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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第三十三章(三) ...

  •   方才风大人乱,医馆里出来的一列人都走散了不少,现在剩下的就是不少女眷仆妇和尚可支撑的伤兵。这些人都是六神无主,陈家媳妇已经摇摇欲坠,傅琅抽了抽鼻子,快步走到队伍前面去,问道:“哪边是南?”

      乌兰看了看太阳又看了看影子,“就是前面。”

      傅琅心思稍定,西边是沈丘,此时想必已经关了城门,城外又有陈军逡巡,等闲是进不去的;东边是沈城,自然也不能回去;北面是百里荒山,山的那面便是更乱的燕岭。三面都不能去,难怪姜望要自己带人向南走。南边的山岭虽然低矮,但是沟壑众多,随便找地方藏起来,陈军也是找不到的——何况多半并没有人会着意追查这一群老弱残兵。

      她边走边想,带着人钻进了一处山坳,曲曲折折的山岭分出无数道路,朔风从背后吹来,在狭窄山坳中尖啸。陈家媳妇情知丈夫已经再也回不来,忍不住边走边哭,虽然只是低低的啜泣,但在此情此景中便显得格外凄凉。她怀里的阿明也张了张嘴,像是又要哭,熊婶急忙道:“别让孩子哭,声音太大,等会把人引过来了。”

      陈家媳妇抬起泪眼,倒是哄了哄孩子,身后队伍中钻出个年轻女子,轻声道:“婶子,我来抱,你歇一歇。”

      傅琅依稀记得那姑娘叫靖荷,也是沈城人,不知为什么没有撤走,一直跟着他们在医馆忙活。陈家媳妇便把孩子交给了她,靖荷把孩子抱在怀里轻轻晃了晃,阿明果然闭上眼睛不再哭了。山坳被山石拱起而消失了,渐渐现出一道平坦山坡。他们无可选择,只好踩着乱石走上了山坡。

      坡上全是山梅花树,傅琅稍微一愣神,看见了远处纵马而来的人影。那匹瘦马像是已经跑了一百年,累得只剩一副骨头,不停地打着响鼻,但马上的人不断挥鞭催逼,瘦马竟然也跑得快如流星,转瞬间就到了近前。马上的人身量未足,显然还是个半大孩子。

      傅琅讶然地发觉,那是许久不见的公西廷。

      公西廷也看见了她,急急勒住了马缰,仍是满脸不耐烦的神色,开口就问:“沈城已经破了?”

      傅琅点了点头,公西廷□□的瘦马晃了晃,被公西廷勒住,又问道:“公子在城中?”

      公西廷这一路从平阳奔过来,满脸灰土,并不比傅琅好看到哪里去,见傅琅又点头默认,只觉得心一沉,不过神色并没有如何松动。傅琅见她又要往城中走,不由得道:“你要去沈城?别去了,里面……”

      裴瑟还在城中,不知道是到了什么样的地步,竟然让陈军穿城而过直到了西门。公西廷一个小孩子,去了简直是狼入虎口。公西廷却稳稳坐在马上,低头凉飕飕看了她一眼,随口道:“你要往哪逃,快走吧。”

      傅琅其实知道自己拦不住她,这小孩一向主意极大,如果公西廷打定了主意要去找裴瑟,那就是死也要去,何况裴瑟有恩于她。傅琅抽了抽鼻子,把手里的刀举起来递上去,“你自己防身。”

      公西廷虽然讨厌她,但并不讨厌送到眼前的刀,伸手接过,另一手甩下响亮的一鞭,瘦马如离弦之箭般嗖地弹了出去。

      沈城是不折不扣的北地,隆冬里午间的风并无丝毫暖意,凌烈如刀般刮过汗湿的身躯,背后的衣服却被阳光带着一点温度烘得干了一半。

      裴瑟被人压在地上,越跪越僵,却突然想起了自己早晨的时候还在问副将今天是什么日子,那时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不知道为什么要问这一句,现在想来,这一问并不滑稽。

      当年太傅留下她,为的是什么,为什么要把江山社稷系于她手,其实凌老太太多有提点,只是被她选择性地有意忽略,如今被长豫挫骨扒皮从血髓中猝不及防抽出了隐藏的痛点,才知道命运的隐患一直在那里,不管如何拼尽全力,最终都是被丢弃的孤雏腐鼠。

      午间这个时刻犹如逃不脱的魔咒,每一次命运的惊变都在午间发生,一切起源于那个奥热夏天里他们在太傅的书房里带着满脸惊奇屏住呼吸聆听的教诲,一切都是命运狠毒的暗示。命运就像是一只经过王宫匠人精密计算的齿轮,每一分一刻的每一个选择都是时代和时机的啮合传递扭矩。曾经以为她能替父王和幼弟捧个盛世出来,如今方知,真正丑恶的废墟之上连土壤都是恶臭,永远开不出美丽的花朵,事情从一开始就没有转机,她生来就是为了这十年的算计筹谋,就是为了末了这一场难看的哗变,就是为了这一场黄粱梦过。

      她身后的五百残兵在看到齐将军腐坏头颅的那一刻变得鸦雀无声,裴瑟咬了咬嘴唇,轻轻挣了挣。侍卫见她没有乱动的意思,迟疑着松开了手,却见这位狼狈已极的先王长女毫无迟疑,把手按上地面,头颅磕在了坚硬石砖上的细碎黄土面上,发出沉闷的一声闷响,紧接着又是两声。

      这不是她第一次跪长豫。

      上一次是不到一年之前,他从东山祭完祖回平阳城,她带着百官朝拜迎接,那时还是春日,留春节前的几天,刚回国的弟弟像她一样没有好好过过留春节,小孩一样询问了好几次民间习俗。

      若说到第一次,却是隔了许久,是十多年前长豫小小年纪受封世子,她带着宫眷跪在阶下。长豫在台上手足无措时,她悄悄抬头向他眨了眨眼睛,那是年幼的她脸上十分罕见的一点俏皮。

      长豫负手站着没有出声,是在等着她说话。她磕完了三个头,方才开口道:“君上,小臣自知罪重,一切听凭君上发落。小臣身后五百部将兵士,都是誓死抗陈的英雄,不求封爵封田,但请君上留下这些子民的性命。”

      长豫冷笑道:“王姐,现在肯叫自己小臣了?你要他们守城守了两天,原本是一万人,死了多少?八千?九千?这些人为你驱驰时是低贱蝼蚁,眼下剩下区区几百人,就变成英雄了?我看他们倒不要我施恩,王姐若有良心,早就该高抬贵手,解甲倒戈,陈国人还能留下几个有用的。”

      裴瑟的声音一点波澜都没有,平静已极,完全没有惊惶或者不悦的神色,而是一种洞悉,不知道她洞悉什么,可仿佛面前的长豫和世间万物一样宏伟平常,一切都并不在她的心上。

      “那不一样,他们不会在陈国人手下偷生,可君上是他们的君王。”

      长豫从小就喜欢腻着她,现在还想仔细看看她,可这次忍住了,摇头道:“事到如今,王姐还在拿这个要挟我。你还是不懂我要什么,你只要什么国泰民安——姐姐,我要天下,你明不明白?等天下在手,何愁国之不泰,民之不安?”

      台后那些残兵早已瑟瑟发抖,他看见了也没什么反应,只是挥了下手,台上禁军会意,将那些残兵包抄在中央,等他示下。

      长豫朗声道:“先王长女叛乱,将重镇沈城拱手陈国以期夺权,你等为王平叛,终至沈城鸣台。诛杀残余叛兵,斩首记功授爵,五人一屯长,十人一校,五十人赐赎锱金。无人可以赦,若有脱逃,孤自有追责。”

      虽然不义,但清杀区区五百残兵竟有这样的厚赏,禁军中有人犹豫着没动,也有人愣了一愣,随即便挥起了刀剑。那些残兵也是一愣,只好举刀相向。

      裴瑟不用回头看,也知道身后是横飞的血肉骨节,喷溅的血液气沫,断裂的手臂头颅,是士兵不平的吼叫和垂死的呜咽。这不是他们经历过的战争,不是为了荣光、家国、名誉而经历过的每一场战斗,这甚至不是一场光明的搏斗,只是一场与上位者和时代洪流螳臂当车注定输得精光的豪赌,这是炼狱。

      她看不见的队伍中响起了哀歌一般的战歌,“孟冬雪霜,举兵攻王,圣王失义,隆寒难当。声传海内兮威远邦,天下安宁兮寿考长……”

      她的膝弯还被侍卫踩着,被她死命挣脱开了,连滚带爬摸到阶下拾起了那柄长剑要向厮杀的人群中冲去,没走几步便被人勒住脖子拖回了阶上,那人宽袍广袖,却力气不小,她悚然意识到,那是已经长大成人的幼弟长豫。

      长豫抓着她的脖子在她耳旁呢喃:“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是太傅教我们的。可姐姐是不是想错了,以为你才是那一个‘将’?姐姐,来世若有得选,你可得把眼睛放亮些,别再做女人了……做蝼蚁么,会爬,会挖洞,也乐得其所,可就是这点不好:轻易就会被人踩死。”

      她哑着嗓子挣扎出声,“人……人也会。”

      长豫虽然用了狠劲,但脸上仍是气定神闲的,回到阶上仍未松手,把她控在胸前,在她耳边轻声说着:“姐姐,还管那些东西做什么,你还不知道吗?我的心结不是太傅,我的心结是你,问题在你,症结是你。你在一天,我就不能施展;你在一天,我永远都是主少国疑。你那一腔子仁心,是我要这天下的祸根……你,你是祸根。”

      她被勒得透不过气,用力抓着长豫的手臂,长豫看她用力得骨节发白,便像是有十分怜惜似的松了一点,让她喘了一口气,接着道:“王姐,你明白不明白?你很好,那仁心也很好,还是先王后嫡出,血统最是高贵。你会领军打仗,会纵横捭阖,若是运气好,这天下都会是你的,你拥有做君王的一切条件……王姐,除了这一条:你不是男人。这是你的命。”

      他松开了手,裴瑟这回没再挣扎,静静在廊下逆光而立,光线太暗,暗到那时而浅色时而深色的瞳仁透出难言的幽深,又出现了幼时他时常遐想的那种神明般的洞悉神色。

      这个长姐的形容是他自小艳羡的——虽然知道男女有别,虽然母亲讳莫如深,但宫中人都暗中说自己同她像,相像的相貌,相像的举止,混着齐楚两国王室最好的血脉,在她脸上却是羡慕不来的天生威仪和从容。碎发覆住了年轻的眉眼,一贯沉静而灿烂,穷途末路时也不带丝毫冷峻,仍是这样好看得让人眼红,他很奇怪为什么旁人都不觉得。
note作者有话说
第94章 第三十三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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