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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再逢 ...
一家四口坐上雇来的车马,行不多时,途经城外一所驿站,远远地便有人在檐下扬声大喊:“高兄!高兄!”
听声音却是高士敏。他赶了大早特来城外等我,所为何事?我掀帘下车,笑问道:“士敏可是来送我一程的么?”
他苦笑摇头:“送君千里,终须一别,那些痴痴怨怨腻腻歪歪的幺蛾子,我高逊志可学不来。啊,嫂子。”他对着我妻子又施了一礼。
“那士敏是来阻我去路的了?”我听不惯他的指桑骂槐,口气冷下三分。
“高兄,我不拦你。”他从腰侧取下一物,道,“这一支笛子,你定还记得吧。此去路途寂寥,空来吹上一曲,即可寄托怀思,又能为嫂子和孩子们消遣解闷。”
我见到此笛,眼前一亮,登时记起此物本是我买来赠予士敏的,却总没见他摆弄,浑然忘了。当年我才二十出头,青春年少,出游吴越之地时途经嘉兴,与当地才子高逊志因缘际会,攀谈投机,相见恨晚。一日与他斗诗,本来次次都是我赢,那一回却输了,士敏好不得意,要我兑现承诺,自罚一样东西与他。我知他喜好丝竹,正巧经过一个货摊,便挑了一支纤修青翠的竹笛相赠。
当时豪气如山,率性放达,只觉天大地大无不可往,与他并辔携行,做了许多豪情诗篇,饮了许多曲蘖壶觞。好似后来我与常宗相处一般,诗酒唱和,人生几何。
想到一年来,我固于王彝一人,念念唯之,竟尔深陷情海不可自拔,晾下了这位挚友,问心有愧;而况此间常宗也多赖他扶持,才保得无恙周全。遂接过竹笛,道:“好,士敏一片盛情,高启却之不恭。所谓睹物思人,将来无论我身处何地,只要看一看这笛子,便如面君,吹一吹曲子,便如与君促膝交谈。”。
我这番话发自肺腑,士敏动容,颤声道:“能与高兄结识一场,我高逊志死而无憾!”
“休言‘死’字!”我截住他,皱眉轻喝。
“高兄,你去意已定,且不妨再听我多废两句话。”他慷慨激昂,侃侃不绝,“你我相识多年,当初旧朝未覆之时,你是怎么说的?‘但愿我朝中兴,便拼了这肉身不要,也必将鞠躬尽瘁,为家国书写宏图,报效朝野。’如今大元是不在了,但新朝拔地而起,政通人和。布衣百姓若能安居乐业,难道不比什么都强?高兄甘愿三尺黄土掩风流,到了地底下面对那些文豪大家,又该作何言语?你只道朝中蝇营狗苟,乌七八糟——没错!乱,哪里不乱?盛世繁华三十年,三十年之后呢?哪里能有一世富足,普天太平?既想大展胸中抱负,又盼一生安乐无忧,这两全其美之事,要从何处觅得?高兄怕乱,我不怕!越是乱的地方,便越能发扬踔厉、有所作为。成王败寇,适者生存,天下至理也,若是遭了一点点挫折打击,便灰心沮丧,避世隐居,可不就让这半辈子的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尽皆付诸东流了么!”
我一脸茫然地听下来,吃吃问道:“你想怎么做?”
“只有让自己不断强大,方能得偿所愿,光宗耀祖!上回皇上找我们谈话,言语中对我赞赏有加,对高兄更是倚重。我们两个恃自身之才,再得贵人提擢,一步一步,脚踏实地,自有青云志成的一天。”
他字字斩钉截铁,那两道大放异彩的目光,直迫得我无法坦然对视,心间却仿佛活络了一下,追问道:“何方贵人?”
对方微微一诧:“高兄忘了么?元帅府的胡夫人,还有兰淑妃娘娘,嗯,吏部尚书何大人生前与胡元帅交情甚好,我也跟他见过了几次……诶?高兄,高兄!你……你上哪儿去?”
我已将妻子扶上了车,一脚踏上马蹬,闷声道:“道不同不相为谋!就此别过!”连作揖也省却了,闪身窜入车内,催促车夫快走,越快越好。
那高逊志还不死心,“高兄高兄”地叫个不停,撒腿跟了一段,只听得那人粗喘如牛,最后一声带了破音的嘶唤消失于地平尽处。妻子轻轻握住我手,捏了一捏。
“没事。”我回握过去,拍拍她手背。眼角一阵泛酸,索性闭了双目佯装小睡。
黑暗中,去年那一夜的莫愁湖似乎又重现眼前,那人胳膊高举过顶,满脸堆愤,青筋暴突,却在我一声劝止下生生顿了行将打落的巴掌。无论将过去多久,一年,两年,五年,十年……再忆起这一幕,只添得无尽神伤。“兰淑妃”三字,轻易便将种种不堪勾起,若没有那一夜,我不会沽酒买醉,不会梦到那一段穷极荒诞的情事,也不会……
不会决意埋葬掉这段后知后觉的感情,亲手划下一道鸿沟,反复自诫不可逾界,不可相思。百年之后带入棺椁沉入地底,断了(liao)尘缘。
故山迢递故人去,一夜月明千里心。魂牵梦萦的故乡,循车辙的碾痕相迎而来,可我的故人呢?他,他们,却愈来愈远。
愈来愈远。
洪武六年,又是一个炎炎夏日。我手摇蒲扇,在姑苏夏侯里的院落内乘凉,说是乘凉,另一手却还握着毛笔杆子,就着铺好的尺素落下几行小楷。窸窸窣窣的写字声和着蝉声,愈显此间静谧深幽。
“爹爹!”小女儿从屋子里颠着碎步出来,到得近前歪头打量了我片刻,笑道,“爹爹去拿竹笛吹支曲子给妙儿听吧。”
“怎么突然想起了这茬?”我笑说,将写好的书信折起压平,端端正正塞入信封,刮了浆糊封住。
她嘴儿一嘟,扯住我袖子道:“自从姐姐出嫁以后,妙儿可闷得慌,好久没听爹爹吹笛子了,爹爹就吹一曲嘛。”
“好,好,爹爹进屋去拿。”摇头笑罢,起身进屋从箱底翻出了那支笛子,弹去填塞了孔隙的灰。的确有好一阵没摆弄它了,上一次吹奏是多久以前了?三个月,还是半年?凑到嘴边第一个试音飘出,竟恍有隔世之感。
一曲方罢,小女儿乐得连连鼓掌:“好听好听,爹爹,你今日心情很好啊!”
“鬼精鬼精的丫头,爹爹心情好不好,你都看得出来?”我宠溺一笑。
“当然了,妙儿是爹爹肚里的蛔虫嘛。到底是什么好事情,可以告诉妙儿么?”
“爹爹的一个老朋友要来这里做爹爹的同僚了,你说爹爹该不该高兴?”我一扬手里的那封信,道,“方才爹爹写信,就是受魏大人所托邀他前来的。”
“哦……”她恍然大悟,接着又莫名苦恼起来,“爹爹有老朋友,姐姐有姐夫,唯我孤零零的一个,没人理睬。”
“哈哈,小丫头,上回来提亲的那个赵生,你不是颇为钟意的么,要不择日我们托媒人给说去?”
我三言两语惹得她掩面大羞:“哎呀爹爹,胡说什么……娘,你瞧爹爹呀……”
她微微侧首看向身后,我这才发现妻子不知何时也过来了,心中一惊,她却嫣然笑道:“这可真是件大大的好事,相公广交天下文友,我猜,这位老朋友定是‘北郭诗社’的社友吧?”见我点了点头,又接着道,“可是王彝,王先生?”
“是,是他。”我正疑惑妻子怎会知晓,便听她又道,“昔年那些社友当中,只有王先生与高先生和相公同在翰林院供职,高先生留在了金陵作官,自然不会来了,便只可能是他。实不相瞒,为妻也甚是牵挂王先生,更感念他曾经相助的恩德,若此番得以重逢,相公可一定要请他到家里坐坐,我给你们烧几样拿手好菜,备几坛好酒。相公与他阔别三年,自当好好聚上一聚,喝个痛快。”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尽管知道我妻所言尽于衷肠,却还是止不住想东想西,只怕漏出一个眼神便教她捉了破绽去。无论何地何时,只要在她面前提起那人的名字,我便永远无法释怀。
不过有一句却真正说到了我心坎上。阔别三年,没错,三年了。
三年前的七月,我辞官回乡,凭着“吴中四杰”的文名捞了个教书的行当,期间数次迁居,从娄江到虎丘西涧,再从西涧到城南。为生计,为开支,奔波操劳,和最普通的老百姓一般无二,甚至重新抡起了锄头犁田耕作,虽然过得艰苦了些,却比身在朝堂轻松踏实得多。也许那句话说得没错,我并不喜欢做官,虽然曾经向往。
说这句话的人,已然相隔千里万里。荒唐的思慕,无谓的念想,早被岁月的股掌一掐而灭。只在每日备课批卷、吃睡出恭之余,偶尔鸿雁传书,东西两方地来回;而每个冬季梅花盛开的时节,我都会折来一枝养着,摆在书房,朵朵的白,梅香混着书香,说不上哪一种更令人陶醉。
回到家乡的第三个年头,苏州知府换了一班,魏观走马上任。说来也巧,这个魏观魏大人我原是认得的,当年我在天界寺修订元史,他任国子祭酒,这次奉旨接管苏州,大兴文教,聘请了一批长居吴地的才子修史订经,自然想到了我这个昔日的下属。这魏大人的为人我是知道的,因此二话不说便接了活儿。与我同为“吴中四杰”的张羽张兄也在其列,久未碰面的两人自然好好寒暄了一番,提到“北郭诗社”之时,他说那个反铁崖的王彝曾与我在翰林共事,也参与过编修元史之职,何不将他一并请来,咱们几个文友齐聚一堂。正好那魏大人在场,当即连连说着对对对,这位王先生固本求源,文思亦有独到之处,考经阐史怎能少了他,高先生,你与王先生私交甚好,若开口相邀,想必他不会推辞吧?
我知那魏大人不好明着说王彝恃才傲物,未必便情愿离乡投奔,于是拐着弯来央我。而我当时也是头脑发热,拍了胸脯一口答应下来。直到书信寄出,忽又追悔莫及,不知对方会否怪我鲁莽唐突,或者干脆置之不理;然而回信如期而至,白纸黑字地写着近日即将启程,若途中顺利,大约十日后便能抵达姑苏。这个消息来得猝不及防,久别的知己不日即将再见,明明该高兴的事,到我这里却蜕变成惊慌,吃饭时,拿着筷箸的手抖得夹不稳菜。我在妻女面前卖力遮掩,什么累了倦了一不小心走神了,极尽编谎之能事。自欺欺人的戏码做到深夜终于落幕,留下枕边两段泪迹且共惆怅到天明。
期盼也好,惶恐也罢,七月十九这一日,我和魏大人、张羽等一众候在城门口不远处的官道旁,看着一顶小凉轿摇晃晃地出现在弯路尽头。天知道这一百二十多个时辰我是怎么熬过的,兴奋焦灼、悲喜惊惧,人生百态六欲七情,直教我滴水不漏地演了个遍。突然发觉自己活像个迎亲的新郎,忐忑而忻悦,虽然骄中的那位并不是我的新娘,甚至不是一个女子。
王常宗从骄上下来。三载未见,他倒没什么变化,依旧素衣简装,连那一份清傲气度也毫末未改。那人向我们一一行礼,不偏不袒,即使对我这个三年未见的知己,也只多问了两句“近来可好”作罢。我在他眼中,与魏大人和张羽他们又有什么分别了?
魏大人对常宗十分礼遇,不但亲候迎接,更在知府衙门里摆下洗尘宴,规格之高令人咋舌。不过这也的确是魏老先生的做派,极为惜才不说,礼乐教化尤是紧抓不懈,这一点上我跟他颇为投契,常宗亦然。他此番爽快复出,多半也是与这个魏大人的卓越政绩有关。
席间,我只做了个听客,魏大人和张羽同他说了些有的没的,我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关于常宗的一切近况,我并不想知道太多,三年中统共的十来封书信,也是寥寥几笔含糊带过。
有些事情,不清楚,不明白,便以为给了自己一个理由去犯痴。譬如说,那人娶妻生子之类的终身大事……尽管他娶没娶老婆实在跟自己没得半分关联。
好容易捱到席终,辞别了魏大人和张羽,我和他并肩行了一段,却是谁也没有说话。都言人间别久不成悲,而我们,别了三年,漫说伤悲,竟连熟络都已不剩。
他就在身旁,却仿佛隔了天涯。那么近,那么远。
“季迪,这些年,你生了不少白发啊。”在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闷中,他蓦地站定,伸手指我鬓角一侧说道。
“是吗……身为一家之主,总有操不完的心。”我的笑僵硬敷衍,任谁都看得出。
对方神色黯淡,沉吟片刻道:“那咏梅诗,季迪可还在写?”
我愣住,不知他为何突然提起这个,支吾道:“嗯……写了□□首吧。”
“季迪……”他犹豫着,却还是说了下去,“那张树叶签子,其实……是艾叶做的吧?‘艾’‘爱’同音,这其中之意……”
天旋地转。
无论发生什么,哪怕厉鬼现形、无常索命,都不会令我有如此刻这般的惊惧。一口凉气倒抽上来,下巴却抬不上了,只傻傻看着对方左右为难的神情与一张一合的嘴,却再也听不到一丝半点的声音。
他……他都知道了?!
注:其实史书有载,高启的小女儿年幼时便夭于战乱之中。本文中的他二女双全,也算是给槎轩先生一点儿慰藉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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