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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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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清月十来岁,在北平的一所中学念书。
她爹是个手艺精通的有名的裁缝,做得一手好针线手艺,靠此养活一家妻儿老小,她是家中长女,下面尚有一个小弟弟,小她五岁,天真憨顽可爱。
她母亲除帮丈夫做做活计,打打下手之外,还帮人浆洗些衣裳鞋袜,贴补家用,夫妻二人,都是十分勤俭能吃苦之人。她父亲裁缝手艺精,一时有些小小的名气,有些达官贵人家,常接了去为阖家大小裁制衣服,一住就是一个两个月,临了做完活计还送上优厚的暖手费用。因此日子也还将就过得下去。
她的父母亲,都是本分知足的人 ,常对人道,日子虽苦些,但儿女双全,儿子可爱,女儿乖巧,一家四口儿和和美美,这生活便有了盼头,还愁些什么!
那时候女子进学读书,自立自强的观念已经普及人心,柳家两口儿,清月是他们夫妻第一个孩子,打小落地便十分钟爱,视她与儿子并无什么不同,并没有一般人常有之重男轻女观念。因此风气一开,柳家便也不肯亏待女儿,送她进了贝满中学。
贝满中学是开风气之先的完全中学,实行的是男女同校的制度,但是不同班,这很合乎西方现代的教育理念,但又略保留了一丝有限的男女大防的观念,只要男女生不同坐一室也就罢了。这所学堂在当时的北平负一时之盛名,因此每年要缴的学杂费用,也十分昂贵。
夫妻俩合计,说不得,柳春堂拼着日夜的辛苦,多做两家人家的衣服,柳夫人也多浆洗些床单衣物,再这里省一点,那里节一点,也就勉强够了。临送女儿上学前,只是把女儿叫到跟前嘱咐了一番清寒之家,上学不易的道理,务要学业优秀,出人头地,将来像男子般出去做一番事业,也好为父母分忧,为家里争气。
柳清月果然十分争气。念书十分用功,每日早早到学堂,十分用心于功课,自小学起,就年年拿第一名的奖励回家,在学校里亦和同学们处得愉快,父母十分欣慰。
柳清月一个爱说爱笑,满是阳光的女孩,她的学校生活过的十分快乐。
没有什么忧愁能住在她的心里。一家人日子虽然清寒,但嫡亲四口,和和美美的,何况清寒之家的父母能咬牙负担不菲的女中学费,送她念书,她已经十分感恩而满足,因此十分发奋用功,年年考取第一名的奖学金,父母欢喜,她在学校里的女才子之名,也早已如雷贯耳。
老师们说起女生部的那位柳清月,都要交口称赞,尤其国文老师,最赞叹她的文章才华,每次的作文,必定当范文来念,又命她编辑校刊,又担任主笔,说她有这方面的天才,前途不可限量。
同学大多在单纯的年纪,也不曾看不起她的家境,倒是对她能这样的优秀觉得佩服又羡慕。她为人又好,善良又亲和,因此差不多的同学们,都很愿意和她交朋友玩儿。
最和清月要好的,是曾和她邻桌的女同学,方敏仪。方敏仪是一位开绸缎店的老板的女儿,家中饶有资财,她还有一位哥哥,比她大几岁,是一位大学生,她的父亲除了经营各色丝绸布料生意,还结交三教九流,托人在国民政府花钱买了个虚职,虽然没什么实际权力,但挂着一副官员招牌,便得以时常和达官贵人之流交接来往。
敏仪是一个热情爽朗的女孩子,她爱说爱笑,成日家唧唧呱呱不绝,清月的脾性又是最有耐性,可以做她最好的听众和玩伴,因此两人从一年级到三年级,一直是最要好的朋友,形影不离。
在许多时候,她没有理由不是快乐的。
而且清月是一个好看的女孩儿,家里的亲戚朋友谁看到她都要夸,“好妞妞!好个模样,脸上白的白,红的红!身段儿也好看!”
这所男女混合的中学,虽男生女生分班,但对面男生部显然时时关注着女生部的动静,何况柳清月的名字和文字常常见于他们学校的校刊。他们都知道女生部的柳清月,不仅才学好,更兼人长得美,于是有痴心男生时常偷偷的窥探她们班,或者放学是在校门口逡巡不去,希望能时或一睹柳清月芳容,她时常在课桌的抽屉,或者书包里发现来路不明的信件,大多是这样一些火辣辣的话
“玉:
我倾慕你的才华,更倾慕你的为人,我热烈的爱恋着你,为此茶饭不思,请可怜我这个被你的身影勾去了魂魄的人吧……….如果你愿意的话,x月x日x时在xx等我,手捧红色玫瑰的即为本人。“
落款大多是一个她从来不认识的人,这种信她都是只看一眼,便置之不理,如果是认识的男生,她从此便低头绕着他走。因此不知有多少男生白等了一场,手中的玫瑰凋零残谢,也等不到清月的身影前来。
经过了这些事情,柳清月私下里想自己应该是美丽的,可是,因为另一个人,她又会丧失这份自信,变得怀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