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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绣塞是吸血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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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天出太阳,绣塞哼着小曲整理新到的商品,隔壁小餐馆老板娘过来了。
“亲爱的绣塞,我需要上次你给我推荐的香辛料。”
“好的,亲爱的太太。“
老板娘身体胖,不见其人先闻笑声,心地善良,热心肠,每次绣塞去她家吃午餐,喜欢跟绣塞说起陈年旧事。人家也曾是镇上一朵花,伐木工作者多数是年轻力壮小伙子,老板娘很受欢迎。只是红颜已老,岁月不老,美丽小姑娘成了油烟味散不去的主妇。但绣塞真心喜欢,大大咧咧,一喝酒喜欢唱歌,喜欢跟她叨唠过去的老板娘,更喜欢她的手艺。
“绣塞,我见到斯旺警长的女儿了。皮肤比你稍微差一点,很害羞的小姑娘,我知道那个是还未尝到爱情滋味的小女孩。”
老板娘把身体全部重量倚靠柜台,拿过绣塞拆开包装的饼干,边吃边跟她说。
绣塞把香辛料从抽屉里拿出来,用油纸包好,从老板娘手里接过钱,再找给她零钱。
“我希望她能喜欢我推荐的东西。“
“噢,我替你问过了,她说很喜欢。“
绣塞心中暗叹,我就知道,你是这么热心肠。
“真的,那太好了。“
送走老板娘今天没有一笔生意,绣塞开店时间是9:00到5:00。四点五十五分,绣塞都换下工作服,准备下班,门铃一响,埃斯梅和带着爱丽丝、罗莎莉进来了。
“埃斯梅,你怎么来了?我好高兴再见到你。“
绣塞高兴地上前拉住埃斯梅的手。天气冷了,怕冷的绣塞早早换上厚重的羽绒服和棉手套。
“我带两个女儿过来,需要购买派对装饰用品。“
爱丽丝和绣塞的发型一模一样,而且都是卷发。
“你好,我叫爱丽丝。“
爱丽丝很热情地握住绣塞的手,轻轻弯下膝盖,调皮地行古典礼仪。
绣塞也报以真诚态度,自己也行相同礼仪方式。
当然她对冰冷女王型的罗莎莉也不退却,主动抓住罗莎莉的手,扬起大笑脸。
“罗莎莉,你好漂亮。”
接收到埃斯梅和爱丽丝的信号,罗莎莉不避开绣塞的手,上下打量了绣塞,回答说:“你太瘦了。”
埃斯梅和爱丽丝相视一笑,这是罗莎莉第一次如此评价家人以外的陌生人。
“我也好苦恼,怎么吃体重就是上不去。”绣塞肩膀一耷拉,嘟着嘴回答。
“哈哈哈。“爱丽丝笑得好欢快。
客人上门,而且是大顾客,绣塞重新套上工作围裙,手舞足蹈。
“我太开心了。我家有好多用品可以给你们的派对增加亮点。来来来,你们过来看看吧。“
十五分钟过去,罗莎莉嫌三个女人太吵闹,自己窝在椅子上玩积木。
卡伦家和绣塞的家是同一个方向,她们要顺路送绣塞回家。
绣塞坐副驾驶,罗莎莉开车,爱丽丝把绣塞的白色自行车折叠放入后备箱,闪身进入后座。爱丽丝俏丽短发脑瓜靠着驾驶座椅,明目张胆的问绣塞。
“绣塞,你觉得爱德华怎么样?”
埃斯梅看到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银灰色跑车。心中暗想:爱德华肯定听到了。要不要我来出面撮合俩人呢?
绣塞双眼瞪大,反问:“怎么?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爱丽丝俏皮地眨巴眨巴眼睛,故作玄虚地说:“我会看面相噢。“
晚饭时间,马路畅通无阻,罗莎莉车子性能又好,开车技术堪比赛车场选手。不到五分钟到达绣塞家门口。
“谢谢,埃斯梅。爱丽丝,罗莎莉,拜拜。“
绣塞弯下身子,抬头看车内的三个女子挥挥手。
转身进入自家的绣塞不知道,罗莎莉的车开出没多远停在爱德华的车子旁边。
爱丽丝坐进爱德华的车子,“爱德华,今天打球怎么样?”
人类是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时出去运动,他们却是反过来,电闪雷鸣时去打棒球。
爱德华启动车子,头也不回,“还行。“
爱丽丝托着腮,不放过爱德华面部表情,眼神晃动,问他:“你是不是也觉得绣塞很不寻常。“
爱德华这才给了她一瞬目光,想了想说:“有点。“
爱丽丝拍了手,“对吧。你说绣塞跟我们同类,你会跟她结婚吗?“
爱德华没有回答。爱德华非常清楚,自己的单身问题是家人最为关心的事情之一。他们都希望自己能早一点找到相爱的伴侣。一次狩猎时,爱德华远远地瞧见爬上屋顶敲打钉子的绣塞。动作轻便,干事利落细心,因为镇上好久没有出现过新人物,爱德华抱着好奇的心态观察绣塞。像是沾染的新习惯,爱德华不自觉地查找绣塞的身影。绣塞詹姆,喜欢微笑,生活技能很棒,待人温和。
当绣塞站鞋柜前脱靴子,红外线感应器自行启动,各处灯光调到柔和亮度,热水壶烧开,空调运转。工作一天,泡热水澡去去乏。换拖鞋经过客厅到厨房倒一杯红酒润喉,握着酒瓶和高脚杯,上楼梯直接进浴室,热水已经注满三分之一的浴缸。
跟平常一样不吃晚饭,穿着加绒睡衣、袜子斜躺沙发枕着熊娃娃,打开投影机看电影。绣塞非常喜欢看电影,听音乐,如此一来搜集影碟、CD是自然而然养成的习惯。绣塞的书房更像是图书馆,四个大书柜,七个CD柜和两个留声碟片,只能放下一米长简易书桌。
“叮叮。“
尽管音响播放出凸凸枪声,绣塞还是清晰听到布置房子数百米周围的铃铛摇晃的声音。垂下眼帘,耳郭一动,关掉电影,专注听声音。一阵阵急促粗犷的男性呼吸声,咕咚咕咚吞咽液体的声音。还有爱丽丝富有感情的安抚话语。
“贾帕斯,好了,慢慢来。不要着急。“
直到他俩离开那里,绣塞明白过来,卡伦他们希望训练贾帕斯的忍耐,希望贾帕斯能与他们一样。
“我也好久没狩猎了呢。“
安静的房间,清晰听到绣塞自言自语。从沙发上站起身子的绣塞,以光的速度上楼换上黑色皮衣、皮裤,从窗户离开温暖的家冒着绵绵细雨奔向森林。
茂密野草丛生的树林漆黑的夜晚,显得肃穆阴森。绣塞像自家一般以树枝为跳板跳来跳去,转眼间离开福克斯镇地界,到达自己秘密小天地。山洞前停下脚步的绣塞,嘴唇一动,过了一会儿成年大黑熊从里面出一步步走出来。大熊认识绣塞,或者说绣塞知道与大熊交流的方式。
绣塞是吸血鬼。
不喜欢杀生的她,每次饥渴难耐,以备无患,多叫几只动物过来。当然能如此做的前提是,绣塞的獠牙不会释放毒素侵入动物的血管。绣塞有超强的控制能力,或者说是强大的意念。
其实,绣塞五岁时被詹姆夫妇收养,是她用幻术篡改了他们的记忆。很久前,欧洲燃起宗教战争火光时期,绣塞是十八岁每日为唱圣歌而努力的虔诚小教徒。一次不小心发现了邻居牧师的丑陋面目,以至于被掐死。尸体放入棺材第一天晚上,她又被人从挖出来。然后是漫天的血色,好长一段时间她没有见到其余的光色,只有红色。
绣塞漫无目的的踏足地球所有地方。见到很多人,杀了很多人,死过很多次。为了活下去,绣塞无所不顾及,直到遇见一位印度深山和尚。语言不通的两个人鸡同鸭讲,可又不想让对方离开,孤独久了,希望有人陪在身边。这样,绣塞有了朋友,直到百年后和尚尘归土,化身舍利。和尚希望绣塞试试动物血,逐渐试试延长吸血时间。抱着这样的目标,两个人想尽办法。和尚不在,绣塞依然坚持念经拜佛,写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