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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   沙,沙沙……窣窣窣……齐小腿高的草丛里发出细微声响,属于猎物甜美的声音。程安一面蹑手蹑脚靠过去,一面猜想今日第一份收获会是一只肥大的刺鼠还是一只毛茸茸的小兔子。足够靠近,她微微探出头,手上的弓弦逐渐绷紧,箭头所指之处,她的猎物显露真容:一只纯白的,她承认,非常可爱的小兔子。但你是我的第一个猎物,对不起了,她在心里默念。她动了动自己的手指,只要一松手,那只可爱却无知的小东西就完蛋了。就在这时,那只被她认定为漂亮却愚蠢,毫无警觉性的小东西抬起头,或许它终于想起享用美味的时候除了动嘴巴,也该让身体其他地方发挥作用。毕竟嘴巴可以让肚子幸福,眼睛与鼻子却可以避免丢了性命。
      小东西侧着脑袋,它发现了!程安想,她甚至觉得在那只圆咕噜的眼珠中望见了自己的倒影。应该要立即松手,然而手指却有些僵硬,她感到了心虚?为什么心虚?此刻她是个猎人,小女孩会为小兔子死伤心难过,一个合格的猎人不会。人与兔对峙了一秒,也许更短的时间,手指松开,弓弦轻鸣,草丛里的小兔子……不见了!
      只这一下,程安便判定这是个狡猾又敏捷的家伙,自己的一瞬犹豫仿佛成了笑话。她将手指圈起放入口中,尖利的哨声召来红枣。那也是个小家伙,而且是个脾气不太好的小家伙,听见召唤,无精打采的眼睛顿时闪亮起来,毫无疑问,比起在草丛里漫无目的地晃悠,它更喜欢追逐一只跑得足够快的兔子。
      红枣追着兔子逃离的方向,甚至没有停下,经过程安身边时,女孩抓住缰绳,小小身躯轻轻一跃便翻上马背。接下来一人一马风驰电掣般窜出去,骑手根本不需要发出指令,汗血宝马非常明白自己的任务,并且忠实跟随自己的想法。
      程安感受到了神驹之所以为神驹,红枣跑得很快,前所未有的快,不仅快而且稳,紧紧咬住飞奔的兔子,不论它左拐右拐、急转弯还是急回头,都无法甩开红枣,他们始终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距离。两边的景色虚化,风在耳旁呼啸,那是一种非常奇特,难以言喻的体验,上辈子在草原,那些成年的马匹也没能给她如此体验。她什么都不必做,只需伏低身体,一切交给红枣。
      真是令人欣喜的默契与信任。
      眼角的颜色由金黄变成黄绿相接,他们追着兔子跑进了树林,在这之前程安还以为狩猎场是广阔的草地,原来那圈金黄只是外围一层,好比深藏不露之人往往有一张用来迷惑他人的纯良面皮,一览无余的金黄背后别有洞天。凹凸不平的地面,无处不在的碎石头以及盘根错节的树根拖慢了红枣的脚步,程安才有机会看清周围景致。
      兔子依然在他们视线中,但它很狡猾,她一开始就知道,之前没见过如此狡猾的兔子。小东西速度不比先前,却找到了新的躲避方法:不停往藤蔓缠绕的地方钻。体型稍大一点的马早被某个分叉的树根、某片隐藏的藤蔓挡住去路,然而它也低估了红枣的灵敏、聪慧与倔强。
      他们在草地上追逐许久,又在树林里耗费大半日时光,某次抬头的时候,程安惊觉太阳竟已西偏,这事说出去都没人相信。她一边扯下恼人的藤蔓,用鞭子拨开杂草一边想要不要放弃。这不算丢脸,那当然是只非常可爱,可爱到让人不忍放弃,恨不得拎住长耳朵狠狠抽打肥屁股的小兔子,可惜过于擅长奔跑,抓不着不是件丢人的事,小东西们往往有出人意料的本事。只要她不说,别人也许会认为她花费一天时间,追逐了一只从仙境而来的仙鹿。空手而归是小事,但一无所获还得在树林里过夜就不是什么令人喜悦的事了。
      “算你走运。”她打算勒马回转,结束这场漫长的追逐与莫名其妙又无聊的斗气、较劲,没想到在那之前,小东西自己被藤蔓缠住了脚!“哈哈哈,自作自受了吧!”程安跳下马走过去戳戳它软绵的身躯,“你妈一定没跟你讲过‘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故事,这些藤蔓可不认人,啊不对,不认兔。”她恶质地拨弄那对长耳朵,追赶了一天的烦躁顿时消去大半。“你说我是把你红烧、清炖还是油炸好呢?”
      小兔子甩甩耳朵跳开,不死心地往前蹦,程安双手抱胸,好整以暇看着。反正藤蔓缠脚跑不远,她决定让这小东西急一急算作浪费她时间的惩罚,即便时间明明是她自己浪费的。
      嗖,身后传来利箭的破风声,青弓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扬起,不客气打落那支不请自来的箭。
      程安回身嘲讽:“抢别人到嘴的肉,恐怕非君子所为。”来人锦衣玉冠,剑眉星目,面容清隽,乍看上去正像那些迂腐夫子口中的小小君子。但,有些人的外表就是用来欺骗人的。
      “我有跟你说过我是君子吗?”对方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嘴角一对小酒窝减少了其中的无赖,增加三分俏皮,“再说,我瞧你不打算吃它的样子,还不准别人一饱口腹之欲?”
      好比猛兽在林中有自己领地,狩猎者在狩猎时也有自己的领地,他不该出现在自己的地盘,这是挑衅。于是程安一把扯起藤蔓捉住兔子,回以挑衅与戒备的目光:“说实话,我希望您赶快走开,但看来您不打算满足臣女我小小的期望。既然如此,有一点您得明白,它是我捉住的,就是我的,您认不认?”
      “认?怎么不认?”
      “那怎么处置,由我说了算。”说罢她解开藤蔓,放下兔子,拍两下小屁股。快跑吧,小东西,感谢她现在还不饿。然后起身挡住李明珏去路:“再提醒一下,我不喜欢别人动我的东西,望殿下知。”李明珏摊手:“没想到三小姐这么好心,不知愿不愿意与我这个胆小的可怜人做个伴?天快黑了。”
      “好不好心我不知道,但我知晓,天黑了就该回家。”她将青弓挂上红枣的马鞍。
      “别急,回去之前,有些事先处理一下比较好。”猝不及防,他拽住她手腕,鲜红的血自手背流下,程安疑惑,自己什么时候被划伤居然没发觉。
      层叠的树叶间,隐约能看到太阳尚挂在空中,但树林里已经暗下去。李明珏拉着她一边寻找某种叫“龙之血”的树,一面向她讲述这座树林的由来。他说狩猎场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李家辟出来的,早在本朝之前就已经存在,不过太*祖皇帝之前,它只是一片小小的草地。“与其说是狩猎场不如说是遛狗场。”李明珏的话语中有一丝轻蔑,“太&祖皇帝种下了第一片树林,后人将树林持续扩大,就成了你现在看到的样子。我父皇说,前朝早忘了如何驾驭猛兽,温顺的狗让他们丢了江山,他们遛狗,我们遛虎。除了飞禽走兽,林子里还有各种珍奇花草与树木,可以说是一座小型宝库,我们要找的‘龙之血’就是……”
      不等他说完,程安道:“虎?你们不会在狩猎场里放虎吧?”“武松打虎”的故事让老虎的形象变得“亲和”,但她绝不想在这种时候、以小孩的身躯跟老虎来个有缘相会。
      “你害怕了?”李明珏笑得得意,好似方才他不是在谈论老虎,而是已经打了一只老虎,“放心吧,这附近就有‘龙之血’,我们不走远。”虽然他宣称不害怕,但明显之后的气氛凝滞得有些异常,他们静静在树根与枝桠间穿行,连呼吸也变得轻柔,红枣与白马乖顺地跟在身后。
      很快他们找到名叫“龙之血”的树,那树乍一看不算特别,但是当李明珏拿匕首砍上树干,“龙之血”流下了红色的汁液。他将汁液涂抹在她手背的伤口,随着轻柔的按搓,红色汁液逐渐变成白色膏体。“真神奇。”她曾在雨林里穿梭,明白树林里藏着许多令人惊叹的奥秘,比如“世间百毒,五步之内必有解药”,万物相生相克,自成体系,各不相同,各有妙处。但对她来说,林子里的大部分树、草都是相似的样子:“你怎么认出它?”
      李明珏托起一片树叶:“你看它的叶子很特别,我很喜欢这种形状,但总觉得书册上的描述都不尽人意。”
      程安脱口而出:“是心形,爱的形状,这真是棵充满爱意的树。”心形的叶子,能治愈伤口的树液,“龙之血”不像它的名字那么吓人,它看起来温和平凡并且对林子里迷失的人充满善意。
      李明珏高兴道:“爱的形状?对,就是这样!”他看起来很喜欢这样的形容。
      “好了,咱们该回去了。”天色已晚,在有猛兽的林子里过夜比在只有小兔子、野鸡、小鹿的林子里更糟糕。
      他们反身往自己的马匹走去,红枣已经等得不耐烦,鼻孔扑出热气,昂着头颅,实际上它总是昂着头颅,程安看一眼旁边温顺垂首的李明珏坐骑,心想,哪天红枣能垂下脑袋,估计太阳就打西边出来了。
      “它很漂亮,你的坐骑。”李明珏称赞。
      赞美的话总是让人舒服,“你应该多说说与你脸庞相称的话。”可爱的话。
      树干后,也许是草丛里响起噗嗤声,好似病重的人发出浑浊的呼吸,“风声?不,是狼!”李明珏惊呼。果然他的话,总不那么可爱。
      红枣身后,一线阳光透过树叶照射过来的地方,如荧光一样的绿色在幽深处明明灭灭。红枣转身,不停刨蹄子,李明珏那匹高贵优雅漂亮的白母马发出凄厉的嘶鸣,然后撒腿跑了,头也不回。
      “很好,它比你聪明。”程安道,“一匹狼,总好过一头老虎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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