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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ark篇 ...


  •   01
      今天,我很早起来了。
      早到...或许,我根本没睡吧。
      你告诉我这个消息之后,我提早一个月就来到巴黎,或许你约定的这个地方也是成全了我自己吧,昨天从巴黎北部的蒙马特高地回来的时候,我竟然会把曾经在韩国的日子与巴黎街头的景色交错起来。
      我看到那些流浪的艺人,烂漫的大学生,落魄的诗人,仿佛是生活的碎片从他们身上拼凑起来。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们从不同的国度聚到一起,还好,遇见你,第一次,我在韩国没那么孤单了。
      ——我记得,那个时候练习得骨头都快散架了,出道的日子却遥遥无期,我要放弃的时候,是你陪着我度过那些贫穷枯燥的日子。
      ——我记得,那个时候你赖着我陪你去这去那,现在想起来,首尔的街头美得和普罗旺斯的薰衣草田一样,还有,你撒娇的样子真可爱。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辗转了那么多地方,但却没有了那条街,那路灯,那个人。
      我遇不到了。
      我多希望,你还站在街角的那个路灯下,转过头,括弧一般可爱笑容,对我说:
      “Marky,快点。”
      十年过去了。
      我等到的是:“段宜恩,我要结婚了。”

      got7出道第八年的时候,韩国的成员陆续去服兵役,bambam也非常不幸运地抽签抽到要回泰国军营服役,面临了韩国男团最头疼的更新换代的命运,渐渐我们走到了尽头。
      对于我来说其实也许一开始只是为了想过一些不同的人生才选择做了艺人,可是感情这种东西很容易根深蒂固,对于粉丝我有太多割舍不掉的回忆,但当才华精力已经入不敷出无法回报的时候,我觉得结束未尝不是一件比起后期无数次的失望更能保护他们不受伤害的事了。
      其实,在这些原因里,也包含了我的秘密。
      太多次,太多次,眼神出卖了我的感情,我爱上一个人,爱了很多年,已经...已经到极限了。
      ——王嘉尔,其实你....明白的对吗?
      很多次,你只是装作不在意,你应该是知道的,对吗。
      当你看到,我在珍荣的那本书上写了你的名字:
      ——人生有三样东西无法隐瞒,咳嗽,贫穷和爱(jackson).....
      当你看到,那些饭制的markson视频,开玩笑地问我:“你真的爱上我啦”
      ——我看着你久久没有说话,你也收起了嘴角边的笑容,慌张地把手机收起来。
      当你看到,我给你买的手链刻在里面的字的时候。
      ——Je t'aime
      我爱你。
      你不愿与我对视,是怕伤害我还是我的感情根本不值得回应?
      ——其实如果你愿意,愿意看向我的眼睛,你就会知道我有多爱你,看着你,只能不断,不断,诉说着,我爱你,爱你,只爱你。
      所有人都知道我的秘密,只是你...
      视而不见远比拒绝来得痛苦。
      无望的感情真是灭顶之灾啊,而我,大概已经万劫不复了吧。我这个傻子。
      02
      从以前开始,我就是一个寡言少语的人,也因为这样很多心事我只能与自己分享,我对于爱的处理方式是小心翼翼,是用心呵护,是越来越爱。
      有一天,我的世界开了一朵玫瑰花,他开朗却也敏感,他好像勇敢地什么也不怕,但我知道他需要爱和赞美的养育,他需要一个玻璃罩能保护他脆弱的一面。
      我要夸他:
      “jackson最帅!”
      “jackson义气王!”
      “jackson圈饭神器!”
      “jackson我们got7门面呀!”
      我要帮他:
      “jackson话还没说完,你们为什么插嘴?”
      “You are not jackson OK?......Hey!嘘bambam!”
      “希望jackson多参加综艺,好好照顾自己。”
      我不能让他枯萎,因为jackson说我是他的小王子呀。
      我的玫瑰有时候不谦虚,脆弱,敏感。
      可大部分时候,他可爱,阳光,是花圃里我觉得最独一无二,最爱的那一朵,我的,玫瑰啊。

      珍荣心思总是较之所有人来得细腻,又或者是我真的看似笨拙其实表达感情的方式过于直白,他是第一个看出异样的人:“Mark哥,你太执着了,别傻了。”
      虽然没有戳破,但他的温柔却也在我心上划了个口子,微微地渗血,很快结痂了。
      果然,不管是我自己还是别人看来,我都太傻了。
      也许,是那个时候太年轻了,我遇到的人太好了,我太贪心了。
      才会义无反顾到执迷不悔。
      有人说年纪大了心境是会改变的,我今年35了,对于男人来说还算尚可的年纪,我有时候会怀疑心里绽放的那朵玫瑰花已经不再芬芳了吧,我可以放下了吧。
      毕竟,玫瑰不需要我了,我好久没有去照顾他了。
      他凋谢了吗?他还会记得我吗?他会时不时想起我吗?
      玫瑰其实哪里都有的吧,我为什么要疯了似的守着他呢。
      他啊,其实不需要我的呀。
      可我还会忍不住地想,那株到了冬天就会咳嗽,一吃辣就会过敏,疲倦了就会变成单眼皮的玫瑰,他还好吗?
      春天,夏天,秋天,冬天。循环反复地,扎根地,思念。
      看来我是忘不了他的,就算我的心苍老到长满苔藓,他,却永远会是我心坟上的那朵,好看的,小玫瑰。
      习惯和爱,到底哪一个先来。
      是爱,因为爱他,所以都不愿去习惯其他的任何人,任何事,原地踏步,在这个怪圈里挣扎至今。
      直到昨天珍荣打电话给我,他已经到达巴黎,背景有些嘈杂,依稀听到熟悉的高音笑声,很好,看来珍荣是先去拜访新郎了,明天的婚礼新郎很开心吧,他开心就好了。
      电话挂断前,珍荣听起来没头没尾地说了句:“Mark哥…算了吧。”
      我知道,熟悉的劝解,25岁,35岁,这么多年,温柔一刀,还是会让我心疼啊,哈哈。
      算了吧?
      如果是十年前的我,我会默不作声,心底却倔强地喊着:我不要算了!不要!
      这次,我只是笑着对着电话那头应了声:“嗯。”
      那头很久都没有说话,嘈杂的背景也突然安静了,像是配合着我的选择,尊重着我最后的成全。
      电话挂断了,我松了口气。
      如果我说我愿意为了他才留下等待出道,如果我说我每年的愿望都是希望他健康喜乐,如果我说我没有一天是不想和他在一起的,如果我说....
      到现在这些都不算,那,就算了吧。
      巴黎的早晨,很安静。
      我脱下了手腕上的曾和他一对的手链,穿上了早就准备好的西装,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笑了。
      ——你看起来不错,段宜恩,他应该不会觉得你变了。
      看了看时间,还早,我坐在公园的长凳上,看着稀疏的人流,竟然是有点安心的。十年的守候,走到尽头。
      我今天,是来成全你的。
      祝你做个幸福的新郎。
      我的玫瑰。
      【mark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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