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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四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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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的离世在简笙心里留下一道严重的创伤,时不时想起她就会难受得要命,整宿整宿睡不着觉,即便是睡着也会做噩梦。她无数次从梦中惊醒,一身冷汗,然后再也无法入眠,只是缩在墙角默默流眼泪。小姑的音容笑貌在她脑中拂之不去,久久地缠绕在她的记忆中,令她痛苦不堪。她想念小姑,很想很想。
简笙的消沉令身边的好友担忧不已,为了让她从失去小姑的悲痛中走出,纷纷献上自己的计策。
郑芸芸提议说,“我们陪她一起去旅行吧,游山玩水,欣赏风景,说不定她的心情就会好很多。”
沈秋文反对,“这学期课程都排得满满的,哪有时间去呀。要我说,咱周末就陪她逛街看电影,她不是最喜欢看电影嘛,正好这周有部青春治愈片上映,她看了肯定会释然的。”
赵小晗坐在椅子上,仰望着天花板,怅然地说:“亲人去世,阿笙心里肯定很痛苦,我们都无法感同身受,也许只有时间才能治愈她心里的伤。”
“那怎么办呢,她一直这样会闷出病来的,我们总不能坐视不理吧!”,郑芸芸叹口气说。
赵小晗起身准备离开,沈秋文叫住她,问:“简笙是不是有喜欢的男生?”
郑芸芸也看向赵小晗,“对啊,我们班聚餐那晚她喝醉了,跟我们说什么痛不欲生,我当时就怀疑她暗恋哪个男生,才能讲出那样深刻的感受。”
赵小晗想了想说,“有时间我问问她”,然后走了。
晚上十点,简笙从图书馆回到宿舍,买了夜宵吃着,郑芸芸凑过来,笑着说:“阿笙,这周六咱一起去逛街吧。”
她抬头瞧了郑芸芸一眼,又兀自埋头吃夜宵,语气平淡地说,“我没有要买的东西。”
“那我们就去看电影,或者去游乐园玩,你不是一直想去海底世界吗?”
她依然垂着眼睛,“我哪儿都不想去,你和秋文去看吧!”
郑芸芸给沈秋文使了个眼神,让她去劝简笙,沈秋文耸耸肩,做了个“我也没办法”的表情,就忙自己的事去了。
隔天下午,简笙上完课,抱着书本独自去了操场,在红色跑道里漫步,走了两圈后在草坪上坐下休息。
盛炜辰像个幽灵一样突然出现在她面前,蹲下身子,笑得一脸灿烂,“一个人在这干嘛,打坐吗?”
简笙漠然地看他一眼,不说话,拿起本书随意翻着。午后的阳光静谧而温暖,洒在她纤弱的背上,竟有种悲凉的感觉。
盛炜辰知道她心情不好,也不再和她贫嘴,盘腿坐在她身边。他望向蔚蓝辽阔的高空,几朵洁白飘逸的云彩在轻轻浮动着,宁静而又安详,偶尔会有飞鸟掠过,它们嘶叫着展翅朝更远的地方飞去。
他躺下来,以平视的角度看天空,发现它更美了。他侧头凝望着简笙,阳光下,她安静看书的样子真的很让人心动。他头枕着手臂,就那么痴痴地看着她,不远不近,心想,如果每天都能像现在这样静静地望着她,陪在她身边,该有多好!
简笙本来就无心看书,被他那样一直盯着心里更不自在了。一小绺长发散落在书页上,挡住了字迹,她抬起手,动作轻柔地将头发别到耳后,露出的左面脸颊白皙透红,落入盛炜辰的眼中,令他心跳不止。他感觉身体里的热血忽然一下子涌上心头,心跳得很快,他开始头脑发热,而后有点晕眩。他猛地坐起身,抓住女孩的手臂,一双眼睛炽热如火,她很显然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了,像只被猎人抓住的小鹿,一脸恐慌。
“阿笙,做我女朋友吧!”
他胸腔里有团火,正在剧烈地燃烧,火苗似乎蹿到了他的眼睛里,简笙看到了映红的火光。但是他这团火注定烧不了多久,因为她是水,自古以来水火不容,这个道理他们都懂。
简笙比想象中的自己要冷静得多,决绝得多,她的眼神很快恢复淡漠,从他手中挣脱,捡起书从草地上站起来。他也跟着起身,目光一直停留在她的脸上,但火光已慢慢熄灭,只剩下一点残余的灰烬。
“对不起,我没办法接受你的感情。”,她说完转身离去,裙子上粘着的枯草碎屑都忘记拂去。
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盛炜辰心里除了绝望,还有愤怒,如果刚刚是欲望之火,那么现在,他是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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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九点多,简笙和程锦出了图书馆,并肩在路灯下走着,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
“你一晚上都心不在焉的,是有心事吗?”,他望着她憔悴的侧脸问。
她摇头,眼睛看着路面,回:“没有”。
他停下脚步,转过身正视着她,微微欠身说:“我不信,从你的眼睛里我可以看出你在说谎,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
她低着眼睛,根本不敢和他对视,紧紧抱着怀里的书,还是摇头。
“不肯说,那我去问夏昕。”,他回到原位,淡淡笑说。
“她也不知道”,简笙迈开腿往前走着,小声咕哝一句。
程锦听到了,赶上去和她并肩走,深看她一眼,说:“你以前有什么心事都会和夏昕讲的,但现在好像和她有些疏远了,是没在同一个系,距离太远的原因吗?”
简笙沉默了,和夏昕的关系从什么时候变淡的,她自己也不清楚,有些事情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就发生了,看似找不到任何原因,但其实矛盾潜藏已久。如果她和夏昕之间没有程锦的存在,如果她没有喜欢上程锦,那她们应该会和以前一样亲密无间吧。异地恋通常不会有好结局,想必距离也是最大的原因,至于友情,那就更不用说了。
她不想对程锦撒谎,但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以沉默回应他。
程锦忽然感慨道:“我们进入大学后,好像都变了。”
简笙望向他,浅浅一笑,“我们还在长大,都会慢慢变得成熟。”
“是啊,我都有点怀念高中生活了,那时候虽然学习很苦很累,但为一个目标努力奋斗着,过得简单充实。可现在不一样了,除了学习,还要学会社交,应付各种无聊的琐事,搞得自己身心疲惫!”
“那就不要管别人的想法,过你想要的生活就好了。”,她眨着天真的眼睛说。
程锦吁出口气,“这应该有点难”,然后转开话题,“不说这些了,我们来聊些愉快的话题吧!”
简笙脸上笑颜逐开,说:“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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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轮明月嵌在墨染的夜空中,月光皎洁如水。空无一人的操场周边矗立着数个篮球架,三个黑色身影在昏暗的灯光下跳跃穿梭。篮球拍打地面的节奏时缓时急,每个人都在为击败对手拼尽余力,最后都大汗淋漓,气喘吁吁。陪盛炜辰练球已经三个小时了,李满和唐建早已体力不支,他却跟打了兴奋剂一样,完全不知疲惫。
唐建的上身球衣湿的都能拧出水来,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起不来,喘着气说,“不打了,再打下去老子就要叫120急救了!”
李满也弓着身子从球场上退下,席地而坐,灌下半瓶水,摆手说:“我也不打了。”
盛炜辰再次把球投进篮球框,篮球落在地上弹起,向远处滚去。他跑过去捡起,运着篮球走到他们身边,汗水不停地从他的发梢滴落下来,在脸上流淌着。胸前的衣服湿了一大片他也完全不在意,目光中闪烁着倔强的光,而眼神像一把锋芒毕露的尖刀,让人生畏。
“喂,起来继续!”,他以强者的语气命令道。
唐建直接躺下了,说:“你有精力就自己打吧,老子再打下去两条腿都要废了。”
李满两手撑地,直视着他道:“炜辰,你平时打一个小时就喊累了,今天晚上都打三个小时了,你还跟没事人一样,也太反常了吧!”
“要打就打,哪这么多废话!”,他很用力地拍了一下篮球,篮球弹跳得老高,他接住,转身往球场中央走。
李满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对盛炜辰大喊一声:“哎,别打了,都快到熄灯时间了,再不回去又得翻墙!”
唐建马上坐了起来,抓过李满的手腕,眯起眼睛看清时间后,骂了一句:“我操,十点四十五分!”
他从地上爬起来,拍着屁股后面的尘土,对李满说:“他想打就让他打,咱先回去吧,反正他翻墙技术是一流的,肯定能回得了宿舍。”
李满也站起来,拎起书包背在肩上,又朝盛炜辰大喊一声:“炜辰,走吧,明天咱再接着打!”
盛炜辰回过头时,他俩已经往停放自行车的地方走去,诺大的篮球场上只剩他一人。他喘着气,擦了一把额上的汗水,投完最后一个球也离开场地。
三人骑行在空荡的校园里,相互取笑玩闹,你推我一把我拉你一下,每辆自行车都走起“S”路线,勉强维持着平衡。
唐建:“炜辰,你知道你今晚像什么吗?”
李满:“他像一只野蛮的狼,咱俩就是被他玩弄在股掌之中的绵羊,感觉随时会被他干掉,一直处于担惊受怕中。”
盛炜辰斜了李满一眼,“你想象力这么丰富,可以去写小说了!”
唐建隔着李满瞥了一眼盛炜琛,一脸淫.笑说:“我觉得他像一只发情的狼,无处发泄自己体内的欲望,只能拿篮球泻火了。”
“我靠,被你这么一说还真是,今晚他体内的雄性荷尔蒙几乎要炸裂了......”
盛炜辰阴着一张脸骑车绕到唐建身后,抬腿狠狠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踹上一脚。车子失去平衡,“咣当”一声,唐建整个人随车子翻倒在地上,摔得他眼冒金星,龇牙咧嘴。
李满反应迅速,在盛炜辰对他下脚前,屁股离座使出浑身力气蹬车,把他俩远远甩在了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