淡然,却没有不耐烦,童儿放下心,笑起来:“听说有个疯子,一会儿说金绫公主是他老婆,一会儿又说,就是拿乐洛乌蹄倒贴,也不屑娶那又老又丑的乐金绫,真是笑死人了!呵呵,呵呵……”
      忽地,孱弱的白色身影微晃,素来冷漠的声音里竟隐隐含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颤:“乐……金绫么?”
      “对啊,”童儿接口,他很高兴先生愿意答话,因为通常,即使他说笑话时先生也是静静的,冷冷的,“听说那人还自称是什么柳六公子。”
      说着,童儿冲柳雪眨眨眼,调皮地笑,“该不是柳小姐家的六公子吧?”
      柳雪微微脸红,那么胆大妄为胡闹嚣张的柳六公子,天定哪还有第二个。
      白色身影却不再说话,只定定望着眼前的香雪海,冰雪般的眸子里,云雾飘绕,邈不可寻。

      童子喋喋不休,跟着先生多年,他已习惯自言自语。
      柳雪静静听着,偶尔笑笑,思绪却又飘到面前的白色背影上。
      柳雪喜欢白。雪白,银白,粉白,月白,她都喜欢。因为习惯,所以喜欢。柳雪习惯了白,苍白的脸色,苍白的身子,苍白的思想,苍白的生活,苍白得除了白只有白。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说过,如果不能改变,最好去习惯,于是柳雪习惯了白。等她大一些时,母亲又说,既然习惯了,不妨去喜欢,于是柳雪喜欢了白。
      母亲是个很特别的人,柳雪知道。母亲一直很快乐,母亲似乎天生就是为了快乐而快乐的,她有各种各样使自己和别人快乐的法子。母亲说,她有一个好丈夫,七个好孩子,一个家,这已足够她快乐。可是,柳雪知道,父亲作为降臣的小心,三位哥哥和五弟多年执守边疆的艰难,甚至是她缠绵愈下的病体,时时惹事的六弟,都可以使母亲寂寞,烦恼,忧愁,伤心,恼怒。然而,母亲没有。在她的印象里,母亲一直很快乐。她有一双快乐的眼睛,或是调皮中闪着戏谑,或是严厉中透着温和,或是疼惜中含着骄傲。她有两排又黑又密的长睫毛,它们总是张扬俏皮地翘起,愉悦快活地微微颤动。
      母亲说,快乐是简单而纯粹的,你真心热烈地想要它,就能从心底开出快乐的小花。于是,柳雪照着母亲的话去做了,可惜,她还是做不到。夜深时,有些遗憾,有些不甘,淡淡的,沉沉的,总缓缓流淌在她躁动的心头,蜿蜒在她滚烫的血液里,使她快乐不起来。那又是什么呢,她不知道。

      寒风动,衣袂舞,白衣人伸手推转轮子。嘴角勾起一丝淡定的笑,柳雪随着轮辙向屋子走去。
      远了,远了,更远了。
      身后,有雪絮飘散,玉屑飞扬,殷红点点,胭脂乱舞,芳华灼灼,艳美凄丽。层层叠叠朵朵瓣瓣雅洁高傲的白梅缀着闪闪烁烁晶莹剔透的雪染上点点滴滴血红张扬的朱,诡异莫名,人间绝色。

      远了,远了,更远了。
      苍白的嘴唇微动:“白梅傲霜,红梅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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