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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真•阿苏塔 ...

  •   清晨,我醒来。天气很冷,这是多年来难见的寒冬,凛冽透骨。我微微地阖上眼睛,却挡不住窗外的第一丝光线。

      “真,起来了。”

      她在喊我。我翻了个身,身下的床板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柔软的鹅毛绒包裹着我的身体,着实温暖。等了许久,却听不到她急躁的脚步声。

      我睁开眼睛,看见的却是高高的天花板。

      哦,阿苏塔的家。

      我又做梦了。

      缓慢地坐起来,胸口一阵闷闷地疼痛。情况不容乐观,昨天晚上我似乎又喝醉了,头还是疼得厉害。

      我的身边睡着一个女人,赤裸着雪白的肩膀,温香软玉。
      我轻轻搂着她,只要她不回头,不看着我,便好。

      我知道我的一生都已经被毁掉,而除此之外,我没有其他的出路。

      我守着这一片丰饶的土地,地下室堆满了属于我的宝藏。它们静静地躺在那里,连同阿苏塔数百年的辉煌一同腐烂。

      很多年以前我曾是阿苏塔家的孩子,而现在我是阿苏塔唯一的孩子。

      我逼死了我的父亲,逼死了我的姐姐,还有我的妻子。

      接下来我会逼死我的孩子。

      我为她们修建了极尽奢华的墓穴,让她们永远沉睡在阿苏塔的废墟之中。

      我所做一切不过是为了另一个人。
      而那个女孩却被抛弃于荒野之中,喂入狼腹。

      那夜,我背着她,连膝盖都没入积雪。我不知道生命的重量是多少,而却轻易地将它满满地包裹在白色的亚麻布中。
      我走得不远,因为饥饿,因为疲惫。她断气前的最后一句话还是,子夜城门会关,早些回家。

      窗外淅淅沥沥,一夜的雨水浸润了空气。苔藓深处,隐隐猩红。

      我跪在地上,挖了一个浅浅的坑。

      你知道,我已经无泪可流。

      1202年。
      圣丹尼斯主教堂钟楼沉闷的巨响在广袤的巴黎的天空中回荡。五十年前,它的设计者,红衣主教舒格死在了美丽的那不勒斯。破旧的巴黎城因为这座癫狂的教堂而闻名,周边的天主教徒蜂拥而来。他们站在这座宏伟的建筑前仰头望,竟然看不见顶上那尖锐的,直指苍穹的十字。西北面骨瘦嶙峋的钟塔高傲地藐视地上的爬虫,巨大的尖拱门上的线脚层层叠落,色彩单一而浓厚的彩色玻璃被一片片地镶嵌在形状怪异的铁格中,没有人不为它外表的朴实与内部的华丽而震惊。在这里人们看不到上帝。他们与上帝平齐。

      教堂一端的横厅在数年前的一场火灾中坍塌,但是法兰西国王腓力二世却响应教皇英诺森三世的号召,征集粮草和兵士向上帝发誓要夺回耶路撒冷。为了保证正在修建中的布尔日大教堂的建造进度,圣尼尔斯的修缮被一拖再拖,直到两年前远在六百里之外的德•亚兰特公爵捐赠了三只满满地装着金币的大箱子,工匠们才开始了对圣尼尔斯主教堂的重建。

      全城的人从没如此齐心协力过。在这属于大教堂的时代,高耸向上成为了人生的主题。他们把手边的活计全部扔下,在坍塌的废墟中挣扎。

      巴黎有很多故事,多得让人以为这不过是一场戏剧,只不过不知道何时落幕罢了。边郊的弃尸坑被填地满满的,一车石灰撒下去便一股焦臭的味道,顺风飘来整个吕岱兹就被笼罩在一片屠杀的气息之中。府邸,教堂,修道院,公管所,被小小的羊肠小道连接在一起。下过雨之后便满地的泥泞,披着斗篷的人走来走去,衣摆下被污泥溅得一塌糊涂。

      都是挣扎,只是有些人可以偶尔地浮出水面,换口新鲜空气,更多的人,只能守着一点食物苟延残喘。

      那一年,我十四岁,在一个叫做费雷的铁匠手下当学徒。店铺面临一条狭窄的小巷,出门右拐便来到了皇后大道。东巴黎到处都是破旧的草棚,掀起布帘就看到一口大锅。一座高墙围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广场,中间有一个历史悠久的断头台。他们说这叫光头广场,传说曾经有个光头刽子手一生在这里砍下了四千三百四十个人头,他隔一个月就要换一把斧头,因为斧头卡在脖子里拔不出来是对刽子手最大的侮辱。到五十六岁再也砍不动的时候,他获得了狄兰达尔伯爵授予的一枚勋章。

      他被允许不去教堂做礼拜,于是每天瞪着红通通的眼睛,死死地守着他的一条狗坐在门前。他没有亲人,没有孩子,总是从木碗里挑出一小段火腿扔得远远的,看着奔跑的狗就乐得张嘴大笑。

      那个时候他已经没了牙齿,再也啃不动肉。

      最后,这个刽子手还是被拖到断头台,脑袋滚到木桶里。因为他私自出卖勋章,为的是能喝上一口梅洛酒。

      平常的日子里,断头台就作为戏台,带着干枯的血渍上演歌颂上帝的戏码。天气好的时候,人们都涌出来,连姑娘都不例外。他们满眼的激动和艳羡,嘴里却只是嚷嚷“啊我的上帝”或者“主请宽恕我们!”。

      我知道他们都在看什么。

      柯尔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男子,他年轻而且健硕,总是带着神圣的微笑。他声音清澈高昂,神态安详。在戏台上,他便是摩西,指引我们的人。

      在戏台下,他依然是我们的摩西。无论怎样放浪形骸的人——哪怕像迪亚哥那样,在摩西面前也是一副虔诚的模样。

      但是一辆巡视的马车打破了这一切,狄兰达尔伯爵大人无意中掀开布帘,恰好那天天气不错。
      后来这个摩西被腓力二世收入宫内,成了他的娈童。

      破旧的贫民窟承载了不尽的欢笑,夜晚走在路上十有八九会被醉汉绊倒。每一家每一户门口都放着一把苦艾草因为他们害怕吸血鬼,即便教会明令禁止恶魔崇拜也无济于事。
      这群异教徒夜夜狂欢,借着魔鬼的外衣肆意玩乐,哪怕圣丹尼斯就矗立于这老旧的东吕岱兹之中,毫不动摇。他们说,你没听到每天晚上教堂侧厅里传来女人的尖叫声么?那样的凄厉,可那帮虔诚的基督教徒都不敢探究,只敢端着本圣经喋喋不休地念叨。

      我拎着一桶冷水,单手推门。

      然后看到她摇晃着身躯坐在二楼的平台上,削马铃薯。

      很多次,在夕阳之下,我仰头便看到这个身影,闪耀着近乎神圣的光辉。她动作轻盈利索,用刀的动作非常漂亮。她面部轮廓柔和,嘴角总是带着近乎少年一般坚毅的弧度。如果她的个子再高一点儿,或许我会以为她是个清秀地过分的男孩。

      她哼着调子,偶尔仰头望着圣丹尼斯那尖尖的十字架。

      她很愉快,我知道。
      但她身上总有我不知道的东西。

      是我捡回了她,虽然我以为我捡回来的只是一堆破布。去年圣诞节的前一天,当我去山涧汲水的时候,发现这个女孩倒在了一眼温泉旁边。那时她已经被深深地埋在了积雪里。如果不是我亲爱的尤恩发现了她,也许我就直接从她身上踩过去了。

      她命很好,没有冻疽,不然我就不得不砍掉她的脚。

      那天,迪亚哥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说,这里一点都不适合她。她应该去上流社会,把那些愚蠢的贵族迷个神魂颠倒。

      那个时候,她镇静地似乎天崩地裂也不会动一下眉毛,好像觉得她被人从死亡边缘拉回来是理所当然的。于是,就那样平静地看着我们。

      我托着下巴看了很久,然后不得不承认我和迪亚哥审美观差得太远。

      这个女孩冷漠地看了一眼迪亚哥,然后尝试着对我眨了眨眼睛。
      我大笑起来,她真是个可爱的家伙。

      “你从哪来的?”

      “坎城。列航群岛的修士堡垒,外郭。”
      “农奴?”

      她默然不作声。

      逃走的农奴,这并不少见。我皱皱眉头。
      “那里离普罗斯旺不远。”

      她歪着脑袋看我,“你去过?”

      我忽然想起我确实去过。法兰西的南部有着极其漂亮的风光,再往南到走便可以到巴塞罗那港口,沿着地中海,穿过意大利和它那些名字奇怪的公国便到达了东方。

      那些匈牙利人对我们可不怎么友好,我想想那段日子不禁头皮发麻。

      她已经16岁了,个子小小的,被一件深灰色的修士袍裹得像个橡果。见我皱着眉头望她,她扯了扯衣摆,说,这是在路上,一位基督教徒给我的。

      我的老板费雷看了她一眼,什么都没说。我全当他默许我们养起这只金色的小猫咪。我们都是无家可归的人,挤在这小小的棚子里也未必温暖。

      只是多一个人未必不好。

      她吃东西的样子像头熊,我都看呆了。

      那一刻我忽然想念起我的小妹妹来。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过她,她也有一头闪亮的金发,不过又柔又软,不像芙蕾,硬绷绷的好像刺猬。

      我们一起过了圣诞节,吃掉了两只肥鹅。芙蕾的嘴唇被鹅油染得亮澄澄的,显出富足的妖娆来。

      圣诞节之后是春天。老萨拉带着他的骑士走了,目的是东方。他们带走了我们打好的马蹄铁。

      春天很愚蠢,而我们更加愚蠢的皇帝要去游猎了。他没有足够的土地去圈起一个猎场,只是听说某个财大气粗的公爵有围猎的意愿,就眼巴巴地跟去了。于是执行官狄兰达尔伯爵不得不守着皇宫,以及这一个溃不成军的小城市。

      城内几个贵族又开始蠢蠢欲动。从萨拉到克莱茵,从克莱茵到阿苏塔。他们打着慈善会的名义奔走于各个修会之间,金钱的许诺是少不了的,一场交易之后无论是贵族还是教会能大捞一票。

      我觉得我看到了上帝那谄媚的漂亮脸蛋。

      春天降临唯一的好处是,柳树开始吐芽了。

      我只喜欢画画。一入春我便去河边折下手指粗的柳条,放在铁罐里用大火灼烧。待取出之后便成了一条条的炭棒。但是从东方带来的纸张太昂贵,我只能把塞纳河边的白色的石板当作画布。用烘烤过面包,能把笔迹擦得一干二净。
      可是,面包也是昂贵的。
      但是现在我已经用不上面包了。

      芙蕾总是看着我作画,一声不吭。
      我心里暗自好笑,于是对她说,我从来不画人的肖像。

      她似乎并不意外,只是问道:“你也只画上帝?只画耶稣?”

      我摇摇头。若想得到承认,除了圣经你什么都不能画。可我早就不再是原来的那个我了,阿苏塔已经死去,活下来的只有真。

      “你知道东方是什么样子的么?”

      我闭上眼睛。
      他说一到冬季,阿提加的忍冬草就长得漫山遍野,浓绿的色彩让所有的绘画都黯然失色。我曾看到希腊柱子柱头上漂亮的涡卷和忍冬草叶子像一顶女人的帽子支撑了厚重的石板。那是我见过的最动人的景色,带着蛊惑人心的风情,平衡而且完美。

      然而我的世界却是这样的污秽。

      “不,我没见过。”
      我慢慢地说,说得很慢,好像在立下一个誓言。

      芙蕾笑了。她轻轻地说,没关系,我弟弟就要去那里了,让他告诉你。

      我一直在想,如果等待上帝救赎的路太为漫长,如果让无辜的孩子承担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让成人们去享受那最终的和谐与幸福,我们还愿不愿意再等待?耶稣以自由的名义拯救那极少数的选民,教会用食物、权威、神迹对大多数人的拯救哪一种更为仁慈?我这样全然而强烈地活着,有权利对自己的生命作出审判吗?

      芙蕾看着我,但我知道她的目光从来不曾流连在我的脸上。她的手很凉,而且洁白,抚在脸上好像某个初夏贴近一根破碎的大理石断臂。

      “你并不是个普通的孩子,你根本不该呆在这里。”他这样说。

      “你知道你在我眼里是什么样的吗?你时时刻刻都在拷问自己,你日日夜夜倾听上帝的灵魂,可他甚至叫不出你的名字。”她这样说。

      这一日,我再不怨恨吕岱兹。

      从七岁开始,我就作为狄兰达尔伯爵的侍从离开了家。贵族出身的孩子在这个年纪已经被看作是成人。我拥有了第一把佩剑,虽然只是一把比匕首长不了多少的短剑,但当它挂在我腰间的时候我已经拥有了骑士的骄傲。我曾那样鄙夷那些终生为侍的人,成为一名骑士,为了伟大的主人,为了高贵的夫人鞠躬尽瘁才是一个男子该做的事情。

      我的母亲很寂寞,虽然爱笑但这只会让她看起来更寂寞。她经常看着我,告诉我,你的眼睛跟你的父亲一模一样,两颗漂亮的石榴石。
      她从来不会忘记祷告,也从不让我也忘记祷告。在她的眼里没有什么比获得救赎更重要,除了对丈夫的爱。那些浪漫的吟游诗人或者英俊的骑士都不如基督更能打动她的心灵。

      她喜欢吻我的脸颊,轻轻地拍打我的手心。

      而我的父亲却像一座神坻一样低头看她,吻她不过是施舍,搂她不过是风度。
      他叫她亲爱的不过是称呼。

      我离开家的时候,只顾着让我看起来更像个勇敢的骑士,甚至没有仔细看看母亲的脸。而往后的日子,我却越来越想念她。
      想念到无以复加。
      想念到几乎要抛开手里的剑直接奔去那个怀抱。

      我不知道原来寂寞是这样的。不知道她是不是和我一样寂寞。或者更甚。

      芙蕾的裙摆有些脏了,但是灰蓝色格子染花忽然变得模糊一片。于是我想告诉她,在这座吕岱兹城,没有什么是可以放在阳光下的。在伯爵家里的日子,我拒绝回家探望,我想让我的心更加坚定,虽然每天都要接受近乎非人的训练和对待,但是我希望有一天,在二十岁那天能够站在母亲面前,告诉她你可以依靠我,我将会成为你最后的支柱。

      两年以后,她写信告诉我,她为我生了一个小妹妹。可爱的,头发是柔软的金色。我还记得我疯狂地吻着那封信,快乐地快要哭出来了。我寂寞的母亲终于有人陪伴了。

      再两年,她们死了。男人有权利处理不贞的妻子,所以她们死在了我的父亲手里。

      而我终于回家。
      我看到了我的母亲躺在那里,血迹已经被擦干净。真是擦得干干净净,她只是安静的睡着了。
      还有我从没见过的小妹妹。她的头发真的很柔软,漂亮的金色。

      玛由。我可爱的小妹妹,你的名字,就这样被刻在了小小的冰冷的墓碑上。

      米丽雅莉亚沉默地坐在我母亲身边,并不抬头看我。我知道她在哭,她并不能挽救什么,她需要别人的挽救所以她哭泣。
      我却从心底感到厌恶。
      如果我偶尔回家,如果我可以陪伴在她身边,也许这一切根本就不会发生。
      我几乎笑出声来,实现那些虚无缥缈的理想究竟是为了什么?

      那一天,凶手说,真,你是我的儿子。你不需要为你有这样的母亲感到耻辱。

      让我感到耻辱的,是您。

      我想他还是打了我一个巴掌,我记得他那双火红的瞳孔却泛出了隐隐的水色。

      我几乎要飚出眼泪来,面颊上热辣辣的感觉几乎冲昏了头脑。一个女人,这样地爱着这个男人,对他好,对他笑,为他忍受生育的痛苦,到最后却被他送进坟墓。连同她不满两岁的小女儿一起。

      无论是城邦还是家庭,如果只以所谓的忠诚来判定一切价值,那么只有死路一条。
      那一刻我明白,信念的崩溃只需要一秒钟。

      即使有着骑士的骄傲,却并不意味着我没有勇气舍弃这种骄傲。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想过那些我曾那么喜爱的从东方运来的橄榄油,也没有想念过醇香的葡萄酒和大麦面包。我知道阿苏塔这个名字代表了什么,数百年世袭下来的骄傲,光辉的战绩,大片的土地和无数的农奴,还有发誓永远效忠的骑士军团——可这一切只会使得阿苏塔更丑恶。

      你看,你看,上帝他是万能的,仁慈的,可他却连自己的儿子都不愿意拯救。

      一个叫吉普里尔的男人站在面前,悠闲地叼着一根草,他穿着光鲜就像一个贵族,而我像个乞丐。他笑着问我,小子,想不想跟我走一趟?

      去哪里?

      东方。那是个充满了神的地方。

      他眼神狂热,用那些虔诚的基督教徒盯着银色十字架的眼神盯着我。另一个信仰,我不知道若它倒塌要多久。

      然后我们去了东方。四个人,绕过雷翁王国,科尔多瓦哈里发国,科西嘉岛,到了罗马。再往东,穿过意大利,渡过亚德里亚海,然后在匈牙利王国遭遇了马尔扎人的袭击。

      我曾经过那些穿着白色长袍的□□被散落的十字军屠杀。他们临死前都大号着穆罕默德的名字,明亮的鲜血溅在长袍上。十字军们用黑乎乎的手指使劲地抠下他们的财物,包括金牙和手镯。他们斩断尸体的手脚,还有头颅,以便把饰物拿下来。

      这便是神的军队,为了我们的救赎而试图夺回圣地的人。

      你看,真,萨拉丁死了七年了,这些十字军还对他畏惧不已。但一百个萨拉丁都拦不住我们,因为我们是生活在下水道的生物。
      你知道吗,刚刚地中海对我咆哮说,你他妈的再不来我就把西西里岛给淹了!
      吉普里尔纵声大笑。海风吹在他的额头上,掀开了他的斗篷。他有着一头海蓝色的头发,带着干净的欲望的气息,毫不掩藏。

      他说西西里岛上有着一座美丽的城市,名字叫庞贝,耶稣被钉死不久就淹没在了火山爆发的灰烬中,全城俱灭。拿波里湾在庞贝的西侧,湛蓝的海水浸润着细腻的火山灰,一片苍凉。

      现在,一座叫做西维塔的小镇子代替了庞贝,养育着西西里岛。这里是白袍的天堂,而我也终于换下了长年的黑色斗篷。富饶的土地,宁静的城市,我不禁想起我的吕岱兹,混乱肮脏的街道,没有下水道的贫民窟,排泄物和馊水弥漫在青石板路上,那些以不清洁自己而骄傲的修道士,浑身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息——还有弃尸坑和石灰。
      吉普里尔说西维塔的西南面曾经是庞贝的中心,我不知道他从哪里寻来这失落了千年的文明。他却明确地告诉我——我们,不过是盗墓者。

      他伪装成香料商人,一次又一次的往返于法兰西和罗马。这个混血儿像一个□□一样随身带着一本古兰经,像他们一样闻到猪肉的气味就作呕。他乐呵呵的天性没有更改,只是变得更残忍罢了。

      哈哈,真,你看他的样子多么狰狞,如果死亡是幸福的为什么他的表情这么痛苦呢?
      你拍拍他的肚子,是不是很硬?我跟你打赌里面灌满了岩浆灰……

      吉普里尔开怀大笑,似乎觉得这有趣极了。
      他手下有一大批的盗墓者,同时与十字军做着交易——那些愚蠢的农奴根本不知道那些东西的价值,他们把抢夺来的金质小雕像或者饰物丢入熔炉,融成金块以方便携带。

      大批大批的珍品就这样被融化,千年前的文明对基督来说真是一文不值。

      他收购那些巨大的镀金雕像或银器,然后将它们偷偷运回西欧——普鲁士或者奥地利,在黑市上牟取暴利。

      “我们挪开历史的石块,扒开附着于时间上的尘土。出现在面前的,是一场错乱了时空的盛宴。”他喜欢这样说,“相对于那些试图毁灭一切痕迹的基督教徒,我们是艺术的保护者。”

      芙蕾静静地看着我。
      斜阳冉冉落下,塞纳河上波光可鉴。马车辘辘从堤岸上碾过,晃去一片清脆的铃声。圣丹尼斯的钟声开始震撼大地,一声声急迫地撼动了平静的河面。涟漪圈圈染开,反射出绚烂的夕色——而后夜幕落下。

      忽然,一双手蒙上了我的眼睛,温热的手心贴在了我的眼皮上。

      “你哭起来真难看。”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一到夜晚降临,我就止不住恐惧感。我带着愚不可及的傲慢拒绝了我的母亲,然后被理想狠狠地甩了一个耳光。我挖掘逝者的坟墓,为了找寻财宝戳烂他们的身体,灰尘呛进鼻孔让我几乎昏厥。我回到吕岱兹,终于拿起画笔,可却永远都画不出上帝。可我还是卖力地活着,害怕有一天会死去,被一卷亚麻布裹起来抛弃在荒野。

      我还是无法舍弃我作为人的骄傲。

      “真,真。”芙蕾低低地喊着这个名字,“你还有我。”

      我握住她的手,紧紧地按在眼睛上。软软的身体让人舍不得放开,我这只可怜虫,也不过是贪恋些温暖而已。

      我开始大声痛哭起来。
      我始终,还是无法拯救任何人。包括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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