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再去写一篇很长的小说,而且还将它放在众目睽睽之下。想说自己自不量力,但这是我真心想写的。过去,精确的说是高三,尝试过写中篇的,洒洒墨水在绿色的格子中,当本子变黑,变厚,心中好像被某种东西填充着,同伴们表扬和鼓励性质的评价将我因为频频考试打击而冷却的心焐热。
大学,我的专业似乎与老师对我的期望背道而驰,与我自己原先的想法也大有出入。
杜拉斯说过“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也有人说写作是孤独的,而我此时此刻在一间孤独的房子,独自在创作。不是瞬间的冲动,而是一种情绪的产生,持续,以及结束。
《朗朗明月》是一个晚上失眠的成果,那是期末考试的前一晚,并不是因为我在害怕考试,我重视的不是这种形式上的考试,及格对我来说不是难事,这是实话。有时候心中的一个真实的想法,会让自己感动惊讶甚至恐怖,故迟迟未将它们写下来。而《朗朗明月》的那个想法却让我辗转反侧良久,最终决定下来写,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坚强的人,但我相信我还没有被自己打败。我还在做我正真想做的事,不是吗?而且不止一件。
也许《朗》的开头不是那么精彩,不会激起多人内心的期待,但有心的人会慢慢发现它独到的地方的,这点我坚信。这也是我会坚持把它写完的动力,但绝不是匆匆了事。我明白,有时候的选择,如同选择了万劫不复,似乎只有事情的结果才能推翻他人从前的定义(当然我不是指自己写《朗》这件事)。
《朗》让我找到了我的另一个梦想,或者说让我找回尘封已久的梦想,所以使我惊讶而非恐怖。其实,我也稔知梦想这东西如同肥皂泡一样易碎,我想我会我好好守护它。因为它美的太深刻,我无法忘记。
最后想说一句,谢谢你把我连篇的废话讲完。我是谷奈,我要做谷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