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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烟 ...

  •   环绕了一圈,才到了警局据,他们说,比预计的时间多了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很长吗?半个小时能够干些什么呢?抽根烟?发个呆?我迈动双腿跟着他们,警局的地板洁白光滑,能照出我的影子,而我脚上穿的,是旅店里那种一次性的拖鞋。地砖的冷顺着脚心传到脊背上,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他们让我坐在一张桌子前面,他们则坐在我的对面,隔着几十厘米的距离,似乎就能垒砌他们的威严。“你的姓名。”“A—207”我道,这是院长叫我干活时的编码。他们对视了一眼,又转过头问我,“籍贯。”我想了想说,“忘了,我只记得我在山泽医院待过一段时间。”他们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情绪看着我,其中一个离开了座位,只留下一个稍微年轻一点的警察,他问我在山泽医院做什么工作,我无语的笑了笑,工作人员会有编号?我记不清我是被谁送进山泽的,但我确实是因为精神障碍才来治疗的。这个问题无法回答,我不做声只是低头玩儿着自己的手指。

      “请配合我的工作。”他说,我抬头对着他笑,我指着她口袋里的烟梦呓似的说,“我要烟,要烟......”她无奈的抽出烟点燃给我,我迫不及待的接过来,轻轻地拈着它,小心翼翼的凑上去,抽了一口,雾气在空气中消弭,如同墨水在水中蔓延一般,所过之处,留下了尼古丁的微苦和正常世界的幻影。

      我的身子被这个烟味儿一熏,顿时瘫软到椅子上,越发惫懒起来。得到了想要的,我就更不想开口了。桌子另一旁的他一直在等我说话,眉头和鼻子逐渐皱到一块儿,我看得出来,他等的不耐烦了。

      我想,现在只差一个契机,就能让他把桌子的杯子摔在我脸上然后愤愤离开,只是它迟迟没有出现。幸好,在他耐心耗尽之前,离开了的警察捧着笔记本电脑回来,附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他的脸色陡然精彩起来。他先是一愣,然后打量了打量我,愤愤的啐了几口,低声嘟囔了一句,“原来是个神经病,看起来是问不出什么的。”我笑眯眯的看着他,我又不聋,怎么会听不到呢?

      我正要再抽一口难得的好烟,左手便伸过来掐灭了烟头,少了烟味儿的催化,我的眼又朦胧了起来,两个警察都隐在大片大片的白晕之中,我听见她说,“再说一遍。”那个警察起身叉着腰,用一种正常人的态度笑着对她说,“原来是个神经病......”的下半句会没说出来,她便抓起桌子上的玻璃杯子砸到了他脸上,我一怔,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冻结了起来。

      他捂着鼻子,血从指缝中渗出来。他低吼喘息,像一头蛮牛。他指着她,恼怒的表情狰狞在每一块儿面部肌肉上,俯冲的姿态,似乎可以以绝对的力量擒住一个正在发疯的犯人。我对她说,这是警局,你冷静点。她没回应我,只是笑了笑,掂起了手中折叠的铁椅子,越攥越紧。

      她掂着椅子被几个人冲过来拉开按到了一边。我问她,满意了吗?她手里攥着椅子腿,没说话,只是嘿嘿的笑。我害怕,她这么沉不住气,袭警可是犯法的,我可不想进去吃牢饭。

      一个警官扶着那个被砸伤的警察去了医务室,而她还是在一群人的压制下。我听见她小声喊,朝着警官离开的方向,安琪拉,安琪拉,声音像是响尾蛇摇动尾巴。我掐了掐手心,眼中大片的白晕闪闪烁烁,这儿不应该是他出来透气的地方,平常她与我共处一体,我不得不替她处理后继问题。可这里是警局,我帮不了她,他们只会认定她是危险人物,她还打伤了警官,她不想活,我还想活呢。

      我问她,“你是想住监狱吗?”她露出迷茫的表情,反问我,“那有什么不好吗?”我多想摸摸她的头,告诉她监狱是个吃人的地方,会吞掉她身上的某些特质,可我却只是平静的告诉她,“那里不会有安驯的安琪拉。”

      她退缩了,一张脸上惊异与恐惧交织,茫然地眼睛里折射出幽幽的光。我只知道我抓住了她所在乎的东西。她曾经告诉我,她是因为安其拉才诞生在这具身体里的,话里的意思迷迷糊糊,仿佛她就是为了这个才的活下来。她就是暴力的化身,安琪拉,不就是杀戮吗?不过她从来不会说的这么准确又直接,她是个还有中二病的孩子。

      我的眼前逐渐清晰起来,大片的白晕像倒放的幻灯片一样,快速收缩成一个小白点,眨眼间就不见了。这时候我才感觉到肩上和手腕的剧痛,手臂和小腿的肌肉都紧绷着,像是在等待伏击的时刻。我松开了手中的铁椅子,顺着几个人的压制力瘫在地砖上。枯黄的头发糊住了我的脸,我看不见那几个人的表情,我只在心里祷告,希望我不会被暴力对待。正常与非正常,都知道暴力的涵义,我们这些非正常人,对暴力的理解格外深刻。是啊,束身衣,电击,这些被正常人喻为治疗手段的东西,哪样不是暴力?

      我是怕了,我害怕疼痛,所以,我宁愿屈服。

      几个警察见我突然松了劲儿,手上的力小了几分,其中一个还长出了一口气,直起腰抱怨,“这年头连一个疯子都这么麻烦。”声音不大,清清楚楚的传到我耳朵里,我眼前的白晕又开始扩散了。她要是硬来,我根本拦不住,可要是任凭她这么闹下去,恐怕我和她都得死到这儿。犬发疯伤人会被安乐死,这也差不多是我们的下场。

      我平躺在地上,地砖的冷透过单薄的衣服往骨缝里钻,手边是那把铁椅子,几个警员也都直起身开始聊天。多好的机会,我可以抡起椅子照其中一个砸下去,他的生死全由我的力道决定。可袭警违法,以往是迫不得已,但现在我想多活一会儿。

      可我的手已经不由自主的伸向椅子的方向,眼前的白晕也越来越厚重,厚到让我看不清正常的世界。我知道,过不了多久,我的意识就会完全泯灭在她白色的世界里,然后,她会伤人,杀刘峰的事也会暴露,然后被几个警官贯上恶意袭击的罪名,之后,他们开枪自卫,我和她就这么结束了,不会有法律诉讼程序和辩护律师,我和她的死,不会引起任何关注。

      我不想就这么死掉,虽然没什么美好的生活等着我,可我好歹懂得什么叫苟活。于是我开始剧烈挣扎,在在地砖上翻滚,来引起他们注意。我认为它会有一定效果,可我的眼睛却看不清什么东西了,我自是感觉有几双手把我的胳膊反剪到背后,把一个冰凉的物什拷在我手腕上,我一用劲儿,它就钳的更紧,像山泽医院树林里的兽夹一样,死死的咬住猎物的肢体。

      我长吁了一口气,身子轻飘飘的倒在这片白色的海洋,浓重的白晕像个泥沼,一点一点吞噬着我所谓的理智。这一段时间,是她的主场了。医生说我不但患有人格分裂,还有选择性失忆。其实不是这样,我不曾失忆过,只是在她极端愤怒的时候会压制我的意识,由此来获得身体的绝对控制权。而在这期间,我对正常世界的感知都会消失。

      什么是极端愤怒?就比如现在啊,汹涌的白色挤爆了正常世界,占据了这具身体,而我,无能为力。我闭上眼睛,不去想她在这短时间会干什么,我只希望,明天白晕散尽,有又能看见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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