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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休息室,洛枳陪耿耿换装。早上一系列接亲、敬茶的冗长仪式下来,耿耿累的话都不想说。难怪在说誓言的时候都说愿这辈子只共一人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这种流程来两遍的话,真的要死人的。
听了耿耿这番奇谈怪论,洛枳和化妆师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你这还算累啊?余淮这前前后后都忙了一个礼拜了人家都没觉得累。”洛枳蹲下身子,轻轻的帮耿耿揉着小腿,等会儿还要在门口迎宾,那8公分的高跟鞋真的不是开玩笑的。
“学姐,你不能胳膊肘子往外拐。”耿耿有些心虚。
“姐,你换好了吗,爸妈让你赶快出去,好多人要跟你和姐夫合影呢。”林帆推开休息室的门,探了个脑袋进来。
“马上,你等会儿瞅空让你姐夫吃点儿东西,忙一天啥也不吃他胃受不了。”耿耿赶紧站起来,对着镜子再仔细的看了两眼,拽着洛枳的胳膊走出了休息室。
别墅门口的两面花墙旁边,挤满了合照的人。
这是整个婚礼的设计中,耿耿最满意的地方。
一面墙上按照时间顺序挂满了耿耿和余淮的照片,分班大榜前一脸不忿的余淮,篮球场上浑汗如雨的余淮,侧着脸写下最好的时光的余淮,图书馆里专心致志做题的余淮,因为清风弄死心相印被轰到教室门外却睡死过去的余淮。耿耿也是整理照片的时候才发现,那些年他抓拍了余淮那么多的照片,就好像他们读书时候做的证明题一样,耿耿镜头的男主角,有且只有一个余淮。
读书时代耿耿的照片不多,一方面是因为她不爱自拍,另一方面余淮的偷拍技术也确实太烂,千挑万选了那么久,才选了一张勉强过得去的,耿耿趴在物理课本上睡觉,口水浸湿了半本书。
时间轴往后推,耿耿的照片多了起来,厨房里穿着围裙忙碌的她,余淮学校公共休息室里安静的坐在角落里看书的她,后院篮球场上一个人打球的她,秋千架上裙角随风飞扬的她,长桌旁边扎着苹果头认真修图的她。余淮的手机换了可以拍照的智能机,内存里绝大多数都是耿耿的照片。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读书时候耿耿随时随地都会拿着镜头对着他,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会不习惯,后来见怪不怪就随她去,再后来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冲着她做个其丑无比的鬼脸。
爱一个人的心,是没有办法掩饰和隐藏的。那一瞬间的美好,需要永远定格珍藏。
另外一面墙上,是他们美国行过程中拍摄的婚纱照。耿耿选景角度独特,林杨抓拍技术了得,一排照片看过去,引发了多少少女心的追逐,争相询问打听这些照片是哪家影楼拍的。
在朋友圈的范围内引发了一波小流行,余淮很是得意。
耿耿踩着恨天高,款款站在余淮身边得体的冲着每一个来参加她婚礼的人微笑。
“还穿着那双鞋?那根儿也太细了,你穿着不难受?”余淮侧过脸小声的问耿耿。
“难受也得忍着,老娘这辈子就美这一天。”耿耿有些咬牙切齿。
余淮有些无语,他无论跟耿耿在一起多久,都无法理解女生某些时刻的脑回路。明明那么不舒服,为什么还要为了美委屈自己。他把耿耿的手放在自己的臂弯里,“你要是站不住就把重心靠我身上。”
文潇潇来的时候,耿耿的心绪有些复杂。
这是个很好的女孩子,跟她一样喜欢读书时候的余淮,大概只是因为自己占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做了余淮的同桌,张牙舞爪的走进了他的世界,关上了余淮心里那扇为其他女生打开的大门。
成王败寇,谁说结果不重要。
从今往后,有资格以另一半的身份比肩站在余淮身边的,唯独她耿耿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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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结束之后,耿耿在家睡了一天一夜才缓过神儿来,醒来之后第一件事儿,就是打电话约贝塔、简单和洛枳吃饭。
万红丛中一抹绿,余淮当仁不让的成为晚上聚餐的头号调戏对象。
“贝塔你还好意思说我,你把鞋藏得那是什么地方!”说起这个,余淮就一肚子火。接亲那天,他跟两个伴郎就差没把耿耿的床铺都掀了,就是没找到耿耿另外一只鞋在哪里。后来还是因为时间超的太厉害,耿耿让他给大家鞠了三个躬,才把鞋给他拿出来。
贝塔把鞋挂在洛枳及地长裙的内衬里,哪个男生好意思去掀女生的裙子。
“这叫山人自有妙计,也就是你媳妇倒戈帮你,不然我还能再多敲你几个红包。”贝塔不以为然的夹了口菜塞嘴里。
“贝塔你真是……”余淮有些气结,“我真应该包一把一毛钱的红包,见你塞你一沓不用找了!”
“嘿,余淮,我都找不到语言去形容你,怎么说你也是个理科天才,红包里包的钱还没红包贵,真不知道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小爷我乐意!我高兴!你管得着吗?”
“行了你俩,一见面就掐,也不怕学姐笑话。”耿耿出面当了和事老。
“没关系,我不介意,余淮跟林杨和盛淮南在一起的时候不也是这个样子吗?”洛枳捧着茶杯抿了一口茶。
“听见没?余淮!你就是个好斗体质,跟谁都能掐的起来,跟我没关系。”贝塔两手一摊表示与她无关。
“说起这个,小姑姑最近身体怎么样了?大神的公司呢?”不想再没完没了的掐下去,耿耿借机转移了话题。
“周周现在月份大了,反应也没之前那么厉害,除了晚上睡眠不太稳定之外,别的都还好。林杨进了研究院,在盛淮南的公司技术入股,公司也渐渐进入了正轨,除了我还无所事事的宅在家里之外,其他一切都还不错。”洛枳有问必答。
“那挺好的。”余淮给所有人的茶杯里都添了水。
耿耿看了一眼余淮,心里愈发失落和遗憾。
明明都是天之骄子,目前的境遇确是如此天差地别。她可以陪余淮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而他却不得不为他的母亲留下来。
前天晚上把所有客人都送走,余淮澡都不洗就那样穿着西裤衬衣瘫在沙发上,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耿耿把自己收拾干净,就去拖余淮换衣服洗澡。她费了好大的力气,也没能把余淮从沙发上拉起来。
“余淮,你怎么回事?忙了一天你不累吗?”
“耿耿,我这一辈子的好运,都用来遇见你了。”余淮踢腾着从沙发上挪起来,末了,这样说了一句。
一根针就那样戳在耿耿心口上,让她越发的心疼起这个男人。中考失利、高考失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上了清华,却最终失之交臂。好不容易进了理想的学校读了物理学的博士,可还是做不了自己想做的事。
耿耿曾经站在走廊上,透过窗户看余淮讲课,带了一群高一的小萝卜头,与她印象中那个穿着校服站在讲台上写写画画的余淮渐渐重合。读书时候的余淮是肆意张扬的,然而现在的他,面对陌生的人群,只剩沉稳内敛。
比起在大事儿上从不掉链子的自己,这一路,他走的何其艰难。
“余淮,我这次回来,林杨和盛淮南都有话让我带给你。”洛枳抬眼看着余淮,目光坚定,“林杨让我告诉你,你的导师的实验室一直为你留着一个位置,你可以随时回到美国去做你想做的事情,盛淮南说,他公司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余淮低头盯着自己面前的盘子不说话,脖子上暴露的青筋泄露了他此时此刻的心情。
“余淮,我们都知道你不属于这里,但请你务必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失掉你原本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