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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苍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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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我舒服的快要睡着的时候,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我抬手看了看腕上的表,二十分钟左右,时间不算长。我光着脚去开门,几条阿拉斯加则在沙发旁翻着肚皮晒太阳。我一打开门,那两个警察就掏出了警官证让我配合调查最近的人口失踪案件。
家里只有一张沙发,单人的,坐不了两个人,我只能拿来两个软垫子放在杂乱的物品之间稍微整洁一点的地方。几条阿拉斯加见了生人,没有吠叫,只是围着他们两个绕了一圈又一圈。两个警察盯着我,开门见山的说,“失踪的男性名叫刘峰,是搬运公司的装卸工人,失踪时间为两天两夜零七个小时,根据本楼层的监控摄像头显示,刘峰进入这间房子后就没有再进出过,因此您有很大嫌疑 ,希望您能配合调查。”我点了点头,“照片呢?”两个警察从公文包里掏出了刘峰的照片,我扫了一眼,是她的安其拉,正是我刚才肢解的男人。
“嗯,人是我杀的,用漂白粉遮盖了血迹,尸体都已经毁掉了,他在这儿都快胀起来了,我没办法。原本还想给你们看一看呢。”她突然冒出来,用欢快的少女语气对两个警察说。我看到表情凝滞在他们脸上,滑稽的像带着面具小丑,之后,这种凝滞又慢慢舒展开,从额头活泛到全脸。他们看了我一眼,无奈的笑了笑,像是哄孩子一样,“小姐,请不要开玩笑。”
玩笑?可这就是答案啊,荒谬的真相被这么轻飘飘的说出口,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会信。大概就是因为这样,他们认定我杀了人,可在我承认的时候却以为我在开玩笑。所以,什么是你们认为的真相呢?我歪着头看着他们。
我相信他们闻见了依旧存在的腐臭味儿,却没有任何的表示,或许,这么杂乱的屋子有这么一股味道很正常,可也只不过是正常人认为的正常而已。我笑着说,“那你们想知道什么?”两个警察的脸色又缓和了许多,“您认识失踪者吗?”我摇了摇头,这个可以保证,在我拆他尸体之前我从未见过他。
“他来过您这儿吗?”
“我不知道。”我没必要撒谎,他们从监控里看到了刘峰来过,这个问题原本就没什么意义,可关于刘峰,我只知道,是她杀的,至于怎么诱杀,过程我一概不知。
两个警察对视了一眼,最后决定把我带到警局里进一步审问,哦不,是调查。我其实一点也不害怕,我并不担心我会进监狱住上一段儿,因为在法律这张大网之下,我是为数不多的漏网之鱼,他们判不了我的刑,顶多把我关到医院里,穿上紧束衣,打上几针镇定剂。谁让我是精神病患者呢?
我与她已经被这群苍蝇追的换了好几个地方了,这样的日子我不喜欢,可她喜欢,她喜欢一切刺激性的东西,浓茶,发泄,唯独不喜欢烟。她喜欢在在大街上四处游荡,寻找下个安琪拉。而我,没有她的浪漫与疯狂,我喜欢安适,喜欢窝在沙发里抽烟,认为死尸就是死尸,就算叫成安琪拉也不会长翅膀有光环。我很少出门,除非是我和她没有钱的时候。
大多时候,我与她都在思考,为什么别人理解不了我们的思维,因为理解不了就把我们定性为各种各样的病,臆想症,人格分裂,幻视,偏侧空间失调症......或者其他,这些只是我们超出正常人思维的一部分,但远远不能证明,我们是非正常人。我想,如果,这两个警察事先翻看了我的档案,是绝对不会盘问我的,因为跟一个神经病是问不出什么东西的。虽然我们一直认为我们与正常人没有什么不同,可他们就喜欢这么叫,神经病,神经病。其实也无所谓,侮辱性的词汇我们已经听了不少了。
哦,对了,院长私底下就这么叫过,他认为我是个异类,就招雇我做一些正常人不敢做的事情,比如肢解,骨灰装盒什么的。我是一个神经病,人格分裂,可我又不是智力障碍。所幸我学的神快。他只付给我正常人一半的工资,不过,对一个没什么追求和渴望的神经病来说,已经足够了。
她很少在院长前露面,除了那回院长给其他医生说我是个神经病的时候,她急不可耐的冲了出来,带着微笑和愉悦对我说,院长将会是她下一个安琪拉。我阻止了她,因为没有院长,我连一半的工资都没有了,养不起我和她。她很听我的话,我也经常说,如果她不干那么血淋淋的事儿,应该会是个好姑娘。
我靠在警车的椅背上,闻着汽车里浓重的汽油味儿,眼前直发黑。胃酸顶到了喉头出,轻易的把咽喉冲开。我吐在了警车里,一大滩,胃酸混合着廉价方便面的气味在车里蔓延开来。好久不出门,我都忘了自己晕车了。呕吐物溅到了其中一位警察的斜面上,我颇不好意思的说了声抱歉。那位警官没说话,拍了拍前面开车的警察,示意他把窗户打开。
开车的警察打开了窗口,风灌了进来,让我感觉好受多了。我在想,她是不是也会晕车。只不过她出现的时候总是带着笑,俏皮的像个少女,让我误以为她是完美的化身。她不与我交流她的痛苦,当然,我也从不过问。
突然,车顿住了。我坐在车里,看见了在白天依旧刺眼的红蓝警灯。尖锐的警笛声似乎包围了这条双向行驶的公路。我好奇的问,“出车祸了?”开车的警察从后视镜中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
丝丝缕缕的铁锈味儿顺着车窗的空隙钻了进来,我嗅了嗅,看来挺严重的,不过,血腥味儿可比汽油味儿好闻多了,我又多嗅了嗅,一路上露出难得的愉悦表情。如果现在坐的不是警车,我一定会下车去看看。她说过,两辆汽车,是天然的液压机,飞驰,然后撞在一起,把人和其它东西碾个粉碎。我还没见过那么大的液压机呢。
开车的警察烦躁的掏出了打火机,点上烟,转了方向盘,看来他决定绕路了。像这种交通事故,处理起来,一般都要几个小时。哭喊声,救护车刺耳的鸣笛声,还有一圈儿看热闹观众的窃窃私语,糅杂到一块儿,很难让人有个好心情。我嗅了嗅,烟味儿顺着风扑到车后座,轻轻拂在我脸上。嗯,好闻。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牌子的烟,只知道它比我耳朵上夹的这半只要好太多,它升腾起的烟雾让人从中窥探到纸醉金迷世界的一角,而我的,只能看到她的脸。
我一定要讨根烟抽。我直直的盯着显示镜里的半张脸,像狗一样喘息。这次,我好像懂了贪婪和嫉妒,仅仅是从一支香烟上,这种感觉前所未有的新奇,就像是蓝天底下泛着彩色光芒的泡沫,蓬松膨胀,从我脑仁儿中溢出来,糊住了眼睛,蒙住了心。
这是我头一次要求去获得什么东西,我不再是无所渴望了,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