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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忘初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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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初已经数年未见大妹妹。童晓云看起来一副典型的农村妇女模样,身体有些发胖,而她小时候骨瘦如柴。秋月生了大女儿的次年年底,又产下她,两姐妹相差仅一岁半。晓初出生时,母亲的奶水并不多,等到晓云出生,母亲的□□仿佛知道有两个孩子嗷嗷待哺,奶水一下子变得饱满充足,小的吃不完,大的跟着一块吃。晓云先天不足,出生时才五斤重。从出生到长成少女,头痛脑热、生疮、闹肚子,各种小毛病几乎没断过,好在始终没出过大毛病。晓云一直纤弱清癯,又黑又瘦的脸庞,将一双大眼睛衬托得特别明显。
她是一个十足顽劣的坏孩子,没人喜欢她。她似乎无所谓,她也不喜欢所有人。她先是用不停的啼哭,抱怨母亲将她带到这个她不喜欢的世界。童寿山从一开始就讨厌她。结束劳回到家,宁愿抱起懂事的大女儿逗弄,而对躺在床上蹬腿哭闹的二女儿看也不看。可怜的小家伙因为明显的不公,更加死命地哭泣,两只娇嫩的小脚丫,因为不停地蹬搓床板,早就磨破了脚跟!秋月实在心疼女儿,只好把她背在身上做家务活。但只要放下,她马上又哭,直到再次贴到母亲的身体上。
等到长成大孩子,哭闹变少了,她却显露出所有贫穷人家,最害怕孩子身上出现的那类缺点——又懒又馋。她啥活计都不想做,让她提水担柴,她说提不动担不起,边做边哭。让她带妹妹,她把光着屁股的小霞随便丢在地上,不管不顾。家里任何可吃的东西,只有还有剩余或储备,她准会自己偷出来吃。晓初知道红糖罐放在哪儿,从不偷吃,晓云却无法忍住。母亲知道孩子们嘴馋,要是哪个有节制地偷吃一点,她准会装着看不见是谁干的。但晓云光是从罐里掏几口吃进嘴里不能满足,还得抓上一把揣进衣兜里。结果红糖末儿化了,黏到衣服上很难洗,秋月为了心疼衣服必须骂她。可是怎么骂也没用,下次家里炒黄豆,她还一样又偷吃又夹带,裤兜儿清理不干净,母亲顺藤摸瓜,轻而易举地就找到偷食者。
童寿山的价值观只有一条,那就是吃苦耐劳。怕干活又馋嘴的晓云,成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他教训起女儿来毫不手软。他用砍刀的木柄敲打女儿的脑壳,还有一次,抬起腿一脚就把她从屋里踢出门外。这样骇人的场景,总是晓云还没来得及哭出声,晓初已经吓得嚎啕大哭。小孩子当然怕挨打,像童寿山那样心狠手辣,怎样顽劣的孩子也会心惊胆寒。于是晓云犯了事,就得想办法逃脱。她把削铅笔的小刀玩丢了,晚上悄悄地把姐姐那把偷过来,挂在自己脖子上。如果说童寿山最恨偷懒耍滑,陈秋月最恨的则是毁坏物件和弄丢财物,因为她持家,知道家贫油米贵。有次年幼的晓兰自告奋勇,从灶台上端一碗汤去饭桌,颤颤巍巍地泼洒了一些出来,秋月心疼地不歇气地骂她,全然不顾女儿是否烫到了小手,还是晓初提醒母亲,她才停下来抓起晓兰的手看看。秋月一般不动手打人,但她骂起人来没完没了,比时下最冗长的电视剧还要漫长,要是找不到地缝钻进去躲起来,还不如让童寿山一脚踢出两里外,落的个耳根清静。
秋月见不到晓初脖子上挂的小刀,便开始数落,骂她老大不懂事,糟蹋钱,好好的铅笔刀怎么能弄丢呢?晓初实在受不了母亲一轮又一轮、此起彼伏的责骂,只好告诉母亲,是妹妹自己的弄丢了,把她的偷去了。母亲真正心疼的是财产损失,不管谁弄丢的,反正是损失了一把铅笔刀。所以,她不依不饶,反而怪晓初为何不早说出实情。
“哪有那么奇怪的?小刀被妹妹拿去了还不说?”
“反正有一把小刀,我跟晓云一起用也行了。”
“为了让你们好好学习,花钱给你们一人买一把。弄丢了怎么能说也不说!”
“说了爸又要打晓云,我害怕!”
“妹妹挨打你知道心疼,小刀丢了你不知道心疼呀!爸格外疼你也是白搭了,前几天他拿了一个香瓜,就只给你一个人吃了!”
“那个香瓜也不是我吃的。是晓云吃的。”
“你那么好心,我还真是不相信!”
原来,童寿山只是按照惯常大女儿睡在床上的位置,手拿着香瓜伸进蚊帐里,并不知道是晓云抢先接下来吃了,而晓初并未告发。秋月见惯了生活中举一反三的劣迹恶行,如何相信大女儿的高风亮节?况且晓初的克制,不是刻意效仿孔融让梨,只不过由于对残暴父亲的恐惧。
晓云欺负所有的妹妹,每天早晨一醒来,总是用脚踢醒睡在身边的晓兰。她常常狠毒地对几个妹妹说:“你们都死了算了,就剩我跟晓初,日子好过些!”如果晓初不是比她先出生,她肯定要把晓初也放到死了算了的队伍中去。晓初比她年龄大,她没办法,但碰到机会可以报复也绝不放过,虽然并没有什么报复的理由。有一次,晓初帮她清理了耳孔,之后她主动要帮姐姐掏一下。没想到,她一下子便将掏耳勺,狠狠捅进姐姐的耳洞里去,晓初痛得立即本能地躲避,耳朵里马上流出了血。晓初这次真火了,抬手打了她。
过去农村人家,经常有买卖或交换、□□的事。童寿山那么多女儿,却从未打算把哪个女儿卖掉或送人,倒是有人找上门想要孩子,都被他一口回绝。可是,晓云特别希望能把她送给没孩子的人家,过上更好的日子。她显然是没有把握碰上好的买家,否则她可能自己插根稻草卖身求荣了。她老盼望到外婆或姨妈家住上几天,可是因为不招人喜欢总是不让她去,要说嫉恨,这个可能是她要报复晓初的一个理由。
出人意料的是,只要出了家门,平日被她嫌弃的妹妹们,她又都敝帚自珍,充当她们的保护神。哪个外面受了欺负,她二话不说,抄起家伙什就找人算账去。不管对方是多大年纪的孩子,男孩还是女孩,比她高还是比她壮实,见了面,她既不警告也不通报,上来就施展拳脚,而且稳、准、狠,要么把人踹进水田,要么把人一棒子打跑。父母也不知道她啥时候学会了游泳,有次小霞掉进了水塘,也是她跳下去把妹妹拖了出来。长成姑娘后,她还能为母亲撑腰出气。村里有个出了名的泼妇,有次找上门来叫骂挑衅,晓云让母亲稍安勿躁,自己手执一根粗粗的担柴木杆,走出门外,用力往地下一顿,另一只手叉在腰间,摆出一副超级泼妇的架势,向那个泼妇甩出一句话:“你过来,你要敢过来,我就打断你的腿!”
人们对于生命里的经历,大多不会细致体验,比读书还要不认真。比如孩童时期的童晓云,有谁读懂了她?大人们总是忽略个体的自在性,想当然地以为人性有规律,而且只有他们经验里的规律。童寿山和陈秋月对女儿究竟了解了多少?晓云瘦弱女儿身,是家里面的魔头,家外头的恶棍。除此之外,还能如何定义她?现在的晓云不仅是贤妻良母,而且是家族事务的领导者,然而并非发生了脱胎换骨,而是所有人可能都错误地定义了童年的她。成人后,童晓云既不懒惰也不贪食,自从嫁给团结村的陈俊生,便一心一意地操持家务,含辛茹苦地抚育儿子,跟丈夫一起,同心同德地经营家庭工厂。她饮食有度,出于某种偏执的养生观念,她的饮食甚至有些过度的节制。如此看来,童年时的童晓云,天生不足之症,她怕干活,是因为她没有气力;她嘴馋,是因为那时家庭生活贫困,她总是吃不饱。除此之外,童晓云在她的童年便显露出异于其他孩童的鲜明特征:
第一,她强烈地渴望摆脱贫穷,过上富足的生活,为此她不惜诅咒晚生的妹妹,主动请求送自己到富裕的家庭做儿女。她不同意“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的说法,在她看来,金窝就是金窝,狗窝就是狗窝,高下立判,她喜欢金窝,不喜欢狗窝。
第二,她那么小的孩童就看出,人口多是造成贫困的原因,而她的父母辈,整个一代人也没有这样的认识。她表现得很自私,可并不自私。假如父母亲觉悟到孩子越多越贫困,因而连她也不生育的话,晓云绝不会有半点意见。可以佐证的是,等到她自己成为育龄妇女,头生子出生后,公公婆婆对婴儿性别甚是满意,要求她再接再厉,继续生产,但她毅然决然地终止了一生的生育。
第三,她具有非凡的勇气,她绝不等待,绝不甘愿受苦受累受欺负,她用尽了一个儿童能够想到、做到的一切办法,努力改善身处的境况。然而,她的勇气也注定了,在未来的日子里,她必定要比任何人都要承担更大更多的苦难。
晓云一见到母亲,禁不住泪洒衣襟。她还是爱哭,她的勇气也不能阻止她流泪。当晚她就留在病房陪护母亲,让儿子跟大姨夫回家休息。不过病房条件很好,卫生间宽敞洁净,全天候热水供给,倒也无妨。但是,她完全不能接受医院的食物,坚决地认为,母亲不能在医院订餐。这样,曲直只好把小姨子接回家主持饮食大计。晓云选择食材有严格标准,曲直负责采购,必须弄明白。他很快就明白了,分辨标准就是中医概念中的“热气”和“清凉”。她指示,必须绝对避免热气的食物,尤其是肉类。天上飞的、地下跑的都热气,只有水里游的不热气,她最喜欢的肉类只有水鸭一种。至于猪肉,因为猪也喜欢在泥水里翻滚,算是可以勉强接受的肉类。曲直买来水鸭交给晓云。她烹制的方法十分简单,没什么调味料,性质偏热的姜要少放,盐也要少放,料酒必须使用农家酿造的黄酒。还好秋月生病前,从家乡带来酒曲,由童寿山主理,使用本地粮食酿过这种酒,家里还有不少存货。晓云做出的水鸭有股刺鼻的腥味,曲直一口也不想吃。晓初也觉得不好吃,于是提议还是由她来做饭,但遵循妹妹的食材标准。晓云品尝大姐的菜肴后,倍加赞赏,还说她可以开饭店了。曲直自然信得过妻子的烹饪能力,可是,晓云母子来到后的一天,晓初在厨房里忙活了一个上午,喊大家去吃饭时,她竟然只是做了一锅青菜肉丝面条而已。曲直发现妻子神情恍惚心不在焉。那一刻他无比心疼她,知道伤痛和迷乱让晓初身处崩溃的边缘。
晓兰负责洗碗和清洁厨房。她宁愿洗碗,不喜欢烧菜,也不太会烧菜。晓云对清洁用品同样有严格要求,绝对不能使用洗洁精,什么样的洗洁精也不行。晓兰开始不知禁忌,用了洗洁精。晓云马上把洗碗布丢弃,重新冲洗碗筷,曲直拿出备用的洗碗布给晓云,并按要求买些面粉来替代洗洁精。不过,对这项要求,曲直与晓兰都是阳奉阴违,只要晓云去了医院,两人马上偷偷使用洗洁精,还互相诡秘地眨下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