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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降临夏尔 ...
平静祥和的村庄,夏尔,最近总是发生怪事。这里的居民,霍比特人,是一个喜欢宁静的生活,不喜欢节外生枝的物种。但几十年前出了个怪胎——袋底洞的比尔博·巴金斯先生,他先是从夏尔失踪,一年后又回来,带着几大口袋的珠宝和黄金;接着,他在自己一百一十一岁生日的宴会上凭空消失了!他的侄儿也是个不安分的主,几个月前就神神叨叨的,然后前几天突然就把袋底洞卖给亲戚,自己搬走了。
如果说这些仅仅是为当地居民添加一些谈资的话,最近发生的事可以让他们从二十岁谈到八十岁。
第一件事,是某一天清晨他们打开房门时,惊讶地发现天空上有一圈圆环一样的光带。它极大极广,另一边延伸到了看不见的远方。当地人从没见过这样的异事,他们为这到底是什么开了足足七十六次会议。但最后谁也没说出个了然,而且它对生活没有什么影像。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到现在那光环还挂在天上,只是大家都不关注它了。
第二件事,是六个人类来到了这里。他们自称在森林里迷了路,向当地居民询问这里是什么地方。他们看起来皆英气十足,出身不凡,服装和谈吐都像是大贵族才有的。掘洞家的女主人第一个遇到他们并邀请共进一天的第五餐(就是晚餐),为首的女孩遗憾地拒绝了。
对,他们还有一点很奇怪。那就是做主的居然是一个年轻女孩。
“最近真奇怪,总是有外乡人来这。夏尔平常几年都不见一个外人。”霍比特老妇人非常热心且没有戒备,啰啰嗦嗦地把她知道的所有都说了出来,“有很多穿黑衣服骑大马的人,询问巴金斯先生的下落。真奇怪,巴金斯先生搬走之前都没人来找,怎么搬走了反而有人找了?”
她小声说:“我猜,他是不是欠了债,那些看着就很凶的骑士就是来讨债的。”
女孩抱着一只松鼠一样的动物,抚摸着毛好像没听清楚:“呃,不好意思,找谁?”
“巴金斯啊,就是那个弗罗多·巴金斯!”老妇人神神秘秘地说,“我跟你说,那是个怪胎,跟他叔叔一样!老巴金斯居然跟精灵交好,小巴金斯恐怕是学他叔叔,到外边去冒险了。噢,冒险!一个霍比特人!多可笑!”
“嗯……嗯。”女孩干笑了几声,“夫人,我的同伴在坡上等我。感谢您的热情相邀,只是我还有很重要的事,只能遗憾地与您分开了。”
老妇人与她告别,意犹未尽地找她的老姐妹八卦去了。她今天兴致勃勃,恐怕要聊到天亮。女孩在原地愣了一会儿,才慢慢地向山坡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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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猜这里是哪儿?”陈杏一脸三观破碎的表情问。她不自觉地揪着芙芙的毛,让玛修看了一阵心疼。
莫德雷德背着一人高的背包,手上拿着一只烤鸭,嘎吱嘎吱地嚼着说:“不知道,可能是英国的哪个乡下吧。你看他们平均身高那么令人担忧,是不是侏儒村之类的?”身高只有一米五出头的小莫,在霍比特人的聚居地感到了无上的安慰。
陈杏呵呵一笑,点开了手机:“医生在吗?”
“在在在!你们都平安降落了吗?”医生的影像在手机屏幕上显示出来。
“平安是平安了,但是——”陈杏狰狞一笑,“医生,你觉得这里是二十世纪的伦敦吗?”
罗曼小心翼翼地问:“难道不是?你们跑到哪个乡下去了?”
芙芙:“芙!芙——”
“什么啊,人家芙芙都比你清楚!”陈杏咆哮,“平均身高一米二,不穿鞋,脚上长毛,还有住在袋底洞的巴金斯!我们现在在托尔金书里的世界啊!!”
“托尔金是谁?”
陈杏狂暴了:“你!去我家把我书柜第三层最厚的三本抽出来看!看完给我写15000字的感想!!”
一旁的达芬奇及时解了围:“现在去你家肯定来不及了。你先说一下你是怎么判断出来的,以及接下来打算怎么做吧。”
陈杏焦急地原地踱了几圈,终于稍微平静点了:“医生,你确定当初没有出错吗?”
“这点我可以证明。我们两人测算出的都是二十世纪的伦敦。”达芬奇说。
“奇怪,奇怪。二十世纪伦敦……伦敦在英国……夏尔和伦敦的联系大概只有‘托尔金是在二十世纪的英国写出《魔戒》’这个联系了……”这么说他们现在在一本书里面?陈杏若有所思:这也不是不可能。手游里的人现在还在跟她说话呢!
“算了,等我们有空再慢慢想这些。现在还有更要紧的事做。”
陈杏瞬间正色起来:“我们恐怕要赶路了。”
《魔戒》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严肃西幻的冒险故事。弗罗多的叔叔曾在冒险途中捡到一枚戒指,而他出走后把戒指留给了侄儿弗罗多。其实,这枚戒指里保存了大魔王所有的力量。为了得到力量,大魔王开始追杀主角;为了打败魔王,主角决定把戒指毁掉。他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把戒指丢到了火山里。全剧终。
“——就是这么个故事。”一大串不喘气的介绍后,陈杏如此总结。
“听起来就是个很普通的骑士小说那种嘛。”莫德雷德首先发表了感言。
陈杏说:“不管它是普通骑士小说还是宏大的魔幻巨作,我们的首要目标是什么?”
“圣杯!”
“没错,圣杯!玛修,还记得我们在MC特异点医生说的话吗?‘圣杯与这个世界最强的生物或神秘度最高的物品有关’。这个世界最强的生物是什么?魔君索伦。这个世界神秘度最高的物品是什么?魔戒。所以,要找到圣杯的线索,首先我们要找到弗罗多。
“退一万步讲,万一有什么特殊情况,这两个都不是圣杯,那我们也可以去瑞文戴尔找精灵王或者甘道夫。他们是这世界上最长寿、最睿智的长者,总能给我们提供点有用的信息。”
玛修问:“那为什么这么急着赶路呢?”
“事实上,我刚刚从一个霍比特人口中听到消息,弗罗多已经于几日前离开了夏尔。我们要赶在他到达瑞文戴尔前拦住他,才好让他为我们引见甘道夫。为此一路护送他到瑞文戴尔也可以。”
好吧,虽然人家有阿拉贡,没有他们也能到。但多五个强大的战士效果毕竟是不一样的。并且陈杏私心里还想试探一下戒灵的实力。她根据书中的描写推测戒灵的实力最多不强于卫宫,就算九只一起来她也有信心逃离。
“出发了各位!我们的目标是跃马客栈!要在晚上赶到哦!”
“没问题master!……但是跃马客栈在哪边?”
“……”
这个问题最后还是问路才解决的。热心的村民告诉他们沿着向东最宽的路走就行。他们六人不必担心被戒灵追击,因此卯着劲走大路就是了。英灵们全速前进,唯一的普通人则是由小莫背着——库丘林似乎有所不满,他试图用公主抱诱惑陈杏。然而陈杏非常慈祥地说:
“不用麻烦了。库丘林现在是筋力E呢,要好好保存体力才是。”
库丘林跪下了。
最后陈杏幸福地趴在小莫的背上,芙芙趴在小莫的头上,陈杏又把脸埋进松松软软的毛毛里……小莫以一个诡异的姿势跑完了全程。
一路上的风景比地球上任何景区都美丽。霍比屯是新西兰的田园风光,有可爱的小山坡和灰色的石子小路;接着到了雄鹿地,它比霍比屯要稍微繁华一点儿,来来往往的矮小居民对“大种人”报以注目礼。再后来他们就到了老林子,森林里阴暗又潮湿,树枝乖张地在他们头顶上盘折,庞大的阴影总是挡住他们的去路。在书中,老林子被描写为自中土创造以来最老的森林之一,这里的树木可能有上千岁,它们会迷惑路人,让他们永远迷失在幽暗中。
但俗话说“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眼见找不到方向了,陈杏居然打开了手机自带的指南针……结果自然不用说,他们走出去只花了四个小时。
当夜色降临时,布理镇出现在道路的前方。陈杏已经饿得顾不上美景了,一头扎进了跃马客栈。其实,卫宫和大卫都背着一些干粮,但陈杏本着“旅游不吃本地食物有什么意义”拒绝食用压缩饼干。她一头饿狼一样扑在人家柜台上:“老板,六份招牌菜!”
“二十四个银币。要住宿吗?”麦曼·黄油菊——客栈老板打量着这个突然冲进来的女孩。她黑发黑眼,长得好像和这个地方的女孩不一样。有种,画风不对的感觉。穿的衣服和裙子的款式既不像平民也不像贵族,面料更是少见。但麦曼没有表现出任何想打听的意思。布理镇是人类最西边的一个聚居地,经常有矮人工匠或人类游侠停留,极少时候还能遇见精灵。三教九流的信息都在这里交汇。夏尔东区至今仍有一句俗话:“稀奇好比布理奇闻。”一个长相不常见的女孩子,说实话,在这里算不得要特别注意的事。
“先订一晚上四个房间吧。”陈杏点点头,装作不经意地扫过里面。没有看见四个小矮人或者疑似神行客的人类,心下有点失望。
热汤、冷肉、黑莓果馅饼、新出炉的面包、厚厚的一块块奶油、半块熟奶酪,这大概是客栈的常餐。要陈杏来评价,味道有点古怪,可能是这个时代的调味料不像现代那样好。也就吃个新奇吧。没想到除了卫宫和玛修,其他三位英灵都非常满意。
“真是丰盛的英式晚餐!”莫德雷德呼噜噜地把汤倒进嘴里,朝麦曼比了个大拇指。
大卫也略微点头。看见陈杏不解的眼神,他解释道:“在古代以色列,只有国王才能每餐都有肉吃,并且那时候调味料更单调。所以我觉得这里的食物已经非常不错了。至少这篇土地的领主非常爱护子民。”
“好吧,我可想不到那么多……”陈杏微微脸红。
大卫笑着说:“master从小生活在那样便利的时代,想不到也是正常的。”
在酒馆热烈的气氛下,不太现代的食物也变得可口了。陈杏又点了两份馅饼,饶有兴致地听着周围的佣兵吹嘘自己的功绩。月色中天的时候,酒馆依然吵闹。陈杏有些困了:“看来他们不会来了……还是已经走了?”
她的手机平放在桌子上,屏幕里罗曼医生正在向她挤眼睛。由于人多,他不敢大声说话。过了一会儿,他突然举起一个牌子。
“十点钟了,你该去睡觉了。”牌子上这样写。
赶了一天的路特别困,于是陈杏干脆地点点头,和从者们慢慢走回房间。
当然她没想到,在她离开不过十分钟之后,四个霍比特人就跑进了客栈……
校园网卡得我崩溃,今天下午就写好了,晚上才发出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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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降临夏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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