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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夜 ...

  •   01
      我到电影院的时候,连同整条街都已经暗了。

      街道一侧只剩下用霓灯装点的“影城”二字,作为唯一的光源,它的存在实在太浓,像一只苍白的手,不断搅弄这条街道上,姗姗来迟的黑夜。
      大抵白天本就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借由深夜,才摆出了点嚣张的姿态,好再做出些光明的样子来。我呆看着那簇霓灯,脑内不知循环了些什么,手脚又都冰冷得如同不存在一般。
      再低头,十一点正好跳出来,在不断拉长的心情中,开始充盈了些磅礴的水花。

      因是放了苏巍的鸽子,想来有些难为情,便立刻做出一副“我也被人放了鸽子”的神情立着。
      抓着竹枝扫地的大妈盘着廉价烫的卷发,将灰尘扫得洪亮,这幅神情,像极了深夜里作威的霓虹灯。
      到底是有些睥睨。
      摩擦声停歇之间,听得她在污垢里吐了口浓痰,极其拖拉,眼神上下游离,像是偏要从我这里窥出一丝半点的茶余。
      是该上下打量的,何况那双精利的双眼就是为了打量而生的——
      倒瞧瞧我,便就着一件毛衣,手上是毫无用处的围巾,赤着双脚。稍微入目还是男士睡衣,不过又是深色,麻袋一般,实在不雅。
      跟着她的眼睛,我也大致想到了这番打扮的不妥,但想到深夜,便就无知无畏起来,仍作一副姿态甚远的样子,遥遥地盯着“影城”两个大字。

      凭借着自己的想象,走马观花回想了番苏巍在这里发生的一切,比如欣喜、等待、希望或者失望。唯独确定的是,最后他是走了的。
      而我,在这样一座南方小城,深夜稍作起了风,街道有些肃寒。
      我成为了自己爱情最后的见证者。

      02
      与霓虹对峙了许久,也不觉迷茫起来。仿佛一味盯着这盏灯,奇迹便会发生似的。就会有人折回,理好我的衣冠说“我们回家去吧”似的。
      苏巍不是这样的人。
      他会做的事,无非是在这里等到天明,要不,便是摇摇头一走了之。半途折返这样的事,于他来说,还是太迂回曲折了。
      况且我与他,也确实没有那份心有灵犀的碰撞。即使某日真的能感知到彼此的方位,也逾越不过路途。哪怕是深夜挣扎从床上起身,就是个大难题。

      呆立许久,嗓子干得厉害,才想起这是老城区的影院,周边萧条已有许多年了。来这里的多是就近的居民,或是为了省几块电影票钱,坐公车过来的。以前还用作剧院,大小学校,但凡有个文艺汇演,就洋洋洒洒纠集全校不过三四百人的师生,穿着鲜艳的演出服,涂着奇特的两腮,活像一群精怪小猴。
      苏巍在这里长大,游离了整个少年时代。他讲述这片区的时候,就像在说他自己的故事。簇拥的人群里,他一时是那个握着饮料瓶的少年,一时又是歪歪扭扭队伍里某一个准备演出的小孩。而他向我提起的,多是这家影院。在叛逆的年纪,他总逃票进去,也不看电影,就在没人看得见的地方,或站或蹲,点一根烟。
      烟头明灭的时候,看得见沙发椅后面厚重的浮尘,再就着烟草吸,味道极好。

      “灰尘会逃,还要双手把它们聚到一起。那个味道,真是太香了。”他说这话的时候,摇头晃脑,极不正经。
      “灰尘哪有味道,你这个骗人精。”我始终不信他这番鬼话,反驳道,“无非是心理原因,那个电影院建了这么多年,可能也是某些中年大叔的汗脚味。”
      他听了,随即学着样子假装咳嗽,手间的烟灰抖了一地,嘴里还有未吐尽的烟,便低头全数吐到我的脸上。我当然惜命,忙捂住口鼻。
      他见我双手皆忙,便将烟嘴塞回嘴中,手边得空,就要来抓。本是坐在他身边的,一躲一闪,反被他抓回怀中,硬是被摁在腿上。他那双手也不得空,一只牢牢抓着我的臂弯,另一只手又不知什么时候灵巧跑到腰侧,竟是要挠痒。
      我心中大苦,松手去护老腰,再回过神,他却已经将整张嘴放上已沦为失地的唇颊。

      一阵浓烟,呛得人窒息,却听得他俯身耳侧轻飘飘一句:“这样吃烟也香。”
      便也忘了打闹,不觉却也将那股浓烟尽数吞了下去,鼻腔再运转呼气时,倒真闻得一阵烟草味。
      便是那时学会抽烟的。先是一口一口,钻研着抽,摸索尽每一层的味道。再后来开始翻他口袋,偷偷摸烟跑去阳台,就像是躲着老父亲一般。

      神奇如斯,伸进睡衣口袋,真的摸到一根烟[梁恒的烟]。习惯夹进指尖,另一只手去摸打火机,却空荡荡。于是无味,便对那盏跋扈的灯稍稍转了兴趣,找了一块花坛的边角——早被人坐得锃亮,一屁股坐下去,腿也软了。
      从前也未觉多少异常,站得那么久,原先发麻的,化作肿胀。那骨间的万千蚁啮,绞得头脑空白。忽然就觉得,什么分分合合的闹剧,什么距离,什么爱情,都在面临灰飞。

      十年,每想到这桩庞大的数字,就觉得头疼。

      03
      我和苏巍是在网络上认识的。
      网络,总是将人带到除却那座乏味小城以外的任何地方。对另一片土地的描述,哪怕无心随口,都像是从书中拮抄下来的。它将现实中走到头的死结抽开,重新打了个新的花样,其实是一样的,若不是觉得世界改头换面了一番,不过是另外一个死结。
      这段匆促揉在一起的十年,实在太过久远,久远到,我早已忘记了这不是件习惯了就可以成真的东西。

      在十年的最初,还在校的时候,我避开人群,寻找着僻静的角落,靠着粗糙的墙面,指头发僵。大多时候,苏巍在电话那头安静地说着话,我听着他的声音,仿佛那段声息辗转绕过千里,绕过肩头,便就伫立在眼前,也没有什么曲折,仿佛万百公里不过指头到指头的距离,握住手机的时候,但凡用力些,都不算是遥远。
      那时候他已经是大学生了,除却异城的风光景色,他口中的大学简直是一个桃源乡。
      我从未离开过这座小城,虽然满目是繁重的学业,周遭是同样的面孔,但仍满足,觉得眼前已是无限风光。
      苏巍描述的那个世界,好像就在不远处,轰隆列车,青山隧道,不日便是天堂。
      那是重重叠叠的人群,来自不同地方,有人爱吃辣,有人爱吃腥,有人在礼堂前高谈阔论,也有人在寝室里醉生梦死。他们合照的时候,总是勾肩搭背,但凡大场合,西装革履,哪里像我们,连合照的时候,手心都是汗津津的。

      那是初中的最后一个盛夏。
      还没来得及收齐所有的书本,我抱着如千斤的书包,邋邋遢遢,面如菜色。耳边是友人临走前帮忙塞上的耳机,声音却小,路边汽车一轰鸣一飞驰,便听不到了。
      脚边正踢过一颗小石子,碍于书包,又弯不下腰,兴趣缺缺之间,有人拍了拍肩头。
      现在想起来,无非是风花雪月,乱世情深,定是前世哪位故人来寻,哪怕是现世,也是个风流倜傥闻者落泪的相遇。
      不过可惜,当时只顾着手臂发麻,心中烦闷,管他什么故人,便算个冤死鬼吧。甚至心中做好了打算,不等对方动作,就砸书过去。这个千斤虽不值千金,也能算做个钝器。方才还嫌弃声小的音乐,却在安静的社区拐角,轰然作响了。
      真是好玩,很多年以后,我来到苏巍的城市上大学,他总爱提起这个——他说他是叫了我的,“邵瑶邵瑶”地喊,两步作三步地跑,还背着一包大行囊,样子不比我惨多少。下了飞机,又是火车。好不容易到了这座小城,厚着脸皮叫出租车在学校门口等,也不确定哪个是邵瑶,心中打算着,找不到么,就要灰溜溜回去了,绝不让人知会。

      那个年纪的苏巍,极爱穿格子衬衫[衬衫每次必有],那天初见,便是明亮的红格子。只是当时我笨拙抱着书包,眼前碎发遮目,只好仰着头,半张着嘴,一句“啊”还未说出口,他便探手过来摘了我的右边耳机,手指有意无意碰到了耳翼。
      那抹冰凉如灯柱一般,霎时穿透了浑身所有单薄的意识。

      04
      说没有私下想过苏巍的样子,是骗人的。
      能够在兵荒马乱的毕业人群里,几经寻觅,一眼认出,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原因归结于相片,那样的眼鼻明明与好多人相似,绝算不上特别,神情还是那样狼狈,怎么就这样相遇了呢。
      想象力这个东西,总是勾人心魂的。苏巍的那张脸,明明在相片里那么不起眼,摆到面前,却是栩栩如生的样子。

      我掰着指头数我幻想过的他:通话的时候,应该是他最安静的样子,头发会被他自己抓的很乱,也不自知,绝非好看;握笔的时候手团成一块顽石,枝桠般的骨骼经络全部铺在手背上;大概也喜欢说些玩笑话,轻佻得很,又是另一幅样子,浪荡轻浮,还会和小姑娘追追打打。
      当然这些都只是我想象的,那些固有的形象,总是出现在现实里,我暗自将他安放进那些男孩子的性格里,也没有想到,苏巍只是苏巍,绝非是其他人。
      直到看见他,才发现那些样子,好与坏,都像他,甚至是,真正的他,应当是这些其他人的千万倍好。
      不过这贫瘠又好玩的想象力,到了大学,倒给了我十足的乐趣。

      “你看见消火栓的玻璃[和梁恒在商场,看见消火栓,照的时候,也想到了苏巍]的时候,会不会也偷偷摸摸地照啊?”我随口问了一句,手上还是刚开封的冰淇淋,正盛了一小勺想要递过去喂他,他却平白黑着一张脸扭了头过去。
      “我以前啊,在学校里见到过好多男的——走在路上,头是老老实实的,眼睛却瞥到玻璃里去了……”我正手舞足蹈,学做那些偷偷摸摸斜视的眼神,他却一声不吭,手掌心灌着不知道哪里来的怪力,将我的大臂捏得生疼。
      “喂……你害羞归害羞怎么开始行凶了?”
      我任他拉着走,走着走着就跟不上了。索性他绕了半个圈,跑到我身后,一副阔手敷上我的脊背,几乎是两步作三步地走,手里冰淇淋没吃几口,全抖回了杯中。
      忙乱之余,我也享受,除却腿是自己走的,倒有种被儿子推着轮椅的感觉。想到这个,就开始优哉游哉地晃荡,假装自己是个老太太,身后是有些人模狗样的孝顺儿子。
      幸福的老年生活还未享受完半分钟,他却停了。我略带慈祥地转过头去,看见他脸红得厉害,看是累的。那张刻意压住气息的大红脸后方,是个长且陡的大斜坡,我却半点没发觉,只在夕阳红的想象中神游,不觉已经被推到顶了。
      他不说话,不知是不是喘得厉害,扬头一示意,叫我转回前面去。
      “喏,消火栓。”末了还补了一句,“可以照个够了。”

      我这个孝顺儿子,脑子里不知道装的是什么,比起我小儿科的嘲弄,简直算得上是九曲十八弯。末了还是不同海拔的九曲十八弯。
      那个午后,他送我回学校,我笑了一路。他的神情倒不是腼腆了,得意洋洋,反像是将了我一军。反正我也没有讨到好处,不知道他到底是喜欢对着消火栓照镜子,还是不喜欢。

      现在想来,他的半分玩笑里,半分糊涂里,是不是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不肯说而已[从来不说自己心里的东西,只以自己觉得为起点,哪怕为人好,都作出一副恶的样子]。这个胸有成竹的苏巍,爱钻人话里的空子,看上去一言不发,却是钢做的脾性铁做的骨气。
      我埋着脸,用尽力气沉默了半晌。继而却是什么也说不出口,什么也想不起来。
      明明抽丝剥茧地在追溯过去,却等得一场雨浇了头,并着一身无措的骁勇,无法动弹半分。

      05
      再拿起手机的时候,音乐已经停了。锁屏上是密密麻麻的短信。一条条滑下去,夹杂着几条未接来电。
      梁恒。
      我头疼了一下,随意划开一条,趁着拼死挣扎打车回家的一点电量,拨通了他的电话。

      “在哪。”我还未发出半个“喂”,他便冷冰冰抛来两个字,效果和被他劈头大骂差不了多少。我反倒心虚,支支吾吾发不出半个字。
      我是非常怕这个人的,明明与苏巍同岁,又是好友,性格却是一等一的古怪,每一次都错觉他是苏巍那个不近人情的老父亲,日日惜字如金,仙人一般神龙不见尾。偶尔与苏巍出来吃酒,开口喝酒的次数比开口说话的时间要多得多。
      莫不是苏巍让他来的?
      我心中惴惴。定是苏巍跑去他那里倒苦水,他看上去又是个睚眦必报的暴脾气,这回怕是要被那副关公脸吓得羞愧而死了。

      “你在哪我来接你。”大概觉察到我的那点骨气几乎不作数,他轻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换了一副声音,大意是一样的。
      我正出神,细若蚊吶地回了句“老影院。其实你不……”
      已经来不及了。他这个风风火火的样子,不知道哪里学的,总是喜欢说完自己的话就挂,什么“再见”,什么“我先挂了”,从来没有在他嘴里听过。通话的人被呆呆地晾在对面,着实尴尬。
      这点作风,也和苏巍的爸爸非常像,那个小老头每天只有饲养花草这样的闲活,便喜欢开着车到处去兜风,也不往大路,偏要去绕小路,经常卡在居民区的花坛里头。
      给苏巍拨电话救急,就只报小区的名字,也不说是哪条路哪片区,倒是有十万火急的事烧眉头似的挂了。等苏巍逛遍了市区的大小不一的同名小区,再找到他的时候,他放下座椅,早在车里呼呼大睡了。

      我拖着腮,想着苏巍他爸爸打呼的睡姿,莫名其妙就联想到了梁恒仰天布雷的样子,一时间竟笑出了声。不料我这个人,总是在笑得忘乎所以的时候,眼睛眯成缝,半点用处也没有。
      一瞬间,只觉得眼前一暗,再抬头,迎面便是一张关公脸,果真乌云压阵。
      正值我抱着围巾,脏兮兮地坐在路边花坛上,阴霾还未散去多久,嘴角便霎时塌了。

      梁恒站在我的面前,居高临下,威严得很。我不敢声响,只好来回盯着地面和他的膝盖。先前想象他打呼的样子,还略能有一些玩笑,现在确实是半点都不敢放肆了。他庙中罗汉般盯着我,也不言语,实在可怕。
      要是谁家有了小孩,也无需找什么警察什么妖怪吓唬,若是梁恒能菩萨心肠一些,出来溜一圈便算是镇住了。

      “走了。”他凶巴巴地,又抛来两个字。这次比不上电话里,死命令就扔在天灵盖上方几寸,着实让我哆嗦了一下。见我没动静,他忽的弯腰抽出手,就要来拉。
      “我……我自己来。”我还是窝囊,一跃而起,狗腿一般赔着笑。将他衣袖弹弹灰,好生塞回了衣袋。他也没反抗,只顾上下打量我,眼神和方才那个扫地大妈相差无几,在我被他盯得无所事事略有些尴尬的时候,他那只方才被我塞回去衣袋的手又伸了出来,速度快了不少,提着我的那套深色睡衣的肩角,露出一个非常罕见的——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

      “穿这个做什么?[梁恒的睡衣]”末了眼睛又往下扫,皱紧了眉头盯回我的眼睛,“鞋呢?”
      我才从他脑后透过来的那盏霓虹灯束回过神,就看见自己被他拎猫一般拎着肩角。脑子糊成一片,不知道怎么接。这副腔调,实在像是教训,我也不能扫兴,只唯唯诺诺地低着头。
      “跑丢了”又想想他是问了两个问题,咽了咽口水道,“睡衣是苏巍……”
      “巍”字只读了半个音节,他大概想起了此行的目的,左肩骤然收紧,也不僵持了,直接将我扯了过去,拎起便走。行了,现在定是更像拎着一只猫了。
      他那张脸不像是会打女人,倒能用来吓吓我这样胆子不大的女人。他又转回了那张威严的关公脸,力气大得出奇,我悬在他的左手心,几乎是腾云在飞一般。

      不远是片垃圾箱,可乐爆米花倒了一地,几注饮料三三两两混到一起,混合出一种诡异的黄色,缓缓横跨了水泥隙,竟无处下脚。
      我远远看到,有些迟疑。
      梁恒维持着押犯人的姿势未多久,也看见了这片泥泞,回头看到我赤着的脚,眉头高出几处山脉。
      还没等我想到对策如何“渡江”,他二话不说又伸手过来——比方才拎着我的动作又快了几分。我怕他要我硬蹚,身子向后躲闪着以示反抗,没成想他手却更快一筹,率先抵达了腰背,像是要绊倒我一般,往前一收,稳稳当当将我揽了过去。
      我没了重心,双手不得已扶着他的肩膀,两厢间与他要死不死地对视了一下,又是一阵哆嗦。
      此番他一使力,我便半个身子扑到了他的背上。用一个极其尴尬的姿势挂在他的左肩,倘若此时有人迎面向他走来,看见的是他肩上的这个姑娘以尻示人,那我一把老脸,便要无地自容死了。
      这个关公,向来宝贝他那辆车,若是我一脚污水踏进那辆车,他大抵是要让我偿命的。虽然这姿势着实难看了些,好歹他也挂下半点面子姑且扛我过去。
      正胡思乱想着,也未注意是不是过了那段路了。这副脊背十足宽阔,他的步子也稳,未起多少波澜。我趴在上面意外有些舒服,朦胧间竟生了些困意,也不知顺手抓住了什么[他的手啊小姑娘],便倚着打起了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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