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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次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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哒,哒,哒,难得姜子君穿了五厘米的高跟鞋,走路尽量慢慢来,指不一定就摔了,而林祺尔可是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都能跑的。
姜子君希望快点熬过这个晚上,然后自己的包包就能到手啦。
这家牛排店很奇怪,在门口装了个珠帘,有点儿复古感,却竟然和整个风格格外的搭。waiter在门口拉开一半帘子,把姜子君邀进去,“左右边靠窗的就是向先生。”
这光景,有点像那句诗,“足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诶,这首诗叫什么来着?姜子君一下子想不起来了。算了不重要。
窗边的男人很帅气,起码背影看是这样,将男士的休闲西装撑得很好看,头向着窗外,像是在欣赏些什么,又想在思考什么问题,隐隐可以看到棱角分明的侧脸。姜子君隐约可以感觉到,这个男人和林祺尔站在一起肯定很配,一个沉稳庄重一个活泼可爱,互搭。
“你好,是。。。向先生吧?”姜子君的声音很好听,无论说英语还是中文,压低了声音更有磁性,提高了又不乏活力,总让人觉得这嗓子要是能唱歌肯定很好听,但可惜,姜子君五音不全。
“恩是的。”没想到向先生的声音也不差。姜子君是第一次在现实中听到自己喜欢的声音。这个向先生,眉眼深邃,鼻梁挺拔,嘴角微扬,肯定是很多少女心中的梦中情人吧。姜子君也第一眼就喜欢这个人。
“跟小时候完全不一样了呢。。”
“你也是啊,小时候那么爱动,现在已经是落落大方的样子了。”
“谢谢。”姜子君长得很一般,今天特意精心化了淡妆,所以看上去比平时美了很多,但是和林祺尔比还差得很远,不过姜子君是一个很自信的女生,这是另外一种味道的美。
“想吃什么?”
“你定吧,我都可以。”
向先生全名向以辰,是一位公司的经理,从美国回来的海归,薪酬不用说,本人帅气又有小资情调,很是姜子君的菜。可惜,姜子君以一个假的身份进入向以辰的生活,也不好多想什么。
“你的手受伤了?”姜子君看到向以辰左手手腕,有一道浅浅的伤痕,有三厘米长,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可以想象当初的伤口有多大。
“恩,就是搬去美国的那段时间,发生了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怎么伤得这么重?当初肯定很难受吧。”转念又觉得自己问多了,姜子君赶紧补了一句,“现在都过去了,不想说也没关系啦。”
“恩,都过去了。”向以辰看了一眼窗外,还在下雨,中国的梅雨季节,连续下一个礼拜雨好像也挺正常的,“那时候刚到那儿,参加了钢琴比赛,有个一起参赛的人输了来欺负我,我也是小孩子气,没忍住就打了起来,然后就这样了。”
“原来是这样啊,养伤的时候不弹钢琴应该会心痒吧?”
“恩,有点。”
“这次回国了还走吗?”
“不走了。”
林祺尔跟姜子君说了很多他们以前的故事,两个小孩子的感情很好,看来向以辰也是带着毫无防备的心来赴约的,每一份感情都是有保质期的,最珍贵的,是那种每一次久别重逢都让人觉得毫不生疏的感情。
现在向以辰觉得面前的林祺尔跟他的就是这样。眼前的林祺尔虽然跟小时候有很大的差别,不多话,不闹腾,却给人很舒服的感觉,有很多话,以前想对她说却没有开口的,似乎一下子都涌上了心头,想要一句一句跟她说一说,那些平日里不想再回忆的事情,那些蒙尘了的伤口,说出来也不再那么疼了。
“我以前很喜欢五分熟的牛排的,后来是你把我的口味改了,你还记得么?”向以辰切着七分熟的牛排,沾了一点黑胡椒。
“当然记得啊,你那个时候可血腥了,三分熟的牛排带着血丝都能往嘴里塞。”姜子君也不知道,分明平时撒个小谎都会脸红的人,今天竟然不打草稿地说着不找边际的故事,“小象死了之后,柳妈趁我不注意把它给炒来吃了,还骗我吃,我根本不知道那就是小象啊。。。。”姜子君说着喝了口饮料,这个林祺尔小时候很善良,小象是她养的兔子,当她知道真相的时候,柳妈还从冰箱里拿了另外半只带着血丝的兔子出来让她看,从此她再也不吃兔肉,也看不得人吃带着血丝的东西。
“口味改了之后,却觉得七分其实很好吃。”向以辰看她不再继续,以为自己提了不该提的事情,试图安慰,却发现自己好像不是很会安慰人。
“对吧对吧,听我的总没错呢。”
店里放着不知名的钢琴曲,也许是知名的,只是姜子君听不出来罢了。音乐很有质感,牛排也很有质感,对面的男人更有质感,一瞬间姜子君觉得这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水仙花和面包都有了,简直是人生赢家。
俩人从小时候的小趣事谈到南海问题,又谈红楼梦康熙王朝,再谈互联网和自媒体,吃完饭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出门的时候,外面已经有点凉了。向以辰把西服外套披在姜子君的衣服上。
“祺尔,你现在住哪儿?我送你回去吧。”
“别,不用了,我还有点工作上的事情,要回公司一趟,你先回去吧,我自己打车就好。”姜子君拉着西服领子的手一紧。
“恩,今天很愉快,路上小心。”轻轻地,向以辰把人抱在怀里,弥补了多年前离开时没来得及给的拥抱。她身上的味道轻柔地飘进他的鼻子,像是花香,又像奶油,若隐若现。
等到他松手后开着车远去,姜子君还愣在原地。
“诶!你的衣服!”
姜子君看他走远了,才打车回家。坐在沙发上,抱着有他味道的衣服,一时不知道干什么才好。“哎,想什么呢,这块肉不合你胃口的。还是找时间把衣服送到干洗店吧。”
另一边,向以辰刚刚到家,把衣服脱了准备去洗澡。管家吴妈却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向先生你衣服上有根头发诶!”
“正常人每天要脱发14根,很正常。”向以辰在心里嘀咕,这个吴妈,越来越会大惊小怪了。
“可这头发有那么长!!”吴妈把头发拉直,在向以辰面前比划着。
这,应该是祺尔的头发,刚刚抱着的时候不小心沾到了。向以辰穿着裤子,转身往浴室走去。
二十五岁的男人,一直保持着的六块腹肌,古铜色的皮肤。吴妈一直后悔没有晚生二十年,不然靠自己的风韵还是有机会的。
“诶?向先生你刚刚,你刚刚笑了诶?”吴妈满意的看着这根长头发,向先生很少近女色,不能说从来没有,毕竟是正常人嘛,但是提起女人,他能有如此愉快的表情可是很少见的,这个能随便靠近向先生还留下头发的女人,向先生肯定不会放过。“啧啧啧,肯定有故事。”
吴妈隐约觉得有故事要发生,但是也说不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毕竟向以辰也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也是时候谈一场恋爱了。
再回来说姜子君和林祺尔的关系,俩人刚开始的时候是简单的商务关系,林祺尔二十三岁回国,姜子君刚刚从大学毕业开始做销售之类的工作,后来姜子君不做销售了,俩人也一直保持联系,慢慢的就成了朋友,现在也有一年的时间了。姜子君喜欢林祺尔豪气爽快不拘小节,有时候会有点大小姐脾气,但是总的来说是个很适合交心的人。而林祺尔喜欢姜子君的认真负责,总能帮自己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比如说这次,而且一个人从加拿大来这里暂住,有个靠得住的朋友是很幸福的事情。
以前不懂什么科学常识看科幻小说,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太阳两个太阳都可以算出规律,三个太阳就不可以,现在用感情来理解,好像简单了很多。本来这段感情里只有林祺尔和向以辰,如果只有他们俩,感情就可以简单一点,爱,或者不爱,在一起,或者不在一起,都是两个人的事情,现在多了我,就多了不可控的变量,是我使原本简单的感情变得复杂了。这是后来姜子君回忆这次见面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