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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8号那天下起了小雨,天空是灰白色的,细如牛毛的雨丝从空中悠扬地飘落下来,打湿衣襟,带走了夏日的暑气。
      最后一场考试,所有的考生似乎都松了一口气,脸上洋溢着轻快的笑容,撑着伞在雨中等待进场的哨声。
      简笙再次见到了盛炜辰,他撑着一把黑色雨伞,着白色T恤,水洗牛仔裤和蓝色运动鞋。他正和一个男生说话,脸上带着明朗的笑。
      简笙之前不敢多看他一眼,也从未敢直视过他,但如今在人海中谁都不会注意到她,她便鼓起勇气将目光转移到了他身上。
      盛炜辰样貌端正,五官算得上精致,拥有颀长的身材,站姿很正,距离那么远,简笙都能感觉到他身上那股清冷,禁欲的气质。
      从外表和性格上来说,他和程锦都是不同的。
      如果程锦是和煦的微风,那盛炜辰就是飓风,龙卷风,未知多变,破坏力极大,一不小心就会成为避之不及的灾难。而比起惊险富有挑战的未知生活,简笙更向往平静踏实、能把握自己未来的生活。
      她缺乏安全感,所以更渴望安稳。
      所有扰人的思绪随着一声尖锐刺耳的哨声戛然而止,随着攒动的人群,简笙抬起稳健的步伐向考场走去。
      与她背向而行,撑着黑色雨伞的男生忽然回头,但她已经消失在了人群中,他搜寻了一圈,失望地转过身去。
      “你现在回头看,人家早走了!”
      他沉着脸踏上台阶,走到二层楼梯口时,倏地转脸对跟在他身后的男生说:“你的考场在后面那栋教学楼”。
      那个男生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掉头就往楼下跑,边跑边骂:“盛炜辰,等老子考完试再跟你算这笔账!”
      他扬起得意的唇角,稳稳地往三楼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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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五点,一声哨响,划破天际。
      简笙热泪盈眶地走出考场,在约定的地方见到林静,两人激动地抱作一团,放声大哭起来。
      “林静,解放了,我们终于解放了!”
      林静又是笑又是哭,完全不顾忌形象,抱着简笙泪水止不住地流。
      这一天,她等了好久!
      晚上,简军和简笙的小叔简亮专程接她回家,开着一辆灰色破旧、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汽车。车是她小叔的,但她只坐过一回。自从简笙的爷爷奶奶去世之后,简笙家和她叔家来往就少了,据说是因为简妈和她婶婶关系不好,性格相克。简军和简亮毕竟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兄弟,两人也没因女人疏远了,谁有难处的时候也都会尽全力帮忙。
      简亮很喜欢简笙,经常夸她乖巧懂事,用功读书,不像他家那两个混小子,小的初中没毕业就辍学打工,大的去年考上了个三流大学,成天在学校混日子,也没啥出息。
      每每他说起这些,简笙只是听着,也不插话。
      生活中,大人相对孩子有更多的烦恼和对命运的不甘,他们需要向人抱怨和发泄,我们只做一个聆听者就好。
      在家补了两天觉,简笙气色好了许多,她刚一下楼,院里的邻居立刻都围了上去,七嘴八舌地问:“阿笙,你考得咋样啊?报了哪个大学?”
      简笙惊慌失措,缩着身子回道:“...我刚考完,成绩还没下来呢...”
      “那成绩啥时候能出来啊?”
      “半......半个月之后吧!”
      “呀,要等这么久呢....”
      “是...是啊”
      人群散去后,简笙才松了口气,快步往大门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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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后的第三天,简笙他们班在市区的一家大饭店聚餐。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开心的笑容,喝酒碰杯,讲谁在班里的糗事,谁最爱上课睡觉,谁被某某老师打过手板子,在讲到哪对异性举止暧昧时,所有人都将目光转向了程锦和林夏昕,还起哄让他们在一起,顺便叫班主任杨晓给他们做见证人。
      简笙不高兴地想,又不是结婚,做哪门子的见证人!
      程锦尴尬,林夏昕羞涩,简笙闷头啃猪蹄。
      坐在简笙旁边的李思雨看她一脸认真严肃地啃着猪蹄,动作十分娴熟,不禁笑了起来,凑到她耳边问:“猪蹄有那么好吃吗?”
      简笙瞟了她一眼,说:“好吃啊,你也来一块儿?”
      李思雨摇头,掩嘴继续笑。
      简笙把啃得连一点儿肉渣都不剩的骨头扔在桌上,用纸巾擦着油光的嘴巴,问李思雨:“去洗手间吗?”
      李思雨说“好”,两人一块儿离开包间,从洗手间出来又碰到了个半熟不生的人,简笙装作不认识他,匆匆洗完手拉着李思雨就要离开。
      “哎,等等!”
      李思雨顿步,回头笑问:“你是在叫我们吗?”
      他指了一下简笙,说:“我叫她!”
      简笙这才回头,露出一个牵强的笑容,说:“你找夏昕啊,我帮你去叫她。”
      盛炜辰朝她走近一步,直视着她道:“我找你!”。
      李思雨眼珠一转,立刻挣脱开简笙铁钳般的手,冲她暧昧地笑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弃她而去。
      简笙转过身,视线定在地上,手指纠结在一起,不安地问:“有什么事吗?”
      他手插口袋,款款向她走来,眼神温柔地能把人心融化,在离简笙一米处停步,问:“你很怕我吗?”
      他清冷的声音在头顶响起,简笙心头骤然一跳,头埋得更低,看着自己的脚尖用力摇头。
      “既然你不怕我,那为什么不敢抬头看我?”
      简笙又想挖个地洞钻进去了,她恨自己没有一双能刨地的爪子。她在心里叹了口气,再次摇了下头,拒绝回答他这种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他有点生气,但又不能责怪她,沉吟了一下,说:“程锦......”
      她猛地抬起头来,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你怎么会知道程锦?”
      盛炜辰明显怔了一下,她果然在乎他!
      他的眼神冷却下来,微微颔首道:“我跟他是初中同学”。
      “初中同学?”
      他风轻云淡地说:“对,当时他是班里最好的学生,而我...是最坏的学生。”
      说完,他笑了,笑得一脸邪气。
      简笙看着他那张俊朗不羁的脸,彻底怔住,脑海中忽然闪现程锦对她说的那个秘密,难道...沈悦的死跟他有关?!
      她被自己的想法吓坏了,看着盛炜辰惊恐地后退一步,像是看到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一样!
      盛炜辰看到她脸上畏惧,防备的表情,很是不解,想张口询问时,她转身逃走,三秒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难道是自己那句玩笑话吓到她了,她胆子那么小啊!
      他挑起唇角,笑得相当开心,吹起嘹亮的口哨,迈着长腿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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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足饭饱之后,他们转场到附近一家KTV,订了一个超大豪华包厢。
      划拳玩色子,喝酒唱歌,交头接耳聊天,每个人都玩得不亦乐乎,酣畅淋漓。
      洗手间里,简笙目不转睛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然后握起拳头,郑重其事地告诉那个脸红心跳,气息不稳的女孩,“简笙,如果你今天不向程锦告白,罚你三天不许吃饭,不对,一个星期,而且连一滴水都不能喝!”
      说完,她扯起嘴角,露出两排闪亮的大白牙,笑容无敌自信。
      走了两步,又回头,对着镜子握拳大喊一声:“加油!!”
      一个女孩刚巧从外面走进来,吓得身子一抖,用怪异的眼神盯着她看。简笙回了她一个甜甜的笑容,挺起胸脯走出了卫生间。
      越靠近包厢她的心脏就跳得越快,手心、背上直冒冷汗,腿脚跟灌了铅一样越来越沉重。
      向心爱的人告白本应该是很幸福的一件事,可真的下定决心去做的时候,才发现说出那句“我喜欢你”竟是如此艰难。
      手握在门把上的那一瞬间,简笙有种面临生死选择的感觉。
      如果程锦接受她,她是生!
      如果他拒绝她,那她就是死!
      但如果他既没有接受她也没有拒绝她呢,那她岂不是...生不如死?
      不对,这种假设听着好别扭啊!
      她再次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缓地吐出,手握在门把上刚要使力,门就从里面被人打开了。
      李思雨看到傻站在门口的简笙,一下把她拉了进来,脸上挂着激动的笑容,叫道:“我刚想出去找你呢,快看,程锦向林夏昕告白呢!”
      “告...告白?”
      简笙这才将视线转向了包厢内,一屋子人全都站立着,围成了一个圆圈。她迈开略微僵直的腿,一步一步往圈子内走去。
      当亲眼看到程锦捧着99朵玫瑰花向林夏昕单膝下跪,目光深情地注视着她,说出“夏昕,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时,简笙的脑袋突然一阵晕眩,只觉得天昏地暗,眼前的一切都变成了灰色,什么都看不清,仿佛听到有百千只蜜蜂在耳边乱飞,发出“嗡嗡嗡”的声音,令人无比得烦躁。
      在人群的欢呼声中简笙走出了包厢,人还是蒙的,不知道自己流泪了没有,只知道心脏那个位置很疼,很疼,疼得她想把它从胸腔里掏出来,和马桶里那堆酸臭的呕吐物丢在一起冲掉。
      吐完,胃里舒服了,可心脏还疼,就像用火烤过的尖刀往上面一下一下地划着口子,血溅一地,疼得让人窒息,但就是死不了。
      生不如死那句话,还真他妈应验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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