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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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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虽然我一直嘴硬地否认,拿自然而然这四个字当做说辞,但我心知肚明,是我主动追求我男朋友的。彼时我刚加入摄影协会,协会的成立依托着广告专业,所以着实有许多厉害角色,有一些成员在校外拥有资深摄影人的称谓,还未毕业,就已经为时尚杂志拍摄内页,或在文化街的各大小展馆里举办个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这些学生个人的名气给影协带来了活力,而触手难以伸出校园的影协,能够为他们做的反而很有限。
我男朋友和我同届,但比我早一年加入影协,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在与一个即将毕业的学长谈举办影展的事。那个学长在校内很是有些名气,凭着手中的相机,在读书期间已换了两次车。作为影协的管理者,我男朋友时常与这样的人同进同出。认识他的人并不多,他仿佛只是校园名人们身边的一个附加点,但也正因着他的籍籍无名,反而为这个人物增添了一丝神秘的色彩。
我就是这样被我男朋友吸引的。加之那时他看起来严肃,冷傲,话很少,说什么做什么都是淡淡的,周身五米内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场,对什么人都公事公办的模样,我便更催生出想要征服他的欲望,想撕破他的面具,看他惊慌失措,或欣喜若狂的模样。
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年里,我时常会想起初次相识时的他。跳过中间的过程,我难以想象清冷孤高和委曲求全这两种姿态会出现在同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里。当初是我主动接近他,抓住他,要了他,又改变他,折磨他,最终放弃了他。即便我始终认为,我才是这段感情里的被动者,可最后先从这段感情里获得解脱,是我。那时我的事业已打开局面,人脉甚广,经常有合作方主动找上门来,而我的男朋友,却在感情的纠葛中一落千丈,生活中除了我再也没有别的重心,较之当年,他已变得面目全非。
我说过,在分手前我和我男朋友进行过很多次长谈,可我们的分手却不是以长谈告终。那天我去外地,参加一个摄影讲座,曾经只在网络上彼此闻名的几个影友终得相见,在路边摊喝酒撸串,互相吹捧到忘了时间。开车回城,已近午夜。我家的信箱里塞着一个信封,一角露在外面,所以很容易就被注意到。我的父母不订阅报刊杂志,我也没有任何的笔友,在看到信封的第一时间,我就想到了我的男友。
我们已经五天没有联系,即便在五天之前,我也只是每晚给他发一条简单的“我睡了”,半个小时后,他简单地回复“晚安”。我知道他在等我,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检查手机里是否有我发来的未读消息,晚上,收到我的报备后,煎熬的一天才算过去。他像一只受了委屈却又不肯放下自尊的猫,负气在角落里等待主人的爱抚,但我知道,负气只是表象,那时已没有任何事能让我们对彼此生气,我们之间剩下的只有沉默与不可说。我甚至怀念曾经那个孤傲的他,我宁愿他对我破口大骂,揍我一顿,也好过如此这般忍气吞声,让我除了逃避,别无他法。
所以,我看到信封,本能的反应是害怕。也许这五天的空白把他所有情绪都熬成了绝望。信封微微鼓起,里面是我们一周年纪念日时,我为他求的那串盘珠,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戴在手腕上。我们的结局,终于还是来了。
究竟是什么使我们走到今天这一步。若当初知道有朝一日我们将以无言收场,我是否还会选择进入他的世界,夺走他的生活,将他变得索然无味,让我变得冷酷无情。每一次拥抱,每一个吻,每一个在一起的夜晚,都像利刃,温柔地剖开我们的心脏,既让我们血脉交融,也让我们看到彼此最不堪,最肮脏的一面。那一串盘珠至今收在我的相机柜里,我时常看着它,想起我的男友。若佛祖能予我般若智慧,我是否就能与时间抗衡,使爱情永远保持它怦然降临时的模样。
有一张照片,是两个年轻人在下棋。
那天拉萨的太阳很毒,我男朋友走累了,带我遛进一家小茶馆。那茶馆很是低矮,地上铺着五彩的粗布垫子,窗子也小,一切便都显得陈旧昏暗。我们择了个角落席地而坐,他点了一壶酥油茶,让我和他一起喝。
店里的酥油茶都是沏好的,老板娘转身便送来一壶。我男朋友给我倒了一杯,又给他自己满了一杯。他的手骨节匀称,手指细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加上皮肤又白,拿茶壶的手势便很是优雅大方。相较之下我就不修边幅很多,一度他总爱给我修剪手上的倒刺,那时我们刚在一起不久,这弄得我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他给我讲鬼故事,说有个女孩撕手上的倒刺,越撕越长,连到了手背和胳膊上。我知他诚心吓我,便挠他的痒,直到闹得他被压在身下,乖乖地再也动弹不得。
此时他就坐在我身边,依旧是乖乖的样子,小口小口地啜着杯沿,但我却再也不敢那样热切地看他。我装作检查相机里的照片,室外所有照片都曝光过度,一张都出不了。我男朋友突然小声叫我,让我看窗边。
窗边是茶馆里唯一还有些亮的地方,阳光经过窗纸的过滤,变得柔白。柔白的光里坐着一对年轻男女,男孩戴着黑边框眼镜,女孩扎着一条马尾,都是学生模样。他们的气质有些相像,安静温和,若非穿着灰色情侣衫,就说是兄妹也不为过。那两双沉静的眼睛正盯着棋盘沉思,自打我和我男朋友进来,他们就没有说过话。
“以前我想过,要是我们早几年认识就好了。”
我男朋友对校园爱情很向往。他说的是高中的校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里朝夕相处,承受师长和课业压力的那种恋爱,压抑又温暖。他没有早恋过,也没有被请过家长,不翘课,不顶撞老师,作业按时交,帮助落后的同学,他始终是个乖孩子。我则目无师长,遇到摆谱的老师就不上课,跑出去打球,我高中谈过四个,有男有女,都是他们追的我,最长的也不超过两个月。在我的恋爱史里,唯一超过两个月的,就只有我男朋友。
可这段恋情,超支太多,太多了。
我男朋友畅想起有我的高中生活。他怕打扰了对弈的情侣,声音有意放低,听起来就软软的,像是亲昵的耳鬓厮磨。见我没有反应,他伸出食指,小心翼翼戳了一下我的胳膊,又像惹了什么祸般赶忙收回。他抱着胳膊,上半身的重量都压在手臂上,看我的眼神像一个犯了错乞求原谅的小动物。
我忍住揉他头发的冲动。如果在我高中时遇到他这样可爱柔软的小男孩,很难保证能不把自己弄进少管所。
“我高一时就一米八二了,从来是坐最后一排。”
我男朋友说:“那你大学又长了四厘米?”
“我现在还长身体呢。”说着,我放下相机,挺直腰杆伸了个懒腰,“你看,又长一厘米。”
我男朋友笑起来,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你不能再长了,再长我就够不着了。”
这句话的结尾戛然而止。他也意识到自己所指的是什么事,赶忙转开眼睛,装作低头喝茶的模样想敷衍过去。他知道这样的事再也不可能在我们之间发生。
他怕我,因为他卑微,尽管分手的最终之举是他所为,可当初是我先不要他,他是求着我的,直到今日他都是求着我的,所以他战战兢兢,不敢越雷池一步。我看着他消瘦的半张侧脸,说:“没关系,我可以蹲低一点,迁就你。”
我男朋友盯着杯里酥油茶倒映出来的人影,感激地牵动了一下唇角。我不知他是感激我的迁就,还是感激我为他的失言打了圆场。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那么向往高中校园的早恋故事,但当他和我谈起这些时,我才隐隐察觉,或许我们的过错就是相识得太早。如果我们晚几年相见。
如果我们现在相见。
出了茶馆,我男朋友又走在我前面。他走得很慢,右手空荡荡地在身边晃。街面很窄,许许多多的人和他擦肩而过,也有许许多多的人绕过他,匆匆赶到他前面。他慢慢地停下脚步,转过身,抬高下巴,一双眼睛在人群中茫然无助地逡巡。我举起相机晃晃,他看到了,紧绷的表情顿时变得柔和动人,他含着笑意朝我招招手,好像一场暌违多年的久别重逢。
他这么鲜活,这么健康,他怎么可能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