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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命若飘蓬,你要微笑才好(一) 影厅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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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厅里熄了灯,言蹊将手机调到静音模式,塞进小包里,如释重负的舒了一口气,两指捏捏眼角,将十公分的高跟鞋褪下,赤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
银幕上放映的是经典复映版的《甜蜜蜜》,那个时候,张曼玉还是清纯可人的花旦,一颦一笑,皆是顾盼生辉。黎明还是一副文质风流的样子,穿着蓝色棉衣和帆布鞋,骑着单车,走过香港街头每一条小资情怀的青砖瓦楞。
可惜,黎小军还是迎娶了自己不爱的新娘,而李翘,也没能与那个满大街插科打诨的豹哥相守一生。
电影尾声,时隔多年的两个人在橱窗前再度重逢,和所有烂俗的文艺爱情片一样,总是,爱而不得,才能不死不休。
像一条柔韧的绳,情,这个字,不知勒痛了多少人的心肉。
午夜场落幕,散场的人群疏离的各自为营,惶惶着快步走出大厅,一面裹紧了单薄的衣衫,一面仓促的消陌在晦涩的夜里。
言蹊站在霓虹粲然的街头,唯有脚下的一团孤影,如此畏惧的蹁藏着,不经意的露出那些华丽的刺。她蹲了下来,双手牢牢抱住膝盖,下巴抵在手背上,将自己佝偻成一个暮老的亡人一般的姿态。
在花事荼蘼的市街,她却夺然步入了一条无人甬径的绝地。
世事总是如此经不起推敲,光是独然的静默片刻,眼底升腾起的雾气,就已慌不择路的向重力投降了。
她摸了摸发涩的鼻尖,将漫出胸口的一片潮濡生生的吞咽下去。窸窣着从包里摸出手机,点亮,屏幕上显示着三通未接来电。这个点,还有兴致再续夜生活的人,恐怕只有洛意那个家伙了。
凌晨一点,言蹊将车停靠在路边,径直朝着街角的那家酒吧走去。
乌托邦式的装潢风格,堆砌的石楞瓦墙上,歪歪扭扭的用灯管勾着一排英文字母。
“BestBodyHome”
似乎带着些许情色的暗喻,若苍白的解释为□□的归宿,倒是勉强将酒吧主人那讳莫如深的心思隐藏起来。
恐怕她还不曾知晓,她予以言表的情怀,早已路人皆知。
一扇门,不过几步之隔。
这边夜色未明,飘渺着雾霭,那一边,却潋滟的炫耀着那般灼人的韶华。
洛意远远地瞧见言蹊,醉意熏熏的举着酒瓶,冲她招了招手。
“洛主播今天又翘班了?”
言蹊扔下外套和包,兀自要了杯酒,在洛意身边的位置坐下。酒一入口,灼烈的浓郁就灌满了胸腔,周身的血液也不安分的闹腾起来,她单手托着腮,仍不忘打趣她几句。
洛意举杯向她轻轻一碰,发出清亮的共鸣,如同她的声音一样,带着几分破碎的旧意,能让人轻而易举便放下戒备。
洛意灌了一大口酒,眉头紧皱着。
“心情不好。”
“怎么?又挨骂了吗?这次是在直播的时候打排位了,还是和热线听众吵了起来?”
言蹊摇了摇杯里深褐色的液体,视线寥寥无趣的随处晃漾着,惘然的目睹着舞池里那些拼命摇摆的身体,光线太过昏暗,彼此像是隔着朦胧的深意,如此才更加容易心动。
“言蹊。”
洛意没有急着反驳,反倒是郁沉的喊了一声她的名字,语尾微微低抑,像是埋入永不见底的冰原底层。
不似当年,她站在烈日下,身上的迷彩制服被汗津吞湿了绝大部分的釉质,脸蛋晒得通红,她用手背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珠,畅快的冲着她喊了一句。
“言蹊!”
同样的名字,竟然在阔别的八年的记忆中,悄无声息的换了模样,言蹊甚至能听见老去的低回声,爬上了她的两鬓。
“你说,我们活得是不是太他妈的窝囊了?”
洛意突然垂头趴在吧台上,痴痴地低笑一阵,几缕短发肆意的纠缠,绕在她俊俏的鼻尖,凌乱中,只露出一双眼,木然且怆凉。
就像一块铁迹斑斑的锈铁,恳切的命中她的软肋,一瞬间,便落入了盛大的落魄中。
言蹊笑了笑,不动声色的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谁说的,你看,我们几个人,你做了电台主播,又经营着这么大的酒吧,鹿未也接手了家族产业,如愿以偿的替她哥卖命,我呢,靠自己的专业吃饭,托金大明星的福,如今在圈里也算是小有名气了,人生享乐,怎么窝囊了就?”
似乎稀薄的连自己也说服不了,言蹊欠身,抿了几口酒。
有时候,生活没什么惊天动地的目的,只化约到“活着”这个目的罢了。
洛意嗤笑着哼了一下,酒杯重重的摔在桌子上,溅起几滴香馥,落在言蹊冰凉的手背上。
“言蹊,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那么虚伪?”
她似笑非笑的推了推言蹊的胳膊,疯疯癫癫的埋头在她的单薄的肩膀上,耍赖似的翻来覆去,嘴里呢喃着。
“洛盛要出狱了……言蹊,我哥他,终于要回来了……”
隔着细软的布料,言蹊都能感受到湿意见缝插针渗入她的骨髓,挑拨起骨子里那团狼狈不堪的骄傲,撞击着五脏六腑。
她抬手揉了揉洛意凌乱的短发,口中艰涩的,像是含了甘草片,从喉咙深处缓缓往外伸展着,悠长而难以挥散的苦味。
能让天不怕地不怕的洛意失魂落魄成这个样子的,这辈子,从来都只有边若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