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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是冤家不聚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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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勇任凭对方把他拉进了臭烘烘的男厕所,只见吃人不吐骨头的姓刘的王八蛋把一张纸条塞进他兜里,盯着他眼睛狠狠的说:“这是收养人家的地址,这可是个大户人家,不是你我这样的小人物能得罪起的,你闺女进了他家也不知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气,你呀!就是给你个机会去看看她,把个心放回到肚子里,看见你孩子在那家过的锦衣玉食的日子,怕是杀了你,你也不愿意把孩子抱回去遭罪!”说完见李勇一点也没有对他感恩戴德的意思,也就懒得再跟他说废话,把小短手一伸:“得了您!赶紧的把钱给我,六万块啊!一个子儿不能少!”
      李勇用指甲刀割开了线,将裤兜掏个底儿掉,把大钞小钞一股脑的塞进对方手里,也不顾对方的叫唤:“哎!我还没点清呢,不能走啊······”就自顾自的紧攥着手里的纸条生怕飞了似的跑出医院,在医院门口,他像要把字刻进脑子里一样狠狠的看这些字:“落龙路364号”。刹那间,他泪眼朦胧,他找了女儿四个月零二十一天了,她还那么小,不知她过的好不好?
      迷茫的望着来来回回川流不息的人群,李勇突然觉得他们已经不再是人了,或者他自己已经不再是人了,他像一截流动的水,要流进社会这个坚硬的大石头里,流进去与另一点水汇合。
      转了六次公交,终于找到了大理石的路标:落龙路。
      往里走,发现这条路不再有公交站点,走了很久终于走到一座恢弘的大门前,跑到门卫那一问,这里就是落龙路364号,一座占地三十万平米的私人庄园。然而,他没有资格进去。
      灰颓地蹲在凉凉的秋风中,李勇习惯性的去摸裤兜,那里原本鼓鼓的装着他和妻子一年的血汗钱,现在空空如也。
      和钱包一样空洞的还有肚子,饥寒交迫,形容的应该就是他这样的境况吧。将宽大漏风的布衫裹裹紧,他悲哀的感到自己就像一条流浪狗,抬眼望望眼前这条宽阔的大路,他想起以前的自己,那时他有着强壮的体格,有着美满的家庭,还有装了满满一胸怀的希望。那时的他很有自信,他能让家人过的更好,每每见到路边的流浪汉,他总是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不用自己的双手去改变命运呢?人只要还活着怎么能轻易就失去希望,变成一堆混吃等死的烂泥,即使到了绝地,也必定会像电匣子里单田芳讲的项羽那样砸锅摔碗,置之死地而后生!
      可此时此地,在这深秋的冷风中,在自己单薄的衬衫中,感受着饥饿带来的胃痉挛,脑中冒着奇怪的念头,他来找女儿?他已经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光蛋了,女儿找回来连奶粉都没得吃!难道他真的要把女儿从这个城堡一样的地方带走,女儿长大后会不会怪他?怪他把她生在那样一个贫困交加的家庭,怪他不让她去过更好的生活。
      他突然开始不太清楚他来这里干什么,他曾那么坚信的东西,突然之间就支离破碎的不忍卒读,是吗?这样的他,被鬼怪侮辱过的他,亲娘送走自己的骨肉,妻子骂他不是人······也许他沾上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也许他会一直倒霉下去,并一直牵连他的亲人,对!一定是这样的,一切的厄运都是从那个该死的黑夜开始的,而他那时竟然懦弱无能到没有杀死山鬼,没准他杀了山鬼,一切厄运就会结束,即使他自己也一起死掉,也总比拖累家人受苦好。
      肚子里开始像有千万只蚂蚁一起啃咬,李勇终于扛不住面色惨白的倒在路边的草坪中。

      “董事长,夫人打电话来说今天给小姐摆满月酒,让您一定要回去参加。”孙秘书将腰弯成九十度,毕恭毕敬的汇报电话内容,低头敛目的等待答复。她的工作向来不好做,在高富帅的董事长和白富美的董事长夫人中间徘徊调和,还要处处受到质疑责难。时刻谨记一个高等下人的本分,不能妄想,不能渎职,即使时刻面对美色,也要面不改色的装作若无其事,不敢越雷池一步。正像《哈姆雷特》中御前大臣波洛涅斯对儿子雷欧提斯出行前的忠告前两条:
      1.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行。
      2.对人要和气,可是不要过分狎昵。
      果然是官场老手,这几招用在四百年后的职场照样百试不爽,不过说回来,这种中庸之道好像孔子那时就已推崇不已了,果然老祖宗的智慧······
      “孙秘书,你有什么事?怎么不说话?”王朗凉凉的声音飘进耳朵把正在神游的孙秘书吓一跳。呷!啥啥啥?董事长不会没听见她刚才说什么吧?还是不同意就装没听见。哎,谁说女人心海底针的,男人心才是好不啦!不回就不回还绕什么弯子?
      “知道了,董事长,我这就去回复夫人,属下告退了。”
      王朗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秘书走出门,难道她汇报了什么事情?听刚才的回答,肯定是那个女人打电话来问他回不回家。最近他总是这样,就像个没用的,患上了老年痴呆病的老人,时常溜号,看着文件,听着汇报,动不动就魂飞天外。他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相思的滋味,也许还不幸的害上了相思病,一开始他的回忆鲜活的时候,他想着那致命的快感和□□的欢愉,渐渐的,他开始遗忘,遗忘手指间的触感,身体交融的温暖,甚至嘴唇相贴的窒息感,都变淡了,关于对方的一切似乎都如哈了气的初冬的窗子,模糊了起来,就像一个遥远的梦境,那么,他是不是可以醒来了,就像以前一样嚣张无畏的活着。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他开始像个傻瓜一样数着日子,盼着奇迹,巴望着那个人能像那次一样突然出现,而没用的牛村长在送了几次冒牌货后就被他毫不犹豫的革了职。他开始经常去白云查看基地的建设,回到那座牛蒡子山,等着梦中人,一开始满怀期望,渐渐的,他想也许他该忘记。只是似乎一切都回不去了,最近,他甚至开始出现幻觉,在梦中,会觉得那个人就在他怀里,坐车的时候,司机的某个角度,总让他觉得就是他,在林间漫步,偶尔的就会闻到只属于他的木制清香。那个人,那个害他得相思病的人,让他尝到点人味的人,似乎变得像聊斋里的小倩,勾人勾魂,吃人吃心。
      他的夜变得更漫长了。
      抬头望望落地窗外的星辰,低头俯瞰着城市的霓虹,他开始辨识这个城市中属于他的建筑,数到二十六的时候,他就烦了,这些以前在他眼中值得炫耀的骄傲,似乎失去了价值,说到底,不就是一堆钱,他这么有钱,这座城市一半的在住楼盘都是他盖的,那么,又能怎样?他还是每晚一个人在那张大床上蜷缩着,无数的名媛佳丽爱慕他又有什么用?他连住在他隔壁的娇妻都不敢碰一下,而他心心念念的一夜情,也许是个丑八怪,也许是只鬼,或者干脆是他的幻梦。老天爷,你还真是能开玩笑!让一个拥有世人所盼望一切的人孤独终老。眼见着环肥燕瘦,却唯有右手解聊。果真搞笑。
      孙秘书弓起食指有节奏的敲了几下木门,听见王朗冰凉的声音:“进来。”
      就不紧不慢的推门而入:“董事长,夫人再次来电话,请问您什么时候回家,客人都已经到齐了。”
      “?”王朗想不出是什么事情,要请客人。
      “是小姐的满月酒。”孙秘书不禁奇怪,一向博闻强记,精力十足的董事长最近怎么总是犯溜号儿这样的低级错误,害她刚才以为董事长是不想去参加,看现在的样子应该是真的没听见她汇报什么。
      “知道了,下去吧。”王朗的眉差不多都快要虬结在一起了,当初和这个白家大小姐结婚,一是为了掩人耳目,他长相出众,家事雄厚,能力突出,却太过洁身自爱,这也着实让好些人找到了把柄,大肆渲染,恶意猜测他洁身自好背后真实的原因,所以就娶了这位同样家世显赫,但心智单纯,爱慕他已久,并且愿意一生与他相敬如宾,柏拉图式结合的白家独生女。二是为了了却父母长辈的心愿,娶个贤妻孝敬他们。但渐渐的他发现这个白大小姐城府颇深,并不像他想的那么单纯。她对他的要求在增多,甚至不惜假孕来吸引他的注意力,夺得公婆的欢心,甚至为此去买了个孩子。这样王朗的“性无能”传闻自然就不攻自破,她为丈夫保全了名誉;收养一个女孩子也不用担心财产外流的风险;王朗自然也要因此而更多的陪在她身边,这样三全其美的主意,他自己都自愧不如。
      原本他可以配合的很好,而且乐此不疲,毕竟她是个很会讨好人又知道分寸的美人儿,况且她要的又不过分,一点空有其表的虚荣,一点名不副实的恩爱场面而已。可是,他就是连敷衍的心情都没有。他不想再带着这张貌似王者的面具高傲的巡视各位他曾经一度认为卑微浅陋的爱情了,不,他不想看到任何成双入对的夫妻,情侣,还要冷静自持略带嘲讽的奚落他们装出来的幸福。因为他自己首先就是悲凉的首领。
      出门,进电梯,下负一层,上法拉利,这是唯一能给他带点激情的东西了,开上高速就开始全迈狂飙。冰冷的风狠狠的刮着他的脸,爽!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也像他一样喜欢速度带来的激情,应该会吧,当时的触感告诉他,对方百分之一百就是个爷们,而且身体很壮,皮肤肌肉都很瓷实,呻吟起来的声音也很好听,他应该很高,跟自己差不多的身高,多大年纪呢?长什么样子呢?应该不会很丑吧!那个人好像是滚烫的,那么炽热的温度,不像是个正常人的,很温暖,很温暖,很熟悉的温暖,好像他很久以前就感觉到过的温暖。就像他祈盼了一生一世的温暖,是温暖的回归,不是温暖的初次体验。他莫名其妙的熟悉那种感觉,并因为那种奇异的感觉,一回想起那种抽象的温暖,就想要抓紧,无论如何,就算拼尽全力也要抓紧,并且拼命地钻进对方的体内,想要与对方融为一体,燃起不可遏止的想要对方焐化自己的奇特欲望。难道上辈子自己是条冻僵的蛇,对方是那个焐化自己反而被自己痛咬一口的农夫?哈,真是奇特的联想。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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