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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离别 ...

  •   病愈之后,我们又上了路。途经好多御壁的城镇,那些完全不同的风土人情让路途并不枯燥。在云焰,除了偶尔在赤都逛之外,我并不经常出宫。现在有了这个机会,我欣喜不已。这里是我要度过青春的地方呢,我想更了解它。不过时间也不能太耽误的,父皇说我要在四月底前赶到锦城,御壁的国都,国主会派人去接我。
      不知不觉已快到锦城,我越来越忐忑不安。担心国主会不喜欢我,担心御壁的太子,可能伴我一生的人会让我很失望。看着每天的日出日落,数着日子,没有办法平息自己的心境。晴朗的夜晚,我会仰望星空,想着哪颗星是属于娘亲的呢。
      “小兔子,你在想什么呢,那么出神?”冯翊又是突然地出现在我的身边。“你看,那么多的星星,每颗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只有夜空是最真实的,可以毫不顾忌地相信。在好多个夜晚,陪我入眠的只有这些星星了,它们是最忠实的伙伴。”
      “你怎么老是这么悲观,才这么点大的小丫头。有时候我都怀疑,你到底有多大。看上去才十二三岁,说起话来却像四五六十了,人小鬼大。”说着,他敲了敲我的脑袋。“混蛋,会变笨的好不好,什么人小鬼大,那叫聪明懂不懂,哼。”我不服气地嚷嚷到。
      他明眸一转,瞬间露出万种风流。我极为嫉妒地想,一个男人怎么可以生得这般漂亮。要是在现代,我一定把他拐到泰国去。“你看到最亮的那颗星了吗,我们叫它星明。它从来都不会改变方向,所以夜晚跟着它走,就一定不会迷失方向。”他忽然对我说。我点点头,说道:“嗯,娘给我说过。那是仙女的明灯,是为了指引旅人的。仙女的夫君,在路途迷失再也没回去。她执着地点起那盏灯,为了等他,也为了让旅人不再迷失。”“很好的故事,得此贤妻,夫复何求。”他的眼睛暗了下去,喃喃地说着。
      “混蛋,你为什么叫我小兔子?”我用肘碰碰他。他突然转过身,看着我的唇,不说话。我的心跳开始加速,不是吧,他想吻我,我才十二岁耶。时间慢慢过去,他终于轻启薄唇,说:“你有两颗很可爱的兔牙,像我小的时候养的白兔,所以叫你小兔子。”什么,他真的很有激怒我的潜质,居然说我像他养的兔子。我气急败坏地抡拳向他打去,他握住我的拳头,一字一句地说:“那只兔子是我小时候唯一的伙伴,爹常年在外,娘打理家族的事,没时间陪我。在我的记忆中,相伴最久的是那只兔子,而且时至今日,我都觉得它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动物…”我的手不自觉地捂住他的唇,说:“不要说了,混蛋,对不起。”我们各自一言不发,静静地坐了好久。
      “小兔子”他轻轻唤我。“嗯”我应道。“你快到锦城了吧,我不能再去看你了。”他说。“哦,那就不去呗。”我模糊地回答,突然,我问道:“为什么,你不能去锦城么,那以后谁陪我看星星?”
      他说:“我不想再踏入锦城,对不起。不过有机会,我们还会见面的。”说完,他站起身。我看见他高大的背影,想到不知何时能再见,忧伤又涌上心头。他俯下身,在我耳畔说:“小兔子,我们一定会再见的。我会等你长大,所以你要很乖,知道吗?”他呼出的热气喷在我脸上,痒痒的。像是受了某种蛊惑,我点点头。他得胜似的笑了,笑颜若花。下一秒一个温热的吻就印在我脸上,霎那间我双颊红了。发呆的当头,他已飞身离去,风中传来他的声音“小兔子,你一定要记住我”。
      那刻我清楚地知道,这个少年,从最初让我生厌甚至害怕,到后来畅谈解开心结,现在我已把他当作蓝颜知己。他用特殊的方式,在我心中烙下痕迹。我的青春中,再也不可能将他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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