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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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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是男生部比她高一个年级的一名男生,名叫周英华。她是在编辑校刊的时候认识他的,因为他也是主笔之一。那时候她念二年级,他是三年级。进中学以来,就听过国文老师夸奖男生班周英华的文章。后来她的才名也显露了,编辑校刊的时候,才知道周英华也是主笔之一。
学校特拨了一间废弃不用的小小仓库,改作他们的校刊《贝藻》的编辑室。她就是在那里认识周英华的。
那天本是放假,大家为了赶出这一期的校刊,几个编辑校刊的学生约齐了一起利用假日会合一处办事。所有的人都到了,单缺周英华,正等得不耐烦,周英华进来了。脸上红红的,额头上沁出汗滴。大家开玩笑说要罚他,命他把本期校刊尚缺的几篇稿子一个人补齐。后来,才知道周英华每逢假日,要帮家里做事,又住得远,每日他都是步行上学一个小时走来的,可见他家境原也贫寒。
她第一次看见周英华的印象,已经有些模糊。只记得,他生得身量很高,约有一百八十公分,却又瘦瘦的,好像一根竹竿。他眉目不见得有多英俊,穿着一件极普通的长衫,却有一种闲云野鹤,潇洒飘逸的自在气质。
后来她读到魏晋文学,知道了魏晋风度这词,不知怎的,她脑海中第一个跳出来的,竟是第一次看见周英华身着长衫的样子。
她从未见过把中国的长衫穿得那么好看的男子。本来他们学校,平日大家一律着学生装,男生是中山装,女生是蓝衣黑裙白袜,这是当时最标准最流行的学生装。
这是在假日,周英华便穿了他家常的长衫来,在柳清玉看来,中国的长衫简直像是专为他设计的一样,在柳清玉此后的一生里,再也没见过把长衫穿得他那样有飘逸自然风度的男子。
她也见过周英华穿中山装,曾在学校里的有限的偶遇,他是着中山装的,也很是挺拔俊朗的感觉,也好看。然而她私心里,还是以为他着长衫比较好看。
但周英华的优点,并不止是修长挺拔,飘逸风度和善于穿长衫。那时已是白话文时代,徐志摩他们结新月社,提倡新诗,但他竟然能写格律很工整词境很优美的旧体诗词,时常见于校刊,他写的那些诗,每一首她都悄悄的背下了,她对中国旧体诗词的喜爱,是受了他的影响,然则她这方面的才力不及于他,她只能感受诗词中哪些是好的,譬如哪些是优美雅致的,哪些是富有哲学意味的,哪些是对人生悲欢的感怀,但自己却作不出因此她对他,便带着几分崇拜的眼光。
周英华也不只是一个能写几首诗词的文弱书生而已,他虽瘦,却十分喜欢打篮球。下午放了学,他常和几个男生一起打篮球,身手十分矫捷灵活,他个子本身就高,在篮球场上就十分占优势。清玉十分迷恋他打篮球的样子,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是那么的优美好看,潇洒有男子气。本身学校打篮球,往往会有一帮人围着观战,在这男女同校的学校,观众群里也不乏女生,只要他打篮球,她一定会找机会远远的偷看。有时候看到操场上有男生在打篮球,她都要忍不住用眼睛搜寻一下,看有没有周英华在内。
她和周英华一个女生班一个男生班,平时自然少有碰面的机会,有限的一些碰面机会,多是在编辑校刊的时候,然而他一般也不怎么说话,他不管在哪里,都好像气定神闲旁若无人的只做自己的事情,在她的记忆里,他们几乎没有说过话。
那时风气渐开,虽然他们学校男女学生分班,但男女生共处已不被视为大惊小怪的事情,有的激进一点的中学,已经实施男女同班了呢,就像大学生们一样。因此他们的校刊编辑部,也有些男女生杂处,大方一些的男生女生相处得很亲热,乃至大开玩笑打情骂俏的也有几个,但周英华和自己岂但没有说过话,他简直从来没有正眼瞧过自己呢。
就连在编辑室以外,有几次在上下学的校门口,也误打误撞的遇到过他几次,这样的时候她总是脸红心跳,心跳突然加快似乎要跳出来,她只得低头快步走过掩饰自己的尴尬,然而心里是欢喜的,视为天意的恩赐和奇遇,偷偷的回味许久,回头细想今天遇到的他是什么样子,他是什么表情,什么眼神,他是不是也有在看着我,会不会也对我有意?
然而她每次遇到他,总是紧张得很快就低头的走过去了,根本不敢细看他,什么表情什么眼神也没来得及看到就走开了。每次她会有些恨自己的害羞胆怯,连看都不敢好好看他一眼。
但又能怎样呢?眉目传情吗?遇到他的时候每次都直勾勾的盯着他看吗?她没这个胆子。又担心如果他不喜欢自己呢,盯着他看岂不被他发觉?万一被他发觉了,如果传扬开去,简直不能抬头见人,还要不要在这里上学了?
她虽然跟敏仪十分要好,敏仪又每常认真拉着她的手跟她说,“清玉,我们两个这样的要好,一时也分不开,我们不止是好朋友,连亲姐妹都没有我们亲,为什么我们当中没有一个是男人呢?我要是男人,我一定娶你,或者你要是个男子,我一定嫁给你,将来若是要找男人,一定不能像我们俩这样称心如意的,所以,长大以后我们都不要嫁人,我们要在一起一辈子!” 清玉听她这么天真而热切的话,虽然觉得好像有些缥缈的感觉,但却是非常的感动,不能辜负敏仪的热忱。现在她却背着敏仪,悄悄的有了喜欢的男孩子,便觉得有些不好对敏仪开口说。
再则天真活泼又热情的敏仪最是爱说爱笑的人,她不像是一个心底能藏得住秘密的女孩子。听了清玉的秘密,就算她不吃起醋来,如果她为了要帮她,自作主张的跑去跟若阳或是别的什么说了,依旧不是她的心愿。
这成了她这一年多以来藏在心底里不能言说的秘密。这一年多里, 最珍贵最值得回忆的机会是在编辑校刊时偶尔的相对。只有唯一的一次,恰好没有别人,只有他们俩,在她 ,心早已狂跳,如怀中揣着一只小兔子。设若他有情,如传奇里面的莺莺和张生,这次该是最好的机会。她坐在那里,假装在看一篇稿子,心里却很希望他能有什么特别的表示,虽说如今讲究男女平权,但总不至于要莺莺主动去拉扯张生吧?
然而他的表现,和平时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也不搭理她 ,依然气定神闲的翻翻书,写写字。他的眼里没有她这个人。
不久别的同学进来了,她心里深深的失望。此后,就连这样独处的机会也一次没有遇到过。
基本上她看不到他任何对自己有意的样子,因此,尽管听到有人称赞自己长得好看,她下意识里总认为那只是一种恭维而已,因为她心目中,对此最有发言权的一个人,没有任何表态,她就不能确定。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对她说,柳清玉你是个美人,但他周英华不说自己是,她就不会认为自己是。
她认识他的所有时光,不过一年不到而已。她在二年级时进入校刊编辑部,到她读三年级时,周英华已经毕业离校了,周英华的毕业去向,她不知道,也不知道该向谁打听,问谁呢,倒好像显得自己对他分外有心似的。她的第一次的爱恋,还没有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了。此生大概不会再与这个人有重逢之日,她也许永远也无法确定他到底有没有周英华也喜欢过自己,虽然她那么的幻想他也是喜欢自己的,而她对他曾有过的那样痴心的爱恋,他也永远不会知道,这份单纯又淡淡的爱恋,只能永远埋在心底沉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