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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三章:(3)我从星辰间坠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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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回她闯荡了几年的城市的车上,她掏出手机的时候就想到要给夏至打电话,于是隐约地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中国好声音”的声音。呵,难道他自己也看,以前都是自己拉着他他才看的呀。
对看“看中国好声音”,于夏至而言并没有任何的堕落(他对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不屑的)和不妥,对于这档子节目,冬怡这只黄鼠狼一开始就没安好心。她会从节目一开始就对节目中的人破口大骂,尤其厌恶那些女的深沉地说自己的苦难。
“从农村来的怎么样?”节目中的女选手开始抹着眼泪诉说自己的悲惨的农村身世。当然了,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个残酷的人,而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大家开始眼眶湿润,深为所动,并传出低沉的喊加油的声响。如此一来,女选手更是泣不成声啦。可是冬怡却是个残酷的人,她认为一切让人恶心,她认为把父母也带过来参加这档节目不可原谅和矫揉造作,她情绪激动,继续谩骂:“从农村来的怎么样 ?农村来的了不起呀?农村来的就因此高人一等么?农村来的就可以不去工作,就可以弄个梦想招摇撞骗跑到这里来哭哭啼啼么?”夏至见她这样就乐不可支,“你像个泼妇一样骂人的样子真好看!”冬怡骂得正带劲,还想骂几句,所以不理他。她继续骂着:那个手舞足蹈像个乡下佬的女导师像是女人中的耻辱;那个连低音大提琴都不认识的人也敢来当导师;那正在飙歌的女人的脸的样子像某个作家笔下的□□……等这个节目放完之后,她骂得口干舌燥,得喝上了一两杯水。
“不喜欢别看,还拉着我来一起看,我忙着呢。”
“我就要看,我就是要骂死他们,骂得他妈也认不得他们。”
电脑继续放着这档节目,但是没有了冬怡的咒骂声。他放着这档节目,自己却坐到窗子边看书。节目播完,他看着窗外的黄昏,流淌着一缕淡淡的忧伤,像穿过裙摆的微风;像杜拉斯笔下的某个女人,静静地坐在吧台喝完自己杯中的红酒,站起来默默地转身离开。太想她了呵。抓起手机接起来,他说,“美女哟,很想你。”
“真的么,你真的很想我么?”
“嗯嗯!好想你。”他激动地边说边点头,虽然点头只有自己才看得见,可是他还是点了头,甚至想再点几下头。
“哈哈哈!”电话里传来欢快的笑声,以及车水马龙的嘈杂声。他想她现在一定拿着电话对着黄昏日暮狂笑,很可能还转着圈,她说“我也好想你,夏至!你快来接我呀,我回来了。”
他抓起桌子上的钥匙和耳机线离开了房间。他想念的冬怡正站在街边靠着护栏左顾右盼,她边欣赏着灯光陆续亮起的都市,边在人群中搜寻着他的身影。她的目光在霓虹灯闪烁的高楼大厦之间穿梭;在暖黄色灯光下,像蒙上了黄色轻纱似的人群中穿梭。他在所有车辆都因为红灯而停着的十字街口,横穿过公路,他戴着耳机淹没在人群中的身影像个落寞的侠客,落寞是曾经的生活刻在他身上的烙印,那让现在的他更加迷人和让人心疼。他转身,迎着她的目光。他们像失散了多年的老情人。她跳到他的身上搂着他的脖子,两个人缠在一起,顺势摔倒在人行道上。烂漫纯真的笑容像鲜花一样绽放在她的脸上。那是真正纯真的笑容,是时间和坎坷磨灭不了的纯真;如詹尼斯·乔普林脸上的绚烂的笑容,让你感动而忍不住哭泣的笑容;是一个婊子的笑容,让你感叹生如夏花也不过如此的笑容。你想让这个微笑永远停在她的脸上,可它只是像一个肥皂吹起来的气泡那么脆弱,一碰就破。即使舍不得去抚摸,它也只有一瞬间。
她抱怨,“哎呀!别摸我的脸呀,笨蛋。”
我想知道是什么能让你如此时的幸福,什么能让你笑得像一千条河流贯穿我的心中。然后我就可以去寻找它们,让你永远快乐的像个天使,一个当过孤儿和妓女、被人间炼狱摧残后依然雍容华贵的天使。我要带着你离开这里,带你去世界的尽头,带你去听不见蝉噪的森林,因为蝉的声音总让我绝望,让我觉得自己又变成了乡巴佬;我要带去樱花燃放的国度。离开这里;离开□□与白带混合的肮脏味道充斥着我走过每一个角落的城市。我能闻到这个味道也许是我内心的肮脏和丧心病狂,我总感到很难过很悲伤。让我们离开这里,你会陪着我吗?你会一直陪着我吗,直到治愈我内心的荒芜和不安?你会跟我一起走吗?和我一起完成这场悄无声息的、谁也不在乎的私奔。
呵!那我们就出发吧。
背着背包,沿着夏磬所描绘的模糊路线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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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在稻田边的电线杆旁停下来,不再簸箕。夏至背着巨大的背包,拽着冬怡下了车,她在裙子外面套了件外套,漫步在空无一人的公路上。路边的草丛里盛开着七零八落的野花,他不停地把它们摘下来扣插在她的头上。于是没过一会儿,冬怡的头便像个大花篮似的花团锦簇。可是夏至还是乐此不疲地冒着汗水去摘,于是冬怡的那件外套上扣遍了花朵。那些洗不掉的五颜六色花瓣汁液黏在上面,彻底毁掉了她的外套。
蜜蜂和蝴蝶集聚在这个她的周围,想从她头上的那些花朵中分一杯羹。黑色的云朵迅速移动过来占领头顶上的那片天空,于是还未赶到小镇上天空便倾盆大雨而下,他们她共撑着伞,不急不慢地走在稻田边的公路上,目睹整个世界都变成了湿漉漉的一片。到镇上时,雨后的夕阳向他们投来短暂的一瞥之后便迅速朝着山峦的边缘坠落下去。坐在荒凉街尾的小面馆,端上来的羊肉面的香味,让他们感动得快要泪流满脸。在筋疲力尽之后,才找到了一家仿古风味的旅馆。开了房拿着钥匙毫无生气地朝木质房间里走去。经过一天的行走,脚已磨出水泡来,“我的脚好痛!”她向他倒过去。
“活该,看你明天还敢不敢穿这种鞋子。”
睡在散发着木头味道的小木楼里,隐约地听到老鼠在楼上四处跑动的声响。冬怡搂着已经睡着的夏至,在睡眠前的最后一缕清醒意志里,她数着自己已有多少天没去接客,最近过得清心寡欲,像风韵尽失的半老徐娘。对她而言,当妓女纯粹是一种欲望,会上瘾。可是自从上次夏至生气了之后,她就再也没去接客,她想如果继续长此以往下去,也许能够戒掉这瘾。然后从良,像正常的女人一样正常的生活。夏至再也不用为此揪心。于她用头蹭蹭夏至,淘气地用手去捏夏至一直硬着的生殖器,他因此醒了过来,翻过身来抱着她,欲望的火焰,在狭窄黑暗的房间里燃烧起来。
翌日他们继续按照夏磬描述的路线出发,路过一条水流清澈的河,那些光着屁股的没穿衣服的小孩看见有个女人在岸边,有的害羞得抱起衣服就跑,有的一抖扎进水里不出来。由于昨天晚上住的那家旅馆条件艰苦,所以他们在遇到一条河的时候,都想下去洗澡。冬怡水性差,游不远。夏至教她仰泳,以节省力气,让她躺在水里,全身不动,均匀呼吸,只让脚轻轻地动。他语重心长地教导,“你不要紧张,把整个身体都躺在水里,只让双腿优雅地游动。”听到“优雅”两个字,她忍不住在水里噗的一声哈哈大笑,笑得失去了所有的力量,在水里乱扑。见形势不妙,他立即游过去把她捞起来。她虽然因此呛了几口水,可还没忍住对“优雅”两个字大笑,“要优雅地动啊,要优雅……”
穿上衣服之后,背着背包继续前行,来到照片上类似的那些森林,翻着山峦,去寻找悬崖上的凉亭和有鳄鱼的山谷,至于找到要怎么办,谁也没想过。也许就是为了亲眼看一看。就像曾经为了找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公园,我和土拨鼠小姐花了整个下午步行去寻找,我们直走到天黑,直走到两腿都要不堪重负而罢工的时候,我们终于找到了那个公园,但是我们未走进去看一眼。最后我们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历经艰辛地找到那个公园,就是为了从这个公园的门前走过。或许夏至他们就是为了这么荒诞的理由而去看那些鳄鱼的,他们不是学者也不是科学探险队,即使发现了这些中国境内的还没被发现的鳄鱼,甚至发现了外星人,那也不能为此做出一点贡献来,至多就是一场懵懂无知的视觉盛宴而已。而为了这个荒诞的理由,他们在鸟鸣虫噪的参天古木之中迷了路。
“会不会走不出去?会不会有野兽?我好害怕。”高大的树顶间传来飞鸟振翅的声音,她已经累得扯夏至的衣角,被拖着走。
“怕个屁,我小时候在老家穿过的森林,比这个大几百倍。这么个破森林有个毛的好怕。这只是暂时迷路而已,你们城市的人就是没见识。”见他如此的不屑,顿时觉得安全了许多,只是筋疲力尽,想躺下来睡一觉。
“不能在此休息,我们还不到休息的时候。上来我背你。”他把那个大行李包拿着手里,冬怡犹豫不决。不相信他还能背得动她。
“快点哟,美女。”
趴在他瘦得像骷髅般嗑人的背上,摸着他的锁骨。她叹息地说“你怎么这么瘦?这么瘦你怎么还背得动我。”
“我也不知道干嘛还背得动你,也不知道为什么,把你背在背上我觉得很快乐。”
“呐!我觉得有个像你这样的男人背着我,就是被野兽叼去撕成碎片,我也觉得很知足了。”长发锤在他的脖子和脸上,让他觉得痒痒的。
“让野兽去撕点别的吧,我可不想死在这种破地方。”在溪边洗了脸,吃着随身携带的干粮和水。太阳从天空中消失,他们支起帐篷,生火煮饭。
月光从干净的浅蓝色天幕上升起,整个山林若隐若现。而林中一片茫茫无际的黑暗像巨大的洞穴,不时传出来飞禽的叫声,但是他不觉得害怕,有冬怡在身边,他甚至带着闲情逸致欣赏、享受着这个丛林中的夜晚。所有这些小动物的噪声都让人感到更加安全。这个夜晚,冬怡变成了话唠,一直在他耳边唠叨不停,讲夏磬,讲他们小时候的故事。
第二天醒来,帐篷里像种植大棚蔬菜的温室一样暖烘烘的。用一只手拉开帐篷,耀眼的阳光从天空洒下来直刺进眼睛,庞大的蚂蚁军团从帐篷旁走过,蚂蚁们井然有序绝不偷懒绝不停留,还要把一颗块头比自己大的东西搬回家,蚂蚁们就好这口。夏至觉得很开心,然后他就笑了出来。刚醒过来的冬怡懒洋洋地用手擦着额头上的汗珠,盘问他在笑什么。
“没什么可笑的,就是很开心。”他说完笑容又从他嘴角边扩散开来。
“那你为什么开心”
“开心不需要理由,开心是个水性杨花而不着调的情人,开心来了你要使劲地开心,这样才能抓着它。”
“我呸,你才不需要像开心那样肤浅的情人呢,你已经有了我这个情人了。”
“情人么,只是情人么?”
“呃,如果你喜欢,你还可以把我娶回家去。”
早晨一睁开眼睛就打情骂俏,两个人都觉得不务正业和下流。于是停止了说话。沿着小溪的流向走去,终于看到了一条“车”迹罕至柏油公路。这意味着走出了丛林。
“太好了,我们终于走出来了耶,耶!”沿着公路走没多久,便走进了一个假模假式的古镇。这种破落的小镇都一般都把房子刷成仿古建筑,开几个卖假古董的店面。在为它修一个火车站……如此这般,就变成了具有历史遗风文化沉淀的古镇,在大肆宣传一番,就变成了旅游胜地。经济也因此迅速发展起来。然后当地不管什么难吃的东西,只要开了门面一经营,顿时就变成了乡土特色小吃。让那些在大都市里吃惯了燕窝鲍鱼的家伙喜欢的不得了。只有那些跟风的才会觉得这些玩意好吃。冬怡点了一碗哪家店的特色酸汤,酸得让她发誓,以后除非怀孕,否则打死也不喝这种酸东西。
这里显然与他们上次住宿的那个小镇不远,他们很希望能找到那个有鳄鱼的沼泽湖。他们问那个坐在摇摇椅上晒太阳的老人,就老人那历经风霜的年纪,他绝对了解这地区的所有情况。
“老爷爷哟,这附近有几条河你都知道么?我们想找……”夏至不知道如何问好,就先问起河流来。
“啊,这个,都知道,知道的。有好几条的,你说的那是那一条?”老人笑嘻嘻地说。
“那有没有水里鳄鱼的河,我们来找鳄鱼的,想看鳄鱼。”
“啊?我想想”老人仰天沉思,让人很不忍心打断。可是这暮春的阳光是如此的催眠,夏至怕他因此睡了过去。便打断了老人漫无边际的沉思,“有吗,有鳄鱼么?”
“没有,没有鳄鱼。鳄鱼我知道,以前吃过鳄鱼。我们这个地方没有鳄鱼。”老人斩钉截铁。冬怡立即垂头丧气,她越来越想见到鳄鱼。很没礼貌地丢下老人,拉着夏至想离开。走的时候夏至恶作剧地问有河马吗。
“河马,那是什么?”
“走了,夏至。”他已被拉走。
“年轻人,等一下啊,先告诉我河马是什么啊,我好像从来都没见过。”老人好奇的眼睛发亮,在摇摇椅上支着身子伸着枯瘦的手,像把年轻人拉回来给他解释一下河马。可是河马这个定义解释起来困难,并且也不一定能让老人明白。于是夏至用手机在网上搜了一张图片,他把这张图片递给老人看。
“老爷爷,看见了么,这就是河马。喜欢把自己泡在水里的马。”
老人用视力衰退的眼睛盯着手机。恍然大悟地说,“啊,原来河马是一种鸟啊,这种鸟我这辈子还没见过呢,哈哈!没见过。”老人发出欢快而纯真的笑声,但是把河马说成是一种鸟是不符合逻辑的。把手机拿过来一看,自己也立即大笑,那是一头把整个身子浸在水里的河马,只把两只耳朵和头顶露在水面上,晃眼一看,像两只浮在水面上的野鸭。海明威若是看见,指不定会对着它们放几枪。他换了一张图片,再重新递给老人,“刚才那张照片不对,这张上面的才是。”照片上的河马是真正的河马,两只肥头肥脑、肥的流油的河马。老人一看便乐,“呵,原来河马是长成这个样子的,搞一头来吃了一定大补。”夏至听后劈手夺过手机。二话不说,拉着冬怡转身就走。“什么吗,就知道吃,什么都要吃。连河马也要吃。简直就是强盗。”
“看他那样子,怕是一年到头都吃不完哦。”
在火车站附近的宾馆里住下来,每天都去寻找,不离不弃地在群山与峡谷之间跋涉,希望能找到照片上的那些鳄鱼。直到夏至的脚被扭伤,只能在宾馆擦着气味难闻的药,等着痊愈后再继续搜寻鳄鱼。
一场大雨后,夜空洗尽铅华。夏至浪迹在大街上,虽然现在还不能去跋山涉水,但是在平坦的大街上走一两公里还是没问题的。冬怡见他行动不便,便想欺负他一下。她把眼睛给他蒙起来,让他去捉她,她自己跑到火车站外面的那棵树下拿着两杯奶茶看他摸索着过来。她本来是很悠闲的,喝着自己的那一杯奶茶,并把夏至的那一杯也插上吸管,只要他捉到自己,她就会把奶茶的吸管塞进他的嘴里。然而接下来的那一幕让她醋意顿生,生气地把两杯奶茶狠狠地摔在地上。因为夏至摸到了一个站街的妓女。他像瞎子一样把双手搭在她的肩上,以为这就是冬怡,因为她们头发的味道竟然是一样的。这个站街女也应为有了生意而容光焕发,与他不停地说话。保证价格公道童叟无欺之类的。虽然声音与冬怡的完全不同,不过他断定这又是冬怡在捉弄他。他摘下蒙在眼睛上的布带的时候惊呆了,冬怡走过来给他一个耳光,“你不需要这种站街的,你面前的这个比站街货高级多了。”
“兔崽子,赶在老娘的面前放肆。”冬怡又甩了他一个耳光。他那只还未康复的脚一疼,噗通一声摔在地板上。
“对不起,我以为她是你呀,你们头发的味道是一样的。”
“滚,还敢狡辩,她说话的声音你该听出来了吧。”
“晕,我以为是你的恶作剧。吃醋了,宝贝儿。”
“咦,恶心死喽!”说出“宝贝儿”这个肉麻的词,他瞬间就被原谅了。她把夏至扶起来,朝着人群中走去。他们也没能亲眼看到那些鳄鱼,等脚还没完全痊愈,他们已经彻底厌倦了这里。最后他们像两个孩子一样,人手一个手工制作的巨大鳄鱼头盔。闷闷不乐、因为没看到鳄鱼而感到遗憾地走进了检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