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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 我的故事 我一直在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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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南方长大,认为花就应该开在那种温暖,潮湿的气候里,总觉得南方的花一定比北方开的艳。
然而,第一次来到北方,就改变了我的想法。
洛城,一个人潮涌动的城市,干干的空气漂浮着来青春的躁动,高楼并不高,却别有建筑特色,有点欧洲风。
寂静天空有着清澈的颜色,有些出人意料之外。一起风,四面花香,漫漫散散。
因为昂贵的房租和讨厌嘈杂的环境,我没有选择在城区住下。
公交到城郊约一个小时车程,公交车很新,通往城郊的马路似乎也新建不久,道路两旁载着刚发嫩牙的树苗。
我拨通贴在电线杆上的房屋出租号码找到了地址。第一次见到她,就如她的名字一样,空谷幽兰。
她叫林若即,我的房东。
公寓比较旧,墙体上长着深绿色的苔藓。那是一个女孩的房间,准确的说,那是她的闺房。
她和男友住在楼上,房间不免空下。
推开门,一阵薰衣草的清香扑鼻而来,房间很整洁,甚至有些单调,墙壁上贴着一张刘德华的海报,这让我有些惊讶。
客厅很大,中央摆放着一大沙发,看起来很舒服,窗户朝南,阳光正好可以洒进来。
美中不足的是,方便需要到公寓旁的公厕里解决。但低廉的房价确实让我没有任何理由去挑剔。
令人惊叹的是,楼顶居然种有一些蔬菜和花草,竹竿搭成的棚子上长着不知名的藤蔓植物,好像丝瓜藤。
院子里有几株蒲公英,一些不知从那个犄角旮旯里噌出的杂草,两颗桃树下积着薄薄的桃花花瓣,宛若粉红的雪,之间连着长长的废旧电线上晾满了衣服。
公寓一共七层,住满了人,大都是务工的外地人,白天里,人很少,显得很冷清,一到夜里,叭叭唧唧的脚步声不绝于耳。
没事的时候,趴在窗前,望着楼下,也许是真的无聊透了,我竟迷上观察路边的行人。
看着他们的表情,衣着还有样貌,时间长了,甚至可以从以上三点猜出一个人的性格。
林若即每天起的很早,大概在七点就会出门,提着一袋苹果回来。
她很喜欢穿裙子,各式各样的,脸上却很少有表情,她的脚步声很柔,很有节奏。她总是一个人出门,很少和男友一起,这让我有些诧异。天花板上时常传来一些响声,有时剧烈,有时很轻缓。
很快我没有时间去留意这些了。
我谋得一份活,在一家茶餐厅当服务员,偶尔也会去送送外卖,薪水不高,但老板人还不错。
三月未央
桃花零落,纷染飘飘,如雪。
下班,远处列车的汽笛声异常刺耳,震的附近房屋的玻璃窗直发颤。我没有直接回公寓,不想去面对那空荡荡的寂静。
来到离公寓不远的“槐树”酒吧,点了一杯黑啤酒,坐下。相比无聊生厌的工作和孤独的生活,几杯烈酒带来的快感更为直接。
“林若即”,我突然在嘈杂声中看到了她。
“你怎么也在这儿”,她冷冷的说。
本来点了杯果汁,她却要了杯啤酒。
我们没有说太多话,只是不停的啜着酒,我想找些话题,但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只好闭口不言。
临走时,外面下起了雨,人很多,肩擦肩,伞碰伞。我们都没带伞,雨不大,但很急,衣服很快被打湿,紧贴着肌肤,顺着发丝而下的雨滴在发尖慢慢凝聚。
她有些醉,摇摇晃晃,身穿下摆偏长的红方格长裙染上了泥泞的雨水。
穿过一条小巷,我们上了一辆暗绿色的出租车,我坐在前面,把她放在后面,车开的很迅速,如箭一般。
大约二十分钟车程。
回到公寓时,天色已晚,墙体上那苔藓变成了惨绿色,就像没有见过阳光那般。
我住在六楼,她住七楼。
高跟鞋的嗒嗒声和她时而大叫,时而哭泣的喃喃自语惊亮了楼道的感应灯,而她却一直在喊一个人的名字,喊了很多遍。
七楼不高,我们都却爬了二十多分钟。
我按响了门铃,按了三次。
许久。
出来的是一个穿着短裤衩的男子,一米八左右的个子,剑眉朗目,十分英俊。
“我跟你解释一下……”
还没等我说完,若即已经撇开我的手冲到他的怀里,紧紧的抱着他。
“南楚,南楚,是我不好,南楚”,她双手系在他的腰上,侧脸贴着他的心脏,眼角滑落的泪水挂在微微上翘的嘴唇上。
男子淡淡的看着她,重重的关上了门。
楼道久久回荡着金属的撞击声。
我觉得我再也不会敲响那扇门
次日,黄昏,近五点。
缓缓驶来的列车发出凄厉的尖叫,带着哀怨,穿梭不停,就像是这座城市的疤痕,无法泯灭。
“1,2……35,36,不对,35,37,到底是35节还是37节,应该是37节”
在车站附近吃了碗面,回到公寓。
难以消磨的时间,带着鲜明的恶意,缓缓流逝。
点起一支烟,淡淡的抽,放着许巍的那首《故乡》,单曲循环。
越想时间快点流逝,时间反而越走越慢,我拿下墙上的时钟,我七点调成九点。这样似乎很有效果,月影很快的蔓延下来,朦朦胧胧,飘零似的鬼魅。
夜晚,我做了一个梦。
晌午的校门口,阳光,清风,还有花香。一切如常,生活也就如此,没有什么太过于悲伤,也没有什么值得惊喜。
人不多,偶尔驶过几辆轿车。
隐隐约约,她走了过来,低着头,看不清楚模样。在擦肩而过的瞬间,我愣在原地,我竟想转身抓住她的手,紧紧的。
她穿着简朴,淡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T恤,像个男孩的装扮。圆圆的脸,耳朵紧贴面颊,明亮的眼眸耐人寻味。
她走过去了,很快。
我想回头,但是我怕她也会回头。犹豫了一会儿,我回头了,她没有。
世间所有的相遇不是久别重逢,就是后悔莫及。
那一年,我17岁,她19岁。
“咚咚”,突如其来的敲门声。
带着挣扎的睡意,抹掉眼角的粘黏物,打开了门。
“是你啊”
“嗯,昨天多谢你送我回来”
“不用”
“你爱吃苹果么,送你一些,刚买回的”
想起她男友的粗蛮,我毫不客气的接下了。
“进来坐坐吧”,我仅仅只是客气。
“不了,不了”,她将身子探进去望了望。
我下意识的向前挡了挡。
“好吧,不打扰你做梦了”
她走了,步伐很轻,笑起来让人心情很愉悦。
关上门,匆忙的洗漱,从洗衣机里扒出那粘着几分酒气的西服。
墙上有一面大镜子,我通常会花很长时间“打扰”自己,每天都会洗头,然后喷上发胶,眉毛很淡,有时候会用铅笔将其画浓一些,我并不认为这很自恋,我只想那一天活的更有自信。
看了看手表,没有时间吃早餐了,已经习惯了,反而不觉着饿,拿了一个苹果,还来不及洗。
出门。
车站离公寓不远,隔着一条不宽的马路对面是一条卖着各式早点的小巷,穿过小巷就是车站。
“小伙子,上班啊”
“是啊,阿婆”,我边走边整理领带。
阿婆一个人住在隔壁,她三十岁就成寡妇,有一个儿子在部队当兵,半年才回来一次。阿婆喜欢早起晨练,但剑舞的特别慢。
我走的时候,她停了下来,迟迟站在原地,呆滞的眼神呈45°望着远处升起的太阳。
车站人很多,为了能占个座位,队伍排到了马路上。
陌生人的体温紧贴背后,谁的西服传来樟脑球的气味,身体随着扶手不停晃动。
车子漫无目的的行驶在马路上,车内的人不停重复浏览手机的动作,路边匆忙的人影映入眼帘。
车子停了又开,开了又停。
“购物广场到了,下车的乘客整理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准备下车”
汽车的广播不停播报下一站的地点。
虽然驶过了很多站,车内仍是满满的,满是等待。
哐噹,汽车剧烈颠簸了一下,抖掉手中的苹果,滚到一双精致的紫色高跟鞋旁。
“你的苹果”
“噢,谢谢”
我们挨的很近,应该是被挤的很近。我们身高差不多,面对着面,甚至可以感受到她的呼吸声,我屏住呼吸试图压抑住内心的尴尬,呼吸声反而变得有些急促。
我把头偏向右边,她把头偏向左边。眼神交叉的一瞬间,心跳的很快。
车子不知不觉到站了,我们在同一站下车。
身子被人群挤的向前倾,她很瘦弱,显然经不起人群的挤推,我怕她摔倒,于是站在她背后,跟着她的节奏,走出车厢。
九点,茶餐厅,空气里都浮着葱油味。
“今儿,我都可看着了啊”
“你看到什么了”
“别装了,还在我面前演”
“没演啊”
“我都看见你和小芬一起走起来了,别打她主意啊,她已经名花有主了”,小芬是店里的收银员,有些胖,是个害羞的女孩。
“谁啊?”
“真笨,我啊”
阿飞用大拇指指着自己的鼻子,脸上的横肉微微一颤,戴着一副黑眼镜,眼睛很小。
“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放心吧”
“那我放心了,那我放心了”
本来圆圆的脸,笑起来,立马变成了椭圆。
洛城的夜晚让人迷恋,喧嚣的人群,穿梭来往的车辆,纸醉金迷的霓虹。
找了一间酒吧,记不清喝了多少。
“我这人没多大本事,也没远大的理想”
“只想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一个不需要很大的房子”
“有个爱我的女人”
“这就够了”
“这很过分么,很过分么?”
“这并不过分”
“我只想有个家“
”但是我一无所有”
阿飞醉了,他一直笑,笑的很大声。笑完后,他哭了,这我第一次看到男人哭。
扶他上出租车的时候,他一直拉着我的手,喊着一个女孩子的名字,不是舒雪。
都市繁华消耗着异乡人的青春,而我们不停用梦想的谎言将自己埋葬。
凉飕飕的风透过单薄的外套,满身的鸡皮疙瘩让我觉得这城市如此陌生。
偶尔走过去几个流浪汉,无神浑浊的眼神像一个无底的黑洞,将我的灵魂抽了出来。
游荡在金华路上,我并不想回家。
商店的橱窗里一副刺绣引起我的注意,我停下脚步,背后是飞驰而过的车辆,不远处是涛声习习的大海。
一位身穿海蓝色过膝连衣裙女孩踮起脚尖亲吻着戴着灰色鸭舌帽的少年,她双手系在他的脖子上,他双手搂着她的腰,光着脚,背后是蔚蓝的大海,还有触手可及的天空。
我趴在那,不知道看了多长时间,也许有两个小时。
想打电话,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手机。
穿过马路,来到电话亭,大海的涛声变得更加清晰。
拨通了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穿过压的耳朵生痛的话筒,传来一个女子的话音,如此柔和。
“您好,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说实话,我并不失望,因为我那个号码知道是空号,但是我就是忍不住拨。
我靠在电话亭的玻璃壁上,眼镜似乎快睁不开了,风将海边的潮汽吹到海岸,苦涩,又让人怀念。
夜很静,很沉寂,可是我有太多的话。
叮铃铃,叮铃铃。
我丢掉烟头,转身接起话筒。
“喂,喂,是你么”
“嘟,嘟,嘟”
无人回应。
叮铃铃,叮铃铃。
感觉屁股后面一直在震动,原来是手机的铃声,我拿起手机。
“林若即”,我心里一惊。
“喂”
“是秦宛吗?”
“是我,有事儿么”
“不好了,出事了,你快回来吧”
“出什么事了”
“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总之你先回来吧”
“嗯”
也许是太晚了,等了好长时间才拦了一辆出租车。在车上,我一直胡思乱想,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到城郊,司机要了比平时高出一倍的价钱,我没有心情跟他讨价还价。
下车,穿过漆黑并且充斥着食物腐烂气味的小巷。
远远处,我就看见了若即,她一个人站在那,背后是没有一通灯火的公寓,显得有些阴森。她穿着白色的睡衣,拖着一双灰色的布拖鞋,神情有些憔悴。
我径直的走了过去。
“出什么事了?”
“南楚失踪了”
“一个大男人还怕丢不成”
“他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来了,前几天打电话只是不通,而现在关机了,我怕他出事”
“你先不要急,说不定只是电话没电,或许,有什么要紧事要办”
“能有什么要紧事,他又没工作,朋友又不多”
若即眼眶发乌,头发凌乱,加上穿的比较少,身体正瑟瑟发抖。
“这样吧,我们去附近的酒吧,网吧里找找看”
夜深,望不尽的黑,风里藏着无数的鬼魅,吹的人心发寒。
街头,游荡着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和一些有家不想回的赌鬼和酒鬼,时而走过的路人不时抛来异样的眼光。
她走的很快,有些赶不上她的步伐,我把外套脱给她,她没有穿,也许是怕南楚误会。
我们找了三家酒吧和五家网吧,并没有见到南楚。
午夜一点半。
“很晚了,附近我们都找过了,要不我们先回去吧”
“真的很麻烦你,要不你先回去吧,我再找找”
“那我们再找找,实在不行,明早去报警吧”
“嗯”
我们又找了几处地方,依然没有结果。
午夜三点。
“我们先回去看看,说不定他已经回公寓了”
若即一下子愣住了,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透寒的风吹的她鼻头发红,不时传来吸鼻涕的喘息声。
她低着头,上半身不停的微微抽搐着。突然,她喊了出来夹着凄厉的哭声。
“林南楚,林南楚,你个混蛋”
林?他们俩同姓?
她一屁股坐在灰尘兮兮的马路上,两脚蹬掉了布拖鞋,大声的哭着,哭的有些让人心痛。
我竟一时不知所措,呆呆的站在一旁,没有说一句话。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女生哭的那么伤心,第一次是她,那时候我也什么都没做,想起来,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我应该给她一个紧紧的拥抱或者一个忘情的吻,可是,我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说。
我不知道她哭了多长时间,反正眼泪在她脸上一直没有干过,我也不知道她是否对那个男人绝望了,但她脸上写满了“心寒”二字。
过了一会儿,她停止了哭泣,但仍不停的哽咽着,微微的抽搐着,她穿上了鞋,往回走去。
回去的路上,我们没有说话。
那一夜过的特别长,因为我从她身上看到另外一个人的影子。我一晚上都没睡,天花板不停传来徘徊不定的脚步声,我知道,她也没睡,因为她在等她爱的人。
我没有关掉台灯,因为那样我可以轻易的撇头看到那张摆在桌上的照片。她在笑,笑的那么灿烂,我一点也笑不出来,因为我再也等不到她了。
昨天,我点开了她的QQ空间,里面写了一句话,贴了一张照片
“2012年4月6日,永远值得纪念的日子”
下面是一张结婚证的截图。
不知怎的,我脑海浮闪出一串对话。
“秦宛,你爱我么”
“那还用说”
“你确定不是喜欢?”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那你会娶我么”
“那是我这辈子最值得做的一件事”
“真的?”
“真的”
“那你发誓”
“我发誓”
“不行,还得拉钩”
“拉钩”
“现在开始,2010年4月6号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4月6号,她没有骗人。
我不禁噗嗤的笑了出来,关掉台灯,眼角流淌出了泪水。
清晨,在一片紊乱的脚步声和玻璃器具碎裂的“砰砰砰”声中醒来,声音是从楼上传来的。
林南楚回来了?
我立马起身穿好衣服,拖着鞋,打开门。
“林南楚,你给我站住”,若即和林南楚正现在六楼与七楼的楼道之间,他现在靠近六楼的楼道,若即现在靠近七楼的楼道。
“你很莫名其妙啊,你叫我站住我就得站住?”,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胡子有很多天没有刮了,有些邋遢,提着包裹,更让我不解的是,他一下子消瘦了许多,脸颊两边的颧骨凸起,他侧身对着我,看不清他整个面貌。
“你跟我说清楚了么,你今天必须跟我说清楚”,若即的话音里有些颤抖。
“说什么,我有逼你吗?”
“你心里有我么”
“随你怎么想”,他转过身来,得以看到他整个样貌。我心里一惊,不,不对,他好像不是林南楚,他不是四楼的王二泉么!难道……
说完,他转身要走。
“你给我站住”,若即仿佛一瞬间崩溃了一般,哭了出来。
她丢掉手中的塑料袋,粉灿灿的苹果从楼梯上滚落下来,到处都是。
也许是她冲的太快,踩碎了一个苹果,重重的摔在墙壁上,时间仿佛停止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心仿佛被狠狠的揪了一下,我想冲过去看她有没有事,但是她很快站了了起来,左眼的额头上肿起一个血红的包。
他一动不动,神情没有一丝变动。
我压着满腔的怒火指着王二泉。
“这是怎么回事,王二泉,你还有没有人性”
“滚一边呆着,爱干嘛干嘛去”
说完他转身就走。
若即冲到他跟前,扯着他的外套。
“好了,好了,乖,不要这样,我们回去吧”
“你走开”,他推开若即。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的错,是我不对”,若即抱住他,红肿的眼睛溅出泪水。
“走开”,他又一次推开若即,转身跑出了公寓。
“南楚”,她想去抓他的衣服,却被自己高跟鞋拌了一下,直面的摔在楼道里,并痛苦的呻吟着,我急忙扶她起来。
“若即,他不是你男朋友,他是王二泉,他是四楼的王二泉,你怎么了,你没事吧?”,我拍掉她身上的灰尘。
她的表情显得很痛苦,但很快,她推开我的肩膀,追了出去。
看着她的背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只觉着心里很梗塞。
我捡起了那些散落的苹果,有两个摔坏了,一个被踩碎,其余的还可以吃。
刚想打扫一下,若即回来了。
她走的很慢,身体有些飘,白色的百褶裙粘满灰尘,额头的包肿的很大,眼神木讷,嘴巴不停的嘟囔着什么。
“你没事吧”
“你的苹果”
她没有回答,走上楼梯,有一只高跟鞋的跟断了。
回到屋里,把苹果放在桌上,靠着沙发。
楼上传来一阵脚步声,很轻,我竖着耳朵,望着天花板,想听的更仔细一些,但很快消失了。
我在客厅坐了两个小时,再也没听到任何动静。
近黄昏,晚饭过后,我又坐在沙发上,抽着烟。楼上仍没有声响。
起初,我没有在意,只是认为,她可能累了躺在床上睡着了而已,但是,一个噩梦般的想法在我脑海里闪现。我开始有些坐立不安了。
她是不是自杀了?
我披上外套,冲上七楼,来到那扇我再也不想敲响的门前。
门没关!
那想法在我心头愈来愈强烈,压的让人喘不过气。我踮着脚,轻轻推开那扇虚掩着的门。
玻璃碎片随地都是,两件被撕破的衣服丢在椅子旁,整个房间弥漫着酒精味,墙上歪着他们亲吻的照片。
我慢慢的迈向那间红门的卧室,因为门口有只断跟的高跟鞋,所以,我很清楚那就是若即的房间。
扭开门,眼前的一幕让我惊呆了!
若即躺在床上,不停的呻吟着,脸色十分苍白,嘴唇有些发紫,眉头紧蹙。
“你怎么样了”,我冲到床边。
她不停的摇头,眼角的泪水打湿了枕着的床单。
我摸了摸她的头,好烫,她发高烧了。
我扶她起身,把外套披在她的背上,背着她。她只是把手搭在我肩上,怕她掉下来,我不得不把她的手绕在我脖子上。
楼道有些暗,感应灯忽闪忽闪的。
我们上了一辆出租车,我和她都坐在后面。
到医院。
办完手续,直到打完针。
临走时,她睡着了,我买了面包和牛奶放在床边,花了二百块请病房的保姆照顾她,我没有守在床边,因为我知道那些闲言碎语足以击垮一份爱情。
她真的很像她,以前我也没有珍惜,直到失去才发现自己竟如此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