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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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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马岳为了向心心求婚那是吃饱了苦头,先是死缠烂打威逼加利诱利用柔情攻势和霸道野蛮逼迫心心答应,然后是过心心父母那一关。
心心的父母是我的大学老师,据说马岳过心心父母那关的时候是背了十首唐诗二十首宋词三十首元曲外加心心父母随口问的法律常识……听得我满身的汗。王子安在旁边狂笑,然后笑着问我:“你父母会怎么考你的老公呢?”我笑着说:“他们应该先是问你是四有吗?”看到他眼中的疑惑,我接着说:“就是有房有车有型有款。然后再问你学历,家世。爱不爱我,每月固定收入多少?哪里人士?……”然后我听到王子安在那边狂叫:“STOP!!!”我笑着看他,他说:“你父母会让人变疯。”我耸了耸肩:“没办法,商人嘛。他们最关心的就是他们女儿将来生活的条件是否安好。”
马岳在北京有一家著名的公司。搞IT的。这厮现在变得人模人样的,后边总缠着一群人,直嚷“马总马总……”的。
想到我大学刚毕业那年,马岳为心心自杀的时候苍白的脸,再看现在他都要当上爸爸的兴奋样。真是判若两人。
那年的情形大致是这样的,心心要和马岳分手,因为她要去留学,而且还是和她的青梅竹马一起,马岳当时就昏了。醒来直嚷嚷着要结婚,心心当时就说这么点儿大结什么婚呀。马岳为了心心的前途着想宁是忍痛割爱,放她高飞。可就在某天街道上看到那男的牵心心手,马岳那天回到家里就给王子安打电话说完了完了心心有新欢了就把电话给挂了。我跟王子安一听这事态严重了,就飞奔到马岳家,果然,马岳吃安眠药了。
后来救过来,马岳去心心家提亲。然后俩人就结婚了。
所以我就琢磨着是不是也要我自杀一次王子安才会娶我呢?
所以我开始琢磨着怎么自杀才好,服安眠药我看到马岳洗胃觉得我本来这么瘦了可不能再这么折腾。开煤气吧,万一要是失手了小命真没了怎办?跳河吧我又不会游泳。跳楼吧我家三楼就是不出人命万一到时候胳膊或是腿断了那不玩完啦?
所以就这问题还是到最后一答案——无解。
十三
其实我最怀念的是我高中的时候。那时候交爆多的男朋友整天左混右混的却混得贼好。搞着搞着居然就这么着进了一名牌大学名牌专业现在成一名人。不是有这么一句广告词嘛——“名人,献给天下有情人。”然后我就想别献给别人了,就把我余飞飞献给王子安那块不解风情的大木头就成了。
高中时候的余飞飞做得最多的两件事就是写文字和谈恋爱。剩下的就是做题目啊听歌啊打电话啊喝咖啡啊睡觉啊写日记啊写信啊。如此而已。
其实那时候的生活简单得厉害,和所有北方城市的普通的和不普通的女孩子那样,她编织着爱情的毛衣,然后又自己一点一点的把它给拆了。现在的余飞飞就想是不是每个女孩子都这样,不知道,但是她就是这样长大啦。
余飞飞有一好习惯那就是写日记。其实按后续情节来发展那不应该算做好习惯,但也不能说是坏习惯。余飞飞这孩子从小就听老师的话,老师说写日记是个好习惯,她就相信了一直坚持下来。但是事实证明她和王子安那次最大儿个的争吵就是从日记引起的,所以二十二岁的余飞飞开始迷惑是相信老师好还是相信事实好。其实道理很简单嘛,明摆着的。任何事情多是对立统一的。
我高中时最喜欢的两个诗人是顾城和海子。
先说说顾城。
那首最最著名的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当时这余飞飞读的时候在小树林里和她高中最好的朋友也就是后来死掉的LULU在一起。那时候余飞飞慵懒得一塌糊涂,逃掉厌烦的课躺在草坪上拿了个书出去晒太阳,然后美美的睡上一觉。那时她看到顾先生的诗。就想,哎呀这个男人厉害的咯。又是黑色的眼睛又是光明的。但是仔细想简直是太简单的道理嘛,夜当然是黑的,这因为他是中国人眼睛也就是黑的,他很绝望所以就寻找光明。这很浅显。于是我为了证明我也是聪明人一个就写出一首诗——白昼给了我明媚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黑暗。
后来LULU听到那当时一口气就喷了出来,昏死过去。
顾先生最让我佩服的还是那首充满童话色彩的《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为了表示我对他的喜爱之情,先把全诗抄写一遍。
也许
我是被妈妈宠坏的孩子
我任性
我希望
每一个时刻
都像彩色蜡笔那样美丽
我希望
能在心爱的白纸上画画
画出笨拙的自由
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
一片天空
一片属于天空的羽毛和树叶
一片淡绿的夜晚和苹果
我想画下早晨
画下露水
所能看见的微笑
画下所有最年轻的
没有痛苦的爱情
画下想象中我的爱人
她没有见过阴云
她的眼睛是晴空的颜色
她永远看着我
永远,看着
绝不会忽然掉过头去
我想画下遥远的风景
画下清晰的地平线和水波
画下许许多多快乐的小河
画下丘陵——
长满淡淡的茸毛
我让它们挨得很近
让它们相爱
让每一个默许
每一阵静静的春天激动
都成为一朵小花的生日
我还想画下未来
我没见过她,也不可能
但知道她很美
我画下她秋天的风衣
画下那些燃烧的烛火和枫叶
画下许多因为爱她
而熄灭的心
画下婚礼
画下一个个早早醒来的节日——
上面贴着玻璃糖纸
和北方童话的插图
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我想涂去一切不幸
我想在大地上
画满窗子
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
都习惯光明
我想画下风
画下一架更高大的山岭
画下东方民族的渴望
画下大海——
无边无际愉快的声音
最后,在纸角上
我还想画下自己
画下一只树熊
他坐在维多利亚深色的丛林里
坐在安安静静的树枝上
发愣
他没有家
没有一颗留在远处的心
他只有,很多很多
浆果一样的梦
和很大很大的眼睛
我在希望
在想
但不知为什么
我没有领到蜡笔
没有得到一个彩色的是时刻
我只有我
我的手指和创痛
只有撕碎那一张张
心爱的白纸
让它们去寻找蝴蝶
让它们从今天消失
我是一个孩子
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
我任性
——顾城 《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当时我听到这诗全身颤抖。因为那时的余飞飞特喜欢画画。自从她甩了她的NO.13后(她习惯把男友编号列位),她就开始整天生活在幻想爱情里面,这顾城正符合了她心意。当晚她回家就画下一只眼睛,做成鱼的形状。然后她开始千里迢迢寻找这样一个男人,他要像顾城一样,是个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的男人。可是,她终是失望的,没有一个男人是那样的。仅有的那个,已经死掉了。
然后她开始读海子。
十四
从很大层度上来说,余飞飞是被这个世界同化了的好孩子。她听从父母和老师的话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对人宽容待人体贴。而且余飞飞有他人所羡慕拥有的一切:名望,地位,金钱,家境,美丽,温柔……
唯一的缺点不会做饭和洗衣服已经被王子安给全包啦!
所以现在看起来余飞飞还是完美的人儿一个。
虽然说余飞飞的性格里有南方女子所特有的柔媚婉约。但她毕竟是在东北长大的孩子,有着豁达的心境和宽坦的风格。所以能和昔日情敌做好朋友,能很容易和大家打成一片。余飞飞二十四岁时曾开车回家乡一次。用东北话来说那就是老少爷儿们集体表扬她啊。搞得待邀店儿(也叫做卖店。东北人管零售店的叫法)都被人群给挤满啦!
余飞飞的世故和虚伪是高三练就的。
对我来说,高三是天堂,也是地狱。时髦点儿来说就是高三磨平了我所有的棱角,让我学会做一个平凡而普通的孩子。
自从和最爱的那个男的分开之后,我开始变得精神恍惚。说起来还得感激王子安,那段时间就是他在网上左陪我右陪我走过来的。和他分开后,我对任何人都不信任。也就是懒得去相信任何人,而且对人多的地方充满恐惧感,总觉得会有人伤害我,所以对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抱持着怀疑态度。以至自己整天处于恍惚状态。
爱情确是伤人的。当余飞飞抱着满腔的希望与热情投身与爱情这个大陷阱中时,爱情把她陷住,然后再狠狠地抛弃。遍体鳞伤的余飞飞在北京游戏一年,然后一直和王子安在一起。
十五
来说说余飞飞在北京的第一年,也就是她所说的游戏北京的一年。
余飞飞到北京的时候在一家杂志社做兼职。并不是她家没钱要到她自己来赚钱养活自己的地步,而是她想自己养活自己。于是在XX杂志做兼职编辑。
那个时候她有一个男朋友,是她大学的同班同学。对余飞飞人前宝贝得跟大熊猫似的,人后有事儿没事儿管余飞飞借钱。当然,那时候她充分发挥了商人子弟的特征,把钱一五一十的记录下来,分手那天清算一下一共是人民币三万五千六百二十八元五毛。根据数学的四舍五入再加上利息便宜点就算做三万六千。于是那Y死命瞪着余飞飞把厚厚的一叠钱递给她,满身满心的悔啊。后来有传言到耳朵里,和谁恋爱都不能和商人的女儿恋爱。找谁结婚都不能找商人的女儿结婚。自然,这是那小子编的。
她在北京的第二个男朋友是她的老板,也就是那家杂志社的老编。该男三十五岁,属于“四有”“老人”。余飞飞和他在一起的第一天该老就提出非分之想,被余飞飞当场三振出局。然后余飞飞就失去了在杂志社的工作,她被解雇的理由是——上班迟到。原因是这样的,周六规定早九点上班。那老男人疯了,Y八点到杂志社,余飞飞八点五十五分到——刚好是杂志社的最后一个。Y就给她解雇了。
可见,男人的抱负心也是很吓人的。
第三个男人就是各位前面看到的王子安的上一任。那人是我校学生会主席。长得用现在一个字儿来说那叫帅,用我的话来说那就叫人模狗样的。这厮与马岳完全相反,人家是外表阴险内心斯文,他倒是外表斯文内心阴险。当然那个时候我不认识马岳,否则真得让这两个怪物拜靶子。
那Y被抛弃的经过大家都见着了。完全因为当初可爱的祖国花朵王子安。
截止到王子安,余飞飞共谈过三十八个男朋友。她的英文名是JULIA。王子安就拉着她的手,眼睛看着她的眼睛,说:“JULIA~JULIA~不要让爱情枯萎~”他倒是没有王力宏的感染力,但毕竟同姓王,沾染了些本家的感觉。搞得余飞飞汗水鼻水口水泪水淅沥哗啦一起流下。
十六
余飞飞的母亲让余飞飞在二十五岁的时候结婚。其实余飞飞对这种事情的态度就是如果遇到了喜欢的就和他结婚遇不到呢就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随便找个父母看得顺眼的嫁了就行。可是遇到王子安了,怎么着也得把这金龟婿钓到手。一方面是王子安的前途无量,另一方面都这么多年了毕竟有感情在了嘛。
余飞飞现在是王子安的顶头上司,在工作上她命令他怎么着怎么着,回家里她又命令他怎么着怎么着。王子安也真是好脾气,总是让着她,这更加坚定了余飞飞要让王子安做她老公的强烈愿望。
现在本姑娘二十四岁,别人眼里那是要名有名要利有利的成功女强人形象。可余飞飞就是觉得空虚,顶顶空虚。她每天开车上班开车下班的路途中看到很多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子都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了,她就觉得郁闷,彻头彻尾的。她认为一个成功人士不只是事业上的成功还要有家庭的美满。就在她想再次预谋让王子安向她求婚的时候,她得知心心怀孕的消息。
我和王子安并肩坐在心心家的客厅沙发里。马岳笑咪咪的忙里忙外给我们端茶都乐得合不笼嘴。他的眼角眉梢洋溢着将为人父的喜悦,我看着却更郁闷了。转头看到王子安,他正看着我,眼睛里有什么在闪动。
那天晚上我们开车在北京的大街小巷转悠。我忽然觉得这种感觉可以持续一辈子。我们开着车,不说话,车厢里放着《SAY FOREVER》。就这样可以说着永远,说着那些关于永远的故事,想着那些关于永远的感觉。或许是生活磨平了余飞飞的棱角,也或许,是这段爱情。
夜风从车窗里灌进来,我瑟缩了一下。子安握了握我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我转过头看他,他的眼睛在路灯的飞驰下闪闪发亮。
他说:“飞飞,我们回家吧。”
是的,在这里,我们是有个家的。在北京,在这个有我们单纯而明媚的大学时光的城市,我们还是有个家的。
只是在我的定义里,我一直觉得家应该是温暖的,有丈夫的疼爱,有孩子的欢笑声。只是我现在不知道那在哪里。我企图用自己的幻象来迷惑自己,只是那个会用幻象的余飞飞早在世俗与生活的面前消失了。
我以为经过心心与马岳的喜事后王子安会觉悟,会羡慕,会向我求婚。只是我注定还是失望了的,一周,他没有任何动静。这时候,法院派我去法国出差,时间为半年。
算了算我和王子安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五年,从我的十八岁到我的二十四岁。我真不知道我等他还能等多久,或者说是我已经在做一种绝望的徒劳的等待。或许到最后我等来的只是虚无和岁月在自己身上留下的印记。
算来,我从来没对他说过我爱你。
余飞飞也会想到那种肉麻的话,真是让人跌破眼镜。
我准备向王子安说我要出差的那天晚上他坐在沙发里看电视,我默默地打量他。这五年他变得稳重,在这样的一个单位一个环境里面,改变一个人是非常容易的,像是岁月在我身上刻下的一切。
他的眼睛专注地停留在电视屏幕上,我低下头,长发遮下来。我轻咳了一声,他转过头看我:“怎么了?”
“呃。子安,法院派我去实习。”我慢吞吞的说。
“喔。”他看着我,等着我继续说。
我舔了舔嘴唇:“呃。是去法国,去半年。”然后我开始沉默。
他把遥控放在茶几上,看着我:“你决定了吧,也好。出去散散心。这几年,你是太累了。”
我抬起眼睛看着他,我以为我可以从他的眼睛中看到些什么,只是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看不到。只是听到电视里的歌声,很久远的歌声,却清晰的传到我们彼此的耳中。那英沙哑的唱着:“才明白,爱上你等于爱上了寂寞。”
我看着他,是吗?爱上你,真的等于爱上了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